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害防治综合措施规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水源保护:确保地表水源的清洁和充足,通过设立保护区、实施水源涵养工程,减少污染和过度开采。
2. 水土保持: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坡面治理等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防止水土流失。
3. 排水系统建设:完善城市和农村的排水设施,确保雨水和洪水能有效排放,避免积水。
4. 防洪工程:建设堤坝、水库、蓄洪区等,提高防洪能力,减轻洪水威胁。
5. 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建立灾害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应急响应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6. 法规与政策:制定并执行相关法规,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1. 环境友好:所有措施应遵循生态优先原则,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保护生物多样性。
2. 科学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应基于科学研究,确保其有效性。
3. 可持续性:注重长远发展,避免短期行为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破坏。
4. 综合性:考虑多种因素,如气候、地形、社会经济条件等,采取多学科交叉的综合策略。
5. 社会参与:鼓励公众参与,提高公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和灾害防范能力。
6. 法规合规:所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保证合法性和合规性。
地表水害防治综合措施规程是指一套系统性的方法和准则,旨在预防和控制地表水引发的灾害,如洪水、干旱、水污染等。规程强调从源头保护、排水系统优化、防洪设施建设等多个层面出发,结合科学、环保、可持续的原则,通过法规政策引导和公众参与,实现地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其核心目标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平衡,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总则
1、及时进行地表水文地质调查:必须及时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及渗漏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山洪分布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排水系统。
2、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必须采取措施: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对较低洼地点、塌陷区及地面裂隙应及时进行充填压实;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及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3、为了防止雨水渗入到井下,在矿区内采取填坑、补凹、整平地表、修筑排洪沟等措施。另外为防止山洪爆发及地表水不至冲垮地面建筑物,应及时清理地表排水沟渠。
4、井口上方,地面工业广场建筑物周围等修筑排截水沟,进行截排水。
5、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
6、井口标高是否高于历年最高洪水位需进一步进行实际了解,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地表水涌入井下。
第二节 加强“雨季三防”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确保煤矿安全,特编制“雨季三防”措施,请严格遵照执行。
1、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织的“雨季三防”(防洪、防塌方、滑坡、防雷电)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成 员: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技术科长、机电科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课,由技术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雨季期间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内容组织,各成员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协调指挥,统一布置。
2、工作安排
1、健全完善防治水的有关管理制度、措施,并贯彻落实。(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完成时间:2月15日)。
2、3月18日前对相邻矿井和废弃小窑、采空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对,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位置、开采范围、积水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措施。
3、对矿井所需的排水设备、防洪材料、避雷设施、供电设备,按计划要求提前预算、购买,保证矿井“三防”工作的正常开展。
4、3月20日前对矿井的供电设备、供电路线、备用电源、排水设备、管路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检修处理,对计划安装的水泵、电缆、管路安装结束,保证矿井供电、排水系统正常。
5、对新增加的供电设备、避雷设备、排水设备和管路等及时安装,并保证投入使用。
7、3月25日前对地面的防洪沟,砌筑加高历年最高洪水位置0.3m以上,并保证一定数量的沙袋备用,对排洪涵洞的杂物、淤泥彻底清理干净,保证排洪通道的断面和畅通。
8、4月5日前对井下的淤泥、杂物等清理干净,对不合格的支护进行整改。对井下所有巷道水沟进行彻底清理,保证畅通无阻。
9、对地面房前房后水沟清理畅通,并对地面山坡进行观察,掌握坡地情况,出现险情及时向矿指挥组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10、对供电系统、避雷装置、备用电源每次雷雨来临之前进行一次检修,保证设备的完好和使用正常。
11、对防洪物资加强管理,不得随意挪动他用,“三防”所需的物资要及时保证发放,不足时要及时向指挥组汇报采购备用。
三、“雨季三防”措施安全
(一)防洪措施
1、做好井口沟排水工作:在主、副井井口前面疏通清理好防洪沟,规格为2500mm(宽)×1100mm(深),并在井筒内侧挖好排水沟,其规格为300mm(宽)×250mm(深)。
职工宿舍、工业广场、变电所、炸药库等建筑物前后做好排水沟的清挖工作,使水沟畅通无阻。新系统井口前及副井口后侧的排洪水沟必须提前清理疏通。
2、井筒内的排水泵确保能正常运转,新老系统必须各有一台备用的排水泵。由于雨季时,雨量较大,这些降水可能通过表土层及煤层露头、岩石裂隙等渗透到井下,使井下涌水量较大,因此,井筒内的排水泵要做到定期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转。同时要对塌陷坑采取填坑、补凹、整平、修筑、排洪措施,以减少渗入井下的水源。
3、严防地面洪水和井下排到地面的水反馈至井下,对矿内的冲沟出水点,井下排水管必须分别做好认真的调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二)预防塌方、滑坡措施
1、工业广场内及井口所有斜坡,所有的护坡、山坡要认真检查,发现裂缝要立即进行围堵填实或砌挡墙,防止滑坡发生意外。
2、在矿区内的其它地坎和边坡处,被破坏的挡墙应及时修复,并且在这些挡墙下脚修筑沟涵。
(三)防雷电措施
1、在雨季未来前,新建的地面配电房、绞车房、办公大楼等处设置避雷设施,已安装的避雷装置要进行定期检修。
2、为防止雷电波的侵入,并对电器设备造成危害,在地面变电所的每段高压线上,应装上阀式避雷器。
3、为防止雷电波侵入井下,引起瓦斯、火灾等事故,在各井筒进入井下的轨道应加装绝缘道夹板每对轨道至少安装两副道夹板,同时,由地面进入井下的轨道管路应在井口处用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良好的集中接地。
4、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口处安装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四)防、疏、排水措施
一)、防水措施
1、检查加固加高地面的防洪水沟和防洪水坝,保证山上洪水从防洪水沟顺利排到井口标高以下。
2、在煤层露头之外,修建沿地形等高线布置的排洪沟,拦截洪水和地表水至水沟内。
3、雨季前成立防洪指挥部,做好雨季的防洪、防汛工作。对地面的山沟,排水通道和井下的防水、排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排水设备进行一次联合试运转,清挖好水仓以保证矿井在汛期的安全生产。
二)、疏水措施
1、对开采有影响的含水层,可采取措施施工疏放钻孔,使开采煤层在无威胁的情况下安全开采。
2、疏放水制定专门的疏放水设计,采取措施有:
(1)、放水时派专人看守,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水流的变化。
(2)、填写好专门记录,认真进行填写交接班。
(3)、放水区附近交通要道安装专用信号,遇紧急情况,马上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人员。
三)、排水措施
1、保证水仓、排水设备、管路满足矿井水源最大涌出量的需要,矿井排水能力符合要求,并满足一套工作、一套备用。
2、排水管路在雨季到来之前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正常排水。
3、对供电系统进行改造,除地面发电机保证完好外,同时对供电电缆、开关设备等更换补充,满足全矿井用电需求,并有富余容量。
4、水仓在雨季到来前进行清挖理,对水仓的进水口要设蓖子,沉淀物要经常清除,确保矿井水仓的容积。
(五)、探放水措施
1、探放水时,探水钻孔的布置平巷掘进探水时,可对正前和巷道上帮进行钻孔探水,一般为三组钻孔,每组1~2个孔;上山掘进时,一定在巷道正前和左右两帮进行探水,钻孔不少于5组,每组1~2个孔。钻孔角度根据深度在15°~ 30°之间。
2、钻孔深度根据施工的情况,煤巷保证超前距离不低于20m,岩巷不低于15m,探水距离减去超前距为可掘进距离。
3、探水前,必须加强探水附近巷道的支架,背好顶、帮,工作面打上坚固的顶柱,以防高压水冲跨煤壁和支架。
4、打钻前要清理好巷道、水沟,安装好排水泵及管路,并在附近安装直通调度室电话。
5、探水工作面要经常检查瓦斯,如瓦斯大于0.8%,需停电撤人,加强通风进行处理。
6、探水时,如遇到钻孔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应立即停止探水,固定钻杆,严禁移动钻机或拔出钻杆。
7、探水眼深度不到5m即穿透积水区时,所有受水威胁地区人员全部撤出,并汇报矿调度室,等待指示后行动。
8、出现透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受水威胁地区人员,并向上汇报,采取措施处理,透水预兆有:
(1)、工作面温度降低,人感觉发凉;
(2)、空气潮湿,湿度增大;
(3)、煤壁出现“挂红”(水锈)、“挂汗”(渗水)现象;
(4)、前方听见“嘶、嘶”的水叫等声音;
(5)、工作面压力增大,支架变形、煤壁片帮、顶板冒顶、底鼓等现象;
(6)、淋水、涌水增大等异常现象。
9、放水时,要有专人看守,并随时向调度室汇报水流的变化。遇紧急情况时,放水人员马上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五、防洪应急救援预案
(一)、可能发生水灾事故的概况
1、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新老系统井井口及掘进工作面、轨道上山掘进工作面、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回风上山、6号层运输上山及回风上山、地面等。
2、可能发生事故的因素:
(1)、因降雨量较大,地面泄洪通道不能排到井口标高以下,导致地表水涌入井下。
(2)、因供电系统出现故障,使井下排水设备不能正常运行。
(3)、排水设备出现故障,满足不了井下排水需求。
(4)、探放水设备不足,未对可能积水地区进行探放水。
(二)、预防水灾措施
(1)、巷道在掘进中,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对不明地质构造带必须执行探放水工作。
(2)、对相邻矿井和老窑与小窑的积水情况调查了解,并收集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必须向工人贯彻透水预兆及采取相应措施,并严格中腰线施工,探放水工作按要求组织并实施。
(4)、所有巷道水沟要畅通,井下水仓要经常保持最大容量,水泵房主排泵(包括备用泵)都要保持正常运转。
(5)、对备用电源按计划检修备用,材料备件、柴油提前购买准备。
(三)、发生水灾时采取的措施
(1)、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及受威胁区域人员到安全地点。
(2)、立即组织救护和其他人力物力救援被淹人员、受困人员。
(3)、抢救人员时应搞清水量,水流流动路线,被困人员及位置,注意防止二次透水。防止被困人员地点瓦斯积聚,及时疏通或强行排除被困人员所在地点的积水、浮煤、淤泥。
(4)、水量太大超过矿井排水量时,主要排水设备要采取一切办法进行保护,并立即向矿领导及有关领导汇报。
(四)、水灾事故的处理
1、所有采掘工作面或其它作业地点发生透水事故时,施工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地点并切断工作面的一切电源,如水势威胁局扇时还应切断局扇电源,并及时汇报。
2、当有人员遇难时,现场人员应在安全员或有经验的老工人的组织下尽快将遇难人员抢救出危险区,但若水势威胁自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危险区,等待救护人员援救。
3、定期检查水灾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要及时开动准备好的局扇,加强通风,吹散有害气体。
4、保证井下水泵不被淹没,要及时将水引入水仓,当水患危及水泵安全时,受威胁地点全部停电、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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