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心投诉处理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投诉接收: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如电话热线、电子邮件、服务台等,确保业主能方便快捷地提出问题。
2. 投诉记录:详细记录每一条投诉的内容、时间、投诉人信息,以便后续跟进。
3. 初步评估:初步判断投诉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处理优先级。
4. 调查核实:对投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5. 解决方案: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与投诉人沟通确认。
6. 执行与反馈:执行解决方案,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进度。
7. 结案与归档:问题解决后,整理相关资料,归档备查。
8. 投诉分析:定期分析投诉数据,找出问题根源,改进服务。
物业服务中心投诉处理的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时效性:接到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初步回应,重大问题不超过48小时。
2. 专业性:处理投诉的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能够准确理解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3. 公正性:对待所有投诉保持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4. 透明度:处理过程及结果应及时向投诉人公开,确保其知情权。
5. 持续改进:通过投诉分析,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业主满意度。
物业服务中心投诉处理规程意味着建立一套规范化的流程,以高效、公正、专业的方式处理业主的不满和问题。它不仅关注单个投诉的解决,更注重从投诉中汲取经验,改进服务质量。规程的实施旨在提升物业团队的服务水平,增强业主的信任感,从而维护良好的社区环境。在实际操作中,应灵活应对各种情况,确保每个步骤都符合规程标准,同时注重人性化服务,让业主感受到尊重和关怀。
物业服务中心投诉处理规程
(五)
1.0目的规范顾客对物服中心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程序,使之能深刻及时、有效、合理的处理,使顾客满意。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辖各物业服务中心对顾客投诉的处理工作。
3. 0职责3.1客服中心负责顾客来函、来电、来访的投诉处理。
3. 2客服中心负责顾客投诉的记录、协调和处理工作。
3. 3物业服务中心各岗位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客服中心对投诉处理的工作开展。
3. 4客服中心负责顾客回访。
3. 5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对投诉处理情况的抽查及回访。
4.0工作程序:
4.1、物业服务中心或其他部门接待人员负责接受顾客的口头或书面投诉,并在投诉记录表上做好详细的记录。
4.2、根据投诉的内容,接待投诉人员应立即填写投诉处理记录表,及时送达给相关部门或部门主管。
4.3、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处理记录表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安排人员予以处理,并如实填写处理情况。
4.4、责任部门负责人根据完成情况在5个工作日以内寓意回访,并认真填写回访记录。
4.5、投诉处理回访率要求100%,重大投诉应向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汇报。
4.6、对各物业服务中心不能处理的,或需由公司协调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填写完《顾客投诉处理表》后,报公司具体安排,由公司总经理(管理者代表)负责作出处理决定。
4.7顾客投诉回访
4.7.1 物业服务中心客服中心负责对顾客进行回访,并将回访情况填写在《顾客投诉处理表》中。
4.7.2 每月月末或下月初由客服中心将本月顾客投诉处理表报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审阅并验证。
需发《纠正预防措施》详见《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1.1、物业部所有员工均有主动及时投诉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互相推托。
1.2、对待投诉的态度要严肃认真,将投诉视为了解住户反应,检验服务质量、消除误解、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1. 3、住户投诉受理,采取办公室接待、设置电话投诉、投诉信箱等方法,根据住户不同的投诉方式、投诉内容,区别不同情况受理投诉,并尽量避免在公共场合受理,受理时细心了解住户投诉内容、原因、具体事实对涉及人员、投诉者姓名、房号。
1.4、住户投诉处理,对确属管理方面原因引致的投诉,主动承担责任并表示歉意,不使住户情绪进一步恶化,对不了解政府法规或物业服务中心有关规定而造成的投诉,耐心解释,消除误解。
对法规不清,须向有关方面了解投诉的事实,请住户稍候,查清事实,做出处理或其后再转告住户。
无法处理的个别投诉,向住户解释清楚,在处理投诉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尽量让顾客满意,但切记超越权限,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
1.5、投诉处理善后工作。
每日住户投诉,需做好记录,分类整理。
对投诉中反映出来的物业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及质量问题,定期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落实到具体岗位,确保住户投诉经处理过、属物业服务中心责任的事件不再发生。
将投诉及处理情况记录在《住户投诉记录表》。
2. 0支持性文件和质量记录2.1《顾客投诉处理表》
第2篇 物业服务中心投诉处理规程5
物业服务中心投诉处理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顾客对物服中心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程序,使之能深刻及时、有效、合理的处理,使顾客满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各物业服务中心对顾客投诉的处理工作。
3.0职责
3.1客服中心负责顾客来函、来电、来访的投诉处理。
3.2客服中心负责顾客投诉的记录、协调和处理工作。
3.3物业服务中心各岗位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客服中心对投诉处理的工作开展。
3.4客服中心负责顾客回访。
3.5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对投诉处理情况的抽查及回访。
4.0工作程序:
4.1、物业服务中心或其他部门接待人员负责接受顾客的口头或书面投诉,并在投诉记录表上做好详细的记录。
4.2、根据投诉的内容,接待投诉人员应立即填写投诉处理记录表,及时送达给相关部门或部门主管。
4.3、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处理记录表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安排人员予以处理,并如实填写处理情况。
4.4、责任部门负责人根据完成情况在5个工作日以内寓意回访,并认真填写回访记录。
4.5、投诉处理回访率要求100%,重大投诉应向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汇报。
4.6、对各物业服务中心不能处理的,或需由公司协调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填写完《顾客投诉处理表》后,报公司具体安排,由公司总经理(管理者代表)负责作出处理决定。
4.7顾客投诉回访
4.7.1物业服务中心客服中心负责对顾客进行回访,并将回访情况填写在《顾客投诉处理表》中。
4.7.2每月月末或下月初由客服中心将本月顾客投诉处理表报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审阅并验证。需发《纠正预防措施》详见《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1.1、物业部所有员工均有主动及时投诉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互相推托。
1.2、对待投诉的态度要严肃认真,将投诉视为了解住户反应,检验服务质量、消除误解、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1..3、住户投诉受理,采取办公室接待、设置电话投诉、投诉信箱等方法,根据住户不同的投诉方式、投诉内容,区别不同情况受理投诉,并尽量避免在公共场合受理,受理时细心了解住户投诉内容、原因、具体事实对涉及人员、投诉者姓名、房号。
1.4、住户投诉处理,对确属管理方面原因引致的投诉,主动承担责任并表示歉意,不使住户情绪进一步恶化,对不了解政府法规或物业服务中心有关规定而造成的投诉,耐心解释,消除误解。对法规不清,须向有关方面了解投诉的事实,请住户稍候,查清事实,做出处理或其后再转告住户。无法处理的个别投诉,向住户解释清楚,在处理投诉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尽量让顾客满意,但切记超越权限,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
1.5、投诉处理善后工作。每日住户投诉,需做好记录,分类整理。对投诉中反映出来的物业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及质量问题,定期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落实到具体岗位,确保住户投诉经处理过、属物业服务中心责任的事件不再发生。
将投诉及处理情况记录在《住户投诉记录表》。
2.0支持性文件和质量记录
2.1《顾客投诉处理表》pr/wy-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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