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井下皮带火灾措施规程
1. 定期检查与维护
- 定期对井下输送皮带进行细致的检查,确保皮带无破损、磨损或老化现象。
- 对皮带接头进行定期维护,保证其牢固可靠,防止因接头松动引发火花。
2. 火源控制
- 禁止在皮带输送区域吸烟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操作。
- 设立明显的禁火标志,并严格执行火种管理制度。
3. 防静电措施
- 使用抗静电皮带,减少摩擦产生的静电积累。
- 安装静电接地装置,确保静电及时导出。
4. 自动报警与灭火系统
- 安装烟雾探测器和热感应器,实现早期火警预警。
- 设置自动喷水或干粉灭火系统,一旦发生火情,能迅速启动灭火。
5. 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
- 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防火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 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熟悉逃生路线和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
防止井下皮带火灾措施规程
1. 符合国家矿山安全法规及行业标准,如《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等。
2. 应参照国际矿山安全组织的最新建议和实践,确保措施的先进性和有效性。
3. 每项措施的实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确保执行到位。
4. 灭火设备应定期检测,保证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防止井下皮带火灾措施规程旨在通过一系列预防性措施,降低井下输送皮带发生火灾的风险。规程强调了定期检查和维护的重要性,确保皮带系统的安全运行;同时,控制火源,消除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通过防静电措施减少静电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安装自动报警与灭火系统以快速响应火警。此外,规程还强调了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所有措施都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其科学性和合规性,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
1. 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 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3. 应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消防水管每隔50m设一个三通。
4. 必须按规定对皮带机的各种保护装置进行定期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6. 在皮带机头硐室,必须设置灭火撒砂装置,消防水管及灭火器等防火设施。皮带机头硐室采用不燃材料进行支护。
7. 刮板输送机的回煤坑要经常清挖,禁止煤粒或矸石把下溜槽堵满产生摩擦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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