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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尘治理整顿计划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12

综合防尘治理整顿计划规程

有哪些

综合防尘治理整顿计划规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核心领域:1. 现场环境评估:对作业现场进行详细的粉尘污染状况评估,包括尘源分布、尘埃类型及浓度。2. 防尘技术选择:根据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防尘技术和设备,如湿法除尘、密闭隔离、通风排尘等。

3. 操作流程优化:调整工作流程,减少粉尘产生,如采用无尘或低尘工艺,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4. 安全防护措施: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使用培训。

5. 清洁维护制度:建立定期清洁和设备维护制度,确保防尘设施的正常运行。

6. 监测与评估:定期进行粉尘浓度监测,评估防尘措施的效果,并据此进行调整优化。

7.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防尘知识培训,提高其防尘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标准

1.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所有防尘措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2. 实施效果标准:通过定期监测,确保作业环境的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限值。

3. 设备性能标准:选用的防尘设备应满足技术指标,如除尘效率、运行稳定性等。

4. 人员防护标准:员工应正确佩戴并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其有效防护。

5. 清洁维护标准:保持工作场所整洁,设备维护及时,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粉尘扩散。

是什么意思

综合防尘治理整顿计划规程旨在通过系统性的方法,降低工作环境中粉尘的产生和传播,以保障员工健康,同时满足环保法规要求。这意味着企业需要从源头控制、技术应用、流程改进、安全防护、监测评估、员工培训等多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治理。这一规程不仅关注硬件设施的配备,更强调人的因素,包括员工的防尘知识、技能和行为习惯。通过实施这一规程,企业能够实现持续改进,不断提升防尘管理水平,创造一个更健康、更安全的工作环境。

综合防尘治理整顿计划规程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防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开滦(集团)总技字(2022)268号文件精神,切实把综合防尘工作列入正常的管理当中,坚持综合治理,确保投入,完善综合防尘系统,根据矿井防尘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综合防尘专项整治”计划,以加大防尘、降尘问题为重点,对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煤矿采掘工作面高压喷雾降尘技术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但距安全质量精细化管理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为搞好我矿的综合防尘工作,从而提升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整体水平,制定冀鑫矿2023年综合防尘治理整顿计划;

一、成立组织领导

组 长:王小建

副组长:杜守成、杨德良、赵富贵、段秀明、刘新齐

成 员:高万明、吴耀军、宴耀峰、梁德军、刘明军、魏占兵

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刘明军

二、、现状分析

1、综合防尘意识分析:采掘施工单位综合防尘意识不高,定期洒水除尘制度落实不到位,对管辖范围防尘设施使用管理不到位,根据技改设计防尘设施施工安装有落后现象。

2、尘源分析:主井底、南翼皮带巷、北翼贯通皮带通大巷、北翼贯通漏煤眼、回采面运输顺槽皮带、炮掘工作面放炮等。

3、防尘设施及使用情况分析:目前冀鑫矿综合防尘设施的未实现自动化水平,手动喷雾不够完善,不足以控制所有产尘源;现有防尘安设安设不规范、使用不正常。

4、综合防尘的重点:完善设施,控制尘源;落实责任,定期洒水除尘;评比考核,加大力度。

三、围绕一个目标、五项业务指标,具体整顿工作要求

在现在综合防尘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和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防尘标准及要求,加强粉尘治理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各转载点粉尘治理力度,使井下各地点粉尘浓度达到要求指标。强化个体防护用品使用,实现洗刷巷道规范化,标准化,真正实现从产尘源开始治理粉尘。

1、总体目标:杜绝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矿井粉尘测点合格率达到75%。

2、业务指标:

(1)、回采工作面回风巷粉尘浓度降到100 mg/m3。

(2)、掘工作面粉尘浓度降到80 mg/m3。

(3)、皮带运输大巷粉尘浓度降到50 mg/m3。

(4)、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接触粉接尘人员,人人佩戴防尘口罩,实现100%覆盖,防尘滤膜实现定期更换(一周换一次)。

(5)、井下所有打钻地点实现喷雾降尘、放炮前后洒水降尘。

3、具体整顿工作要求

(1)回采工作面:

①、进风巷喷雾装置不少于一组,回风巷安设喷雾装置不少于2组,且要求第一组距工作面切眼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并在回风巷第一组喷雾装置的下风侧设一组挡尘帘,第二组距工作面不超过100米。放炮时必须打开喷雾。

②、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按标准敷设隔爆水棚。

(2)掘工作面:

①、掘进工作面开口50米范围内,布置全断面喷雾装置一道;在距离掘进迎头不得超过20米范围内,安设布置全断面喷雾装置一道,迎头第二组距工作面的距离不超过100米。布置全断面喷雾装置一道。

②、掘进巷道长度超过200米时,必须按标准敷设隔爆水棚。

③、降尘管路距掘进工作面不超过20米。掘进迎头有能供冲洗巷道的软胶管,长度不小于20米。确保放炮前后冲洗巷道。

④、井下所有进回风巷必须矿规定进行冲洗、刷白,并有记录可查。

⑤、2023年进行粉尘、煤尘爆炸鉴定(联合试运转前完成)。

⑥、矿井综合防尘验收时,综合防尘系统要达标。每月对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检查得分不低于90分。

(3)管路安装要求

①、皮带运输巷管路每隔50m 设一个固定手柄三通阀门,每部皮带机头、机尾、中部必须设置一根长度不少于25m的消防软管,防尘管路设在非人行道侧的,消防软管和阀门要引到人行道一侧,其它巷道每隔100m 设一个固定手柄三通阀门。阀门手柄齐全、牢固,位置恰当,便于开关。

②、井下主要防尘水管直径不得小于108mm,其他防尘管路直径不得小于50mm.煤仓、溜煤眼上下口附近及主要皮带转载处,必须设置有数量不少于3个的三通阀门,阀门上接好高压软管,软管长度能够覆盖煤仓口。

③、防尘管路安设平直,距地面高度不小于0.3m,吊挂牢固,水管要进行防锈处理,刷漆颜色要统一(镀锌管路除外),在巷道汇合、分岔处设置标示,标明管径尺寸、供水方向等内容,防尘管上连接防尘设施的三通阀门要注明用途,防尘水管拐弯处设弯头,不拐死弯,无漏水(滴水成线)现象;

(4)防治粉尘

严格按照《粉尘防治规范》要求,进行粉尘测定工作。发现有违章作业的或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四、排查综防尘设施及整顿计划如下;

1、消防水池

①、根据矿井技改设计,由于原南翼消防水池容量不足,必须重新建设200m消防水池,建设地点在北翼立井附近。计划在矿井联合试用转前完成。

②、北翼立井井筒、北翼轨道巷的防尘管路(108)安装,计划在矿井联合试用转前完成

③、在联合试用转前南翼采区继续使用南翼消防水池。

2、防尘设施

(1)、南翼运输(皮带)巷皮带三部、一部的风流净化水幕的水流回收。计划完成时间为3月20日。

(2)、北翼贯通皮带巷安装风流净化水幕的水流回收计划完成时间为3月20日。北翼贯通皮带巷第一联络巷前100米处 扩修安装隔爆水棚工程计划完成时间为3月28日。

(3)、北翼贯通轨道巷第一联络巷前100米处 扩修安装隔爆水棚工程计划完成时间为3月28日。

(4)南翼回风巷隔爆水棚高度不够进行扩修安装工程计划完成时间为4月4日。

(5)南翼回风巷防尘主管路直径不符合规定,重新更换安装为108无缝钢管(管路每隔50m 设一个固定手柄三通阀门)工程,安装计划完工时间为4月26日。

(6)各迎头工作面爆破喷雾检查完好、南翼运输、回风巷、北翼贯通运输、回风巷及各迎头的洒水、喷雾等各种综合防尘设施的使用彻底完好符合标准,完好时间为3月26日

(7)总回风巷防尘管路、防尘喷雾、防尘帘安装与3月20日完成

(8)、3月10日完成与冀中能源张矿集团粉尘检测中心签订粉尘检测协议从而对我矿进行粉尘浓度和分散度的测定

(9)、全员职工每年开工上岗体检及安全培训合格在3月15日前完成。

五、其它要求

1、净化水幕必须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不准出现喷水现象。阀门与净化水幕连接必须用带锁母接口,牢固可靠。

2、凡留设三通的地点必须阀门、手轮、短节齐全。短节必须是带锁母接口。

3、无论净化水幕还是转载点喷雾头要坚持经常检查,必须保证能正常使用。

4、各单位必须建立防尘洒水记录本,做好日常的防尘记录工作。除尘记录本要记录除尘时间、除尘地点、除尘人员、除尘巷道长度及对除尘验收情况、验收人员。每月25日前将月度洒水除尘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防尘办公室。

5、各单位必须按矿防尘办公室确定的文明卫生责任区及本规定确定的巷道定期进行除尘。凡出现不按时除尘的,追究单位领导管理责任。

6、采掘面必须保证在放炮时开启喷雾装置。

7、清理浮煤时,必须坚持先洒水,后清理。

《综合防尘治理整顿计划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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