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旨在确保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安全作业,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点:
1. 起重机的操作前检查
2. 操作员资质与培训
3. 工作现场的安全准备
4. 起重作业流程与注意事项
5. 紧急情况应对措施
6. 维护保养规定
1. 操作前检查:操作员应在每次作业前全面检查起重机,包括但不限于刹车系统、吊钩、钢丝绳、转向系统、灯光信号及液压系统,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 操作员资质:操作员需持有有效操作证书,并接受过专门的起重机操作培训,熟悉设备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定。
3. 安全准备:作业现场应设立警示标志,清除障碍物,确保地面平整稳固,必要时采取防滑措施。操作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工作鞋等。
4. 作业流程:起吊前确认负载重量不超过起重机额定载荷,正确设置支腿,缓慢平稳地起升和移动负载,避免急剧转动或突然加速。
5. 紧急情况:遇到异常情况如设备故障、负载失控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按应急计划进行处理,并报告上级。
6.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包括润滑、清洁、紧固等,发现异常及时维修,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本规程每年至少复审一次,以适应新的技术发展和安全标准。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法规更新时,应及时进行临时复审。复审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涉及操作员、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参与,确保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规程未涵盖的情况,操作员应依据经验和判断,参照相关安全规定,确保作业安全。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安全作业规程。
1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6的规定。
5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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