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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

有哪些

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

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登记与分类:详细记录每台设备的基本信息,如型号、制造商、购置日期、性能参数等,并进行合理分类,便于管理和维护。

2. 定期检查:制定定期检查计划,确保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效率,及时发现潜在问题。

3. 故障报告与处理:建立故障报告机制,当设备出现异常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 维修保养: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以延长设备寿命。

5. 培训与指导: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和保养知识的培训,确保其能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6. 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情况,需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以快速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涵盖设备的日常管理、操作规程、维修流程、人员培训等多个环节。例如,日常管理中,设备的使用记录需详实准确,以便追踪设备状态;操作规程应明确操作步骤,防止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维修流程需标准化,确保每次维修的质量;人员培训则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

规范

为了确保这些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严格的监督和评估机制。比如,设立专职的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对照标准评估设备状况;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强化员工遵守制度的意识。制度应随着技术进步和企业需求的变化适时更新,保持其适用性。

重要性

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够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减少因设备故障造成的生产中断,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规范的操作和维护,可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更换成本;此外,良好的设备管理还能保障员工安全,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因此,建立健全的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是企业高效运营的关键。

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范文

第1篇 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

一、全矿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乱调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处每日罚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

二、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帐、管理和回收等工作,发现帐本与实际不符时,经分析核实后,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队长罚款30元,对设备管理员按每台50元处罚。

三、各单位领用设备、配件时必须将本单位设备、配件记入登记本,领用时持本单位登记本到机电科办理领用单,持领用单到设备库领取。节假日期间的设备领用要由领用单位值班队长写出书面借条,由机电科值班科长签字后,凭借条到设备库领取,但必须在节假日后24小时内补办领用手续。否则超一天对责任人罚50元。

四、各单位需新增一般设备时,必须提前10天(特殊设备提前一个月)提出设备使用申请,经机电科设备组或运输组审核后,需要调整负荷的单位到机电科电管组办理“供电负荷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办理领用手续。

五、各单位更换新设备或配件时,必须先将旧设备或配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据设备回收单,凭此单到机电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管理员必须在领用单上注明回收日期,领用单位旧设备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回收,凭回收票到机电科办消帐手续,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50元。

六、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作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并保持库内卫生清洁,听从设备库管理人员指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人、次。

七、各单位使用的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其随机配套的附件不经机电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已经发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件。

八、回收入库的机电设备,设备库管理人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的要进行处罚,个别无法确定的设备,应封存,通知有关单位现场拆开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按设备拆旧后的残值或分析结果确定)。

九、回收的设备要在当日内及时入库,对将回收的设备私自放到库外者给予该单位100元/车的罚款。如回收不及时,由机电科指定其他单位回收,回收单位凭回收单,机电科给予同等奖励,因回收的设备不及时入库而丢失,对回收责任单位按设备的原值进行罚款。

十、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附件也一并回收,否则按原值进行处罚。

十一、对于新安装和井下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受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单位赔偿;移交给使用单位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移交时机电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当日内办理签字手续,每迟一天罚款50元。

十二、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行外,对设备运行环境一并验收移交,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与溜子底槽平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露出h架底角为准),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按巷道长度处以20元/米罚款,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

十三、对于更换下的坏设备、配件正常情况下,2天内升井回收,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收的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十四、每月机电科根据生产需要,编排设备检修及自制件加工计划,修理加工单位必须按计划完成,每少一项罚款100元,因设备配件检修、加工不及时影响生产时,对修理加工单位按影响时间处罚。日常零星检修、加工件按任务书要求工期完成,否则,每迟一天对修理、加工单位罚款100元,影响生产的罚款同上。在平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机电科组织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每项罚款50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证,合格证上要有验收者签名,否则,每台罚责任人20元。

十五、设备检修完成后,检修单位必须按设备种类进行编号、标志、铭牌齐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台。

十六、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罚款:

1、电动机烧毁:10kw以下电机每台赔偿200元;10kw-75kw电机每台赔偿500元;75kw以上电机每台赔偿1000元。

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经分析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机修队。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3、电机安装使用后,三天之内电机断轴、切销等属安装责任,对安装单位罚款2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4、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期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升井、组织分析。经分析属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者,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修理单位或采购部门承担罚款,并由机电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

5、对设备易损件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机电科每月考核一次,消耗指标超过者,按原值的50%罚款;消耗在指标以内者,按原值的50%给予奖励,每月兑现一次。掘进设

备易损件消耗指标减半。

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有旧物按原价赔偿50%。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罚款。

7、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20-24日由机电科组织在当月设备例会上通报。清查设备有关队无人参加时,一次罚责任人50元。清点发现帐物不符的,经核实后,对设备管理员罚款30元。

十七、每月设备例会,各单位设备管理网员必须参加,无故缺会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发现替会,对替会者罚款30元/次,迟到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设备分台帐,每月与总台帐对帐。无分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次。每月不及时核对设备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次。各队设备台帐每月评比一次,根据评定分数,第一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罚款300元(最后一名评定分数超过95分者不再罚款)。

十八、不准用圆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根;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为标准,每处以3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2元;在用皮带的托辊发出尖叫声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20元。

十九、大碴(大于或等于φ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

二十、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 ,要保持平、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3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0元;发现有跳链、飘链、跳槽现象每处罚款50元。

二十一、移动皮带机、刮板机机头、机尾部必须各用两根点杆固定,点杆必须固定牢固(园拱巷道采取防止点杆受力松脱措施),点杆直径在φ180mm以上,否则每根罚款200元;各段边双链必须等数,不得错环、刮板机底槽煤必须及时清理,除机头、机尾各挖一个底槽坑外,中间部每隔30m挖-个底槽坑,经常保持坑内积煤不高于下槽帮、刮板机链条松紧一致,刮板不跑斜,保持刮板与链轮中心线平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50元;及时补充刮板,保证刮板缺少量不大于整机刮板数量的5%,且不得连续缺少,不允许有弯曲变形损坏刮板,否则,每块罚款10元。链环必须全部配备螺栓并上紧,否则每发现缺少或松动一条罚10元。

二十二、每一部皮带机头、机尾个不得少于二处滤煤器,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滤煤器,滤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夹胶皮,禁止使用圆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罚款50元/处。受煤皮带机在受煤点加装统-挡煤板,长度不小于2.5m,下部安装密集辊,密集区长度应于挡煤板长度-致,转载皮带与皮带机搭接处安装统一挡煤板长度不小于1.4m ,以上问题不合格罚款100元/处。

二十三、井下各采掘面的皮带机、刮板机不准拉水煤。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次。

二十四、井上下备用设备及电源线路的管理规定:

1、井下凡有一备一用或多用多备的设备峒室(如主排水泵),不能一直运行某一台设备,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逐台投入运行。

2、各工作面备用设备(如乳化液泵站)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井下各工作面未接线的备用开关、电动机等电气设备必须每半月接电试运行一次。地面部分的备用电气设备每月试转一次,每次试转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防潮湿。

3、井上、下高、低压备用电源线路,两回路每月倒换一次,防止线路故障,损坏设备。

4、井上大型固定设备,主扇、压风机等必须每月倒换一次,井上各水泵房备用水泵和提升机备用油泵等必须每半月倒换一次。大型备用电机必须每两年倒换一次。

5、每次倒换和试运都必须有记录可查,不进行或无记录罚款200元/次。

6、备用设备或大型配件必须上台上架,备用材料、配件必须分类上架摆放,备用设备、配件轴头、接头,必须涂油包扎,备用设备、配件、材料必须挂牌管理,注明品名、责任人等。否则,每处或每台罚款100元。

二十五、设备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良好。减速器及齿轮箱的传动齿轮保持油量适当,发现一处缺油、漏油各罚款50元;发现一处无油干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罚款500元。

二十六、用胶带联接的联轴节应保持间隔20--60mm,高低差不超过3mm。其它硬质联轴节、销子齐全,间隙、错差符合标准规定。否则,缺销罚款20元/根,间隙或错差超限,每处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二十七、设备转动装置周围积煤较多,影响散热或摩擦转动部位的,罚款300元/处。

二十八、液力联轴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点塞和防爆片,磨擦式联轴节外壳涂饰变色时,必须更换升井检修,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检修后的磨擦联轴器清除涂层重新喷漆,达不到要求罚检修单位30元/台。

二十九、联轴器应转动灵活,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必须完好齐全。没有使用胶圈、弹性盘(包括磨损严重的)或联轴器转动不灵活,每发现一处、一台罚款100元。

三十、机电设备各部件连接固定螺栓及转动部位护罩螺栓,必须保证紧固齐全、完好,每发现缺少一条或松动者罚款20元。每台设备司机必须佩带相应工具,经常检查紧固。否则,对司机罚款50元/次。

三十一、机电设备的高速旋转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须加装护罩或防护栏。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300元/处。

三十二、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包机制,包检查、包使用、包维护、包达标、包奖惩。检查中发现包机制不完善的,罚款200元/次。

1、各包机组及包机人员必须明确规定职责范围,各岗位必须挂牌留名,责任到人。

2、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带病运行。各种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查试验后要认真填写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保证各制动系统灵活可靠,各部位润滑良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各岗位包机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各包机组长要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分工明确,要做到工作任务有检查、有布置、有落实、责任到人。

6、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7、如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事后认真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三十三、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做到有布置、有监督、责任到人。

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使用的机电设备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搞好日常检修和保养工作,做好定期检查、检修、测试、试验工作。否则,每少一次罚款200元。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每天检修时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处理设备存在问题。若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时,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汇报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后,安排时间处理。

3、设备的检查由岗位操作维护人员和包机负责人执行。检查转动部位及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挂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备用设备的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所有设备检查检修后,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

5、凡属于检查不及时,隐患没有排除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6、机电设备日常检修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机电科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不及时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对设备包机人罚款30元/项。

三十四、矿井停产检修后,三日内各队必须将本次检修内容、更换零部件、油脂情况、参与检修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情况等记入本队设备档案,并书面报送机电科,由机电科负责整理存入设备技术档案。否则,对检修单位罚款100元/次,对检修单位负责人罚款30元。各使用单位对所管辖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专人管理,设备履历簿记录编号应与设备编号一致。否则,对管理员罚款30元/次。

三十五、井上、下各种皮带机、刮板机、给煤机、转载机及井下在用各种绞车(大型绞车除外)、临时水泵、喷浆机、扒碴机等各种设备运行时司机必须站立或在上方操作,时刻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否则,按违章处理。

三十六、各单位不准自购设备,需用设备由各单位提出计划,经机电科选型、设计及负荷验算后,由本系统矿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审批,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采购单位按计划采购,需招标时由机电科组织签订技术协议和购置合同。否则,机电科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三十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机电科、安质科、调度室监督执行。

第2篇 综采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采煤机各部缺油、滚筒缺截齿或损坏截齿齿座,采煤机各部位发现漏油,对检修工罚款30元/处。采煤机在割煤过程中掉滚筒,对集体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检修采煤机时,无防尘、防护措施打开液压箱,罚款200元/次。

3、凡是水冷运行设备必须先开水后运行,无冷却水时强行开机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非质量问题电机烧坏的,每次对集体罚款1000元,召开分析会追究责任并处罚。

4、前、后部运输机及转载机出现断刮板、弯刮板、缺刮板(刮板间距不符合设备要求)现象,对检修工罚款30元/块。

5、电缆槽缺连接销、螺栓,对检修工罚款20元/个。运输机(转载机)断链,对集体罚款5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6、在采煤机割煤过程中因前部运输机提前推移运输机,造成运输机不平不直而损坏、推断齿轨哑铃,对责任人罚50元/处。

7、机头、机尾减速器缺油,对集体罚款3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液力偶合器充液不平�,对综采队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8、采煤机割煤时不用内、外喷雾,对采煤机司机罚款50元/次。对采煤机截割部、运输机减速器加油以及检修电器设备时无有效的防尘、防护措施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9、对机械需加黄油部位必须按规定加油,因缺油造成事故的,对集体罚款200元,对包机人罚款50元/次。

10、运输机(转载机)各部螺丝松动或缺少,对责任人罚款20元/条。缺连接板,对责任人罚款20元/对。

11、推移运输机时造成销子错口,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12、运输机飘链对集体罚款200元/次。

13、动力电缆被拉断、挤断,对集体罚款500元/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信号控制及照明电缆被拉断、挤断或破皮,对责任人罚款50元/处。

14、电机上有浮煤或电机被煤埋住对包机人罚款50元/次。

15、各种电气设备被泡在水中或无有效防护措施,对包机人罚款50元/台.次。

16、各种电气设备的按钮、手柄、闭锁不起作用对包机人罚款30元/处。各种保护必须灵敏可靠,整定符合要求,否则对包机人罚款50元。

17、综采队严格按有关标准及要求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实行包机制,认真填写机电设备运行检修记录,发现检修记录填写不规范或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罚款30元/次。

18、设备检修时发现故障隐患,必须及时处理,由于不及时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值的10%对综采队进行处罚。

19、损坏的设备升井后必须及时交设备库或指定地点(千斤顶类交综采车间),否则罚款50元/次。由于不及时上交或保管造成设备或配件丢失的对责任单位按配件或设备原值的20%进行罚款。

20、更换的坏伸缩梁、放煤千斤顶等易丢失配件必须交上付巷工具室及时集中运走,并例行交接手续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件。

21、所需配件每月23号以前造计划报生产科。

2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生产技术科监督执行。

第3篇 机电设备运行分析制度

1、机电设备必须进行运行分析制。

2、每周运行组织自己人员对所管辖设备进行运行分析。

3、机修队每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找出差距,订出措施。

4、机电科每季组织人员对全矿设备进行一次大检查、分析,找出问题,分析原因,订出措施,落实到人,以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

第4篇 机电设备到货保管生效外借报废制度

一、机电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员和设备保管人员共同开箱,根据装箱单进行逐一验收,并做好记录,防爆电气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如发现设备有损坏和其它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即时解决处理,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二、 在库及密闭不用的设备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保管员应承担经济损失,承担金额按损失价值的5%扣款。

三、 根据生产需要,使用单位需要领用在库设备时,必须经主管设备人员同意,持领料单位手续领取入井设备,同时办理设备准予入井证。

四、 设备回收时,必须把设备运往井上,以免设备丢失和损坏。

五、 关于设备外借:

1、 在一般情况下,煤矿机电设备一律不准外借,但因特殊原因经矿长批准并办理租借手续后方可外借。

2、 借用期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借用期内按时交纳租借费用,三个月内每月按设备原值的3%收租金,三个月后每月按原值的5%收租金,外借期满必须按时把设备送回,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六、 发现机电设备不能使用,设备管理人员、机电科有关人员和有经验工人一起鉴定,并按“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第

22、

23、 24条,及时输入报废手续,重要设备报矿财供科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并注销台帐。

第5篇 机电设备验收制度

一、新进设备到货后,经营管理科通知机电运输科、武保部分管人员进行全面质量验收,新购进的设备证件必须齐全。

二、对设备所带配件必须要单项登记,严格按到货清单清点清楚,并开具验收单,作为入帐凭证。

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由机电运输科专职防爆检查员进行检查,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库。

四、新进胶带必须有“检验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郑煤集团物资质量监督检查中心的检验报告。

五、对设备技术资料及各种证件,要及时整理存档,若有欠缺,由验收人员督促采购员补齐。

六、在验收中发现所进设备与装箱单不符或有明显质量问题,应立即会同采购员与厂家联系解决,如果出现经济损失,有关人员要承担连带责任。

七、设备验收后要做好入帐、编号工作。

第6篇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机电设备由机动部门统一管理,由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运转工操作。

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二、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3、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第7篇 某机电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一、设备领用制度:

1、所有机电设备器材管理权、发放权在机电科,机电设备器材的修理、发放、回收及验收等,由机电科进行统一管理。

2、各单位领用、上交的设备,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管理办理上帐、消帐手续,建立帐、卡,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3、工作面安装设备和大型设备,由调度室牵头,机电科、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机分厂必须填写设备检修卡,杜绝不完好设备入井,确认设备完好,几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入井使用。

4、各单位工作面设备移交、安装、更换必须经设备动态员做表,三方共同签字方可生效,各队组不允许井下互借,否则对双方责任人管理性罚款各50元。

5、凡工作面移交,队组必须当天内到机电科办理下帐、上帐签字手续,每超一天对责任人(机电队长、包机组长)罚款30元。

6、每月23日以前由各队机电队长把所在队组缆线、设备数量、型号、使用地点报动态员,双方共同核实数量,如有丢失当场开具罚、赔款;凡不报者,对责任人罚款30元。

二、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

2、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杜绝野蛮操作,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3、严格执行设备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三、设备检修:

1、机分厂所检修的设备由机电科下达检修计划,按下达的计划,机分厂到设备待修库领取所检修的设备,并由双方对设备的状况现场检查,所修理的部位及需领取的配件填表、签字,完不成检修计划,每台件对车间罚款20元。

2、对各车间检修的设备实行三级验收制度,严把检修质量关,每台设备清洁、卫生、刷漆、通电试运转,验收合格后入库。

3、委外修理的设备,填写《委外修理设备审批单》,严格按程序审批,修理后的设备,要做好检查、试验工作,不合格设备严禁入库、上帐。对工作不负责任,将不合格设备验收上帐,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对设备组负责人罚款20元。

四、设备回收:

1、井下闲置设备应及时出坑,大型设备要求五天内出坑,小型设备三天内出井,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及时出井,每推迟一天,对单位负责人(队长、机电队长、领料员)每台件罚款20元。

2、对回收出井的设备,由设备大材组设备验收员和交回设备队组联合验收,认真把关,属人为损坏、短缺设备及配件的,设备验收员根据丢失损坏情况按原价开据赔款单。损坏严重者进行分析通报处罚。

3、井下工作面回撤结束,必须按调度组织的现场办公纪要在规定时间内出井。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出井按设备管理规定处罚,工作面回撤结束后,各队组(单位)必须在设备大材组通知时间三天内到机电科办理对账结账手续,超过规定时间对责任人每天20元罚款。

五、井下动态巡回检查管理:

1、井下备用设备要做到摆放整齐,文明卫生。为保证正常生产,电气设备必须接上电缆,不定时的通电运转,以确保备用设备起到备用作用,发现没有通电,摆放地点不合理,每台件罚队长、包机组长各30元。

2、井下动态员必须经常下井,深入现场,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对闲置、更换下来的设备,及时下达出坑通知单,经双方签字交机电科设备回收,验收员考核。

3、动态员坚持对使用设备巡回检查,发现野蛮操作、超负荷运行、不合理使用、不维护使用及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六、电机车、矿车奖罚管理办法:

1)电机车、矿车统一由机电科管理,运输队使用、修理或委托机分厂修理。

2)运输队矿车报废必须经机电科,并同时办理报废手续。1吨矿车报废允许为每年5%,底卸车为1%,多一辆运输队按实际现价赔偿。

3)机电科每月对矿车进行全面清查,发现丢失按原价赔偿。

4)直流电枢(电机转子)修理由机电科负责外委修理,验收。

第8篇 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维护制度

为了能科学地对井下机电设备进行管理 , 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 , 保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 并能及时发现设备故障 , 减少损失。依照机电设备管理规范要求 , 本着机电设备谁操作使用谁负责日常保养维护的原则 , 结合井下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

一、各班组使用的机电设备由实际操作人员负责日常保养使用 , 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机电设备 , 严格按本岗位设备操作规程要求使用维护。

二、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清理机电设备外部的杂物 , 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严禁用手触摸控制箱内线路 , 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三、操作人员在启动使用机电设备前 , 应先检查设备外观有无损坏 , 电源接头是否有松动变色现象 , 经常保持机电设备润滑、清洁、齐全、紧固 , 及时排除缺陷和故障。

囚、启动设备后 , 应观察是否有异常声音 , 及时发现问题和消除隐患 , 大型故障及时报告机电设备科 , 由工区和机电设备科派员处理。

五、操作人员不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 及启动使用设备前不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而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 , 追究操作人员的责任。

六、操作人员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而造成设备损坏事故的 , 由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操作人员报告后 , 矿区不及时报告机电设备科而造成设备事故的 , 由矿区负全部责任。矿区及时报告机电设备科而不及时处理的 ,由机电设备科负责任。

七、特种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并按要求进行必须的检查 , 做好各项监测记录。

八、机修工、电工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必须的巡回检查和保养维修并及时处理工区和机电设备科安排的各项维修工作 , 并做好机电设备运行检查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 。

九、其他具体使用要求按矿山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9篇 机电设备四对口工作制度

1、按煤矿设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矿应建立机电设备总台帐,集团公司和矿各保存一份。

2、固定资产卡片是固定资产核算的基础,每台设备必须依据编号建立财产卡片,管理部门经常与财务核对。

3、图牌板管理是使固定资产达到数量清、状态明的一种有力手段。矿要建立设备总牌板分布图,凡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要建立组队设备台帐,矿与使用单位各保存一份。

4、新到设备要及时上卡、建帐、编号、挂牌板。每月最少检查一次实物是否与帐、卡、牌相符,做到帐、卡、牌、物四对口,

5、机电科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动向及设备状态。

第10篇 机电设备日常维护、检修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可靠运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机电设备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2、各单位对设备日常维护、检修所发生的配件、材料费用由各单位自己承担;

3、动力科、安监处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4、操作设备的操作人员、机房硐室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经专门技术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职人员担任;严禁非专职或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操作设备和机房硐室值班;

5、各类机电设备的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班前30分钟检查责任制和班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必须通知专职检修工处理或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并作好各种记录;

6、设备实行包机制,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维护、检修人员,负责每天对所分片包干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现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作好各种记录;

7、操作人员或值班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班前及班中检查、维护,严禁空检、漏检;

8、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矿山企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

9、各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每周至少对各机房硐室及设备巡检一次;

10、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11、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由动力科和安监处有关人员随时抽查,如发现各单位所使用设备没有按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每发现一台罚款50元;

12、检查中发现一台设备有较大缺陷不完好而仍然带病运行的,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罚单位主管领导200元;

13、检查发现使用单位没配备专职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的,罚单位主管领导500元,并立即整改;

14、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15、因配件、材料不到位导致机电设备带病运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领导100~300元罚款;

第11篇 机电设备房出入管理制度10

机电设备房出入管理制度(十)

1.目的 严格控制人员进出机房,营造良好机房工作环境,确保机房设施设备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任何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机房相关管理规定。

3.2工程部负责监督与指引进入机房人员的行为。

4内容

4.1工程部机电设备房包括范围:

4.1.1高低压配电室

4.1.2各楼层空调机房、风机房

4.1.3监控机房

4.1.4各电梯机房

4.1.5楼层强弱电竖井、管道竖井

4.1.6冷水机组房和水泵房

4.1.7楼宇自控机房

4.2以上机房均为工程部的机电设备运行用房,为了确保本物业内各机电系统正常运行,非工程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以上机电设备房。

4.3 本公司内有关上级部门因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并通知当值人员开门后进入,同时在《设备房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4.4凡外单位人员前来参观或有关上级业务部门前来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部门经理或主管工程师陪同,通知当值人员开门进入,同时在《设备房出入登记表》上认真做好记录。

4.5本部门工作人员需要进入以上地点进行工作时,必须根据工作项目所规定的地点,到当值人员处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在当值人员带领下进入以上场所。工作结束后,应及时通知当值人员办理验收离场手续。

4.6凡外单位施工和检修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这些工作场所时,必须凭事先办理好的有关施工许可证、工作票和有效的临时工作证件,到当值人员处办理许可和登记手续后进入现场,在工作中不得随意操作和触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当值人员办理验收离场手续。

4.7所有人员进入上述场所后,都应随手关门,并不得随意操作和触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设施。

4.8所有施工和检修人员必须在工作中做到文明施工,并认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

4.9所有人员均不得将任何无关杂物带入或存放于这些机电设备房。

5 相关记录

《设备房出入登记表》hd__-gc-016-a-01

第12篇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运转。贯彻执行原煤炭部设备管理规程、国家局矿用产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司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本制度与以前所定制度有抵触条款则按本制度执行。

二、设备管理组织

1、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和修理,必须实行矿、队、班组三级管理。

2、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组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各队有一名副队长(包机组长)负责设备管理,及零部件发放。

3、各队所有设备均要固定人员,包机到人,落实包机责任。

4、各采掘队必须配备3-4名专职维修人员负责维修本队所属设备。

三、设备管理职责

1、矿设备管理员职责:

(1)负责建立机电设备的台帐、卡片、牌板、编号以及煤安标志的登记和验证;掌握设备使用动态,实行帐、卡、物三对口;编制年、季、月检修计划和年度设备更新购置计划并按时向上级机关呈报所规定的各种报表。

(2)设备管理员负责办理设备调入、调出、报废、外借和矿内转借手续。

(3)负责矿内设备的合理使用,根据生产需要调整各队设备。

(4)统计机运事故及设备零部件损坏情况,抓好采掘工作面接续,设备安装、回收和移交工作,及时掌握设备回收移交情况。

(5)负责设备档案填写及保管。

(6)组织鉴定设备报废工作。

(7)负责新到设备到货数量、合格证、煤安标志及防爆证的登记、验收、入库工作,避免设备丢失或损坏。

(8)负责设备的煤安标志的日常管理。自2002年及以后新到设备,属于煤安标志管理范围的必须有煤安标志认证号,否则不得入库、使用。

2、队设备管理员职责:

(1)掌握本队所有设备的数量、规格及使用情况;负责维护检修机电设备。

(2)建立本队设备使用手册,负责办理本队设备增减及更换手续。

(3)每季度和专职设备管理员核对一次本队设备数量,掌握设备动态。

(4)保证设备零部件及时回收,主持分析追查本队机电事故并向机电科汇报。

(5)负责本队机电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6)负责本队设备一旬一检查,一月一总结,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7)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及机电科所需报表。

(8)每月底向机电运输部汇报一次设备使用情况及下月设备检修安排。

(9)负责本队设备的安全、完好及煤安标志的管理工作。

3、设备库管理工职责:

(1)认真管理好设备存放场地,按规定手续发放库存设备及零部件。

(2)要认真根据检修质量验收单,安装验收单和发放记录登记薄,验收各队存库的设备及零部件。

(3)协助设备管理员工作。

四、设备的保管、发放和领用

1、所有设备调入、调出、外借、外修、内部调配由设备管理员统一安排调拨。凡2002年及以后调入新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否则不得入库、使用。

2、库房设备由机电运输部管理,检修好未入库的设备由检修单位代保管,没有机电运输部的调拨手续严禁发放。

3、入库新设备及大修设备要按装箱单、质量验收单检查,保持设备零部件完整、齐全完好,并存放整齐。

4、新到设备,除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员开箱外,其余人员严禁开箱或取拿工具、资料。

第13篇 工业区机电设备房出入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机电设备房出入管理制度

1、配电房为维修部的机电设备运行用房,为了确保本辖区内各机电系统正常运行,非维修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以上机电设备房。

2、公司内有关上级部门因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并通知当值领班开门后进入,同时在《设备房出入登记簿》上做好记录。

3、凡外单位人员前来参观或有关上级业务部门前来检查工作,必须要进入这些场所时,应由部门经理或主管陪同,通知当值领班开门进入,同时在《设备房出入登记簿》上认真做好记录。

4、本部门工作人员需要进入以上地点进行工作时,必须根据工作项目所规定的地点,到当值领班处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在当值人员带领下进入以上场所。工作结束后,应及时通知当值人员办理验收离场手续。

5、外单位施工和检修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这些工作场所时,必须凭事先办理好的有关施工许可证、工作票和有效的临时工作证件,到当值领班处办理许可和登记手续后进入现场,在工作中不得随意操作和触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当值人员办理验收离场手续。

6、所有人员进入这些场所后,都应随手关门,并不得随意操作和触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

7、所有施工和检修人员进入现场后,不得进行与自己工作无关的活动。必须在工作中做到文明施工,并认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所有人员均不得将任何无关杂物带入或贮放于这些机电设备房。

第14篇 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管理制度

一. 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前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明确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

2.设备安装应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或图纸要求进行。

3.安装设备应执行《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

4.应有详细的施工记录。

5.设备安装前、后应有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安装不受此限)。

6.不完好的设备不准投入安装和使用。

二.设备调试

1.设备调试由安装单位进行。

2.调试中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符合设备技术要求和完好标准,不合要求的,安装单位应及时整改。

3.应有记录详细的调试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调试不受此限)。

三.设备验收与移交

1.安装完毕后,由安装队、使用单位、总工办、机电科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及设备试运转。大型主要设备应在验收前编写验收大纲。验收大纲由安装队、使用单位联合编写,报机电科审批。

2.验收合格后,办理签字移交手续,设备由使用、维护单位接管。

3.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由安装单位移交机电科进行整理建档后交档案室。

第15篇 机电设备完好检查制度

1、全矿机电设备完好检查由机电科负责,每月进行不定期的设备完好检查。

2、进行设备完好检查时,必须通知设备使用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参加,使用单位必须参加,无故不到者,按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3、设备完好检查按部颁“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试行标准”和省煤管局关于机电完好补充规定30条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降低和更改标准。

4、检查完毕,使用单位要当场核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不得拖延。

5、使用的大型机电设备要台台完好,设备完好率要达到80%,其它固定设备要达到90%,失爆率为0。

6、机电科每月最少进行一次全矿机电设备完好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三份“四率”报表(机电科留一份,设备管理员一份,送县煤炭局生产科一份)。

第16篇 机电设备领取、发放制度

为了使机电设备的领取或发放更加规范有秩,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根据全年生产衔接计划,提出设备使用计划,由机电部负责汇总编制设备购置计划。

二、各单位根据下月度生产计划任务,提出设备领用计划,于本月28日前交机电部,并附设备布置图。

三、使用单位需要设备时,必须依设备领用计划及设备布置图,凭“设备领用单”领取。必须首先通过机电管理部动态组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再经机电管理部分管副部长或部长批准后,加盖设备管理专用章后,设备管理员方可凭单发料并要及时入帐。

四、领取设备时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发放设备要先发修复设备后发新设备,先发入库时间长的,后发入库时间短的。

五、拆库存整套设备当配件时,必须经机电副矿长、机电管理部部长同意签字后,才可进行拆卸,领用方必须签字,并且尽快领取配件补齐(谁拆谁补),超过一周的按拆件2倍扣款进行处罚。发放设备的保管员,要跟踪落实,直到将设备恢复完好。

第17篇 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区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管理

设备管理做到三好,四会,五定

制定各系统的应急处理方案,有备无患

制定合理的经济运行方案,提高运行效益,节能降耗,节约运行成本

区行政中心是一个多功能的综合性现代化物业,其机电设施设备系统复杂,设备装机容量大,种类多,系统中智能化,自动化程度高。如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是整个物业正常运作的基本条件,所以,机电设备的管理非常重要。

一、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特点

区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系统由两部份组成:一部份是常规的机电设备设施,主要有(供配电、中央空调、电梯、给排水等)系统组成;另一部份是智能化设备设施系统,主要有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火灾自动报警,闭路控等系统组成。其特点体现在:

1、涉及专业面广,设备先进,现代高新技术运用于其中,对设备管理与维修人员素质要求高;

2、自动化程度高,调试操作复杂,运行管理与维修难;

3、机电容量大,运行成本高,节能降耗是中心高效运作与管理的关键。

二、机电设备管理原则和目标

1、机电设备管理的原则

(1)预防为主,采取日常保养与计划性维修并重,使之时时处于良好状态;

(2)做到用好、修好、管理好;维修人员会维修、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定时、定量、定人、定点、定质的方针;

(3)实行操作人员与专业人员相结合,以操作人员日常维护为主,专业人员定期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4)完善设备管理和定期维修制度,制定科学的操作规程,合理科学的维护计划;

(5)修旧利废,合理更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6)规范供配电维修管理工作,确保中心正常用电。

2、消防、监控中心(消防、监控室)管理总则

(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

(3)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记录;

(4)无关人员不准入内,值班人员不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

(5)室内应配备灭火器材,应急灯作备用。

3、设备设施管理目标

通过日常养护与及时的维修,使其时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物业的运作效益,确保主要设备的完好率达100%,零、急修及时率达100%。

三、机电设备设施管理维修保养方式

1、日常维护保养:主要由操作人员通过日常经验,用听、闻、视、摸等方式对设备进行巡检,利用仪器仪表对主要部位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操作人员巡视至少两次,维修技师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2、一、二级保养采取月检、季检的方式:维修技师对设备的局部或全面解体,清洗或更换零部件,每月/季至少进行1次;

2、大修,每年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对主要部件进行维修调试。

四、各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要点及措施

1、供配电系统

区行政中心实行双回路供电,配备发电机组的供电方式,主要设备设施有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应急电源、照明系统等组成。

第18篇 综采机电设备检修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综采工作面的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降低在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事故的发生而影响正常生产的机率,减少机电设备事故影响时间,规范综采机电设备管理,确保生产工作面正常安全回采,达到高产、高效,特制定如下机电检修制度:

1、采煤系统各综采工作面定于每天8点班接班后至11:00点、4点班接班后至5:00点、0点班接班后至1:00点为正常检修时间,在此期间必须对该工作面的机电设备拉网式检修、排查一遍,在其他时间检修设备时必须向生产技术科请示,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

2、检修内容:

(1)乳化液泵站的电机温度绝缘是否正常、压力测试、溶液配比浓度是否达到标准、液压管路是否有漏液现象、过滤网清理等。

(2)设备列车上的组合开关、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移动变电站检修、排查等。

(3)支架的液压管路、油缸是否漏液;操作手把是否灵敏可靠;各种密封、过滤网清理等;

(4)运输机的槽子连接、链条、前后链轮轴组等各部位磨损情况排查;运输机是否缺刮板,刮板固定是否完好;电机、减速器齿轮是否打油,有无发热等异常情况排查。

(5)转载机的槽子、链条、刮板前后链轮轴组磨损情况排查;转载机是否缺刮板,刮板固定是否完好;减速器、破碎机是否该加油,推移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破碎装置的高度是否符合规定;电机有无发热、绝缘测试等异常情况排查。

(6)采煤机前后滚筒上的截齿更换;各种轴承是否打油;密封是否完好,是否有漏油情况;变频器检修排查;电机发热、绝缘是否排查测试;控制箱的各种控制按钮是否灵敏可靠;电缆卡是否完好等情况的排查。

(7)工作面的风水管路是否有漏风(水)等,压力是否达到生产需要标准;语音装置、照明装置是否完好;各种控制器是否灵敏可靠等。

(8)皮带电机减速器检修,前后滚筒、托辊及皮带是否有跑偏情况排查等。

(9)下付巷各种语音装置和控制装置检修是否灵敏可靠等情况的排查。

3、每月各队机电队长负责设备包机情况统计,不得随意更换包机人,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

4、包机人必须对所包设备负责,有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否则发现包机人对包机设备有问题不处理或不汇报的给予处罚。

5、包机人每班对所包设备不少于三次巡查,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否则每缺一次对包机人罚款10元。

6、在生产过程中凡因检修不到位或因检修人员不负责任造成事故影响生产的,对该队罚款300元,机电队长罚款3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

7、工作面所有坏设备、配件、单体柱等及时运出工作面,不能及时运走的设备必须码放整齐、做好交接记录。各种配件必须以旧换新,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对材料员罚款30元。

8、检修人员在检修过后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做到填写真实,发现在检修过后没填写或填写不真实,对机电队长罚款1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10元/次 。

9、以上制度由生产技术科人员负责监督落实。

第19篇 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验收制度

一、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图纸、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制订施工组织措施,并由矿机电矿长签字。

二、安装、改造、施工期间,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现场跟班,对施工过程各类技术参数(含隐蔽工程)要认真做好记录,工程结束后资料存档。

三、工程结束后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改造工程进行验收签字,并将验收资料存档。

四、所有改造应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影响使用的必须返工处理。

五、安装改造不符合设计要求影响正常使用的,由机电运输科组织分析,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并无条件返工处理。

六、设备安装前机电运输科、施工单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本条例。

七、工程移交前,由矿领导组织调度室、机电运输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办公,围绕设备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按规定日期进行整改。

八、对设备验收提出的每个问题,机电运输科和相关区队都要做好记录,根据工程需要,按期完成整改,拖延一天罚款200元。

九、在安装过程中设备有问题应停止该设备的安装并及时与机电运输科联系,否则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十、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进行现场移交,验收移交单要经过机电运输科公证。

十一、设备运行后,凡发现设备的内在质量出现问题,由厂家负责,其它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十二、安装过程一些特殊的设备和配件,由机电运输科负责制图,小型配件由施工单位制图,供应科负责联系按图加工制作。

十三、机电科负责对设备的安装进行全面的协调、平衡,及时解决设备安装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并按时向矿领导和 “调度会”通报进展情况。

十四、机电运输科负责检查设备是否按照原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进行安装,设备与工程的关系是否符合原定技术要求,如有出入应及时与安装单位联系,施工单位尽快整改解决。

十五、凡因安装单位安装不当,造成设备不能安全运行的,按损失大小对安装单位进行处罚。

十六、凡在设备验收过程中无法验收内在质量的,带负荷运行后48小时内出现问题影响生产的,按规定对安装单位进行罚款。

本制度由机电运输科监督执行。

第20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七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防爆设备良好的防爆性能,特制定以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是否完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2、防爆设备入进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3、防爆设备装卸车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扔乱摔,避免损坏防爆外壳、部件及中承。

4、防爆设备装车后,必须将其绑扎牢固,避免在巷道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5、在斜井运输过程中速度不宜过快,防止掉道碰车,损坏防爆电气设备。

6、安装防爆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按其技术要求实施安装,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如有变动,须经机电经理批准。

7、防爆设备安装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

8、防爆设备安装完毕移交使用时,由机电队牵头召集项目部位和人员,按照防爆设备有关标准,当场进行检查验收、试运转,检查验收防爆设备台台完好,并试运转正常,方可移交使用单位,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汇编(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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