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旨在规范门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保操作,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主要内容包括:
1. 门吊操作前的检查与准备
2. 安全操作流程
3. 环保措施与废弃物处理
4.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5. 培训与监督机制
1. 操作前检查:操作员需全面检查门吊设备,确保无机械故障、电气异常,钢丝绳、吊钩、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件状态良好。
2. 安全操作:启动门吊前,确认周围环境安全,无人员靠近;操作过程中保持专注,遵循低速平稳原则,严禁超载或违规操作。
3. 环保措施:作业过程中,控制噪声、振动在允许范围内,避免尘土飞扬,合理使用润滑油,减少泄漏可能。
4.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如设备故障、人员受伤等情况,应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理事故。
5. 培训与监督: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加强日常操作监督,及时纠正不合规行为。
1. 定期复审:本规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复审,以确保其适应性与有效性。
2. 更新调整:根据新的法规、技术发展或实际操作经验,适时对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3.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通过持续改进,提高规程的实用性和执行力度。
4. 记录留存:每次复审、修改及更新后,需做好记录,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请注意,此规程旨在指导实际操作,但并不能替代现场的判断和决策。操作人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规程,确保安全环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1篇 门吊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门吊司机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懂得一般机械、电气常识,并且取得上岗证,方可操作门吊。开机前检查起重机范围内轨道有无障碍物,以及轨道有无松动或特殊沉陷等现象。
2.合闸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如果电压低于或高于额定电压值15%时,要立即停止工作,向设物部相关人员及时汇报情况。
3.检查各操作开关及手柄是否处于零位。
4.空载试运行各机构数2分钟,检查其传动,制动是否正常。
5.工作时必须注意力集中,根据指挥人员的指令进行操作,指令不清楚时,严禁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警。起吊重物时,必须垂直提升,严禁倾斜拖拉。严禁超载起吊或起吊埋在地下的重物,不得故意用安全保护装置来达到停机的目的。外界风力过大时,达到6级时,严禁起吊作业。
6.操作时,换档动作应平稳,当交换各电机旋转方向时,应先回零位,稍停后再反向操作,不允许直接操作反方向。行走过程中,注意电缆卷筒的运转情况,注意电缆槽范围内有无异物,确保电力电缆的完好。
7.运转过程中,司机随时注意各机构电动机及电气设备有无异常声响,电机和各处轴承有无异常发热现象,各行走轮有无异常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停止检修。
8.如遇紧急情况,需立即停机时,可用紧急停机按扭切断总电源。非紧急情况,严禁使用紧急按钮进行停机。
9.工作完毕将吊具提升到接近最高位置,操作手柄均置零位,切断总电源。遇到特殊天气时,如刮台风时,应把门吊的夹轨器放下,夹紧钢轨,必要时,还要进行拉钢丝绳保护,以防台风刮走。
10.严格如实填写运转,保养和交接班记录。同时,维修保养中的废油、废料应集中收集进行统一的处理,以防污染环境。
第2篇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的说明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严禁非司机开车。
3、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 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4、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5、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以使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起重至不超过0.5m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时制动。
6、禁止超负荷使用。
7、禁止倾斜吊运物品。
8、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9、禁止人随物品一起升降。
10、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
11、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司机日表。
12、检查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的牌子,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13、龙门吊工作完毕后,开到指定地点,将所有手柄均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14、突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15、禁止六级以上风力工作。
第3篇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5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五)
1、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拆除锁轨装置后,小心登上直梯进入驾驶室 ;2、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是否处良好状态(包括限位器、钢丝绳、吊钩、制动器),同时进行润滑。
3、龙门吊每次起动前必须行铃提示地面人员,并空载试车,检查卷扬限制器是否灵活,应指定专人负责挂钩指挥作业。
4、起吊物下禁止站人,移动物件提升高度至少应在0.5米以上,空车走行时,吊钩要离地面2米以上。
5、禁止起吊物长时间停留空中,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6、吊车运行时,严禁任何人停留在机架上。
7、经常检查各部件是否有松动现象,防止螺栓螺钉等物件落下伤人。
8、修理吊车时应先断电,拔掉保险,并在电闸上挂上不准合闸的警示牌。
9、吊车工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1)、钢丝绳不合格不吊; (2)、捆缚不牢不吊; (3)、信号不明不吊;(4)、钢丝绳挂不均匀不吊; (5)、超过负荷棱角没垫不吊; (6)、工作物埋在地里不吊; (7)、安全装置失灵不吊;(8)、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置浮动物件不吊; (9)、易燃、易爆物品没安全装置不吊; (10)、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10、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严禁与他人闲谈。 11、工作完毕,将吊车开到指定地点,将控制手柄放到零位,并切断电源。
第4篇 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拼装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拼装式起重机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场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机吊重、变幅、回转所用的卷扬机,必须满足“卷扬机”安全技术要求,走行用电机必须符合“电动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起重机所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五、开车前检查轨道上、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第5篇 车间龙门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吊车工应了解或掌握龙门吊车的性能。
2、 开车前,吊车工就应检查吊车及轨道的各部位零件有无不正常现象,螺丝有无松动等。
3、铁轨上有无其它物品影响吊车行走,如有及时清理。
4、检查各减速机油箱的油位是否正常,各加油部位是否有油。
5、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6、检查起吊的钢丝绳是否有毛刺及断股等。
7、起吊重物不允许超过限定起重量,吊车的钢丝绳应垂直吊起重物,而不应倾斜一定角度。
8、起吊重物及小车行走时,车速不应过快,应缓慢运行,而且起吊的重物不应在设备及人头上行走。
9、露天吊车雷雨天停止工作
第6篇 龙门吊安全施工操作规程
一、龙门吊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龙门吊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场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开车前检查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第7篇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应有专人开车,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才允许开车。
2、严禁非司机开车。
3、司机工作时,只听地面上专门人员指挥(并且只能有1 人指挥),但是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查明情况再开车。
4、每日每次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和电器设备是否良好,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润滑。
5、每班第一次吊运物品以使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司机应先将重物起重至不超过0.5m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时制动。
6、禁止超负荷使用。
7、禁止倾斜吊运物品。
8、龙门吊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9、禁止人随物品一起升降。
10、不允许长时间吊重于空中停留,龙门吊吊装重物时,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不得离开。
11、交接班时,两个班的司机应共同检查全机的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情况,并填写司机日表。
12、检查时应切断电源,且挂“有人检修”的牌子,以免误开车造成重大事故。
13、龙门吊工作完毕后,开到指定地点,将所有手柄均转到零位,切断电源。
14、突然断电时,要将主电路开关切断,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
15、禁止六级以上风力工作。
第8篇 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龙门吊及桅杆吊机上平台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2、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m。
3、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桅杆吊机吊钩要挂牢。水上及江边起重机还应根据天气情况,采取避风措施。
第9篇 龙门吊安全规程
1、龙门吊机上的卷扬机、电葫芦、减速机应定期检查保养,不允许带故障工作。
2、吊梁的起重滑车、承重销、轴、吊索具等关键部件应定期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决不允许带故障工作。
3、吊梁排绳在捆梁时必须排顺,不允许出现相互挤压现象,任何一个断面内钢丝绳的断丝量,其断丝量木得超过此断面钢丝总根数的5%。
4、吊梁用的精轧螺纹钢必须伸出锚头以外;在连接处,必须保证上下螺纹钢均插入连接器的长度为一半连接器长度。
5、梁项上操作人员应注意自身安全,并不得坠落工具或器材,以防砸伤下边人员。
6、龙门吊设专人操作使用,严禁非司机操作,每次动车前,司机要检查电源、电器,并环顾四周有无障碍,确认一切正常后,按铃提示方可起动。
7、 龙门吊机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方可动车操作,指挥人员用手势、哨音指挥,指挥人员指挥信号应准确无误,口令应果断明了。
8、龙门吊机司机要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熟悉吊机的性能,做到安全、熟练、稳妥、顺利操作。司机要做到四不开车,即:1)信号口令不清不开车;2)情况不明不开车;3)故障不排除不开车;4)不符合安全规程不开车。
9、龙门吊机吊梁时,应先提升5~10cm,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起重过程中应垂直、平稳,发现导常应立即停止操作。
10 、龙门吊机用电葫芦吊装模板时,应注意不要超负荷工作,严防倾斜起升或下降。
11、电葫芦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第10篇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11篇 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2、门吊组装后应进行空载、重载试验,在确认各
机械部件运转正常,各安全装置有效,并经有关部门认证合格后方可作业。
3、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并经常检查轨道是否平直,有无沉陷,轨道螺栓有无松动。
4、开车前,必须鸣铃,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予断续铃声。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5、当起重机上或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6、工作结束后,闭合主电源前,将所有控制手柄回到零位。每日工作开始时,首先检查所有控制器手柄是否在零位,确认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7、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超过6级风和大雪、雨天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8、维修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必须带电保养时应配戴好绝缘装置,并有人监护及电工配合。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司机不应进行操作(十不吊):
①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时不吊;
② 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③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④ 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⑤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不吊;
⑥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时不吊;
⑦ 歪拉斜吊时不吊;
⑧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⑨ 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⑩ 危险液体包装太满时不吊;
10、不得在有负荷情况下调整起升和变幅机构制动器。
11、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12、吊运重物时,重物不得从他人头顶上通过,吊下严禁站人。
13、吊运重物应在指定通道,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吊物底面应高出地面2米以上,有障碍物需穿越时,吊具或吊物底面应高出障碍物顶面0.5米以上。
14、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起重机的起重量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200-300毫米)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运。
15、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子必须保留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一般为2-3圈)。
16、起重机工作时,梁、吊具、吊物、钢丝绳与输电线最小距离:1万伏为1.5米,1-3.5万伏为3米。
17、重物起落速度要均匀,非特殊情况下不得紧急制动和高速起落。
18、重物不得在空中悬停时间过长。
19、经常检查润滑部位,定时加注油脂,保证不磨损不锈蚀。
20、门吊电力部分应配置独立配电箱,并装配漏电保护器,门吊轨道必须设接地装置,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第12篇 龙门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龙门吊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连锁开关等装置,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 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 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 起吊时重物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6. 起吊物件应拉流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 物件起吊时,禁止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刹住制动器,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 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 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缓慢下降。
10. 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 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12. 所有操作司机必须遵守龙门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3. 龙门吊上平台应设1米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
14. 两机同时作业,相距间距应不少于3米。
15. 起重机台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16. 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17. 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
第13篇 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说明
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详细内容
一、拼装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拼装式起重机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场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机吊重、变幅、回转所用的卷扬机,必须满足卷扬机安全技术要求,走行用电机必须符合电动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起重机所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五、开车前检查轨道上、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第14篇 龙门吊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起重机操作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操作合格证的。未取得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单独进行操作。
第 2条:作业前必须确认轨道上没有障碍物,轨道无沉陷;并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操作。
第 3条:司机必须确认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第 4条: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终端、或邻近车相遇时,要先行减速,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第 5 条:龙门吊机的起吊作业必须坚持起重作业“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和多人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物体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物件埋在地下不吊,歪拉斜拽不吊,物件锐角不垫软物不吊,爆炸性物品不吊,吊具不合格不吊。
第6条:起吊重物应拴溜绳,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天车走行要平稳,当天车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第 7条:严禁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第 8 条: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20厘米左右停车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再提升。回转或平移重物时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
第 9 条:重吨位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后方可作业,不准同时操作二个动作。
第 10 条: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时应鸣铃警告,禁止吊物在人头上越过。空钩运行时吊钩必须离开地面2米以上。
第 11 条: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时,应将控制器置于零位,起吊重物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第 12 条:吊机在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也不准在运行中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第 13 条: 起重司机应按规定定期对机械进行保养、润滑、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操作带病的机械作业。
第 14 条:检修起重机时应将起重机停放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第 15条:露天作业时遇有暴雨、雷击或五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第 16 条:应挂配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起重机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17条:工作完毕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将控制器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龙门吊还应上好夹轨卡,拉好防风缆绳。
第18条:起重司机要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第19条:龙门吊机的小车和电动葫芦不同时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按吊重工况图进行。
第15篇 门吊安全环保操作规程
1、 作业前检查门吊作业范围内轨道有无障碍物,以及轨道压板有无松动或特殊沉陷等现象。电源电缆有无拉伤或破损情况。
2、 合闸前,检查各操作开关及手柄是否处于零位。合闸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如电压低于或高于额定电压值的15%时,要立即停止工作。
3、 空载试运行各机构数分钟,检查其传动、制动、限位、各仪表是否正常。然后,将吊具放到最低位置进行钢丝绳、吊钩、吊具的例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断股或挤伤的情况,必须报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4、 工作时必须注意力集中,严格按照起重工的指令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警。工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一般不得用安全保护装置来达到停机的目的。在作业中,无论任何人发出停止操作的指令,都必须立即停止操作。
5、 操作时,换档动作应平稳,当交换各电机旋转方向时,应先回零位,稍停后再反向操作,不允许直接操作方向
6、 运转过程中,操作司机随时注意各机构电动机及电气设备有无异常声响,电机和各处轴承有无异常发热现象,如有异常,应及时停止并报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理或检修。
7、 如遇紧急情况,需立即停机时,可将紧急停机按扭切断总电源。
8、 遇到六级及以上大风的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并把夹轨器夹紧钢轨,同时,把揽风绳拴到牢固的物体拉紧。在雨雪天气作业前,应先经过试用,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9、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10、工作完毕时,将吊具提升到接近最高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操作手柄均置零位,切断总电源。
11、认真填写运转、保养、交接班记录,对班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
12、 维修、保养中的废油、废料应集中收集进行统一的处理,以防污染环境。
7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