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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程汇编(1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15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规范设备检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点:

1. 设备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2. 检修过程的安全操作规定

3. 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程序

4. 安全教育培训与责任划分

5. 检修后的设备验收与恢复运行

编制指南

1. 设备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 详细制定检修计划,明确检修内容、时间、人员及所需工具。

- 对待检修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 断开电源,悬挂警示标识,防止误操作。

-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绝缘手套等。

2. 检修过程的安全操作规定:

- 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操作和检修规程。

- 严禁单独作业,至少两人一组,互相监督,确保安全。

- 使用工具时,确保其完好无损,正确使用,避免意外伤害。

- 在受限空间或高空作业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3. 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程序:

-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触电、机械伤害等情况的应对方案。

-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并采取初步救援措施。

- 确保所有作业人员了解并能执行应急预案。

4. 安全教育培训与责任划分: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5. 检修后的设备验收与恢复运行:

- 检修完毕后,进行全面的设备检查,确保无遗漏、无损坏。

- 经过试运行确认设备功能正常,方可正式恢复运行。

复审规定

1. 本规程每年至少复审一次,以适应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

2. 复审时,应结合近年来的作业实践,评估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3. 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或设备变更,应及时修订规程,确保安全措施与时俱进。

本规程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共同遵守,以营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在实际操作中,各作业人员应灵活运用,结合具体设备和工况,做出合理判断,确保安全检修作业的顺利进行。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范文

第1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1术语和定义

◆设备检修:是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包括日常的正常维修、计划检修(大、中、小)、计划外检修。

2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2.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2.2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3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2.4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2.5 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2.6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2.7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2.8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2.9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2.10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2.1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

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2.12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13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2.14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2.15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2.1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2.17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2.18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2.19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2.20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2.21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3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3.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3.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3.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

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4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1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4.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4.3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第2篇 某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大、中修与抢修作业。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hg 23011 - 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2 - 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3 - 1999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4 - 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5 - 1999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6 - 1999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7 - 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设备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4 检修前的准备4.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4.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4.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4.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4.5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hg 23011、hg 23012、hg 23013、hg 23014、hg 23015、hg 23016、hg 23017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4.6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5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5.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5.2安全教育内容5.2.1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5.2.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5.2.3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5.2.4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6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6.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6.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6.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6.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6.5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6.6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6.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6.8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6.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6.10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6.1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7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7.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7.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7.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7.4 7.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7.5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7.6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8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8.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8.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8.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8.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8.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8.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8.7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9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9.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工厂机动部门负责管理。9.2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9.3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9.4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9.5工厂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9.6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机动部门、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附录(标准的附录)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检修设备名称

检修地点

检修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检修内容

设备交出安全措施:设备交出负责人: 年月日

检修安全措施:检修项目负责人: 年月 日

设备所在单位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检修单位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设备部门终审意见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编制说明化工企业对检修作业安全要求严格,需要制定检修作业安全规程,保证检修作业安全。一、课题来源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并授权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起草。二、编制原则和目的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需要,参照化工行业有关规范,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要求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有利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设备检修作业安全。三、主题内容1.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参照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化工企业多年生产实际编写。2.化工生产大多是连续化生产过程,而且向高密度、高强度方向发展,外界因素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化工企业由于生产的需要,要进行设备检修作业,因此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性就越来越重要,设备检修安全规程是解决设备检修作业安全和安全管理基本问题。四、编制过程 本标准起草后,书面征求部分企业意见。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及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规划发展司、政策法规司先后两次组织大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干部进行讨论修改而成。

第3篇 煤气设备的操作、检修与维护安全规程

1.煤气及附属设备,每班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时间,煤气区域维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煤气设备、管道和阀门应作出定期的检修计划,按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禁在煤气设备和管道附近设置易燃及有腐蚀液体的管道。

4.煤气管道发生冻结或堵塞时,可用蒸汽加热管道,绝对禁用明火烘烤管道,防止发生起火或爆炸。

5.煤气设备停用时,应用n2(或蒸汽)吹扫管道30分钟以上,确认无煤气后堵上盲板。

6.煤气切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

7.煤气危险区的co浓度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co监测装置。

8.在有煤气的情况下,抽、堵盲板、修理阀门、导管时,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的,氧气呼吸器的使用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并且要有煤气管理人员在场监护。

9.凡处理煤气设备内部时,要取空气样作co含量分析。

10.凡处理煤气设备和煤气管道时,当放散管开着时,不准在管道附近有明火,以防引起火灾或爆炸。

11.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上下孔,放散管,保持设施内的自然通风。

12.每次进入设备内部的工作人员,时间间隔至少在2h以上。

13.经co含量分析后,允许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设专职监护人。

14.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取样分析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检修动火工作中每2h必须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也要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失误。

15.带煤气作业时,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距工作场所10米内,禁止火源,并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要离开作业点40米以外,距作业点10米以外才可以安设投光器。

16.进入管内检查前要先将管内有害气体吹扫干净,要设专人看管入口,检查完毕经检验人数,以防误封入口。在管内工作,管内温度不得超过40℃,要打开两头入孔,将露在外面的皮肤涂上防护油、戴上风帽、风镜和面罩。

17.在煤气区动火时,在有安全动火证的前提下,在动火前必须准备好沙子、蒸汽管、黄泥和沙袋子等防火用具,并将易燃物带走,用黄泥和石棉绳将泄漏煤气的地方堵严,才允许动火。并且由煤气负责人同安全员等有关人员检查工具、设备和氧气呼吸器等。

18.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在动火部位附近要装压力表或与附近仪表室联系。压力表必须有专人看守,而且必须用电焊,严禁用气焊动火。

19.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除取空气分析以外,还应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确认在动火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20.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氮气,但煤气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10.2mm)h2o)。严禁关闭煤气阀或封水阀,以防回火爆炸。

21.当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煤气管道起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22.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残余煤气处理干净(保护现场)。

23.抢救煤气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入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严禁用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24.排放冷凝水注意事项:

(1)不要将煤气放出,以防中毒。

(2)经常定期排放,以保证煤气质量及安全,排放完应将阀门关死。

(3)非工作人员严禁冷凝水排放,防止煤气中毒。

25.长期停用,大、中修或改修的煤气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作严密性试验,试验前做到以下几点:

(1)检查确有盲板,切断煤气管道。

(2)在检查管道内部时,必须有安全照明。

(3)检查所有水封,排水器进水,排水管上的开关位置,测量水封排水器,水位高度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6.煤气检修高空作业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注意安全。

27.冬季对煤气设备要采取蒸汽保温措施,以防冻结。

28.为保证煤气工人的身体健康,煤气工人每年要进行两次体检。

第4篇 运煤设备运行和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①发电厂运煤系统的各工作地点应有相互联系用的信号或通信设备。输煤程控室电话应设有录音系统。运煤系统正常运行时不应解除连锁。

②各工作场所或通道以及厂区内铁道沿线均必须有良好的照明。

③在运煤设备运行中,禁止不停设备去上链条、钢丝绳和皮带,这样做很危险。

④检修工作场所如有裸露的电线,应认为是带电的,不准触碰。对可能触到的裸露电线,应在检修工作开始前拉开电源和上锁,并将该线挂上地线接地。

⑤不准在可能突然下落的设备(如抓斗吊斗等)下面进行工作。必须在这些设备下面进行检修等工作时,应先做好防止突然下落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⑥不准在有煤块掉落的地方通行或工作必须在这些地方工作时,应在设备停运并采取防掉落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⑦寒冷地区采用汽暖供热的输煤系统,采用凝结水回收器作为汽水回收的设备,应采取防止容器爆裂水喷出伤人的措施,如增加安全阀或增设排汽设施等。

⑧输煤系统所有在轨道上行走的设备,如配煤小车、移动式给煤机、斗轮机、卸船机等,宜装设清道器,防止轨道上堆积杂物,致使设备损坏,或者行走时伤人。

⑨在移去煤中的雷管时,应特别小心,防止撞击、掉落、挤压或受热,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拉动导火线。运煤皮带上发现雷管时,应立即将皮带停下处理。取出的雷管,应交有关部门处理。经常清扫地面、电缆桥架,做到无积煤、粉、水和油。

⑩输煤系统上应装设防尘或降尘的设施;以保护环境,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⑩石灰石系统参照输煤系统执行。主要是脱硫措施,但很多做法和输煤系统相似。

(2)厂内铁道、汽车运输

①内铁道

a.在铁道与汽车道或人行道的交叉地点应设有“小心火车!的标示牌。如交叉地点为交通要道,应设拦路杆,并有专人管理,在机车到来前及时放下。在通过厂内铁道时要特别注意有无机车驶近。当机车驶近时不准抢过铁道。

b.沿铁道两侧的人行道,应经常保持畅通当机车来到或听到汽笛声时,应及时向两旁躲避。

c.应经常清扫道岔,保持道岔转动灵活,冰雪天气应制定措施保证道岔无积雪、冰冻。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d.与运煤无关人员禁止上下机车或车辆。在机车完全停止前,禁止任何人上下车辆。机车停止后应从车厢的脚蹬处上下煤车。

e卸煤沟、储煤场等处应装有音响信号,使卸煤工人及时知道机车到来。机车在摘钩并离开前,卸煤工人不准靠近车辆,卸煤前应确认列车制动可靠,防止溜车伤人。

f卸煤工应熟悉各种类型煤车车门的操作方法。在操作中应特别注意被车门打伤或被掉下的煤砸伤。不准由不熟悉开闭方法的人开闭车门。开闭车门前应通知煤车上及附近的有关人员。车门打开或关闭后应挂牢。

g.底开门车卸煤要保证2人以上操作,不得从车下面的门进入车内,应从车厢的顶部观察存煤是否卸净。

h车辆卸煤完毕,应及时清除轨道上的积煤。

i禁止在钢轨上、车底下、道中心坐卧、站立或行走,以及在车厢下或车厢间穿过。

j在铁道附近进行工作可能影响调车作业或行车安全时,工作负责人应事先与调车人员联系,做好安全措施,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

k.在紧急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对机车发出“停止”的信号,要求立即停车。

1机车停车后,应确保制动可靠,防止溜车伤人。

m.煤车摘钩、挂钩或启动前,调车人员应查明车厢下或车厢间确已无人,方可发令操作。

n.在电化区段,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车顶上调车作业。

.取样机运行时,禁止在取样机平台上逗留及调车作业。

p.发电厂应制定关于车辆调度的专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

②汽车运输

a.运煤汽车司机应持有政府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

b.在厂内和煤场,运煤汽车速度应有明确的限制。运煤汽车过磅时,上磅速度应小于5km/h,停车后熄火运煤汽车在厂区马路、卸煤沟和煤场行驶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c.进出煤场的运煤汽车和卸煤人员应服从煤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管理。运煤汽车应按规定地点有秩序地卸煤,不准抢道行车。

d卸煤人员不得站在车上随车走动卸煤。

e.运煤汽车司机在卸煤过程中不得开动车辆,只有得到卸煤人员已全部撤离的通知,鸣号示警,并确认车辆周围无人后方可开动车辆。禁止在车辆移动过程中打开车门。

f运煤汽车应停稳后卸煤,不得凭惯性卸煤。

g.斗轮机堆取作业煤场,禁止接卸运煤汽车。

h天气恶劣,影响视线时,禁止运煤汽车进入煤场卸煤。

i发电厂应制定关于汽车运煤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

③煤车清扫与煤船清舱

a.人工清扫煤车,应在卸煤机械离开车辆,并停止作业后方可进行。

b.待煤车清理人员彻底清理离开后,翻车机司机方能通知列检人员检车。

c.清理自卸式运煤汽车底部粘煤时,车厢应放平;禁止在车厢倾斜时进行清煤工作。需要升降车厢时,清煤人员应下车。

d.煤船清舱人员上下舱时,应首先检查船舱内钢直梯是否坚固完整。若钢直梯锈蚀严重或有松动现象的,清舱人员上下时就使用安全绳或梯子。清舱人员上下舱时,不得脚蹬或手抓钢直梯护笼。

e清舱人员上下舱后,应离开作业舱口位置。

f不得乱扔清舱工具,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g在清舱工作中需卸煤机司机配合时,清舱负责人应首先将清舱人员安排至船舱安全的地方,然后用哨声和舱面指挥人员联系,此段时间内清舱人员不准离开规定的安全地点。卸煤机停止工作后,清舱人员一定要听见卸煤机司机发出的信号(如电喇叭信号)后才可离开安全地点。卸煤机抓斗过程中禁止舱内人员走动。

h.夏季煤船清舱时,应有防止清舱人员中暑的安全措施。

i使用清舱机进行煤船清舱作业时,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清舱机司机应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

·使用卸煤机吊运清舱机时,应遵守本规程起重和搬运的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清舱机吊运安全措施;

·安装或拆卸吊具时,卸煤机司机应切断总电源;

·清舱机作业时应与清舱人员保持有效工作距离,清舱人员不得靠近工作中的清舱机;

·禁止清舱机和卸煤机在同一舱口内同时工作;

·当清舱机停止工作后,清舱指挥应向卸煤机司机指明清舱机所停放的位置,卸煤机司机确认后方可操作卸煤。

④储煤场、储煤筒仓

a.储煤场应有良好的照明、排水沟和消防设备,消防车辆的通路应畅通。

b.卸煤沟或卸煤孔上应盖有坚固的箅子,卸煤时不准拿掉。箅子的网眼一般应不大于200mm×200mm

c.储煤场进入大块煤或煤石时,卸煤人员应做好防砸伤、挤伤的安全措施。

d.储煤场的大块煤或煤石及结冻的煤块应及时进行处理。工人砸煤时应戴防护眼镜。砸煤或搬运煤石时应注意站位,以防跌倒伤人。

e.从煤堆里取煤时,应随时注意保持煤堆有一定的边坡,避免成陡坡。对已经形成的陡坡,在未消除以前,禁止从上部或下部走近陡坡。

f.发电厂应制定防止煤堆自燃的安全技术措施。着火煤禁止进入皮带运输。

g.装有煤气红外线原煤解冻库时,应制定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规定。

h.储煤筒仓顶部应安装防爆门,露天布置,禁止蹬踏或堆放物品。防爆门上方禁止站人。防爆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i.几座筒仓应轮流使用,以防筒仓存煤结拱、自燃,禁止明火进入筒仓。

j不准移动筒仓进口的筛算子。

k储煤筒仓加仓前,应确认该储煤筒仓下无其他人员。

1.在开始加仓过程中,应有专人对储煤筒仓下的煤槽进行监视。

一旦发生滑仓,立即停止滑仓侧的皮带运行并通知运行停止加仓。

m.储煤筒仓堵塞时,应用压缩空气等破拱,禁止任何人进入储煤筒仓内戳煤。

n.处理储煤筒仓搭桥时应采取防止煤块飞溅及滑仓伤人的措施,并应保证至少2人进行。

.处理储煤筒仓搭桥前,应将与储煤筒仓相对应的皮带开启后,方可进行,禁止在皮带停止时处理储煤筒仓搭桥。

p.处理储煤筒仓搭桥过程中如发生滑仓,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关闭气源阀门,并就地停止储煤筒仓下的皮带运行。

q.使用临时空气管清除煤槽壁积煤时应检查接头是否牢固,使用中要防止气管触及转动机械。

⑤各式卸煤、运煤机械

a所有卸煤、运煤机械(如卸船机、卸车机、翻车机、龙门抓煤机、履带式抓煤机、扒煤机、斗轮机、推煤机、斗链运煤机等)应保持完好,并定期检修和试验。刹车装置不正常或有其他重大缺陷时禁止使用。

b.卸船机、斗轮机、桥式及龙门抓煤机停止工作时,大车、悬臂、抓斗等机构应处于安全停用位置。遇6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还应将锚定装置就位,装好防风系缆。发电厂应制定卸船机、斗轮机、桥式及龙门抓煤机等的防台风安全措施。

c.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准在运行中的卸煤、运煤机械旁逗留。

在卸船机、斗轮机、抓煤机抓斗活动范围内禁止人员通过或逗留。

d.司机开动卸船、运煤机械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确定附近无人和妨碍启动的障碍物时方可启动。

e.各式运煤、卸煤机械操作室的门窗应保持完好,窗户应封闭或加网,门应加装闭锁,以防行车中操作人员探头瞭望或走出操作室。扶梯口应装门、加锁。

f禁止用吊斗、抓载运人员或工具。

g.履带式抓煤机在抓斗抓满煤前,禁止开动车身行走。

h推煤机上煤场作业时,司机要注意周围的车辆和人员情况,防止发生意外。推煤机上下煤堆时,应注意坡度是否太陡,煤堆有无发生坍塌的可能,以防推煤机翻倒。在煤堆上工作时,推煤机和煤堆边缘要保持一定距离。推煤机与煤场机械同时作业时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i卸船机、扒煤机、卷扬机等凡用钢丝绳为牵引的机械,应划定危险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准入内。卸船机、扒煤机、卷扬机等设备在运行时,禁止任何人跨越钢丝绳。

j更换钢丝绳的工作,应事先做好防止设备转动的安全措施。

工作时必须戴手套。

⑥翻车机作业

翻车机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限位器应动作良好,回转自动即位保护应投入,搬运即位器处于备用状态。

b翻车机在运行中,作业区内不准无关人员靠近。

c.当翻车机回转到90°后需要清扫车底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取得值班人员许可,方可行走。

d.如需在翻车机下部煤箅子上清除大块煤、杂物以及检查维护时,应切断电源,挂警告标示牌,并取得值班人员许可,方可进行。

e.翻车机转子平台铁轨两侧应设置步道,或在转子平台侧下部加装脚踏板和围栏。采用人工放铁靴的办法制挡车厢时,工作人员上转动平台要切断操作电源,并与翻车机操作人员有音响或可靠的联系信号。

f进入迁车平台或在平台上检查、检修设备时,迁车平台应停电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

⑦螺旋排粉机作业

螺旋排粉机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螺旋卸煤机的螺旋本体未提升到最大高度之前,禁止煤车送入或拉出煤沟;煤车送入或拉出煤沟时禁止开动螺旋卸煤机。

b.禁止螺旋卸煤机和人在同一煤车内工作,禁止螺旋卸煤机从有人工作的煤车上方越过。

c.螺旋卸煤机停止工作时应停在上下梯台的位置,若螺旋卸煤机故障不能停在上下梯台的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工作人员安全上下。

d.螺旋卸煤机操作前应用警铃提示,操作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周围的人员和设备情况。

e.螺旋卸煤机下方煤箅子上积煤应及时进行清理。

f螺旋卸煤机卸完煤后,应立即将螺旋提升至最大高度。

⑧皮带运输机

a.皮带运输机及各种有关设备旁边的人行通道,应保持畅通,所有转动部位及拉紧皮带的重锤,均应有遮栏。运行中加油的装置,应接在遮栏外面。不准用手伸入遮栏内加油。

b.皮带运输机的两侧人行道均应装设防护栏和事故停机的“拉线开关”。沿皮带运输机的各重要工作地点,应设有皮带启动的预警告电铃,通知工作人员离开。启动预警告电铃声响时间的

长短、间隔和次数,车间应有明确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任何人都可拉“拉线开关”停止皮带的运行。事后,应经过检查联系,方可再次启动。

c.碎煤机、滚轴筛、给煤机、配煤车等皮带运输流程上的设备应各自设置单独的就地事故按钮。

d.无论运行中或停止运行中,禁止在皮带上下或其他有关设备上下站立、越过、爬过及传递各种用具在需要跨越或通过皮带的地方,应设置通行桥等安全通道。跨越或通过皮带应经过通行桥等安全通道。禁止用皮带运送人员及工器具。螺旋输粉机、刮板给煤机上盖板应完好,封闭严密,不许敞口运行。无论在运行中或停止运行中,禁止在螺旋输粉机、刮板给煤机盖板上作业、行走或站立。

e禁止在运行中的皮带上直接用手撒松香或涂油膏。皮带在运行中不准对设备进行维修工作或捡出石块等杂物的工作。在运行的皮带上用人工取煤样,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人身触及皮带或转动部分。工作人员应站在栏杆外面,袖口要扎好,以防被皮带挂住。

f不得用木棒、铁棍等工具校正运行中跑偏的皮带。

g.上方有除铁器的落煤管,禁止在除铁器停止运行前进行堵煤清理工作。

h.各下煤管应有捅煤孔。捅煤时应站在平台上,并注意防止被捅煤工具打伤。

i进入到落煤管进行清理堵煤、更换衬板等工作时,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的措施。

j运煤皮带和滚筒上,一般应装刮煤器。禁止在运行中人工清理皮带滚筒上的粘煤或对设备进行其他清理工作时应切断皮带机电源,挂安全标示牌,并取得值班人员许可,方可进行。

⑨除铁器、筛煤设备与碎煤机

a移动式盘式除铁器应安装即位开关,应安装提示行走的声光报警,防止除铁器行走时将人碰伤。

b.在带式除铁器甩、落铁件所及范围外侧应安装安全围栏,防止人员靠近运行中的带式除铁器被铁件击伤。在停留在皮带外侧的盘式除铁器下方应安装安全围栏,禁止人员在盘式除铁器下方行

走。禁止在运行的除铁器附近长时间停留。

c.应经常检查除铁器的吊具,保证完好,防止坠落。

d禁止在运行中打开碎煤机的检查门、人孔门。如果检查门松动或被振开,应立即停机,待转子完全静止后,关好检查门,才能启动碎煤机。

e进入碎煤机和筛煤设备等设备内部工作时,停电并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f.运行中若发现有异常情况,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应立即按“事故按钮”紧急停止碎煤机和筛煤设备的运行。

g.除尘器及其周围的检修工作,应采取安全措施,不得留有火种隐患。

h除尘器应定期清理积粉,确保除尘器的完好使用。

⑩给煤机

a清理给煤机内部杂物或清理堵煤时,应停止给煤机的运行并切断给煤机的电源,如需站在给煤机下方的皮带上或靠近皮带工作,还应切断皮带机的电源,挂上警告标示牌,并取得值班人员的许可。

b进出环式给煤机内圈时,应走专用通道通过。

⑩原煤斗

a原煤斗应有坚固完整的子,在运行中不准将箅子拿掉。检修中如需将算子取下则必须设临时遮栏,防止工作人员掉入煤斗。

b.捅煤斗内的堵煤时,应使用专门的捅条并站在煤斗上部的平台上进行。捅煤时不准将箅子拿掉。

.进入原煤斗的人孔应有坚固的盖,平时应拴牢。人孔应有上下用的梯子及缚安全带绳子用的固定装置;如使用临时梯子上下,则应有拴牢梯子的固定装置。

d.不准进入有煤的煤斗内捅堵煤。在特殊情况下,需进入有煤的煤斗内进行其他工作(如取出掉入的工具)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通知运行值班人员将煤斗出口挡板关闭,切断给煤机电源,还应采取防止上部来煤的安全措施,切断上部来煤设备的电源,并在上述挡板和电源开关操作处悬挂警告标示牌;

工作人员应戴口罩、手套,把袖口和裤脚扎好,进入煤斗应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缚在外面的固定装置上(禁止把绳子缚在铁轨上)并至少有2人在外面进行监护,进入煤斗后安全带应由监护人一直保持在稍微拉紧的状态,工作人员应使用梯子上下;

如果煤堆积在煤斗的一侧并有很大的陡坡(60°~70°)时,应在进入煤斗前将陡坡用捅条消除,以免塌下将人埋住;·打开煤斗箅子或箅子上的人孔门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箅子或人孔门落入煤斗,工作结束后应将箅子或人孔重新盖好并拴牢

·如遇特殊情况应进入有煤的煤斗内捅堵煤时,除了执行上述的规定外,还应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经厂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入煤斗工作;

·发现煤斗内的煤有自燃现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灭火。煤斗内如有燃着或冒烟的煤时,禁止入内;

·原煤仓放煤时,应有防止积煤压塌房屋等建筑物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第5篇 设备检修、调试安全操作规程

1 目 的:明确设备维修、调试过程中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职责。

2 适用范围:生产用设备的维修、调试。

3 职责:

4 作业内容:

4.1 设备出现故障,操作手要立即停车,通知设备维护人员或领班,由设备维护人员进行检修。

4.2 如设备出现故障时,同时产生了险情,操作人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设法排除险情;除此之外,不得擅自启动或维修设备。

4.3 设备维护人员在进行设备检修时,必须先将检修牌挂在设备操作台上,然后进行检修;可以停电维修时,要关闭电源;检修期间,未经主维修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设备。

4.4 设备检修中,操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听从主维修的指挥,按主修维的要求操作设备;检修中的安全工作由主维修负责。

4.5 设备检修后,可以试车但仍不能按生产作业指导书或相关规定中的操作方式作业时,检修人员必须监控、指挥操作手进行各种动作,试车中的安全工作由主维修负责;如这种操作方式已经生产、设备、安全等部门签批,则检修人员负责监控,试车中的安全工作由主操负责。

4.6 设备检修后,可以按生产作业指导书或有关规定进行试车,则检修人员负责监控,试车中的安全工作由主操负责。

4.7 设备检修或试车后,检修人员要负责清理现场的工具和检修用物等;操作人员要对现场有无遗留物等进行检查,保障安全。

4.8 设备检修或试车后,交给操作人员生产前,主维修必须在《维修确认表》上签字并摘掉操作台上的检修牌;否则,操作人员不得开启设备。

4.9 进行高空维修作业(距地面2m以上)时,按《登高作业安全规程》规定系好安全带。

4.10 在立体交叉作业区域进行维修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帽。

4.11 不准在运行中机器的转动部位进行维修作业;严禁在各种传动设备上休息、行走或跨越;

4.12 进行维修作业时,未取得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的,不得动用特种设备。

4.13 安装、检修时,需动用明火的,必须进行严格的防火处理并办理《动火证》。

4.14 遇节假日和夜班,除特别禁火区外的其他地点,因设备抢修需要动火的,可由领班到现场确认动火的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后审批。

4.15 使用易燃液体清洗设备、零件时,须杜绝周围有明火、火花出现。

4.16 维修作业时,严禁将手指放入销孔、螺丝孔。

4.17 不准擅自拆除安全装置、设施、信号、标志等。

5 记录/表单:

第6篇 设备维护检修安全规程

1、设备操作人员对所操作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并严格做到专机专负责。(“四懂”即懂设备结构,懂设备工作原理,广懂设备性能及在生产中的作用,懂设备可能发生的故障及预防处理措施;“三会”即会操作,会维护,会小修)。

2、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的使用设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转,操作过程应做到按规定顺序启动,做好运转中的调整工作,做好故障预防及正确处理,按规定顺序停车,安全保护装置要保证完整好用。

3、操作人员应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对润滑油的使用必须做到“五定三过滤”,(“五定”即定质、定量、定时,定点、定人员;“三过滤”即大桶转到小桶过一次滤,小桶转到油壶过一次滤,油壶转到加油点过一次滤)。

4、操作人员必须做好停用设备的防冻、防锈、防火等安全维护工作。杜绝“四漏一跑”,即漏油、漏水、漏汽,漏瓦斯和跑油。

5、装置运行中需要检修的设备,在拆卸前要检查出入口阀是否关严,压力表是否有余压。往复泵如检修汽缸部分同样要检查主乏汽线阀门是否关死,放出汽缸积存蒸汽。关键的设备与系统连接处要加好盲板,并办理维修工作票后方能解体检修。

6、在拆卸停用设备的法兰、泵盖或汽泵、压缩机出入口单项阀盖时,不能一下将所有螺栓拿下,防止设备内积存油喷出伤人。

7、设备布置比较紧凑的地方,在巡回检查及拆装检修时,不得用手或手持其它物体直接触及设备的转动部分。设备裸露的转动部位,必须加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8、检修溶剂泵、轻油泵以及走溶剂的过滤机等设备时,装卸零部件要使用铜棒、铜锤等不易产生火星的工具,更不许擅自动火。

9、在检修大型主要设备如转鼓真空过滤机、主风机等设备时,要切断电源,写上标志。

10、维修工人要正确的使用各种工具,用力适当。检修工具要做到专用化,不得随意乱用代用,以免损坏设备配件或造成伤亡事故。

11、严格掌握主要设备的检修周期,定期强制检修,使设备有计划的长期安全运行。

12、各种设备检修后,必须进行详细检查、试运,使其达到运行条件后方可投用。

第7篇 机电设备检修工安全技术规程

1、机电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守则,本工种专业知识及本规程,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执行。

2、机电设备检修前,操作者必须与机电人员取得联系,切断电源,在开关箱上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明显标志,需要开机观察设备运转情况时,由操作者进行或经操作者允许后操作。

3、检修设备时,遇有必须拆除或联接电线时,应由电工处理。

4、修理带有油压、风压、汽压的各种设备、管道、容器、仪表及弹簧时,必须先解除压力,清除余压。

5、在检修任何电气设备时,未经验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验电之后接地并挂警示牌,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在裸露电线或运转机械附近进行修理时,必须停电或采取可靠的防护设施。

7、检修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或设置稳固的梯子。

8、盘车观察轴、轴承、齿轮等的传动状态时,当心伤手。

9、吊装作业时,必须用安全可靠的吊具(手葫芦、钢丝绳、横梁和三角架等)挂稳、挂牢,专人指挥,严禁超负荷吊运。

10、使用千斤顶起重物件时,物件重量不准超过千斤顶负荷量。

11、拆装零部件时,应事先在下面垫好木块,用起重工具吊起拆装,身体各部不得伸入工作物下面,特殊情况必须伸入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严防工件坠落。

12、拆下的部件不准放在机壳上及人行道上,小件必须放在零件箱内,并作好拆卸标记。

13、工作时,不准站在滚动的工作物上和脚踏在活动的地方。

14、使用大锤、手锤时,应注意木柄、锤头无松动,打锤前要注意四周是否有人,不准戴手套等。

15、必须持有安全操作证方可操作进行电焊、气割(焊),并按照电焊、气割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

16、使用手动工具(电钻、手砂轮等),应检查是否漏电,并须有绝缘良好的导线和接地线。检修使用照明应采取36v以下安全电压作照明。

17、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8、在密闭的容器内工作时,要检查有无危害性气体,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19、设备检修完毕后,应将防护装置装好,并仔细检查所带工具、零件是否齐全,确认没有遗忘在设备里后,方可试车。

20、工作结束后,应将工作现场清理。

第8篇 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保证设备检修过程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设备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2、各生产车间。在日常检修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编制检修计划时应包括检修安全措施,检修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识别,办理检修作业票。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通用安全检修规程

4.1.1、检修人员应熟悉工作中可能碰到的酸、碱和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性质,避免发生灼伤、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检修前应办理相关检修票证。

4.1.2、检修人员应知道消防沙池、救生水池、防毒面具、消防栓、灭火器、沐浴间的位置,并能正确的使用。

4.1.3、检修人员在维修基础设施期间,应随时清理地上的油污,以免使人滑倒跌伤,并对维修中产生的含油棉纱等废弃物进行收集,至检修结束后按《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1.4、检修用的工具和拆下来的零件应整齐放置,不能随便乱放,以便做到安全快速的检修。

4.1.5、待检修的设备在检修以前应由电仪班负责切断电源,然后接上地线,根据情况如有必要应切断机器的传动部分,取下保险开关并挂上标识牌。

4.1.6、检修带压的容器、设备和管路之前应将其压力降低到等于大气压。

4.1.7、待检修的机器设备,如果不断电源或未降低压力,或未将酸、碱和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放净时,绝对禁止进行维修。

4.1.8、在有易燃、易爆现场动火时,必须先在工作地点进行易燃物的分析,取得“安全动火证”,经车间主任、安全科的签批同意后,方能作业。

4.1.9、当使用蒸汽吹净或加热时,输送蒸汽用的橡胶管应该用卡子固定在蒸汽的接口管上,不能使用铁丝或绳子来捆扎,防止蒸汽烫伤。

4.1.10、当被蒸汽或热的液体烫伤时,可以涂凡士林,伤重时要去医院治疗。

4.1.11、钳工在检修时不要触及电动机有电的部分,以及电缆和照明线。

4.1.12、使用电动工具时,维修人员不得戴线手套作业,电动工具外壳应良好接地。

4.1.13、不许使用裂边的錾子,以免伤手或崩伤眼睛。

4.1.14、锤柄的材料要坚实,柄头嵌入的部分应做得大些,亦用楔子胀紧。

4.1.15、扳手与螺帽的尺寸要相符,不许用垫子垫在螺帽与扳口之间。

4.1.16、在起重或其他危险工作区域都应挂警告牌标志,不许外人进入工作区域。

4.1.17、检修时拆开的地板,下班前应完好复原,如一时不便装上,要在四周上栏杆,防止行人陷落。

4.1.18、当机器设备检修完后,应将所有在检修时拆下的安全装置恢复原状,并按照规程进行试压、试漏、安全校验,试仪表和联锁的灵敏度,然后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

4.1.19、外协检修项目验收必须由检修单位、使用单位,并有设备部、生产部等部门共同验收。对有防爆要求的场合,不得降低防爆等级标准。

4.1.20、检修完后应拆除脚手架、临时电气线路、警告牌和标志,搬走检修用的机具,清理设备、屋顶上、地面上的杂物垃圾,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1.21、在检修过程前、中、后所产生、收集的废液、废气、废固体必须按《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和《环境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检修安全规定

4.2.1 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和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识别,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4.2.2重要设备、 ab类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设施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设备检修,除上款外,还需确认《基础设施检修联系单》及相关作业票证后,方可检修作业。

4.2.3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4.2.4 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

4.2.5 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4.2.6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电源电压等级不超过36v。

4.2.7 拆卸有危险的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

4.2.8 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4.2.9 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4.2.10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2.11 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4.2.12计划停车检修期间,各级基础设施管理人员,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设备设施检修现场检查及问题整改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维修人员进行整改。

4.2.13计划停车检修期间,设备科负责对检修现场进行拍照留存备查。

4.3 、检修后验收

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检修设备(设施)竣工后,相关岗位操作人员在检修任务单上签字验收;检修任务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第9篇 变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范本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第10篇 设备检修、调试: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明确设备维修、调试过程中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职责。

2 适用范围:生产用设备的维修、调试。

3 职责:

4 作业内容:

4.1 设备出现故障,操作手要立即停车,通知设备维护人员或领班,由设备维护人员进行检修。

4.2 如设备出现故障时,同时产生了险情,操作人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设法排除险情;除此之外,不得擅自启动或维修设备。

4.3 设备维护人员在进行设备检修时,必须先将检修牌挂在设备操作台上,然后进行检修;可以停电维修时,要关闭电源;检修期间,未经主维修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设备。

4.4 设备检修中,操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听从主维修的指挥,按主修维的要求操作设备;检修中的安全工作由主维修负责。

4.5 设备检修后,可以试车但仍不能按生产作业指导书或相关规定中的操作方式作业时,检修人员必须监控、指挥操作手进行各种动作,试车中的安全工作由主维修负责;如这种操作方式已经生产、设备、安全等部门签批,则检修人员负责监控,试车中的安全工作由主操负责。

4.6 设备检修后,可以按生产作业指导书或有关规定进行试车,则检修人员负责监控,试车中的安全工作由主操负责。

4.7 设备检修或试车后,检修人员要负责清理现场的工具和检修用物等;操作人员要对现场有无遗留物等进行检查,保障安全。

4.8 设备检修或试车后,交给操作人员生产前,主维修必须在《维修确认表》上签字并摘掉操作台上的检修牌;否则,操作人员不得开启设备。

4.9 进行高空维修作业(距地面2m以上)时,按《登高作业安全规程》规定系好安全带。

4.10 在立体交叉作业区域进行维修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帽。

4.11 不准在运行中机器的转动部位进行维修作业;严禁在各种传动设备上休息、行走或跨越;

4.12 进行维修作业时,未取得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的,不得动用特种设备。

4.13 安装、检修时,需动用明火的,必须进行严格的防火处理并办理《动火证》。

4.14 遇节假日和夜班,除特别禁火区外的其他地点,因设备抢修需要动火的,可由领班到现场确认动火的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后审批。

4.15 使用易燃液体清洗设备、零件时,须杜绝周围有明火、火花出现。

4.16 维修作业时,严禁将手指放入销孔、螺丝孔。

4.17 不准擅自拆除安全装置、设施、信号、标志等。

5 记录/表单:

第11篇 供配电设备检修保养规程4

供配电设备检修保养规程(四)

1目的

预防和及时处理供配电设备故障,确保设备性能,保证安全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压配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职责

3.1值班配电工负责高、低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电工配合检修。

3.2工程管理员负责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外协修理的联系工作。

4一般原则

4.1变配电房内低压配电设备由配电工负责维护保养,高压配电柜、变压器的检修和校验由工程管理员负责申请外协。高压配电柜、变压器外部环境的保洁工作由值班配电工负责。

4.2工程管理员每年年底制订下年度《供配电设备检修保养计划》,并按运行情况制订中修、大修计划。

4.3配电房领班根据年度供配电设备检修保养计划,制订每月检修保养计划,并安排实施。

4.4维修保养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程序、停电管理工作程序。

4.5维修组按《年度设备维修维护计划》进行维护保养、认真填写《配电柜、控制柜年保养记录》,零部件更换及大修情况同时记录于《设备管理卡》。

4.6供配电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重大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书面上报管理处,限期解决。

4.7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物业正常运营的,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供配电故障,可以由次日早班值班配电工和维修电工进行处理。

4.8工程管理员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5工作程序

5.1低压配电柜检查保养程序

5.1.1准备工作

a.在配电柜停电检修保养的前一天,工程管理员以工作联系单形式书面通知管理处停电的起止时间,由管理处负责通知有关用户。

b.停电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办理好工作票手续,特别是工器具的准备应齐全。

c.由工程管理员负责统一指挥,力求参加检修保养的工作人员任务明确,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分工协作合理,以便高效率完成工作。

5.1.2保养程序

a.实行分段保养。

b.先断开保养段的电闸。

c.逐级断开低压侧空气开关,然后断开供变压器电的高压侧真空断路器,合上接地开关,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d.检查母线接头处有无变形,有无放电变黑痕迹,紧固联接螺栓,螺栓若有生锈应予更换,确保接头连接紧密,检查母线上的绝缘子有无松动和损坏。

e.用手柄把总开关从配电柜中摇出,紧固各接线螺丝、清洁柜内灰尘,试验机械的分、合闸情况。

f.把各分开关柜从抽屉柜中取出,紧固各接线端子。检查电流互感器、电流表、电度表的安装和接线,检查手柄操作机构的灵活可靠性,紧固空气开关进出线,清洁开关柜内和配电柜后面引出线处的灰尘。

g.导线与器具连接必须连接紧密,压板连接时压紧无松动,螺栓连接时,在同一端子上导线不超过2根,防松垫圈等配件齐全好用。每运行一年应全面检查紧固一次。

h.保养电容柜时,应先断开电容器总开关,用10mm2以上的导线把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然后检查接触器、电容器接线螺丝、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检查电容器有无胀肚现象,并用吸尘器清洁柜内灰尘。

i.按以上各项要求保养完毕配电柜后,拆除安全装置,断开高压侧接地开关,合上真空断路器,观察变压器投入运行无误后,向低压配电柜逐级送电。

5.1.3安全注意事项

a.停电后应验电。

b.操作高压侧断路器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c.保养电容器柜时,在电容器对地放电之前,严禁触摸。

d.保养完毕送电前,应先检查有无工具遗留在配电柜内。

5.1.4低压配电柜检查保养表

序号检查保养项目保养内容(含使用材料)周期

01配电屏清洁月

02电器仪表外表清洁,显示正常,固定可靠月

03继电器、交流接触器外表清洁,接触完好,无过热现象,无噪音月

04控制回路压接良好,标号清晰,绝缘无变色、老化月

05指示灯、按钮、转换开关外表清洁,标志清晰,固定可靠,转动灵活月

06电容无功补偿功率因素达0.9以上,电容接触器完好,电容补偿三相平衡月

07母线排压接良好,色标清晰,绝缘良好年

09配电屏对地测试接地良好年

相关质量记录:

1.《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

2.《配电柜、控制柜年保养计划》

3.《设备管理卡》

第12篇 燃油设备运行和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注意安全事项

①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油区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油区投入生产前应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②发电厂内应划定油区。油区周围应设置围墙,其高度不低于2m,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警告标示牌,动火要办动火工作票。锅炉房内的油母管检修时,按寿命管理要求应加强检查;

运行中巡回检查路线应包括各炉油母管段和支线。

③油区应制定油区出入制度。非值班人员进入油区应进行登记,不得携带手持式电动工具(如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等),关闭随身携带的无线通信设备(如手机等),交出火种,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去除静电,禁止穿钉有铁掌的鞋子和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进入油区。禁止电瓶车进入油区,进入油区的机动车应加装防火罩(阻火器)

④油区的一切电气、通信设施(如开关刀闸、照明灯、电动机、电铃、电话、自启动仪表接点等)均应为防爆型。电力线路应是暗线或电缆。不准有架空线。

⑤油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油污,不准储存其他易燃物品和杂物,不准搭建临时建筑。防火堤内禁止植树种草,消防道路与防火堤之间不宜种树。油区内绿化,不应妨碍消防操作。

⑥油区内应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在完好的备用状态。

⑦油区周围应有消防车行驶的通道,并经常保持畅通。

⑧各类管沟在进入油泵房、油罐区防火堤处,应设隔断墙,管道穿越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油泵房内及油罐区内禁止安装临时性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敷设临时管道,不得采用皮带传

动装置,以免产生静电引起火灾。

⑨卸油区及油罐区应有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油罐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输油管应有明显的接地点油管道法兰应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每年雷雨季节前应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

⑩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应停电进行。

(2)卸供油工作

①卸油站台应有足够的照明。冬季应清扫冰雪,并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

②油车、油船卸油加温时,原油一般不超过45℃,柴油一般不超过50℃,重油一般不超过80℃。

③卸油用蒸汽的温度,应考虑到加热部件外壁附着物不致有引起着火的可能,蒸汽管道外部保温应完整,无附着物,以免引起火灾。

④油车油船卸油时,禁止将箍有铁丝的胶皮管或铁管接头伸入仓口或油口。在正常作业状态时,卸油管道安全流速不应大于4.5m/s

⑤打开油车上盖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开启上盖时要轻开,人应站在侧面。上下油车应检查梯子、扶手、平台是否牢固,防止滑倒。卸油沟的盖板应完整,卸油口应加盖,卸完油后应盖严。

⑥卸油区内铁道应用双道绝缘与外部铁道隔绝。油区内铁路轨道应互相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5ω。

⑦火车机车与油罐车之间至少有两节隔车,才允许取送油车。

在油区作业时,机车烟囱应扣好防火纱网并不准开动送风器和清炉渣。行驶速度应小于5km/h,不准急刹车,挂钩要缓慢。车体不准跨在铁道绝缘段上停留,避免电流由车体进入卸油线。

8工作人员应待机车与油罐车脱钩离开后,方可登上油罐车开始卸油工作。

⑨在卸油中如遇雷雨开掘或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

⑩油船卸油时,应可靠接地,输油软管也应接地。

①油船靠岸后,禁止无关船只靠近。

卸油过程中,值班人员应经常巡视,防止跑、冒、漏油。

(3)燃油的储存管理

①地面和半地下油罐周围应建有符合要求的防火堤(墙)。防火堤(墙)应保持坚实完整,不得挖洞、开孔。如工作需要在防火堤上挖洞、开孔,应采取临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单位消防部门批准。在工作后应及时修复。金属油罐应有淋水装置。

②油罐的顶部应装有呼吸阀或透气孔。储存轻柴油、汽油、煤油、原油的油罐应装呼吸阀;储存重柴油、燃料油、润滑油的油罐应装透气孔和阻火器。运行人员应定期检查。

a呼吸阀应保持灵活好用。

b阻火器的铜丝网应保持清洁。

③油罐侧油孔应用有色金属制成。油位计的浮标同绳子接触的部位应用铜料制成。运行人员应使用铜制工具或专用防爆工具操作。

④用电气仪表测量油罐油温时,禁止将电气接点暴露于燃油及燃油气体内,以免产生火花引发事故。

⑤油泵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及时排除可燃气体。

⑥燃油温度应严加监视,防止超温。进入油罐的蒸汽加热温度应低于油品的自燃点,且不应越过250℃。

(4)燃油设备的检修

①燃油设备检修开工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应共同将被检修设备与运行系统事先隔离,在与系统、油罐、卸油沟连接处加装堵板,并对被检修设备进行有效的冲洗和换气,测定设备冲洗换气后的气体浓度(气体浓度限额可根据现场条件制定)禁止对燃油设备及油管道采用明火办法测验其可燃性。

②油区检修应尽量使用有色金属制成的工具,如使用铁制工具时,应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例如涂黄油、加铜垫等。

③油区检修用的临时动力和照明的电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源应设置在油区外面

b.横过通道的电线,应采取防止被轧断的措施;

c.全部动力线或照明线均应有可靠的绝缘及防爆性能;

d禁止把临时电线跨越或架设在有油或热体管道设备上;

e禁止把临时电线引入未经可靠的冲洗、隔绝和通风的容器内部;

f.用手电筒照明应使用塑料防爆手电筒;

g所有临时电线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拆除。

④燃油设备检修需要动火时,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⑤在油区进行电、气焊作业时,电、气焊设备均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准使用漏电、漏气的设备。火线和接地线均应完整、牢固,禁止用铁棒等物代替接地线和固定接地点。电焊机的接地线应接在被焊接的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处,并采用双线接地,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

⑥在燃油管道上和通向油罐(油池、油沟)的其他管道上(包括空管道)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靠油罐(油池、油沟)一侧的管路法兰应拆开通大气,并用绝缘物分隔,冲净管内积油,放尽余气。

⑦在油罐内进行检修工作,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禁止使用汽油或其他可燃、易燃液体清洗油垢。在油罐内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将通向油罐的所有管路系统隔绝拆开管路法兰通大气。油罐内部应冲洗干净,经分析化验合格,并进行良好的通风。还应制定动火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8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或从油库、过滤器、油加热器中清理出来的余渣应及时处理,不得在油区内保留,余渣的处理方式应确保不引起火灾和环境污染为准。

第13篇 空调设备维护检修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 总则:

1.1 在一般情况下空调(转动、用电)设备在检查或检修不准带电作业,必要时须穿戴好劳保,并须有二人以上方能操作。

1.2 空调长时间关机,应关闭电源开关。重新启用时,打开电源给机组预热,4小时后方可启用空调机。

1.3 空调设备维护、检修的所有操作应有空调维护人员操作,或委托有空调维护知识的专门人员定点操作,其余属于无关人员。

1.4 重新启动空调或进行功能切换时,均需3分钟的时间间隔,以保护压缩机,操作人员需耐心等待。

1.5 熟悉掌握中毒、化学烧伤、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6 空调工必须熟练地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及兆欧表、测温仪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认真检查,合理选择,精心调整。操作时既要注意不损坏仪表,又要确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2 维护安全注意事项:

2.1 经常观察空调制冷、制热运转情况,记录好室内温度,并定期向风机、电机轴承添加润滑油。

2.2 定期检查皮带松紧度,按下量高于12-25mm,应调整皮带位置。同时,用手晃动皮带轮,若松动量过大,应更换轴承。

2.3 回风过滤器每周一次,用大于0.6mpa的压缩空气猛吹或加压清水冲洗。蒸发器每季度用同样的方法清洗一次。

2.4 冷却水的ph应在7-3.2范围内,根据我们现有条件,用排水的办法,使ph在正常范围内。

2.5 冬季要把冷凝器中的冷却水排干,防止管道冻裂。

2.6 水泵入口过滤器应每月清洗一次,防止循环水管道堵塞。

3 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3.1 检修前要熟悉检修的环境、处理问题的概况;准备好相应的工具与仪器;办理检修票证时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及时通知相关(工艺、维护)人员的监护。

3.2 发现空调问题要进行检查或检修时,必须停机、停电安全后方可检修;杜绝带电状态或设备运转中去检查。

2.3 机械方面的焊漏、配管工作一定要按《焊工的安全技术规程》,《钳工、管工的安全技术规程》内规定的安全标准执行。

3.4 380vac、220vac电源检查应按《动力电、低压电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操作。

3.5 室内外机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ω。防止环境腐蚀气体、灰尘、潮气的影响。

3.6 在清洗设备(蒸发器、冷凝器等)时,所使用的易腐蚀易挥发、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应按相关《危化品存储、使用管理规定》规定的标准规范操作或使用。

3.7 检修后要认真检查空调各检修部件恢复是否安全规范,并清点工具、零件、材料等,以防遗失或遗留在设备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观察投运正常后,及时告之相关(工艺、维护)人员的监护。

4 装拆、投运安全注意事项:

4.1 空调机在设计安装过程中,一定要按照《空调的安装技术要求》以及现场的实际状况综合考虑,确保空调的(维护、检修、运行)安全。

4.2 空调机在拆装、搬运过程中,倾斜度不得超过45℃,更不允许倒置;同时包裹好制冷剂管、冷却水管进出口,防尘防碰。

4.3 室外机组不可放在受阳光直射、雨淋及其它辐射热源的地方,采取遮蔽、防腐措施。

4.4 动力电源应采用《空调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标准规格专线供电,应为三相四线制。

4.5 空调机安装之地和场所的空气应不含酸、碱性或其它有害气体,不可装在有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泄漏易燃易爆气体的地。

4.6 定期清除外机冷凝器上的尘埃,以防传热效果降低,使机组工作能力减弱。每两月一次,用压缩空气吹冷凝器表面尘埃,切勿用自来水冲洗。

4.7 对于给空调补添氟里昂时、以及检修过程中用氮气瓶中氮气给系统打压试漏时,因其瓶属于带压设备,应安全规范使用,不可超过系统允许的压力,也不可使用耐压等级低的(管子、减压阀、压力表)设备,具体可参照相关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

5 附则:

5.1运行中的空调规格型号、种类很多,制冷方式又分风冷和水冷两种,故安全维护、检修、运行的要求应有差异,须严格按照具体的《空调操作说明书》提醒的安全内容,按步操作。

第14篇 除灰设备运行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①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除灰设备设计、施工和运行应符合《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及有关规定,满足防尘和“三废”排放的要求。

②在除灰渣设备集中布置处,应设有必要的地面冲洗、清扫以及排污设施。

③在除灰系统中,有灰尘飞扬的场所应设除尘、通风设施。

④冬天应对除灰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⑤定期对灰管进行检查,重点是灰管的磨损和接头处、各支撑装置(含支点及管桥)的状况等,防止管道泄漏事故的发生。

⑥凡灰斗中使用核料位计的,应做好放射源的防护工作,防止核辐射。灰斗检修时,应将核料位计停运和停电。

(2)湿灰系统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①在灰(渣)浆池、沉灰(渣)池、浓缩机、脱水仓、澄清池等易使人跌入池内或高空危险处,应设置防护栏杆。

②浓缩机启动正常后,方可向浓缩池加灰浆,投入系统运行。

浓缩池停止进浆后,浓缩机继续运行一段时间,期间用反冲洗水对其冲洗,待流出清水后方可停止备用。同时,保证灰浆泵的连续运行,防止浓缩池内灰水淤积。禁止灰水排入备用浓缩池,以免积灰淤积而影响浓缩机再次启动运行。

(3)除渣和除石子系统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①捞渣机附近为危险区,禁止人员长时间逗留。

②运行中,捞渣机检修时,应关闭放渣门(或关断门)并制订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捞渣机检修前后,开关渣门操作时,应特别注意安全问题。

③锅炉运行中,冷灰斗下面应巡查,做好防止大焦块掉落的

安全措施。

④脱水仓下部的排渣门应密封,无泄漏。

⑤脱水仓、渣仓放渣时,仓下面不准有人。正常运行中,禁止人员在仓下面长时间逗留,防止仓门脱落伤人。

⑥当脱水仓在析水或卸渣时,渣浆不得引入该仓内。运行中防止渣位过高溢到浓缩池从而影响浓缩机的正常运行,锅炉结焦、碎渣机故障颗粒增大时更应注意。

⑦石子系统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

a应将人孔门上锁,运行中禁止打开锁;

b禁止在石子输送机下长时间停留或攀越栈桥;

c.系统启动前,应先启动石子仓顶除尘系统;

d.当需要打开石子斗人工排放时,应将石子斗入口阀关闭,检查人工排放孔的门闩呈拔出状态,方可打开人工排放门。

⑧石子场要参照煤场管理注意防尘、防烫伤(防止煤自燃结焦)

(4)干灰系统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①干灰库安全装置应有效可靠。定期对真空压力释放阀进行校验。干灰库顶部的100%排气能力布袋除尘器要保持完好,能够消除从灰库通到大气中的空气颗粒。

②干灰库系统运行中不准停气,库底汽化风系统应保持畅通及均匀。运行中应定期检查各汽化风小管道,确认其工作正常。

③人员进入灰库工作的要求:

a禁止进入储有干灰的干灰库内进行工作,进入干灰库前,应将连通该库的所有落灰管闸门全部关闭上锁,并挂上“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同时卸空灰库内的存灰;

b打开灰库顶部的压力真空释放阀,预先做好残灰引流,防止污染环境;

c.打开灰库人孔门,灰库充分通风。只有经工作负责人的检查(如用仪表测量或用小动物检查)和允许后,才可进入灰库工作;

d.用高压水冲洗、清灰,使库壁、库底的积灰清理干净,汽化板露出材料质地;

e进入干灰库的工作人员应戴防尘面罩、防护眼镜、手套、服装应合身,袖口、裤脚必须用带子扎紧或穿专用防尘服。

④在接触粉尘岗位及地点工作时,应戴纱布口罩或防尘口罩。

⑤正常运行中,要采取措施防止除尘器灰斗脱落;进行人工清理灰斗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干灰大量排出,造成人员烫伤。

⑥仓泵检修前,应关闭入口插板阀,确认仓内物料排空;同

时关闭空气截止阀,保证严密隔离。

(5)卸灰系统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①干灰库下应设置干灰装船机或干灰装车机等干灰散装机,散装机应能实现无尘装料作业。

②灰码头前沿水域不应占用主航道。码头外侧不宜设栏杆,以便船舶靠近码头时移动缆绳,但应设钢管护栏护栏高度可为0.3m。码头内侧及两端应有栏杆。

第15篇 机械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刮刀使用:

a、刮刀木柄应完好,不得有裂纹、松动,应装有金属鉔。

b、刮刀杆不得淬火,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不得有裂纹,以防折断。

c、刮削时,刮刀及工件的刮削面不得有油。

d、被刮削的工件应安放稳妥,刮削时不得窜动。

e、刮削时,应将工件的毛刺及飞边及时除掉。

2、从事检修的人员,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遵守所修设备的有关安全规定。

3、检修人员必须了解所修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安全装置的作用,检修后必须全部恢复其安全装置的性能。

4、对检修作业范围内的的坑、地沟应加盖或设置临时隔栏,露出地面的基础螺栓、管头等障碍物应加防护措施。

5、检修前要切断或关闭与所修设备有关的电源、水源、气源等。对切断电源所裸漏的导线、接线端子等,应做好绝缘保护。

6、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7、检修所排放的油水要妥善处理,不得污损地面。用后的废棉纱、破布等,不可乱拽,要放在指定的垃圾箱中。

8、使用起重机配合拆装大件时,对悬空或不稳的机件,拆卸时要先捆绑挂牢,再松联接螺栓;安装时,应先拧好联接螺栓,在松绳摘钩。

9、在设备上进行焊接、切割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品,或提前做好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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