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操作前准备
- 检查起重机各部件是否完好,如吊钩、钢丝绳、制动装置等。
- 确认工作区域无人员和障碍物。
- 检查电源和控制系统正常。
2. 操作流程
- 启动起重机,进行空载试运行,测试各项功能。
- 载荷起吊时,保持平稳,避免剧烈晃动。
- 下降时,缓慢操作,确保安全落地。
3. 维护保养
- 定期进行润滑,保持各活动部位灵活。
- 检查磨损件,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部件。
- 维修后进行试运行,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投入作业。
4. 应急处理
- 遇到突发情况,立即停止操作,启动应急预案。
- 发现设备异常,及时报告并进行修复。
1. 安全规范
- 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知起重机操作规程。
- 工作时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 遵守限载规定,严禁超负荷作业。
2. 设备状态
- 设备应定期进行专业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 维护记录完整,每次保养、维修后均有详细记录。
- 故障设备应及时停用,待修复并通过检验后方可重新使用。
3. 环境要求
- 工作区域照明充足,视线清晰。
- 地面应平整坚实,无滑动风险。
- 作业过程中,保持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
4. 协作沟通
- 操作员与指挥员之间应有明确的信号系统,确保信息准确传递。
- 工作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无关人员远离。
本规程旨在确保起重机操作的安全和高效,减少事故风险,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操作员需严格遵守规程,时刻关注设备状态和周围环境,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规范的维护保养是防止设备故障的关键,通过定期检查和合理保养,可以及时发现潜在问题,保证起重机的稳定运行。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迅速响应,按照既定的应急预案行动,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失。本规程旨在通过规范操作和维护行为,实现起重机作业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
一、操作者应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及工作原理,还应具备机械和电器操作知识,身体健康。
二、确保电机电源线连接正确,供给电压正常。
三、在无荷载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装装置,均应能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应进行操作:
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吊拔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等
2、电动葫芦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3、捆绑不牢或不平衡
4、作业地点昏暗,无法看清场地。
五、操作守则
1、起吊作业前应按下表做日常检查(见下页):
2、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不得在起吊重物时调整制动器、进行检查和维修。
3、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再以最小高度吊运。
4、在吊钩处于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安全圈。
5、不得拆改电动葫芦的安全装置。
6、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应遵循先停车后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开车的程序。
检查项目
要求
作业地点
在操作者步行范围内无障碍物
运行轨道
由地面观察轨道上不应有异常
按钮装置
起升、下降、左右运行动作应灵敏可靠,同时按动一组按钮电动葫芦不得动作
限位器
空载吊钩上升至极限位置时,限位应准确可靠
吊钩装置
吊钩在圆周360度,垂直180度范围内应转动灵活,滑轮转动时无卡阻和碰擦,
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无异常,钩口闭锁装置正常。
钢丝绳
按gb5972中2.4.1.1进行日常检查
制动器
起升、下降及运行的制动应灵敏可靠
导绳器及其它安全装置
动作正常、安全可靠
7、用户须对电动葫芦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电动葫芦技术文件;安装地点及起用时间;安装、试车检验记录;日常使用、保养、维修等情况记录;设备和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第2篇 桥式起重机操作维护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和性能,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应遵守安全守则。
(2)按照润滑规定加足润滑油料,加油后要将油箱、油杯等的盖子盖好。
(3)每班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
①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
②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③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器是否安全可靠;
④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⑤行车运行时有无异音。
若发现缺陷或不正常现象,应即进行调整、检修,不得迁就使用。
(4)开车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至零位,关好门窗,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5)起车要平稳,并逐挡加速:对起升机构每档的转换时间可控制在1-2秒;对运行机构每档转换时间应不小于3秒;对大起重量的行车各档转换时间应在6-18秒,视起重量而定,严禁高档启动。
(6)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中“十不吊”的规定。
(7)每班每一次起吊重物时(或在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 5m后,将重物下放,以检查制动器的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8)操纵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要保护被吊物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9)大、小车行驶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为停车手段,也不准用反车达到制动目的。
(10)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②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处时,要连续鸣铃报警;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11)禁止起重机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起重机吊着重物时,操作者和挂索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2)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在轨道上或行走台上行走,也不许从事检修。(13)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必须单独工作,以免两钩相撞。
(14)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着钢丝绳。
(15)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必须保持1. 5m距离,以防相撞。工作需要靠近时,应经邻机同意,但最小距离应>0. 3m。
(16)禁止两台起重机同吊一重物。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两台同吊时,应采取安全措施,且每台起重机均不得超过负荷,并由总机动师或总工程师在现场指挥,方可起吊。
(17)在正常工作中变换运行方向时,必须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当机构安全停止转动后再行换向开车。
(18)电器各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随意调整和更换。
(19)工作中,制动器、轴承和电器等部位有过热、异音或异常现象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修。
(20)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在风力>6级或遇雨时应停止工作。不工作时必须将起重机开至指定位置停放,并可靠地固定好。
(21)如系有磁盘、抓斗的起重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使用磁盘或抓斗工作时,必须保证电缆和钢丝绳运动速度一致,不得使磁盘、抓斗转动,以免电缆和钢丝绳相互缠绕发生事故;
②不准用电磁盘吊运温度在200℃以上的工件;
③使用抓斗时,不准抓取整块物件,避免在吊运中滑落;
④当发现电磁盘有残磁时(切断电源后有部分重物不脱离电磁盘),应停止运转,进行检修。
(22)吊运作业完毕后,将起重机开到指定地点,小车开到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起,全部控制扳到“零位”,切断电源,并清扫擦试,保持整洁。并做好当班运行记录和交换班工作。
26位用户关注
49位用户关注
1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