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2. 日常巡检与维护
3. 应急预案与演练
4. 用户教育与培训
5. 系统故障处理流程
6. 法规遵从与记录保存
一、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1.1 设施设备清单:建立完整的消防设施设备清单,包括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等。 1.2 设备标识:所有消防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便于识别和使用。 1.3 设备维护:定期进行功能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二、日常巡检与维护 2.1 巡检计划:制定详细的巡检计划,覆盖所有消防设施,确保每周至少一次全面检查。
2. 2 故障报告:发现任何异常应立即报告,并启动修复程序。
2. 3 记录管理:详细记录每次巡检结果,保存至少五年。
三、应急预案与演练 3.1 应急预案:根据物业区域特点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应急指挥等。
3. 2 演练安排: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3. 3 演练评估:每次演练后进行效果评估,优化应急预案。
四、用户教育与培训 4.1 定期培训:为物业区域内居民提供消防知识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4. 2 宣传资料:制作并分发消防安全手册,提醒用户注意防火安全。
4. 3 咨询服务:设立消防咨询窗口,解答用户的消防问题。
五、系统故障处理流程 5.1 故障上报:发现消防系统故障,立即通过指定渠道报告。
5. 2 快速响应:维修团队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5. 3 备用方案:在主要设备故障期间,确保有备用设备保障消防系统的运行。
六、法规遵从与记录保存 6.1 法规更新:及时关注消防法规变化,确保管理规程符合最新要求。
6. 2 记录合规:所有操作、检查和维护记录应符合法规要求,以便审核。
6. 3 合规审查:每年进行一次自我审计,确认消防系统管理的合规性。
本规程旨在确保物业区域内的消防系统高效、安全运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提升消防应急响应能力,降低火灾风险。对于违反规程的行为,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规程的修订和更新需经物业管理层批准,并向所有相关人员通报。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__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
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
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
无
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第2篇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怎么写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0 目的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0 范围适用于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 0 职责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 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 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 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
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
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无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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