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共用设施中大修管理规程制度
一、设施识别与分类
1. 公共设施:包括楼宇外立面、绿化区域、停车场、电梯、公共照明、消防系统等。
2. 共享设施:如健身房、游泳池、会所、儿童游乐区等。
3. 基础设施:供水、供电、供气、排污系统等。
二、大修定义与标准
1. 大修定义:指对设施进行结构性修复、更换主要部件或全面翻新的工作,以恢复或提升其功能和使用寿命。
2. 判定标准:当设施达到设计寿命的70%或出现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故障时,可视为需要大修。
物业辖区共用设施大修流程
1. 预评估与计划
- 定期设施检查:每年至少一次专业检查,评估设施状况。
- 制定大修计划:依据检查结果,预测大修需求,纳入年度预算。
2. 项目立项
- 提交申请:由物业部门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大修立项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和预算。
- 立项审批: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立项。
3. 设计与招标
- 专业设计:聘请合格的设计单位,制定详细的大修方案。
- 招标程序:公开透明,选择资质齐全、经验丰富的承包商。
4. 施工与监管
- 签订合同: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和费用等。
- 工程监管:物业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与进度。
5. 验收与结算
- 验收标准:对照设计图纸和合同条款,进行全面验收。
- 结算审计:完成验收后,进行费用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大修管理规范
1. 质量控制: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法规,执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2. 资金管理:设立专项维修基金,保证资金来源,严格财务审计,防止滥用。
3. 信息公开:业主有权知悉大修详情,包括预算、进度、材料等,确保透明度。
4. 业主参与:鼓励业主参与决策,听取意见,保障业主权益。
5. 后期维护:大修后需制定完善的维护计划,延长设施使用寿命。
总结,物业辖区共用设施的大修管理应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安全和节约资源为原则,通过严谨的流程和标准化的管理,实现设施的有效更新和持久运行。
物业辖区共用设施中、大修管理规程
1目的
对共用设施的中、大修进行控制,确保其满足业主的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共用设施的中修和大修。
3引用标准和文件
3.1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2公司《质量手册》
4职责
4.1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共用设施的中、大修正确使用和管理。
4.2工程技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共用设施的中、大修的计划管理。
4.3维修中心负责共用设施中、大修的组织实施。
5程序要求
5.1流程图
5.2大修工程
5.2.1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
5.2.2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
5.2.3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
5.2.4大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
5.3中修工程
5.3.1凡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但保持原房的规模和结构的工程为中修工程。
5.3.2中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0%以下。
5.3.3中修后的房屋70%以上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的要求。
5.3.4中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一般损坏房屋。
5.4共用设施大、中修程序
5.4.1管理部门提出大、中修申请,由工程技术部鉴定后,报总经理审批。
5.4.2总经理批准后,工程部会同管理部门、维修中心提出改造方案,送财务部审核后交总经理批准。
5.4.3产权属于业主的,或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应报告业主委员会,并征得其书面同意。
5.4.4维修中心负责实施大、中修方案,改造方案既可由维修中心独立完成,也可委托专业单位完成。
5.4.5大、中修方案委托给专业单位实施的,维修中心须派技术人员监督检查质量和工作进度。
5.4.6大、中修完成后,由工程部会同管理部门、维修中心进行验收,填写维修验收单,如由专业单位实施的,则收双方签字认可,施工单位应在保质期内承担相应责任。
6记录
维修验收单
81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