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旨在规范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其高效、安全地为组织提供消防安全保障。主要内容包括:
1. 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2. 火灾报警系统的监测与响应程序。
3. 灭火设备的操作与使用培训。
4.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5. 消防安全教育与宣传。
6. 火灾风险评估与防控措施。
7. 消防系统故障报告与修复流程。
1. 设施设备管理:
- 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巡查,记录设备状态,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 按照制造商的建议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设备功能正常。
- 对于关键设备,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置专门的监控机制。
2. 火灾报警与响应:
- 确保火灾报警系统24小时在线,任何警报都应及时响应。
- 建立清晰的报警响应流程,包括初期火源确认、疏散指示、消防队联络等步骤。
3. 培训与教育:
- 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他们了解基本的灭火方法和疏散路线。
-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升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4. 风险评估与防控:
- 定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火源和危险物质。
- 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如改进存储方式、增设防护设施等。
5. 故障报告与修复:
- 发现消防系统故障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并上报给相关部门。
- 由专业人员进行故障排查和修复,确保修复后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1. 本规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复审,以适应组织内部变化及法规更新。
2. 复审过程中,应收集各部门反馈,评估规程执行效果,提出改进意见。
3. 经过复审修改的规程,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发布,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4. 在复审期间,若遇特殊情况,如新法规出台、重大安全事故等,应及时调整规程内容。
请注意,此规程旨在指导实践,但实际情况可能因场所、设备和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操作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确保消防安全。
1.0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辖区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监督、统筹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督导工作。
3.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4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负责具体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运行监控
4.1.1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防火放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system normal”(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机电维修电工查看水位加水;
g)“破波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到楼层查看破波报警原因;
h)监看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机电维修部维修;
i)巡视“1211”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消除防火区的一切杂物;
j)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
k)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钟,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3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班组长,并进行整改。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过1211灭火器扑灭.
4.3机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须进入,须经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同意,并在当值消防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当值消防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4.3.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配备两瓶“1211”或干粉灭火器。
4.3.4室内禁止吸烟。
4.3.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3.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班组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交接班要求
4.4.1交接班时应:
a)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上一班情况未交待清楚;
b)记录不正规;
c)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室内存
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杯、腐蚀品;
f)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检查物品不齐全;
h)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值班干部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资料保存与审核
4.5.1消防员应对每班次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填写(消防系统监控记录表》,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周星期日将用完的记录本收到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3年。
4.5.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每班次交接均应对每个消防中心的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署巡查意见,最后右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5.0记录
5.1《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5.2《消防系统监控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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