本规程旨在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维护与保养
2. 故障排查与应急处理
3. 安全操作规定
4. 设备性能监测
5. 能效优化措施
6. 设施更新与改造
1. 设备维护与保养
- 按照设备制造商的推荐周期进行定期检查,记录设备运行状态。
- 对关键部件如变压器、开关柜、电缆等进行清洁与润滑。
- 定期测试绝缘电阻,确保电气安全。
- 对备用电源系统进行功能测试,保证紧急情况下能正常切换。
2. 故障排查与应急处理
- 建立故障报告机制,迅速响应设备异常情况。
- 分析故障原因,制定修复方案,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 在故障期间,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基本供电需求。
3. 安全操作规定
-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熟悉设备操作规程。
- 工作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近。
-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安全帽等,确保操作安全。
4. 设备性能监测
- 利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设备负载、温度等参数。
- 分析设备性能数据,预测潜在问题,提前进行预防性维护。
5. 能效优化措施
- 定期评估设备能效,寻找节能潜力。
- 优化负荷分配,减少无功损耗。
- 探索新技术应用,如智能电网、储能设备等,提高整体能效。
6. 设施更新与改造
- 根据设备老化程度和技术进步,制定更新改造计划。
- 评估改造成本与效益,确保投资回报。
- 在改造过程中,确保不影响正常供电,减少中断风险。
1. 本规程每年至少复审一次,以确保其与最新法规、技术标准保持一致。
2. 复审过程中,需考虑过去一年内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故障频率及处理效果。
3. 根据复审结果,适时修订规程,提升管理效率和设备可靠性。
4. 复审由设备管理部门主导,各部门参与,确保规程的全面性和适用性。
本规程的实施旨在提高供配电设备设施的管理水平,降低故障率,保障企业生产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相关部门需严格执行,确保电力系统的高效、安全运行。
1.0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供配电设施进行管理
3.0职责
3.1维修部主管负责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的实施情况。
3.2维修部供配电室组长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班巡视两次高压开关柜、变压器,每两小时巡视一次;中班巡视三次配电柜、电容柜,每周巡视一次落地箱、电表箱。
4.1.2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上。
4.1.3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s℃);
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b)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c)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土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d)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e)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f)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g)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h)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i)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j)按时开关管辖区域内内路灯、灯饰或喷水池,及时维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间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组长或主管,在组长或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保持镇静、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进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路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
c)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组长/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d)如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2.4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3变配电室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人,须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人机房。
4.3.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每班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内和设备设施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3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对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4.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上签名。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表内。变配电房组长在每月的3号之前将上一日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2年。
5.0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2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供配电设施进行管理
3.0职责
3.1维修部主管负责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的实施情况。
3.2维修部供配电室组长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班巡视两次高压开关柜、变压器,每两小时巡视一次;中班巡视三次配电柜、电容柜,每周巡视一次落地箱、电表箱。
4.1.2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上。
4.1.3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s℃);
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b)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c)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土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d)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e)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f)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g)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h)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i)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j)按时开关管辖区域内内路灯、灯饰或喷水池,及时维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间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组长或主管,在组长或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保持镇静、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进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路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
c)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组长/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d)如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2.4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机电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3变配电室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人,须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人机房。
4.3.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每班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内和设备设施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3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对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4.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上签名。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表内。变配电房组长在每月的3号之前将上一日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2年。
5.0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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