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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秩序维护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6

更新时间:2024-05-15

物业秩序维护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6

包括什么内容

1. 岗位职责理解:秩序维护员需明确自身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小区安全、交通疏导、监控设施操作及异常情况处理。

2. 交接班程序:详细描述交接班的流程,确保工作连续性和责任传递。

3. 交接班内容:涵盖重要事项记录、设备检查、未完成任务交接等方面。

4. 紧急情况处理:规定在交接班期间遇到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编制指南

1. 交接班前准备:秩序维护员应在交接班前完成当班工作记录,整理好工作区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实施交接:交接双方应面对面进行,口头说明和书面记录相结合,确保信息无遗漏。

3. 交接内容确认:接班人员需核实设施状态、待办事项、异常报告等,有疑问及时提出,确保双方达成共识。

4. 交接班签字:完成交接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以示责任转移。

复审规定

1. 定期复审:每月至少一次对交接班记录进行审核,评估执行效果,查找改进点。

2. 不定期抽查:物业管理部门有权进行随机抽查,确保秩序维护员遵守交接班规定。

3. 反馈与改进: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反馈给秩序维护员,督促其改正,并更新管理规程。

秩序维护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旨在保证物业小区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每位秩序维护员都应严格遵守规程,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在日常工作中,要时刻保持警惕,以专业的态度和行动,保障业主的生活安全和小区的和谐秩序。对于规程的执行情况,管理层将持续关注并适时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和需求。

物业秩序维护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6范文

物业秩序维护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六)

1目的

规范秩序维护员各岗位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秩序维护各岗位,及报警控制中心每天每次的交接工作。

3职责

3.1当班班长负责本班的交接班工作及交接班工作的讲评。

4作业规程

4.1各秩序维护班、报警控制中心在经秩序管理部同意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执勤(上岗)班次。

4.2秩序维护员接班前的集合

4.2.1严格执行《秩序维护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该规程中仪容仪表要求的不准上岗。

4.2.2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a)注意自身形象,不可相互追逐、打闹;

b)保持站立姿势,不可蹲坐。

4.2.3整理着装,当班班长按《秩序维护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的有关规程检查秩序维护员的着装情况。

4.2.4当班班长集合队伍,点名并统计、做好记录。

4.2.5当班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4.2.6集合过程应在10分钟内完成。

4.3秩序维护人员的接班

4.3.1所有执勤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各自岗位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3.2交接班人员相互敬礼并问好。

4.3.3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带、巡更棒、探照灯(电筒)、橡胶警棍、充电器及电板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向班组长提出,并要求上一班执勤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记录。

4.3.4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3.5交班人员交班后,接班人员在上岗一小时内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让上一班班长前来做出解释、处理及做好记录。

4.3.6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接岗值勤。

4.4秩序维护员的交班

4.4.1各岗位在交班前30分钟需进行岗位清洁工作:

a)保持地面无明显积尘,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痰迹;

b)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c)桌、椅、柜橱须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4.4.2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4.3在接班人员到达岗位时,主动向对方敬礼并问好。

4.4.4将本班的重点工作和未完成的工作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4.5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并及时赶往集合地点。

4.4.6接班队员未到岗时,交班队员不准下岗。

4.5秩序维护员交班后的集合

4.5.1当班班长在全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5.2各区域的班、组长对区域值班情况进行讲评工作。

4.5.3当班班长讲评本班次的整体工作表现,批评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见。

4.6秩序维护员替换吃饭时的岗位交接

4.6.1替换人员及时到达各自岗位接岗,替换执勤队员吃饭。

4.6.2执勤人员用膳时间为30分钟以内,用膳后及时返回岗位继续值勤或替换吃饭。

4.6.3具体的交接按本规程4.2款执行。

4.7报警控制中心报警员的交接班

4.7.1接班的报警员须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上记录接班的时间。

4.7.2接班时,接班人员须对报警中心的电话机、对讲机、充电器、电板、监控电脑、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检查,经确认(使用)运行无异常情况后才能签名。

4.7.3接班时,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上一班的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7.4交班时,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5分钟把报警中心的设施设备、桌椅、地面的卫生清理干净。特别是在擦拭监视器等仪器设备时,应使用干布或毛刷进行,严禁沾水擦拭。

4.7.5交班时,交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工作证据;向接班人员如实交待清楚尚未完成的工作,并在交接班情况记录表上签名。

4.7.6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不准下岗。

4.7.7接班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责任;接班人员签字后由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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