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规程
一、初期响应
1. 发现火源后,立即启动船舶警报系统,通知船员和乘客撤离危险区域。
2. 紧急停机,切断火源可能蔓延的路径。
3. 组织初级灭火行动,使用船上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等进行初步扑救。
二、紧急疏散
1. 按照预设的疏散路线,有序引导船员和乘客撤离至安全地点。
2. 利用救生艇、救生筏等设备进行快速疏散,确保人人佩戴救生衣。
3. 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急救,并优先疏散。
三、外部援助请求
1. 启动应急通信设备,向附近船只、海岸警卫队或其他救援机构求援。
2. 提供船舶位置、火势状况及人员伤亡等关键信息,以便救援力量有效部署。
四、隔离火源
1. 尽可能关闭火区的通风系统,防止火势扩大。
2. 使用防火隔板、舱门等设施,阻止火势蔓延至其他区域。
五、火场监测与评估
1. 定期评估火势发展,以调整应对策略。
2. 监测有毒烟气扩散情况,确保人员安全。
六、后期处理
1. 在火势得到控制后,进行现场清理,评估船舶结构完整性。
2. 调查火灾原因,制定修复和恢复计划。
1. 应急预案应定期更新,确保与最新法规、设备和技术保持一致。
2. 所有船员需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熟悉应急程序和设备操作。
3. 灭火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4. 演练应定期进行,以检验和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本规程旨在为船舶在遭遇火灾爆炸事故时提供一套详细的应急处置流程,确保船员和乘客的安全,减少财产损失。规程涵盖从初期发现火源到火势控制后的后期处理全过程,强调了初期响应、紧急疏散、外部援助请求、火源隔离、火场监测与评估以及后期处理的重要性。规程设定了标准,要求应急预案的更新、船员培训、设备检查和演练,以确保在真实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执行。此规程的实施旨在提高船舶面对火灾爆炸事故的应对能力和生存率。
(1)要求船方按“应急部署表”的要求进行自救。首先抢救遇险人员, 向上风转移,或向上风疏散。
(2)向当事船舶了解失火原因、火势、失火部位、人员情况及救助请求。
(3)按救助方案通知有关消防救助力量赶往现场施救。
(4)向安全地点或上风疏散对周围有危险的船舶。
(5)组织现场维护、指挥,实施交通管制,布置交通艇对现场水域进行封航警戒。
(6)指挥船舶使其着火部位位于下风,要综合考虑下移上漂的影。
(7)做好封舱,利用速闭装置关闭应关闭的阀门和天窗,同时利用船上的消防灭火系统和灭火器材灭火,船方要迅速起动消防泵,同时协助消防部门调集消防艇。
(8)迅速调集有关灭火材料和器材。
(9)施救船舶必须具备良好的防火防爆设备,保障自身安全,尽量从上风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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