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品质记录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检验报告、工艺参数记录、设备维护记录、原材料进厂验收单、客户反馈记录等。
2. 记录保存期限:各类品质记录应根据其重要性和法规要求设定保存期限,如一般记录至少保存3年,关键记录如检验报告则可能需要保存更长时间。
3. 记录管理流程:从记录的制定、填写、审核、批准、存储到检索、销毁等环节,均需规范操作。
4. 电子化管理:鼓励采用数字化系统进行记录管理,以提高效率,防止丢失,并便于追溯。
1. 准确性:所有品质记录必须真实反映生产、检验和服务过程,不允许伪造或篡改。
2. 完整性:记录应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如日期、时间、责任人、结果等,确保信息的全面性。
3. 及时性:记录应在活动完成后立即填写,确保信息的新鲜度和可靠性。
4. 一致性:记录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与相关的其他记录相互印证,避免矛盾。
5. 保密性:敏感的品质记录应限制访问权限,确保信息安全。
公司品质记录控制规程旨在确保我们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持续监控和改进。通过明确记录的类别和管理流程,我们能准确跟踪和评估生产过程,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标准化的记录管理有助于保持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对记录的保密性管理保护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客户信任。通过实施这一规程,我们不仅满足了内部质量管理的需求,也符合了行业标准和法规要求,提升了公司的品质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品质记录控制规程(七)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各项品质记录能得以有效管理,便于品质问题的发现,解决与预防,并具有可追溯性,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品质体系管理之各项记录与报告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理规定
2.1品质记录的设计
(1)本公司正式记录各项品质状况之表单,由品管部负责设计,其他单位针对本部门之品质状况另行设计菲正式表单,不受本规章约束。
(2)每份品质记录表单表设计时,应有表单名称,以阐述表单之核心用途,并有利于不同表单之标识。
(3)每份品质记录表单均应有编号。其编号原则为:
□□□□-b□□
(a)第1~4码表示表单所属制度编号。
(b)“b”表示表单简称。
(c)后两位编码表示该表单之流水号,用01-99表示。
(4)表单内容一般包括下列项目:
(a)项目。
(b)发生时间。
(c)发生地点。
(d)具体内容(数据或符合表示)。
(e)责任人员或相关人员。
(f)记录人及记录时间。
(g)审核人及审核时间。
2.2记录表单的填写
(1)品质记录表单必须用蓝色笔或黑色笔填写,不可使用铅笔填写。
(2)填写字迹应工整、清晰、易于阅读。
(3)填写错误处不可使用修正液修改,而应直接在错误处划线后,再于其旁填写正确内容,并签署修改人名字以示负责。
(4)品质记录应有记录人及审核人的签名,并同时签注日期,以便追溯。
(5)品质记录应如实、认真填写,不可弄虚作假。
2.3品质记录的存档
(1)品质记录应根据相关制度(文件)之规定流程,进行必要的呈阅、审核、转发等作业。
(2)记录部门及收文部门的均应妥为保存品质记录,便于追溯。
(3)原则上每一类记录(即表单编号相同者)应存放于同一份档案夹,并在档案夹外面予以标注记录名称。
(4)各部门应依据方便寻找之原则编制各档案的编号与索引,并归档。
(5)品质记录依记录量多寡,以月、季或年为一周期作档案整理,分为现用档及保管档。
(6)现用档表示记录内容为近期之品质记录,经常需查阅,以活动档案或其他方便查阅的形式存于办公现场。
(7)保管档表示记录内容为较早之品质记录,一般以固定档案的方式置放于橱柜或其他易于保管之处。
(8)需借阅、调用品质记录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登记,重要之记录须经部门主管核准。
2.4品质记录之防护
(1)纸张型之品质记录应注意防水、防潮、防霉。
(2)若为传真件(使用热感应纸)类记录,应用普通纸影印保存。
(3)若为电子媒体之储存介面时,应放于干燥处,避免高温、日晒及电磁干扰。
2.5记录保存期限
各种品质记录均应妥为保存,最低期限规定如下:
(1)财务类记录应保存五年以上。
(2)工程类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3)生产类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
(4)人事类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
(5)其他类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具体期限视记录重要性而分别订定。
3.附件
[附件]hb06-1《档案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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