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水锅炉事故处理规程规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事故预防措施:包括定期维护检查、安全装置的完好性检查、操作人员的培训及安全意识提升。
2. 事故应急响应:设定紧急停车程序、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紧急联络机制的建立。
3. 事故调查与分析:详细记录事故情况、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4. 救援与恢复: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设备的修复与更换、恢复正常运行的步骤。
5. 法规与标准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行业标准、定期接受监管部门的审查。
1. 操作标准:遵循制造商的操作手册,确保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锅炉。
2. 安全标准:安装和维护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确保压力、温度等参数在安全范围内。
3. 应急标准:制定详细的应急计划,包括疏散路线、急救措施和与应急服务机构的协调。
4. 记录标准:详细记录每次检查、维护和事故的情况,以便追踪问题和改进。
5. 培训标准:所有操作人员需通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定期进行复训以保持技能水平。
1. 事故预防措施:强调在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工作,通过定期检查和培训,减少因设备故障或人为失误导致的事故。
2. 事故应急响应:规定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的程序,包括快速切断气源、疏散人员、通知相关部门等,以减小损失。
3. 事故调查与分析:通过对事故的深入研究,找出根本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救援与恢复:旨在尽快恢复设备正常运行,同时确保人员安全和环境无污染。
5. 法规与标准合规:确保所有操作都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规标准,以保证锅炉运行的安全合法性。
该规程规范旨在通过全面、系统的管理,提高燃气热水锅炉的安全运行水平,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为企业的持续运营提供稳定可靠的热能供应。各环节的实施都需要管理层的监督与执行,以确保每一项规定都能得到有效落实。
事故处理原则:1、发生事故时,应沉着冷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确判断事故原因,迅速消除人身及设备的危险,消除故障点,使锅炉尽快投入正常运行。2、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严守工作岗位,根据事故处理原则,采取措施,迅速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一、炉膛爆炸处理:1、汇报车间领导,立即停炉、停燃烧器,鼓风机继续运行,排除炉膛烟气、水气。2、停炉后,立即关闭锅炉出水阀。3、提高给水压力,增加锅炉补水。4、若损坏严重,给水消耗过多,经增加补水,压力仍下降应停止给水,关闭锅炉进水阀。5、待故障炉内的水汽基本消除后,方可停止鼓风机。6、待炉膛冷却并无危险时,再进入检查处理。
二、突然停电防止锅炉水击汽化事故处理:1、立即关闭天然气手动供气阀和快速关断阀。 2、关闭单台炉出水阀或锅炉房总供回水阀门。3、询问停电原因,并严密监视锅炉压力、温度。4、若压力升高,根据实际情况可打开排汽阀降压。5、若压力降低至有汽化危险时,打开锅炉应急阀缓慢向锅炉进水定压。6、电源恢复后应对炉膛进行通风15分钟,方可点炉。
三、突然停水事故处理:1、水化人员在巡回检查中,检查自来水压力,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车间有关人员。2、若停水时间不长,水箱水可维持一段时间,应降低锅炉负荷,维持正常运行。3、若停水时间过长,应按正常停炉处理。
四、锅炉汽化事故处理:强制循环热水锅炉因水循环不良停止或循环水泵故障造成锅炉汽化。1、首先停炉。2、切断汽化锅炉与系统的联系。3、采取一切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忽然停电引起的锅炉汽化。1、切断汽化锅炉与系统的联系。2、采取一切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安全规程
天然气属易燃易爆危险品,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及操作要求,确保安全运行。
1、密切监视dcs自动控制系统的运行情况。
2、定期对天然气系统进行泄漏检查。
3、按规定做好日常工作,定时排污,检查锅炉人孔、阀门是否有漏,检查烟道和各部位门孔是否可靠密封。
4、定期检查燃烧器工作状况。
5、定期检查锅炉安全保护装置、熄火保护装置,点火程序控制等装置的可靠性。
6、炉遇到以下情况应紧急停炉:(1)燃气压力降到有回火危险时。(2)天然气大量泄漏时。(3)炉膛内突然灭火时。(4)燃烧器点火程序异常时。(5)可燃气体报警未消除。(6)供气系统异常。(7)压力表或安全阀失灵。(8)因循环不良炉水发生汽化或炉水温度急剧上升,虽经采取措施,仍失去控制。(9)循环泵或补水泵发生故障。(10)补水泵不补水,锅炉压力仍然下降。(11)突然停电停水或超过运行安全规程的异常情况。(12)电网电压超过380v+10%时,在任何情况下,紧急停炉时都必须迅速按燃烧急停按钮,并关闭炉前燃气快速阀,然后严密监视压力和温度的变化。
五会四无
五会内容:安全职责要会、操作规程要会、岗位风险要会、防范措施要会、应急处置要会
四无内容:无违章、无隐患、无污染、无事故
六条禁令
1、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3、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4、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5、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6、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
天然气系统、各控制仪表管路、各炉人孔门、防爆门、观火孔、设备电缆沟、配电盘、动力盘和燃烧器。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各运行值应对锅炉房的消防设施、防火重点部位及检测、报警系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车间每月检查一次。
2、各班组开好班前安全讲话和班后安全总结会,并做好记录。
3、电工要认真检查配电盘、动力盘、门窗扣好,作好防漏雨工作。
4、电缆沟、仪表间要认真检查,防止水进入其内,从而引起火灾。运行值对电缆沟进行定期检测,防止天然气窜入致使人员中毒窒息。
5、人孔门、观火孔、防爆门要检查其严密性,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检查时不能在该处长时间逗留,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6、车间内严禁烟火,不能擅自动用明火,须动用明火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7、车间区内严禁吸烟。
8、人人要会使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挪用。
9、消防安全标志不能擅自挪动,安全警示牌位置适当、清晰、明确,不得随意移动。
10、锅炉房临时用电,必须开据《临时用电作业票》,由电工接线,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接线。
11、未经容许不得擅自开启或关闭锅炉房有关阀门。
12、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器每半年检查一次,一年检修一次。
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未经安全教育和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未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3、未系安全带者,严禁高空作业。
4、不戴安全帽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或交叉作业场所。
5、严禁进入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如要进入时必须开据《有限空间作业票》,先检测后进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6、未经允许,严禁拆卸停用机械设备。
7、未经允许,严禁进入电气施工作业。
8、未办理施工破土作业手续者,严禁破土施工。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的,严禁启动或使用。
10、设备的转动部件必须加防护措施,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车间内严禁吸烟及携带火柴、打火机,易燃易爆物品入车间。
2、严禁不办理用火手续,在车间内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服装进入车间区。
4、严禁穿戴铁钉的鞋进入锅炉间及易燃易爆场所。
5、严禁用汽油、溶剂擦洗各设备、衣服、工具及地面。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作业区。
7、严禁就地摆放瓦斯、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车间区用黑色金属工具敲打。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工具。
10、严禁损坏生产区的防爆设施及设备。
防止中毒窒息的规定
1、对从事有毒作业,有窒息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2、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等)氧含量必须达到20%以上,毒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时,方能进行工作。
3、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用具,必须有人监护。
4、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
5、在有毒或窒息危险的岗位,要制定防救措施和设置相应的防护用品。
6、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有害物浓度要定期检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后才能作业。
7、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8、涉及和检测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要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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