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装修许可申请:业主在进行房屋内部装修前,需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交装修计划,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预计工期等。
2. 安全规定:装修过程中,必须遵守消防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 噪音控制:装修工作时间应限定在上午8点至晚上6点,避免对其他居民造成噪音影响。
4. 废弃物处理:装修产生的垃圾应按规定时间、地点集中堆放,并由专业清理队伍清运。
5. 设施保护:装修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如电梯、走廊、楼梯等。
6. 验收标准:装修完成后,需通过物业管理部门的验收,确保装修质量及安全合规。
1. 申请流程:业主填写《装修申请表》,附带设计师资质证明、装修图纸和材料清单,提交给物业。
2. 施工协议: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协议,明确装修责任、施工时间、环保要求等,并报备物业。
3. 施工监督:物业有权在装修期间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装修行为符合规程。
4. 变更通知:如需更改装修方案,需提前通知物业,并重新审批。
5. 验收程序:装修完毕后,物业进行验收,包括水电安全、环境整洁度等,合格后发放《装修验收证书》。
1. 设计标准:装修设计应符合建筑结构安全,不得擅自改变承重墙、梁、柱等结构。
2. 环保标准:使用的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无有害物质超标。
3. 消防标准:装修工程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电线布设规范,严禁私改燃气管道。
4. 噪音与尘埃控制:装修现场应采取降噪、防尘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 安全防护:施工现场需设置警示标志,工人需佩戴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装备。
6. 后期维护:装修保修期至少为两年,业主需负责因装修质量问题导致的公共设施损坏修复。
本规程旨在确保住宅小区房屋内部装修的有序进行,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小区环境和公共安全。所有业主和装修单位应严格遵守,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处罚。物业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更新规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和环境。
住宅小区房屋内部装修管理规程(二)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房屋内部装修管理的职责和方法,以维护房屋的整体形象和用户的利益,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
适用于住宅小区房屋的内部装修管理。
二、职责
1、服务质量管理部为本规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内部装修的审批管理,对违章协助处理。
2、管理处负责房屋装修申请手续的办理,收缴费用以及管理。
3、工程部对水电土建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验收。
三、工作规程
1、政府法规及管理规定
住户在室内进行施工,施工项目不得与有关政府部门法规和管理规定相抵触。若已违反,必须恢复原貌,其所需一切费用,概由该业主、住户承担。
2、装修保证金
业主如对所购置物业进行装修,必须交纳装修保证金1500元,作为装修期间管理处监督装修过程是否依《装修管理协议》约定进行装修之用。装修完成后,须经管理处验收,对没有违章装修者即将保证金退还,如有违章装修者必须恢复原状后才予以退还。
3、装修原则:不得改变及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4、装修管理规定
(1)业主、住户需进行装修时,必须提前5天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办理有关装修手续,提供装修平面图和装修人员资料(身份证复印件2张),经管理处审核批准后,交纳装修保证金,办理装修工《临时出入证》,并配备灭火器1支,方可进行施工。
(2)业主装修时,应按经管理处核准的图纸进行施工,管理处有权按照政府有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监督、直至处罚。
(3)为保障其他业主及住户的利益,装修期间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场地。若对他人及物业造成损害,应由相关业主或住户负责赔偿。
(4)允许对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修,楼地面不得凿除原结构层,为了保证小区下水道畅通,请勿水磨。
(5)为确保安全,装修期间请不要把装修材料放置于窗罩、阳台罩上。
(6)禁止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排水排烟主管道,禁止将粪便排入雨水管道。
(7)公用天面,任何人不得随意占为己用。在露台罩、窗罩、阳台罩上加设雨篷和遮阳板,应由管理处统一颜色、尺寸。
(8)不得改动已统一安装的阳台罩和窗罩的位置、形状、规格和颜色。
(9)不得在建筑物立面的外墙上开洞安装排气管、排气扇等。空调机应按指定空调架位置妥善安装,空调穿墙冷管应在指定位置安装。空调机排水要直接引入到已统一安装的空调排水管内,或自行引入室内地漏或阳台排水管。
(10)不得堵塞或部分封闭建筑立面上的阳台、露台等敞开式的空间,不得改变原有窗的尺寸、形状和位置。
(11)阳台排水管如需密封,必须采用相同颜色、规格的外墙砖,以确保外观协调、统一。
(12)装修需用防火阻燃材料。在本单元堆放材料时应均匀,防止荷载集中,致使楼板结构受损。如因集中堆放而引起结构受损,则应承担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13)如有需要,允许更改阳台落地推拉门材料,但不得改变落地推拉门的尺寸和位置。底层进户门改动需按管理处提供图纸施工。
(14)进入小区的装修材料(如砂土、水泥等)必须全部实行袋装化进行搬运,以确保小区环境整洁。
(15)装修废土实行袋装化。装修人员应将袋装后的废土搬运至管理处指定位置集中堆放。
(16)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一切违章加搭建筑物的材料(如钢筋、模板等)进入小区,业主有责任予以配合。
(17)装修时不得污染楼层、通道等公共场地。不要在楼梯通道等公共场地堆放任何物品。
(18)任何业主不得在公共楼梯上加设防盗设施。
(19)切勿将水泥砂浆、砂石、瓦砖或其他硬杂物倒入厕所和排水管内。
(20)装修工人进入小区必须佩戴管理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否则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出入证如有遗失,须及时报告管理处申请补发,并交纳工本管理费。
(21)装修工只能在本单元休息,不得进入其他单元或公共场地休息;不得在小区内到处游荡、大声喧哗;不准在其他单元或公共场地随地大小便。
(22)装修工必须对自用工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管理处概不负责任何因此而造成的经济责任。
(23)所有装修用具、设备或材料等如需搬离小区,必须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到管理处填妥出门条,经管理人员核实后才能搬离小区。
(24)装修工在进行工程施工时,若损坏公共场地、设施或其他住户的物业必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25)凡违反装修管理规定者,管理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劝告、警告,直至停止该单元的水、电供给。对个别野蛮施工人员管理处有权予以清退,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6)装修时间为8:00-12:00;14:00-22:00,其他时间不得装修,以免影响他人工作或休息。
(27)在装修过程如需改动原装修设计图纸,需及时提供修改的方案及图纸,经管理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5、物业外墙
所有住户皆不得拆迁、更改物业外墙及公共场地设备或再行安装任何排水喉管。
四、文件和记录
1、装修申请表(附装修设计图、报建图、装修施工队资料)
2、管理处日检巡逻记录
3、装修验收记录
4、违章处理记录
5、出入证
编 制审 核
批 准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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