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校产、校具日常维修验收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维修申请与审批
2. 维修过程监督
3. 维修质量验收
4. 维修记录与存档
5. 后期维护跟踪
1. 维修申请与审批:学校各部门在发现校产、校具损坏时,应填写维修申请单,详细描述损坏情况,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
2. 维修过程监督:维修工作开始后,应有专人负责监督,确保维修过程安全、合规,避免对其他设施造成二次损害。
3. 维修质量验收:维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门和维修部门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确认设备功能恢复正常,外观无明显修复痕迹。
4. 维修记录与存档:所有维修活动需详细记录,包括维修时间、内容、耗材、费用等,并存档备查。
5. 后期维护跟踪:维修后的校产、校具应在一定周期内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其稳定运行,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高中校产、校具日常维修验收规程旨在规范学校设施的维修管理,保证维修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维修效率,确保校产、校具的正常使用。规程要求从维修的申请、实施、验收到后续的跟踪,全程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责任人,以实现高效、安全、经济的维修目标。维修申请的审批确保了资源的合理使用,维修过程的监督保证了维修质量和安全,而维修记录和后期跟踪则为学校的资产管理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持,有利于预防潜在问题,延长设施使用寿命。此规程旨在提升学校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淳高高中校产、校具日常维修验收规程
1.校产、校具日常维修,采取总务处主动巡查制和使用人或使用部门报告制相结合的办法。
2.校产、校具使用人或使用部门所使用的桌、椅、凳、柜、门、窗等教学、办公物品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
3.总务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记载,调查核实报修情况。如发现由于管理不善,人为原因破坏,须查明责任,确定赔偿价格后,再予以维修。涉及安全问题等特殊情况除外。
4.查明情况后,总务处及时派专人维修。维修每项物品时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严禁粗制滥造。维修应迅速、高效地完成,力求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5.当维修工作完成后,应恢复维修地点的原状,清理现场,并报告总务处维修情况。总务处也应及时将维修情况告知使用人或使用部门,让其验收。
6.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在知道物品修复后,应及时检查验收维修状况。如遇问题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总务处说明,过期发现问题需重新报修。
7.维修验收须明确维修项目、数量、质量、工时、核价,然后各方签字,署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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