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岗位职责与能力要求
2. 竞聘流程
3. 评估标准
4. 培训与发展
5. 职业道德与纪律
1. 岗位职责与能力要求
- 保安消防干部需具备扎实的消防安全知识,熟悉相关法规,能有效预防和应对火灾事故。
- 应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能迅速调度资源,确保人员安全。
- 须掌握基本的消防设备操作技能,并具备一定的领导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2. 竞聘流程
- 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交书面竞聘申请,阐述个人优势及对岗位的理解。
- 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和专业资格。
- 笔试面试: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测试和面试,评估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
- 实操考核:组织消防演练,检验竞聘者的实战能力。
- 综合评审:由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综合评价竞聘者的表现。
3. 评估标准
- 知识掌握程度:对消防法规、安全规程的理解和应用。
- 业务技能:操作消防设备的能力,应急响应速度和决策能力。
- 工作经验:过往消防相关工作经验和成绩。
- 个人品质: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职业道德。
4. 培训与发展
- 上岗前培训:新任保安消防干部需接受系统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
- 在职教育: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 职业规划:为干部制定个人发展计划,鼓励进一步学习和晋升。
5. 职业道德与纪律
-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得玩忽职守。
- 保持廉洁自律,严禁滥用职权。
- 积极参与团队建设,维护和谐的工作氛围。
1.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复审,评估保安消防干部的绩效和能力提升情况。
2. 对于表现不佳的干部,将进行辅导和改进计划,连续两年未达标的,可能面临职位调整。
3. 复审结果将作为晋升、奖励和培训的重要依据,确保公平公正。
本规程旨在确保保安消防干部的竞争上岗过程透明、公正,提高团队整体素质,保障公司消防安全。所有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干部的选拔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保安、消防干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部、消防管理中心各级干部的选拔录用。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竞争上岗”策划及组织工作。
3.2“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干部的“竞争上岗”工作。
4.0程序要点
4.1策划
4.1.1总经理策划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小组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主管经理、人事部及品质部有关人员组成,“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整个竞争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4.1.2“竞争上岗领导小组“于竞争开始前20天发出通知,告之竞争上岗的有关事项:
a)“竞争上岗”的程序为报名→提交竞职报告→理论考试→民主评议→平时表现考核→军事考核→现场答辩→聘任→工作交接→小结‘
b)明确竞争职位的类别(级别、岗位);
c)明确参加竞争员工的资格要求。
4.2报名
4.2.1所有有资格参加“竞争上岗”的员工可自愿报名,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竞争开始的15天前,报名时需要亲自到人事部领取《竞争上岗报名表》认真填写,按时交回。
4.2.2人事部收集整理所有报名表后叫“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4.3竞职报告
4.3.1所有竞选者亲自完成一式两份的“竞职报告书“,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中一份交人事部。“竞职报告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个人简历:
b)对所竞争岗位的认识;
c)管理方案。
4.3.2“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织评委人员在“竞争上岗”开始前对全部“竞职报告书”进行审阅。
4.4理论考试
4.4.1“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所有参加“竞争上岗”者统一进行理论知识考核,考核形式为书面考试,命题工作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试题在考试前应严格保密。
4.4.2竞争者理论考试成绩必须及格方可参加随后的竞争,及格分为60分。
4.4.3竞争班、组长级干部,理论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只作为参考;竞争(副)主管以上级干部,理论考试成绩则计入总分。
4.5民主评议
4.5.1竞争班、组长级干部,应进行民主评议;竞争(副)主管以上级干部一般不安排民主评议。
4.5.2民主评议方法:
a)由参加竞者所在部门的员工依据《民主评议表》规定内容进行评议;
b)民主评议采用评议者独立打分方式;
c)民主评议的得分为所有有效的民主评议表分值的平均分;
d)民主评议得分计入总分。
4.6平时表现考核
4.6.1“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每位参加竞争者上半年度的人事奖罚情况进行评分;
a)起点分均为6分;
b)年度内受嘉奖依次加0.5分,记小功一次加1分,记大功一次加1.5分,优秀员工者假1.5分;
c)年度内受警告处分一次扣0.5分,记过一次扣1分,记大功一次扣1.5分。
4.6.2平时表现考核得分计入总分内。
4.7军事考核
4.7.1军事考核内容以《竞争上岗军事技能考核规则》为标准。
4.7.2军事考核评委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邀请部队有关人员担任,评分依据为《竞争上岗军事技能考核规则》。
4.7.3军事考核时采用现场亮分的形式,军事考核得分为每为评委给分的平均分。
4.7.4军事考核得分计入总分内。
4.8现场答辩
4.8.1“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参加竞争人数决定是否进行初赛。
4.8.2现场答辩出场顺序以抽签结果为准,竞争者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场。
4.8.3现场答辩评委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按排,评委一般为7人或9人,评委组成人员将于答辩开始前一天以通知形式公布。
4.8.4现场答辩得分采用每位评委依据《现场答辩评分表》结合自己的判断打分,然后进行综合的方式。综合的规则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将其他评委的给分相加除以有效评委的人数,即得出该竞争者的答辩得分。
4.8.5参加竞争员工可以在答辩开始前2小时内对评委组成人员提出回避申请,但需以书面形式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公司将在收到申请后迅速开会研究,并于答辩开始前答复申请者。
4.8.6在答辩中如果出现某位竞争者的某项得分为零,则不论该竞争者的其他各项得分为何值,最后结果为不合格。
4.8.7参加“竞争上岗”者在自己未出场之前,不允许旁听其他竞争者的现场答辩。
4.9录用
4.9.1现场答辩结束后,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当场宣布竞争者的最后综合得分。最后得分由民主评议分、平时表现分、军事考核分、理论考试分、现场答辩分相加得出。
4.9.2“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每位竞争者的最后得分高低在答辩结束后,当场公布竞争上岗各岗位的优胜者。
a)所有优胜者最后综合得分都必须及格(60分);
b)若出现最后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时,则由评委对平分者加试3分钟的现场测试,然后再次打分决出胜负。
4.9.3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竞争优胜者签订录用合同,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一个月。
4.10主管经理负责在竞争结束后次日,安排新老干部工作交接事宜。
4.11竞争上岗的干部,若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将按公司有关的规定处理。
4.12小结
“竞争上岗领导小组”于竞争结束后半个月内对本次“竞争上岗”工作进行小结,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改正建议。
5.0记录
5.1《竞争上岗报名表》
5.2《竞争上岗民主评议表》
5.3《竞争上岗现场答辩评分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保安部、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绩效考评实施考核标准作业规程》
6.2《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竞争上岗军事技能考核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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