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规划规程
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治理的核心原则,它规定了政府行为的边界和方式,旨在确保公共权力的合理运用。依法行政规划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规遵从性:所有行政行为必须基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不得超越法律授权范围。
2. 公开透明:行政决策过程应公开透明,公众有权获取相关信息。
3. 公平公正:行政行为需公平对待所有公民,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
4. 参与性:鼓励公众参与决策过程,确保政策制定的民主性。
5. 效率与效能:行政程序应高效,目标明确,以实现公共服务的最大化。
6. 责任追究:对违反规程的行为,应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
依法行政规划规程的标准
1. 法律依据: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首先体现在对法律的严格遵守,所有行动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 规范性文件: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和流程,确保行政行为有章可循。
3. 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和外部评估机制,确保行政规划的执行质量和效果。
4. 信息管理:建立公开、及时的信息发布系统,保证公众知情权。
5. 服务理念: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6.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行政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依法行政规划规程的含义
依法行政规划规程是对政府机构如何在法律框架内规划和执行行政任务的具体指导。这意味着:
- 行政决策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或主观地偏离法律规定。 - 行政行为的公正性与公平性是其合法性的基础,不能因个人或团体利益而偏袒。 - 透明度和公众参与是增强行政合法性和公信力的关键,政府需积极开放信息,邀请公众参与政策讨论。 - 高效的行政管理不仅要求速度快,更要求目标明确,结果导向,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 对于违规行为,要有明确的追责制度,以保障行政规则的有效执行。
依法行政规划规程的实施,旨在构建一个法治化、规范化、公开化的行政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公众满意度,最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行政规划
“十五”期间依法行政规划
“九五”期间,全系统上下认真贯彻实施《武宁县“九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保障和促进了全系统各项建设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的实现。为了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促进全系统政治稳定、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_理论和 “三个化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综合协调地推进普法、行政执法以及各种类型的依法行政工作,努力使我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管理走上法治化轨道,依法保障和促进全系统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依法调处各种社会矛盾,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建立良好法律秩序,规范各项工作有序运转,确保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我县得到正确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自觉依法行政,全体干职工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治理不断深化,全系统各个方面的工作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_民主义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全体干职工的法律素质,培养大家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树立崇尚宪法、尊重法律、维护法制的良好社会风尚。
2、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加入wto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与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各项法律、法规。每年要确定4―6个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增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
3、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推动依法治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依法治理进程。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找准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的结合点,提高全体干职工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推动系统社会治安的进步。
(二)突出依法行政,维护法律权威。
1、认真做好地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与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相低触和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要依照法定程序及时予以废止或修订,使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2、各单位要强化法制建设,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界定职责权限,并自觉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督和群众监督,重视舆论监督,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认真执行《行政监察法》和《行政复议法》,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3、扩大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凡具有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单位,应向社会公示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对其实施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为,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都应告知当事人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理由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
4、进一步建立建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完善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制度和执法工作考核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逐步形成持证上岗、定期轮岗、不合格者下岗直至辞退的管理新机制。
(三)深化依法治理,提高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1、继续实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构筑和完善以依法治理为主体、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为依法治理为支柱的依法治理工作格局,推进依法治理“三大工程”的进程,提高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2、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认真制定和完善依法治理实施方案。依法建章立制,把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生产经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同时,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3、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增强依法治理效果。找准、抓住影响和制约本系统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依法治理活动。
三、保障措施
1、建立和完善由局总支统一领导,各单位分别实施、分类管理的依法治理领导机制。各支部要把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规范,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依法治理工作职责,逐年确定工作目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依法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考核。
2、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划,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并认真实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依法治理规划和实施意见。
各单位要做好工作情况的总结汇报,做到工作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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