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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对外接管标准作业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20

物业公司对外接管标准作业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1. 接管准备:详细调查物业状况,包括设施设备、建筑结构、环境维护、业主信息等。

2. 法律手续:确保所有接管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合同签署、产权交接等手续。

3. 人员配置:根据物业规模及服务需求,合理配置物业管理团队。

4. 财务审计:对原有物业财务状况进行审核,确保无遗留问题。

5. 服务接管:逐步接手日常管理服务,如保洁、安保、维修等。

6. 系统对接:整合原有物业管理系统,或引入新的管理系统。

7. 沟通协调:与业主、社区机构建立联系,开展信息交流和问题解决。

编制指南

1. 明确目标:明确接管后的物业管理目标,如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成本控制等。

2. 细化流程:将每个环节细化为具体步骤,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3. 制定时间表:设定接管工作的时间节点,确保按计划推进。

4. 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如设施老化、业主不满等,提前制定应对策略。

5. 培训与指导:对新员工进行物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能迅速适应新环境。

6. 持续改进:接管后定期评估工作效果,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复审规定

1. 定期复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接管工作复审,评估效果,更新规程。

2. 问题反馈:鼓励员工、业主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复审依据。

3. 专家评审:邀请行业专家参与复审,提供专业意见。

4. 法规更新:关注法规变动,确保规程符合最新法律要求。

5. 实际操作反馈:根据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调整和完善规程。

6. 案例分析:参考行业内类似接管案例,借鉴成功经验,避免重蹈覆辙。

请注意,以上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应结合物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接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实际操作中,务必保持灵活性,以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

物业公司对外接管标准作业规程范文

物业公司对外接管项目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物业接管工作,确保接管工作完善、平稳、高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工作对外接管物业工作。

3.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物业接管工作的组织、安排。

(2)公司接管小级具体负责依据本规程实施物业的接管工作。

4.程序要点

(1)物业接管工作流程

a.总经理同发展商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b.总经理下令筹备项目物业管理处

c.总经理下令组建物业接管验收小组

d.进行物业的接管验收

e.对接管验收的问题进行整改

f.钥匙移交

g.移交管理用房

h.管理处进入物业

i.发展商移交商业用房

j.发展商移交公共设施维修基金

k.发展疯提供《住宅使用说明》和《质量保证书》

l.处理处与政府相关部门直辖市关系早报成立、开通相关设施使用

m.开始进入正式管理

(2)签订《物业管理委托管理合同》

a)按照现行物业管理法规的规定,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完毕后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前,发展商可以自己选择物业管理公司来接管已建成通过竣工验收的物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大厦工业区,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依照法规选择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接管物业。

b)委托接管物业,发展商/业主管理委员会应当同选择的愿意接管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

c)当物业管理公司同发展商/业主委员会达成一致时,公司总经理应当同托管方签订好正式的《物业管理招手合同》。

(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签订后,总经理应立即下令筹备接管项目物业管理处。物业管理处的筹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a)依照《组织架构和岗位设施标准作业规程》确定物业管理处的组织架构和见风使舵位设置。

b)依照《人事定编标准作业规程》结合接管物业的实际情况确定管理处的员工定编。

c)依照《转正/晋升/调薪/降级标准作业规程》,任命管理处经理/副经理、管理处各部门主管/副主管。

d)依照《员工招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向社会公开招聘一部份员工初步达到定编。

e)依照《培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全方位、高密度地进行员工培训。

f)提前派各专业业务骨干进入接管物业跟踪工程的收尾竣工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为接管验收和日后管理作好准备。

g)依照所接管物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

_确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案。

_确定物业管理前期固定资产投入明细和流动资金额度;

_确定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的收费方案(代收代缴方案);

_确定保安、消防的具体管理方案和成本指标;

_确定清洁管理方案和成本指标;

_确定园林绿化管理方案和成本指标;

_确定杨电维修保养管理方案和成本指标;

_确定公共事务管理方案和成本指标;

_确定内部控制管理方案和成本指标;

_同公司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4)在物业开发建设竣工验收完毕具备入住和接管条件时,公司总经理应适时组建物业接管验收小组对接管物业进行详细的验收(详见《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程》)。

(5)对于接管验收出现问题的,公司总经理应当积极协助接管验收小组同发展商/业主委员会协商迅速解决。

(6)在接管物业未发现重大质量或其他方面的问题时,公司总经理应当同意发展商/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开始进行移交。

(7)钥匙移交。物业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处将发展商提供的楼宇全套钥匙逐一检查登记在《钥匙移交一览表》中,然后由移交双方签字确认。

(8)项目管理处将接管小组的验收清单和实物逐一登记接收后,公司总经理同发展商/业主委员会签收《物业移交清单》。

(9)项目物业管理处同发展商移交管理用房。

(10)项目物业管理处开始进入物业办公。

(11)项目物业管理处按政府规定同发展商/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处处自营的商业用房。

(12)上述移交完毕后,总经理应当提请发展准则按物业管理法规将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开发建设总投资的2%)一次性转入小区专用账户。

(13)发展商在移交物业的同进,应当向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14)管理处进驻物业后,应立即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供暖公司、邮局进行联系协调,以确保小区的正常供电、供水、供暖、通邮;同管辖派出所、街道办联系,解决小区的治安等问题;同银行联系,解决小区各种费用的银行代收代缴问题。

(15)公司总经理在上述工作进行完毕后,同发展商签订《物业移交书》,同时指令管理处作好业主的入伙准备工作,向业主发出《入伙通知书》。

5.记录

(1)《钥匙移交一览表》

(2)《物业移交清单》

《物业公司对外接管标准作业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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