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停送电审批管理标准规程
一、审批对象 1.1 基建工程 1.2 设备检修 1.3 故障处理 1.4 紧急抢修 1.5 其他特殊情况
二、审批流程 2.1 提交申请:申请人填写《停送电申请表》,详细说明停送电原因、时间、地点及影响范围。
2. 2 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确认其必要性与合理性。
2. 3 安全评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风险评估,确保作业安全。
2. 4 调度审批:调度中心根据电网运行情况,审批停送电计划。
2. 5 通知发布:审批通过后,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三、审批要求 3.1 时间准确性:停送电时间应精确到小时,确保不影响正常供电。
3. 2 影响范围明确:需详细列出受停送电影响的设备和用户。
3. 3 应急预案:必须提供停送电期间的应急措施和恢复方案。
3. 4 合规性:遵守电力行业法规和县局规章制度。
四、操作规范 4.1 作业人员资质:参与停送电作业的人员需持有有效操作证书。
4. 2 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佩戴防护装备,设置警示标志。
4. 3 监控记录:全程记录停送电操作,保存相关数据,以备查证。
五、异常处理 5.1 异常报告:遇到突发情况,立即报告,暂停操作。
5. 2 应急响应: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5. 3 事后分析: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县局停送电审批管理表格
1. 停送电申请表
- 申请日期
- 申请人
- 停送电原因
- 计划时间
- 地点
- 影响范围
- 应急预案
- 申请人签名
2. 停送电审批表
- 审批人
- 审批意见
- 审批日期
- 安全评估结果
- 调度审批结果
3. 停送电通知单
- 通知日期
- 通知对象
- 停送电时间
- 恢复供电时间
- 注意事项
县局停送电审批管理标准
1. 标准化审批:所有停送电申请需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保审批的公正性与透明度。
2. 标准化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作业安全,降低风险。
3. 标准化记录:所有停送电活动应有详细记录,便于追踪和审计。
4. 标准化培训: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 标准化评估:定期评估停送电审批管理的效果,持续改进流程和制度。
以上内容旨在规范县局停送电审批管理,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保障公共安全和服务质量。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确保停送电工作的高效、安全、合规。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停、送电审批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停、送电审批联系工作。
2 引用标准
《黑龙江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3管理职能
3.1本局输、变、配电设备的停、送电联系工作,由经局里批准的停、送电联系人向调度室申请。
3.2用户停、送电联系
3.2.1用户站有关设备及线路停、送电由联系人向调度室申请。
3.2.2非直供用户停、送电联系工作,由非直供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直接向所在地供电所申请。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计划停电
4.1.1局月度生产计划已列入的停电检修、保护校验、预试工作,均需按计划停电日期提前申请,申请停电单位的停、送电联系人向调度室提出申请,讲明工作内容、停电范围、停电时间,并附危险点分析。
4.1.1.1地调管辖许可设备,由停电申请单位在工作前三天前提出申请。
4.1.1.2节日(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停电工作,应在工作前三天十点前提出申请。
(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不安排检修。)
4.1.1.3星期一的停电工作,应在前一个星期五十点前提出申请。
4.1.1.4其它时间停电工作,应在工作前三天十点前提出申请。
4.1.1.5较复杂的停电工作,应在工作前五天十点前提出申请。
4.1.2调度室按下列时间答复停电申请停电工作的单位。
4.1.2.1节日停电申请,在工作前二天十六点前批复。
4.1.2.2其它停电申请,在申请当天十六点前批复。
4.1.2.3较复杂的停电工作,在工作前三天十六点前批复。
4.2计划外停电
4.2.135kv线路以及10kv配电线路全线停电(主干线路),申请单位向调度室提出申请,讲明停电原因、工作时间,调度将申请书、危险点分析交给调度主任、生产局长签字同意后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按4.1.1的程序与调度室进行停、送电联系工作。
4.2.210kv配电线路的分支线停电,申请单位向调度室提出申请,讲明停电原因、工作时间,经调度备案并同意后,通知申请单位,操作前由调度室向操作单位下达操作预令。线路分支线柱上油开关的停、送电操作由设备运行单位负责。
4.3处理事故停电
4.3.1调度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因紧急处理故障需要停电时,申请单位直接与调度室当值值班调度员联系,同时应通知调度主任及生产局长。调度室通知重要用户。
4.3.2因用户原因,线路需要紧急停电处理事故,运行部门向调度室联系。
4.4申请停电时间,包括停送电操作时间。
4.4.1变电站停电时间的计算是以设备断开时开始,到重新投入运行或转入备用为止。
4.4.2电力线路停电检修时间的计算以线路断开并接地开始,到值班调度员得到有关线路检修人员撤离现场并拆除全部的接地的报告为止。
4.5因天气原因不能按照生产计划规定时间停电,可由申请停电单位生产负责人决定,并在原计划停电时间前半小时通知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同时通知生产管理部门。调度室值班调度通知用户。
4.6当停电工作不能按原规定送电时间结束,需要延长停电时间,申请单位应提前3小时向调度室值班员提出申请延长时间,值班调度员同意后应向调度主任及生产局长汇报。
4.7停、送电联系人员,不得在中途由其他人员任意代替或委托转告,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改变时,需事先申明,并通知所有涉及停、送电联系的有关人员,方可改变。
4.8线路停电检修单位要查对双电源或自发电情况,由停电工作单位在向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的同时,通知用电户,于检修前与用电户取得联系,并由停电工作单位自己做好安全措施。
4.9各所、站、工区、用户的停、送电联系人,以局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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