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违章定义与分类
2. 处理流程 1.1 发现违章行为 1.2 记录与取证 1.3 通知业主 1.4 协商与整改 1.5 处罚决定
3. 责任与权限
4. 文件管理与存档
5. 异议处理与申诉
6. 定期评估与改进
本规程旨在规范物业辖区内的违章行为处理,确保公平公正,维护小区秩序。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停车、乱丢垃圾、擅自改动公共设施等。处理流程需严格按照以下步骤执行:
1.1 发现违章行为时,物业人员应立即记录时间、地点、违章情况。 1.2 记录与取证过程中,需拍摄清晰照片或视频,确保证据确凿。 1.3 通知业主时,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明确告知违章事实及可能的后果。 1.4 协商与整改阶段,鼓励业主主动改正,设定合理期限。 1.5 如业主未按期整改,物业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实施处罚,如罚款、扣减信用积分等。
物业人员在执行职责时,需明确自身权限,不得滥用或超越。对于涉及重大违章或反复违规的业主,需上报管理层决策。
文件管理要严谨,违章记录、通知、整改情况等材料应及时归档,便于日后查阅。设立异议处理机制,业主对处理结果有异议时,可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提出申诉。
定期评估违章处理的效果,分析违章原因,针对性地调整管理策略,持续优化小区环境。
本规程每半年进行一次复审,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和业主反馈,对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复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违章定义的更新、处理流程的优化、责任分配的调整等。复审结果须经管理层批准后,正式发布实施。在日常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物业有权临时调整规程,但事后需及时纳入正式修订流程。
本规程旨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确保小区和谐稳定,望全体物业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活环境。
物业辖区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九)
1.0目的
规范客户违章处理工作,维护大多数客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客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客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3.2客服中心主管负责客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3客服中心管理员协助主管进行客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4各部门员工负责客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违章处理的原则。
4.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1.3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1.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客户的认可的原则。
4.1.5规劝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4.1.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4.2常见客户违章现象
4.2.1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4.2.1.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4.2.1.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4.2.1.3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4.2.1.4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广告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4.2.1.5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4.2.1.6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4.2.2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
4.2.2.1堵塞消防通道;
4.2.2.2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
4.2.2.3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
4.2.2.4在公共场地燃放烟花炮竹、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
4.2.2.5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4.2.2.6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2.3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
4.2.3.1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4.2.3.2破坏卫生设施设备;
4.2.3.3在公用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
4.2.3.4高空抛物、倒污水;
4.2.3.5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
4.2.3.6践踏草坪、攀摘花果、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4.2.3.7其他违反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2.4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
4.2.4.1乱停乱放车辆;
4.2.4.2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4.2.4.3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4.2.4.4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2.5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4.2.6采取可能损害其他客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4.2.7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未造成小区客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重大违章。
4.3违章的处理方法
4.3.1及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4.3.2限期整改;适用于违反本规程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3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客户。
4.3.4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4违章处理程序
4.4.1管理处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客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客户停止违章行为。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客服中心主管处理。
4.4.2客服中心主管接到客户违章信息后,在《客户违章事件记录表》上登记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4.4.2.1属重大违规事件的报管理处主任处理;
4.4.2.2属一般违规事件的报客服中心主管处理,由客服中心主管亲自或指定管理员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4.4.3管理处主任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客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
小,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
4.4.4对于客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辖区相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4.4.5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必要时再依法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4.4.6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管理处主任和客服中心主管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4.4.7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主任签署后生效,由客服中心主管执行。涉及向客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客服中心主管每月月底将《客户违章记录表》复印一份保存,原件报收费人员向客户收取。
4.4.8资料保存:《客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一年;
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5年。
5.0相关记录
《违章通知书》
第2篇 物业辖区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辖区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规范客户违章处理工作,维护大多数客户的利益,保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客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 0职责3.1管理处主任负责客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3. 2客服中心主管负责客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3. 3客服中心管理员协助主管进行客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 4各部门员工负责客户各类违章行为的规劝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违章处理的原则。
4.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1.3取得业主委员会支持后再进行处罚的原则。
4.1.4实施处罚以赢得大多数客户的认可的原则。
4.1.5规劝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4.1.6处理尽量不伤和气,事后主动缓和关系的原则。
4.2常见客户违章现象
4.2.1 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
4.2.1.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4.2.1.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4.2.1.3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4.2.1.4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广告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4.2.1.5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4.2.1.6其他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4.2.2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现象:4.2.2.1 堵塞消防通道;4.2.2.2 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动用、损坏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4.2.2.3 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火灾隐患;4.2.2.4 在公共场地燃放烟花炮竹、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4.2.2.5 营业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4.2.2.6 其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4.2.3 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现象:4.2.3.1 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和大小便;4.2.3.2 破坏卫生设施设备;4.2.3.3 在公用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4.2.3.4 高空抛物、倒污水;4.2.3.5 播放高音喇叭制造超量噪音;4.2.3.6 践踏草坪、攀摘花果、树及占用绿化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4.2.3.7 其他违反环境卫生及美化的行为。
4.2.4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现象:4.2.4.1 乱停乱放车辆;4.2.4.2 违反规定存放、排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4.2.4.3 聚众赌博、打架斗殴;4.2.4.4 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2.5 无特殊原因,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的行为。
4.2.6 采取可能损害其他客户利益或影响小区安全的行为。
4.2.7 违反以上管理规定,未造成小区客户利益或管理处经济受损或对小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视为一般违章,其他违规均视为重大违章。
4.3违章的处理方法
4.3.1 及时劝导、教育;适用于一般违章事件。
4.3.2 限期整改;
适用于违反本规程2条有关款项,给小区公共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章事件。
4.3.3 通报批评:适用于不接受违章处理意见的客户。
4.3.4 提起诉讼:适用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违章事件。
4.4违章处理程序
4.4.1管理处各区域工作人员如发现客户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劝导客户停止违章行为。
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客服中心主管处理。
4.4.2客服中心主管接到客户违章信息后,在《客户违章事件记录表》上登记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4.4.2.1 属重大违规事件的报管理处主任处理;
4.4.2.2 属一般违规事件的报客服中心主管处理,由客服中心主管亲自或指定管理员到现场予以劝导、教育。
4.4.3管理处主任接到重大违章事件信息后,根据情况及客户违章给小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停水停电的处理意见。
4.4.4 对于客户漠视管理处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应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辖区相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4.4.5 对于给小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且拒不赔偿或严重拖欠或拒交有关管理费用,经业主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必要时再依法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4.4.6 对于赔偿经济损失及提起诉讼的处理措施一定要特别慎重,处理完毕后,管理处主任和客服中心主管应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及缓和双方关系。
4.4.7 违章处理意见经管理处主任签署后生效,由客服中心主管执行。
涉及向客户收取有关费用的,由客服中心主管每月月底将《客户违章记录表》复印一份保存,原件报收费人员向客户收取。
4.4.8 资料保存:《客户违章记录表》由管理处统一归档,一般违章事件资料保存期为一年;
重大违章事件的资料保存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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