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水仓远距离撤人放炮措施规程
一、安全撤离程序 1.1 确定警戒范围:根据爆破规模和地质条件,设定安全警戒距离,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1.2 撤离人员:所有非必要工作人员在爆破前至少30分钟撤离至安全区域。 1.3 通信联络:建立有效的通信系统,确保在撤离过程中信息畅通。
二、爆破准备与实施 2.1 爆破设计:由专业工程师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包括炸药类型、装药量、起爆方式等。
2. 2 爆破器材检查:确保所有爆破器材完好无损,符合安全标准。
2. 3 起爆操作: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爆破员执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一次性成功。
三、安全监控 3.1 爆破后观察:爆破后,待烟尘散尽,由专人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
3. 2 环境监测:监测爆破产生的噪声、震动等影响,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3. 3 应急响应:设立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本规程参照《矿山安全法》、《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旨在确保主水仓爆破作业的安全性,降低风险,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生产设施完好。
主水仓远距离撤人放炮措施规程是指在进行主水仓爆破作业时,为确保人员安全、设施完整及环境保护而制定的一系列操作流程和标准。规程强调了安全撤离、爆破准备与实施、安全监控三个关键环节,要求所有参与人员严格遵守,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规程的实施旨在提高矿山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体现企业对员工安全的重视,同时也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概况
现主水仓已掘进米,主、副、回风斜井已形成全负压通风,主、副井底车场已按规定各设置一组正反向风门,为保障主水仓施工过程中放炮时安全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撤人放炮程序
(1)放炮要求
放炮掘进时严格按远距离撤人、停电放炮执行。当工作面按规定装药连线完毕,当班瓦检员检查该掘进工作面通风瓦斯情况,无异常后,由该瓦检员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员确认矿井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正常后通知该当班瓦检员按远距离撤人站岗警戒放炮,该当班瓦检员得到通知后通知施工队当班班长组织撤人站岗,各站岗人员在该工作面当班瓦检员处履行完签字手续后一同往外撤出,各警戒点站岗人员就位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后,由矿调度通知当班电钳工将需要停电范围内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停掉,矿调度员通过监控终端确认所需放炮掘进头供风风机运转、巷道内瓦斯正常、动力电源切断,汇报的撤人、警戒情况符合措施规定后才同意放炮,即:主水仓放炮时,工作面所有人员(包括副井1402车场以下范围及回风斜井内所有人员)全部撤离至经主、副井联络巷到主井面压风硐室内,把防突风门、风窗关好,同时在1402车场口及回风斜井井口设人站岗,严禁人员下井。
(2)撤岗
放炮后30分钟,矿调度室当班调度员通过监控系统观察放炮掘进头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情况,只有瓦斯传感器t1、t2显示值均小于规定值以下,方可通知该工作面安全员、瓦检员、放炮员和当班班长一同进入该工作面检查瓦斯、残爆、拒爆,顶板情况。只有掘进巷道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小于规定值,且响炮点无残爆或瞎爆后,方可由瓦检员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通知各警戒点撤岗,得不到矿调度室通知,安全员、瓦检员、放炮员和班长严禁进入警戒区域检查放炮情况。
(3)其它相关规定
①放炮前,各警戒点站岗人员必须把警戒处的防突风门、底坎、堵严,此项工作由施工单位当班负责人安排落实,瓦检员、安全员监督。
②撤人过程中,由当班安全员负责安排当班电工将警戒范围内的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开关手把打至零位并锁上。
③当班瓦检员需对各处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
④各警戒地点做上醒目标识(正在放炮禁止通行),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⑤各警戒点安设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并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完好。
⑥必须加强常闭风门的维护,常闭的风门严禁随意打开,应设置连锁装置。
⑦放炮撤岗时,安排一名施工队人员顺着联络巷往井口段把其他人员全部撤出至井口,并在井口设岗警戒。
2、发现突出预兆
任何人员一旦发现突出预兆,立即通知该掘进头当班负责人和安全员、瓦检员。当班负责人在安全员、瓦检员的配合下,立即组织按避灾路线将所有入井人员撤到地面安全地点,并落实人员在主、副、回风斜井井口进行设岗警戒。撤人过程中,施工单位当班负责人及安全员、瓦检员就近用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清楚撤人警戒情况。矿调度室得到通知后立即按远距离撤人停电的停电范围通知当班电钳工将该范围内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切断,通知其他掘进工作面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井底向井口方向),并向当班带班矿长及时汇报相关情况。期间,警戒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必须得到矿调度室的撤岗通知后方可撤岗。
3、其它安全措施
(1)、井下各警戒点必须要有明显标志(警戒牌)。
(2)、井下现场撤人、警戒的责任人为该头当班负责人(安全员、瓦斯检查员);现场停电责任人为井下当班电钳工;停电、撤人、警戒的联络人为矿调度室当班调度员;联络方式为井下电话。
(3)、放炮员装药连线必须按照作业规程中所要求的工艺进行,当班瓦检员监督,安全员督察。
(4)、掘进巷道内设置“工作面防突、探水控制管理牌板”,按规定将相关参数填写在牌板上,每次工作面考察完,由防突考察工将k1ma_值、sma_值、考察孔深度、准掘长度、考察人员名单、考察日期填写在防突考察管理牌板上,当班安全员、瓦检员监督,每班由安全员填写已掘长度和剩余长度,严禁超掘。
二、组织措施
1、矿调度室对防突实施调度管理,职责为:
(1)、对防突头实施调度指挥。
(2)、下达放炮、撤岗命令。
(3)、下达停、送电命令。
2、防突队长是各井防突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实施。
3、总工程师对防突负技术责任,负责贯彻、传达措施,检查措施的落实、实施情况,负责监督是否按准掘距离掘进。
4、当班带班矿长是本班现场负责人,职责为:
(1)、放炮前,安排放炮员检查装药、连线情况。
(2)、撤人过程中指派当班电钳工将警戒范围内的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开关手把打至零位并锁上。
(3)、安排警戒人员把防突风门关好。
(4)、负责效检工作的全程监督及验收工作。
(5)、负责现场组织撤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
5、当班安全员、瓦检员,对防突措施和站岗负现场责任,职责为:
按防突措施要求进行现场施工,负责警戒及当班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6、当班瓦检员:对瓦斯动态、通风情况进行检查及现场管理,对装药、连线、防突措施的实施负监督责任。职责为: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监督好装药、联线和水炮泥、黄泥的使用。
(3)负责效检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监督好效检孔的施工,严禁弄虚作假。
(4)随时观察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发现预兆立即通知当班负责人并协助其组织撤人。
7、当班安全员:
(1)、负责监督好效检钻孔的施工、验收,严禁弄虚作假。
(2)、监督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按规定实施。
(3)、监督现场电工停、送电、撤人设岗是否到位。
(4)、监督现场瓦检员按规定管理通风、瓦斯,对远距离放炮站岗、撤人、设警戒是否到位等负监督责任。
8、电工对设备防爆日常检查及杜绝失爆负直接责任。
9、放炮员对按规定做好装药、连线、杜绝放炮线明接头,按要求使用好黄泥、水炮泥,执行好“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0、防突效果检验工职责:
(1)按设计要求进行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并出据防突考察报告单给总工程师审批后报发相关领导及施工单位。
(2)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仪器说明书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
(3)每次效检前,负责对上一效检循环的准掘长度进行复核,发现超掘,立即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三、其它说明
1、其他相关条款按作业规程中相关规定执行,贯彻本措施时,一并贯彻。
2、必须及时根据实际生产布置情况、通风系统调整情况修改撤人站岗警戒图,避灾路线图、撤人范围、停电范围。
3、放炮撤人时,站岗警戒图,避灾路线图、撤人范围、停电范围执行《作业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附:放炮设岗禁戒图
15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