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家服务中心员工制服管理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服种类与分配:明确不同职务、岗位的员工应穿着的制服种类,如管家、保安、保洁等,确保每位员工根据其职责正确佩戴相应制服。
2. 制服标准与规格:制定统一的制服样式、颜色、尺寸标准,以保持整体形象的一致性和专业性。
3. 制服领用与更换:规定制服的发放、领用流程,以及破损、过季制服的更换规则。
4. 制服保养与清洁:明确员工对制服的日常保养责任,包括清洗、熨烫和妥善保管。
5. 制服着装规范:制定详细的着装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整洁度、配饰、个人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6. 违规处理:设定对违反制服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
物业管家服务中心员工制服管理规程模板:
1.1 制服种类与分配
- 管家制服:包括深色西装、领带、徽章。
- 保安制服:包括制服外套、长裤、帽子,必要时配备反光背心。
- 保洁制服:包括工作服、围裙、头巾。
1.2 制服标准与规格
- 所有制服应保持整洁,颜色统一,无明显磨损或污渍。
- 制服尺寸需按员工体型定制,确保合身。
2.1 制服领用与更换
- 新入职员工在正式上岗前领取制服。
- 每季度末进行制服更换,破损严重或无法修复的制服可提前申请更换。
3.1 制服保养与清洁
- 员工应每周至少清洗制服两次,保持整洁。
- 制服应平放储存,避免皱褶。
4.1 制服着装规范
- 禁止在制服上擅自添加非公司提供的装饰品。
- 上班期间必须保持整洁,不得有异味。
5.1 违规处理
- 违反着装规范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将影响年终绩效评估。
物业管家服务中心员工制服管理规程的标准执行应注重以下几点:
- 一致性:所有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制服标准着装,体现团队的专业形象。 - 严谨性:严格执行制服领用、更换和保养流程,确保制服资源的有效利用。 - 公正性:违规处理需公平公正,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维护制度权威。 - 教育性:定期进行制服管理培训,提升员工对制服重要性的认识。 - 反馈机制:设立反馈渠道,收集员工对制服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适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通过以上规程,物业管家服务中心旨在塑造专业、有序的服务环境,提升业主满意度,并增强员工的职业认同感。
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员工制服管理规程
1.0目的
为了展示企业良好形象,表现企业精神面貌,扩大项目的知名度,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使工作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所有员工。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物业管理活动中着装要求与工作服管理规定的审批。
3.2仓库管理员:负责工作服的保管、发放、登记等工作。
3.3各相关部门:执行统一着装要求和工作服管理规定。
4.0具体着装要求和管理规定
4.1工作服的分类与配发岗位:
4.1.1工作服按季节分为春秋装、夏装与冬装三类,按季节配发,春秋装着装时间:3月、4月、10月、11月,夏装着装时间:5月、6月、7月、8月、9月,冬装着装时间:12月、1月、2月;
4.1.2工作服配发岗位:本公司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所有工作岗位。
4.2工作服的配发标准与使用年限:
4.2.1管理服务人员:男性每2年发放西服一套(上衣1件、西裤2条),长袖白色衬衫2件,夏季西裤2条,夏季衬衫2件;女性每2年发放西服一套(上衣1件、西裤/裙2条),长袖白色衬衫2件,夏季西装短裙2条,夏季衬衫2件,飘带2条。
4.2.2安管部安管员(包括班长):每2年发放春秋/冬季保安制服1套,夏季制服1套,冬季衬衫2件,夏季衬衫2件,每年发放皮鞋1双。一次性发放制服棉大衣1件。
4.2.3工程维修班维修工(包括班组长):每年发放工作服一套。
4.3工作服着装规定:
4.3.1管家服务中心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上岗,并佩带工作牌。
4.3.2服装: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或衣袖。领口及袖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有诸如纪念章、笔、纸张等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着冬装时,应穿白色衬衣,结正领带。
4.3.3上班时只准穿规定的黑色皮鞋,禁止穿拖鞋、布鞋、旅游鞋;袜子要穿深色,不得光脚穿鞋或穿花梢的袜子。
4.3.4工作牌: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牌。
4.3.5服装要保持挺直、舒展,不得穿有明显折皱的服装上岗。
4.3.6员工着装应整洁、规范,不得敞口、歪斜、系扣不整。
4.3.7员工应统一按时间换穿规定类型的工作服。
4.4员工调/离职时工作服折算标准与处理办法:
4.4.1员工在管家服务中心内部调动,若调入部门使用的与该员工在原部门(式样或颜色)使用的工装相同,则调出员工可将原服装带入新部门,但须重新进行服装登记。
4.4.2基层员工按照使用年限确定工作服的折旧或折价比例。
a试用期内,工服无损坏,完好退回后不作折旧,但扣除30元干洗费;
b从转正之日起,使用不到半年的,按照原价的10%扣除折旧费;
c从转正之日起,使用超过半年,但不到1年的按5%扣除折旧费;
d从转正之日起,使用超过1年的,不扣除折旧费。
e配发的工作鞋,在员工离职时可带走。但在试用期内不予发放,转正后,按以下办法进行折价处理:
着装日≤使用期<1个月,按70%折价;1个月≤使用期<2个月,按60%折价;
2个月≤使用期<3个月,按50%折价;3个月≤使用期<4个月,按40%折价;
4个月≤使用期<5个月,按30%折价;5个月≤使用期<6个月,按20%折价;
使用超过半年以上的不折价扣款。
4.4.3管理服务人员因服装皆为量身定制,因此在其离职时服装由其带走,但在试用期内不予制作服装;转正后,按以下办法进行折价处理:
a着装日≤使用期<4个月,按80%折价; 4个月≤使用期<5个月,按70%折价;
b5个月≤使用期<6个月,按60%折价; 6个月≤使用期<7个月,按50%折价;
c7个月≤使用期<8个月,按40%折价; 8个月≤使用期<9个月,按30%折价;
d9个月≤使用期<10个月,按20%折价;10个月≤使用期<11个月,按20%折价;
e11个月≤使用期<12个月,按10%折价; 满一年以上不再折价。
4.4.4员工离职时,带有公司logo的帽子、领带、领夹、徽章等物品一律退回,遗失照价赔偿。
4.4.5员工在规定的服装折旧期后离职:如尚未配发新的服装,押金全额退还。如已领取并穿用新的制服,参照在折旧期内离职的有关规定处理。
5.0支持性文件
无
6.0质量记录
qp-02-02-f002物品领用清单
第2篇 物业管家服务中心员工制服管理规程怎么写
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员工制服管理规程
1.0目的为了展示企业良好形象,表现企业精神面貌,扩大项目的知名度,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使工作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山庄管家服务中心所有员工。
3. 0职责3.1总经理:负责物业管理活动中着装要求与工作服管理规定的审批。
3. 2仓库管理员:负责工作服的保管、发放、登记等工作。
3. 3各相关部门:执行统一着装要求和工作服管理规定。
4.0具体着装要求和管理规定
4.1工作服的分类与配发岗位:
4.1.1工作服按季节分为春秋装、夏装与冬装三类,按季节配发,春秋装着装时间:3月、4月、10月、11月,夏装着装时间:5月、6月、7月、8月、9月,冬装着装时间:12月、1月、2月;
4.1.2工作服配发岗位:本公司山庄管家服务中心所有工作岗位。
4.2工作服的配发标准与使用年限:
4.2.1 管理服务人员:男性每2年发放西服一套(上衣1件、西裤2条),长袖白色衬衫2件,夏季西裤2条,夏季衬衫2件;
女性每2年发放西服一套(上衣1件、西裤/裙2条),长袖白色衬衫2件,夏季西装短裙2条,夏季衬衫2件,飘带2条。
4.2.2 安管部安管员(包括班长):每2年发放春秋/冬季保安制服1套,夏季制服1套,冬季衬衫2件,夏季衬衫2件,每年发放皮鞋1双。
一次性发放制服棉大衣1件。
4.2.3 工程维修班维修工(包括班组长):每年发放工作服一套。
4.3工作服着装规定:
4.3.1 管家服务中心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上岗,并佩带工作牌。
4.3.2 服装: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或衣袖。
领口及袖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有诸如纪念章、笔、纸张等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着冬装时,应穿白色衬衣,结正领带。
4.3.3 上班时只准穿规定的黑色皮鞋,禁止穿拖鞋、布鞋、旅游鞋;
袜子要穿深色,不得光脚穿鞋或穿花梢的袜子。
4.3.4 工作牌: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牌。
4.3.5 服装要保持挺直、舒展,不得穿有明显折皱的服装上岗。
4.3.6 员工着装应整洁、规范,不得敞口、歪斜、系扣不整。
4.3.7 员工应统一按时间换穿规定类型的工作服。
4.4员工调/离职时工作服折算标准与处理办法:
4.4.1员工在管家服务中心内部调动,若调入部门使用的与该员工在原部门(式样或颜色)使用的工装相同,则调出员工可将原服装带入新部门,但须重新进行服装登记。
4.4.2基层员工按照使用年限确定工作服的折旧或折价比例。
a试用期内,工服无损坏,完好退回后不作折旧,但扣除30元干洗费;
b从转正之日起,使用不到半年的,按照原价的10%扣除折旧费;
c从转正之日起,使用超过半年,但不到1年的按5%扣除折旧费;
d从转正之日起,使用超过1年的,不扣除折旧费。
e配发的工作鞋,在员工离职时可带走。
但在试用期内不予发放,转正后,按以下办法进行折价处理:着装日≤使用期<1个月,按70%折价;
1个月≤使用期<2个月,按60%折价;2个月≤使用期<3个月,按50%折价;3.个月≤使用期<4个月,按40%折价;
4个月≤使用期<5个月,按30%折价;
5个月≤使用期<6个月,按20%折价;
使用超过半年以上的不折价扣款。
4.4.3管理服务人员因服装皆为量身定制,因此在其离职时服装由其带走,但在试用期内不予制作服装;
转正后,按以下办法进行折价处理:a着装日≤使用期<4个月,按80%折价;
4个月≤使用期<5个月,按70%折价;
b5个月≤使用期<6个月,按60%折价;
6个月≤使用期<7个月,按50%折价;
c7个月≤使用期<8个月,按40%折价;
8个月≤使用期<9个月,按30%折价;
d9个月≤使用期<10个月,按20%折价;
10个月≤使用期<11个月,按20%折价;
e11个月≤使用期<12个月,按10%折价;
满一年以上不再折价。
4.4.4 员工离职时,带有公司logo的帽子、领带、领夹、徽章等物品一律退回,遗失照价赔偿。
4.4.5 员工在规定的服装折旧期后离职:如尚未配发新的服装,押金全额退还。
如已领取并穿用新的制服,参照在折旧期内离职的有关规定处理。
5.0支持性文件无6.0
88位用户关注
8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