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集团品牌推广管理是指通过一系列策略和活动,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扩大市场影响力,吸引潜在客户的过程。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品牌定位:明确品牌的核心价值,确定目标市场和消费者群体。
2. 营销策略:制定符合品牌定位的营销计划,包括广告、公关、社交媒体、活动策划等。
3. 内容创作:创建高质量的宣传材料,如宣传册、视频、网站内容等。
4. 媒体合作:与各类媒体建立合作关系,提高品牌曝光度。
5. 公关活动:组织和参与行业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
6. 客户关系管理: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通过口碑传播增强品牌影响力。
1. 品牌识别系统:设计统一的品牌视觉元素,如logo、色彩、字体等,确保品牌一致性。
2. 网络营销:利用seo优化、社交媒体平台和电子邮件营销,触达更广泛的在线受众。
3. 事件营销:策划具有影响力的事件或活动,如开盘庆典、公益项目等,吸引公众关注。
4. 合作伙伴关系:与知名开发商、设计师或建筑师合作,提升品牌的专业形象。
5. 数据分析:收集和分析市场反馈,调整推广策略,以实现最佳效果。
6. 服务体验:优化购房流程,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1. 品牌一致性:所有推广活动应与品牌定位和价值观保持一致,传达清晰的品牌信息。
2. 创新性:推广策略需具备创新性,以区别于竞争对手,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
3. 目标导向:所有营销活动应针对目标市场,确保资源的有效投入。
4. 可衡量性:设定明确的推广目标,并通过kpis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投资回报。
5. 法规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品牌推广活动的合法性。
6. 持续改进:定期审查和调整推广策略,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消费者需求。
房地产集团品牌推广管理需要结合市场动态、消费者洞察和企业战略,制定并执行有效的推广计划,以提升品牌价值,推动业务发展。通过上述各方面的综合运用和持续优化,可以构建强大的品牌形象,赢得市场的认可和信任。
某房地产集团品牌推广管理指引
第一节全国性集团品牌推广管理
为了整合集团品牌及联盟单位的各地区相关资源,加强其在全国范围的传播力度,努力塑造全国性房地产企业领先品牌优势和良好的公众形象,提升品牌价值以支持各区域市场的开拓工作和营销工作,特成立集团品牌推广工作小组。
集团品牌推广工作小组统管全国范围内的集团品牌的推广工作。
集团品牌推广工作小组由各地区公司的品牌主管负责领导、地区营销中心、集团管理中心、集团领导等相关人员联合组成,共同制定品牌推广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全国性企业品牌建设,协调各区域公司的企业品牌及项目品牌推广工作。
集团品牌推广工作小组 工作职能是:建立品牌推广管理体制,制定品牌统一表现形式,规范品牌推广标识系统;制定品牌推广实施方案、各地区品牌及项目的定位、实施指导书,下达实施工作指令;召集品牌推广协调会议、收集各地区品牌、项目的推广信息、成果、评估、建议等情况及时向集团总部汇报工作;监控、督导各地区公司的品牌推广工作;负责对接、指导、审核外聘品牌策划传播的公关公司或广告公司的品牌推广业务工作。
集团品牌推广工作小组对集团总部负责,统筹、组织工作由集团营销管理中心负责;由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委托集团营销管理中心下指令和召集各地区公司、涉及相关部门和项目公司,确定每项工作的要求和完成时间;各地区公司指派主管品牌负责人参加、落实所属工作。
集团品牌推广业务规范指引由集团营销管理中心负责, 包括:
1、标准品牌表现形式及推广诉求;
2、统一对外标准口径;
3、品牌的使用规范 (包括促销联展、房地产行业展销会、媒体广告等所有宣传资料、展版、印刷品);
4、品牌的体现原则。
第二节 地区性品牌推广管理
每年初地区公司营销中心根据集团品牌推广工作小组制定的年度品牌推广工作计划原则及年度楼盘开发、销售计划、市场因素及品牌费用指标等,制定各地区年度品牌建设计划,包括:全年推广主题、^总体思路、阶段划分、阶段主题、媒介组合、费用预算计划等。
地区性品牌建设方案的编制及计划的实施由地区公司营销全面负责,地区公司营销老总监督。
年度品牌建设方案必须经地区公司营销老总、总经理及集团领导审批。
根据年度品牌建设方案制定月度品牌建设实施计划:媒体投放、品牌宣传活动的开展。月度品牌建设实施计划必须经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审核部、财务部会签,报地区公司营销老总、财务老总审批,并报集团营销中心备案。
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应定期(月度/季度/年度)评估品牌宣传效果,并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要求、实际发生费用及时调整各阶段的(月度/季度/年度)品牌计划,每季度调整计划报集团营销中心备案。
第三节集团新闻宣传管理
为了避免新闻宣传工作的失误,对集团新闻宣传口径及接受采访的工作作出统一的规定。
接受采访应经审核
1、对已经正式公开的信息,接受采访时须按统一的口径对外宣传。对于尚未公开的信息,其采访提纲和回答重点须上报领导审核;
2、项目公司就未经公开的信息接受采访,须将采访提纲和回答重点上报各地区营销中心,经审核通过后才能接受采访;
3、各地区公司各部门就未经公开的信息接受采访,须将采访提纲和回答重点上报上报分管领导,经审核通过后才能接受采访;
4、集团各部门就我司未经公开的信息接受采访,须将采访提纲和回答重点上报分管领导,经审核通过后才能接受采访;
5、各地区/项目/集团老总接受采访,则应将采访提纲和回答重点报上级老总审批;
6、涉及及集团重大企业策略或发展方向,则须经集团总裁审批。
不得随意泄露公司情况
有关公司的敏感性资料,如股东身份、土地成本、具体业务计划、策划方案、客户资料、定价策略、审批文件等,未经集团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接受采访的态度要求
1、员工在接受采访时,内容应仅限对公司或公司项目的介绍,避免以公司名义进行个人的宣传;
2、一般情况下,接受采访的人员尽量不要在媒体上以自己的名义注名,宜以公司某方面负责人的名义代替;
3、在接受采访时,被采访人不得采用恶意攻击、贬低竞争对手的方式来宣传自己的优势。
被采访者接受完采访后,应及时将采访情况向上级领导通报,如有特殊信息或问题,被采访者须及时将情况向集团营销中心反映。
接受媒体采访投诉问题的处理
1、如各项目收到媒体拟采访我司关于客户投诉问题的采访要求时,须了解其身份、意图、联系方式等具体情况;
2、项目公司尽快了解有关投诉问题,及时将投诉情况通知被投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几方共同商定如何处理,统一口径。
各地区公司、各地区二级公司、集团各部门须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如遇问题及时反映,认真执行以上工作要求。若个别人员故意向外散布不确信息,或因工作失误而对集团及项目推广造成负面影响的,集团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本指引涉及的统一协商工作由集团营销管理中心负责。
43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