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爆破前准备
- 完善爆破设计,明确爆破区域、炸药量和起爆顺序。
- 检查巷道支护情况,确保安全。
- 设置警戒线,严格执行人员撤离规定。
2. 爆破作业
- 确保炮眼布置合理,符合爆破技术要求。
- 采用毫秒延期雷管,控制爆破能量分布。
- 爆破后立即进行通风,排除炮烟。
3. 安全监控
- 安装并使用瓦斯自动监测报警系统。
- 定期检查爆破器材,确保其性能可靠。
- 实施爆破后巷道稳定性评估。
4. 应急处理
- 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人员安全。
- 设立专用避难硐室,配备必要救援设备。
- 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地方煤炭行业相关规定。 - 爆破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 爆破器材的存储、运输、使用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本规程旨在强化上仓皮带巷的爆破作业安全管理,通过详细规定爆破前的准备工作、爆破作业流程、安全监控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确保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所有操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始终保持对潜在危险的警惕。规程的执行将有助于降低风险,提升作业效率,保障矿井生产活动的稳定进行。
为安全起见,《上仓皮带巷防突补充措施》规定,放炮地点选择在主井底新鲜风流中,放炮时井下其他所有人员撤到地面。
1上仓皮带巷施工按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管理。
2采用△h2、q、s三值两种预测指标法,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预测预报。△h2、q、s三值分别采取远距离放炮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
3防突措施
采用打排放孔,卸压浅孔排放防突措施,采用风动钻机打小直径排放孔措施和注水措施等。
4效果检验措施
打检验孔4个,效果检验指标采用△h2,q, s;有一个指标超都必须重新施工排放孔,直至效检指标都符合要求。每个循环效检孔超前距不小于3米。
5采取安设“三专两闭锁”,安设瓦斯断电仪,设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实现不间断供风等一系列安全防护措施。
14日放炮后风流中瓦斯在0.2-0.22%之间,没有出现瓦斯超限和动力现象;15日放炮后风流中瓦斯在0.23-0.27%之间,没有出现瓦斯超限和动力现象;16日放炮后风流中瓦斯在0.26-0.30%之间,没有出现瓦斯超限和动力现象;17日放炮后风流中瓦斯在0.31-0.38%之间,没有出现瓦斯超限和动力现象。从07年9月14日-17日,4次放炮情况来看,防突措施采取有效。放炮后风流中瓦斯在0.2-0.38%之间,均没有出现瓦斯超限和动力现象。为既保证安全,又便于施工,减少不必要的放炮程序。
经筹建处领导班子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决定,放炮地点选择在避难硐室。
1 放炮时上仓皮带巷的全部人员撤到避难硐室。
2 放炮时其他各作业地点人员停止作业,撤到压风自救处。
3 放炮后有瓦斯超限等现象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4 放炮后无瓦斯超限等现象时,30分钟后开始作业。
5 其他零散作业人员,放炮时撤到主井底新鲜风流中。
6 放炮时停电范围仍执行《上仓皮带巷防突补充措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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