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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库房内十不准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12

建筑工地库房内十不准规程

有哪些

1. 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3. 不准在库房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4. 不准超负荷堆放物资

5. 不准随意拆改库房设施

6. 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7. 不准未经许可擅自移动库存物资

8. 不准在库房内进行无关作业

9. 不准损坏库房内的安全设备

10. 不准违反库房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标准

1.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安全储存区,遵循相关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2. 电线布置需由专业电工进行,确保符合电气安全规范,防止引发火灾。

3. 禁止在库区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确保防火安全。

4. 物资堆放应遵循“五五码放”原则,不超过货架或地面承重限制,保持通道畅通。

5. 库房设施改动需经工程部门批准,确保不影响库房结构和功能。

6. 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入库房,确保物资安全。

7. 移动物资需经过库存管理人员批准,防止丢失或混乱。

8. 库房内只能进行与库存管理相关的活动,禁止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行为。

9. 安全设备如消防器材、报警系统等应保持完好,不得随意破坏。

10. 所有操作必须遵守既定的库房管理制度,确保流程合规,减少风险。

是什么意思

这十不准规程旨在强化建筑工地库房的安全管理,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规程明确了库房内禁止的各项行为,旨在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物资安全,维护工地秩序。各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库房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为整个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基础。

建筑工地库房内十不准规程范文

建筑工地库房内十不准

一、不准设办公室;

二、不准设休息室;

三、不准住人;

四、不准使用碘钨灯;

五、不准使用日光灯;

六、不准使用可燃烧材料搭建隔层;

七、不准使用电熨斗;

八、不准使用电炉子;

九、不准使用电烙铁;

十、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

《建筑工地库房内十不准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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