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华电厂升压站部分运行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设备检查与启动
- 确保所有电气设备,如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等,处于良好状态。
- 检查控制室仪表读数是否正常,无异常报警。
- 启动备用电源系统,确保在主电源失效时能立即切换。
2. 电压调节与频率稳定
- 根据电网需求调整升压变压器的电压等级,保持输出电压稳定。
- 监控电网频率,通过调整发电机的励磁电流,确保频率在允许范围内波动。
3. 负荷分配与调度
- 根据电网负荷变化,合理分配各机组发电量,避免过载或欠载情况。
- 与电网调度中心保持通信,执行调度指令,确保供需平衡。
4. 安全操作与应急处理
- 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
- 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如火灾、设备故障等情况的快速响应。
5. 维护与保养
-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预防设备故障。
- 定期进行电气试验,确保设备绝缘性能良好。
1. 设备运行标准
- 设备应按照制造商的操作手册和厂内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安全、高效。
- 设备运行参数应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规程。
2. 人员资质标准
- 升压站操作员需持有相关电力操作证书,定期接受培训,提升技能水平。
- 紧急情况处理人员需经过专业训练,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3. 安全标准
- 遵守国家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 设施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接地装置、灭火器等。
4. 环保标准
- 电站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控制噪声、电磁辐射等环境影响。
- 废弃物处理需遵循环保规定,防止污染。
1. 设备检查与启动 这意味着在升压站开始运行前,必须对所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故障后才能启动。启动备用电源是为了保证电力供应的连续性。
2. 电压调节与频率稳定 这是指升压站需要根据电网需求动态调整电压和频率,以保证电能质量,并避免对电网造成冲击。
3. 负荷分配与调度 升压站需灵活调整发电机组的负荷,遵循电网调度指令,确保电力供需平衡,避免电网波动。
4. 安全操作与应急处理 严格执行安全规程,预防事故,同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以便在突发情况下迅速采取行动。
5. 维护与保养 定期的设备维护和试验是为了预防故障,延长设备寿命,保证升压站的稳定运行。
这些规程旨在保障盛华电厂升压站的高效、安全、环保运行,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1总则
1.1电力网保护装置在运行管理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省调管辖范围:
继电保护装置:220kv的线路保护、母线保护、母联开关、开关失灵保护、开关断相保护;变压器220kv侧的中性点保护、主断相保护、220kv侧的零序方向电流保护及零序总后备过流保护。
安全自动装置:220kv线路的自动重合闸;220kv的故障录波器;220kv的振荡解列装置等。
发电厂管辖范围:发电机、变压器及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主变中性点保护除外);厂用电保护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1.2本规程以正常运行方式(包括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上)为依据,并考虑了部分非正常运行方式出现时有关保护应采取的措施。对于某些本规程未予考虑的特殊运行方式,必须经省调继电科补充计算,并对保护或自动装置采取适当措施,方可调定是否允许出现。
1.3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一般不运行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停用保护装置时,应按下述原则报告。呈请批准。
1.3.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调度局总工程师批准。
1.1.3.1.1省调管辖的继电装置不健全时。
1.3.1.2超越规程规定的220kv系统运行方式及中性点接地方式。
1.3.2 220kv主变压器的差动保护(零序差动保护和相间差动保护的其中之一)和瓦斯保护需同时停用时。只停用其中之一者由基层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1.4省调调度员对所管辖的电气设备和线路保护装置应能作到:
1.4.1掌握保护装置的配置状况和基本原理,能按规程正确指挥及监督保护装置的操作和运行;
1.4.2熟悉继电保护调度运行规程和整定原则;
1.4.3能按保护定值通知单掌握保护的实际运行定值及允许的最大负荷值;
1.4.4能按保护动作状况分析判断系统故障及异常情况;
1.4.5能指挥变电所运行人员对保护装置进行以下工作:
1.4.5.1按规程要求对保护装置进行正常监督、操作及检查;
1.4.5.2发现和反映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缺陷;
1.4.5.3对保护及二次回路上的作业及安全措施进行监督;
1.4.5.4掌握保护定值通知单的执行情况。
1.5发电厂、变电所运行人员在继电保护工作上的职责:
1.5.1有关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操作,须经管辖该装置的人员(调度员或现场值长或值班长)许可后进行。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等操作,由运行人员负责进行;
1.5.2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前,运行人员必须审核工作人员的工作票及安全措施,变更定值和变更接线一定要有经领导批准的定值通知单和图纸才允许工作。运行人员应认真按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在保护作业完毕时,运行人员应对作业内容及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并由工作人员将作业项目,接线和定值改变情况记在记录薄内,运行人员核对验收,工作人员和运行人员双方签定后方可投入运行;
1.5.3凡省调管辖的保护装置,在新投入或经过更改时,运行人员必须和当值省调调度员进行定值和有关注意事项的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1.5.4运行人员必须按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对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进行定期巡视、检测、对试;按规程规定更改定值;监视交流电压回路使保护装置在任何时候不失去电压;按保护整定值允许的负荷电流或负荷曲线,对设备或线路的负荷潮流进行监视;
如发现可能使保护误动的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与继电保护部门联系;并向调度汇报。紧急情况下,可先停用保护装置(断开压板),事后立即汇报。发现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存在缺陷及不正常情况,应作好记录,联系及督促有关部门的处理;
1.5.5装置动作时,要正确地记录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掉牌信号,灯光信号及其它动作情况,及时向有关调度汇报;
1.5.6认真监视故障录波器的运行,并向调度员汇报记录资料。
2保护装置运行的一般规定
2.1新投入的保护装置或保护用的电流回路有变动。须作相应测定。在设备投入运行(充电)时,保护必须投入跳闸(保护的方向继电器接点临时短接),设备带负荷前保护必须退出运行并拆除临时的短接线,用负荷曲线测量保护回路的相位,判别电流互感器极性和保护接线是否正确,尤其是零序保护的方向组件,只有在判断相位和极性无误后,方可正式投入跳闸。
2.2对于新投入差动回路的轻负荷分支,应在投运前外加电源做一次电流检查,确保相位正确,防止投运后因负荷电流太小测不出相位导致保护长期不能投运。
2.3 220kv线路及变压器等保护装置的调试或作业,应尽量与开关检修作业同时进行,如不能配合时,停用保护装置的原则是:
2.3.1用旁路(或母联)开关的保护代替其它组件的保护装置时,代送前,须按被代保护的定值重新调试。
2.3.2凡装有两套高频保护的线路,只有在该线路的高频保护中的一套能够切换到旁路开关上运行时,才允许旁路开关的保护代替线路保护。
2.3.3220kv线路的零序电流保护一般不能停用。如果因为某种原因零序电流保护不能运行时,可用旁路(或母联)开关代送线路或将线路停电。
2.3.4220kv 线路的距离保护在有零序电流保护(短线路需要有高频保护)的条件下,可停用(脱离保护)调试,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2.4当用220kv旁路(或母联)开关代送线路时,在线路开关与代送开关并列操作前,应将该线路及旁路(或母联)的零序电流保护的二段、三段、四段停用,负荷电流超过一段定值时,加停一段。解列后再恢复被停用的保护,防止操作过程中由于不平衡电流引起零序电流保护误动(代送任务完成后,恢复系统的操作仍应执行上述要求)。
2.5凡带有交流电压回路的保护装置,在任何情况下(包括电压互感器倒闸操作)不得失去电压。当电压回路断线或交流电压回路作业时,须将下列保护停用:(非省调管辖的保护及自动装置,各单位自定)
2.5.1各种型式的距离保护、失磁保护;
2.5.2低电压保护及低压闭锁电流保护(包括低压闭锁的方向过流,解列及减负荷装置);
2.5.3带方向组件的保护:如方向过流、零序方向保护方向横差、平衡保护等;
2.5.4振荡解列装置;
2.5.5低周解列、低压解列装置。
2.6电压互感器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2.6.1双母线各有一组电压互感器,在母线倒闸操作时,保护装置所有的交流电压应与被保护线路所在的母线一致。
2.6.2两组电压互感器的并联。必须是一次侧先并联,然后才允许二次侧并联。防止反充电,造成电压回路保险熔断或空气开关跳闸。
2.6.3双母线只有一组电压互感器,当母线倒闸操作时,应该注意电压互感器的高压侧隔离刀闸必须在双母线并联的情况下进行切换,防止电压互感器一次侧失压。
2.7变电所一次系统倒闸操作(或带电作业)如能导致220kv线路的高频保护、差动保护或零序电流保护等使用的电流互感器被旁路时;或者在保护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作业前须将受影响的保护停用。开关(或变流器)检修时,保护用的交流器不得被两侧地线所短路;也不允许对该开关变流器的一次线圈及二次回路进行检查,否则应将该变流器以差(和)回路中断开。
2.8当交流电流回路断线时,应立即停用相应的差动保护、零序电流保护、负序电流保护、断相保护、距离保护和高频保护。当220kv开关发生跳合闸位置不对应信号,而开关并未掉相时,应立即停用该开关的断相保护。如断相保护无压板,则将零序四段停用,并立即通知继电人员处理。
2.9运行中的变压器瓦斯保护进行下列工作时,重瓦斯应由“跳闸”位置改为“信号位置”:
2. 1变压器注油和滤油时;
2. 2变压器的呼吸器进行畅通工作或更换硅胶时;
2. 3变压器除采油样和用瓦斯继电器上部阀门放气外,在其它所有地方打开放气阀、放油阀和进油阀门时;
2. 4开闭瓦斯继电器连接管上的阀门时;
2. 5在瓦斯保护及其二次回路上进行工作时;
2. 6充氮变压器,对油枕抽真空或补充氮气时;
2.10变压器注油、滤油、更换硅胶及处理呼吸器时,在工作完毕后,须经一小时试运后,方可将重瓦斯保护投入跳闸。
2.11新安装或检修后的变压器,在投入运行时,应将重瓦斯投入跳闸。
2.12变压器差动保护新安装或二次回路有改变时,必须进行带负荷测相位和测量差电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在变压器充电时,为保证能瞬时切除故障,差动保护可以投入跳闸,带负荷前,再将差动保护停用,进行上述检验。
2.13进行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与经间隙接地两种接地方式切换操作时,主变中性点零序电流保护装置的注意事项:
2.13.1主变中性点由“直接接地”改为“经间隙接地”方式:
2.13.1.1投入主变压器的零序电压保护;
2.13.1.2操作完成后,投用主变中性点经间隙接地两种接地方式下的零序电流保护,脱离中性点直接接地的零序电流保护。
2.13.2主变中性点由“经间隙接地”改为“直接接地”方式:
2.13.2.1在操作前,投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零序电流保护,停用经间隙接地的中性点零序电流保护,保留零序电压保护;
2.13.2.2操作完成后,再脱离主变的零序电压保护。
2.13.3如变电所有两台主变压器,一台在运行中(主变中性点为直接接地),另一台由220kv母线向变压器充电,在充电操作前,须将运行中的主变压器中性点零序电流保护装置停用,改作用于信号。充电完成后,再恢复跳闸压板,防止误动作。充电变压器的保护投入跳本设备开关的压板,断开中性点过流,复合电压闭锁,过流(或负序过流)跳母联开关的压板。
2.14当用母联开关带线路时,主变压器的保护跳母联开关的压板(如主变中性点零序电流保护一段、复合电压闭锁过流跳母联开关的压板)必须停用。
2.15装有电流平衡或差动保护的双回线路,当停一回线时,必须在拉开开关前将运行线路的平衡或横差保护不停止使用。送电时,带平衡或横差保护充电,并列后再将原运行线路该保护投入。
3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
3.1220kv变电所主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数目,在变电所倒闸操作时,允许多于正常的规定数,操作结束后,应恢复至正常规定数。
3.2正常方式下,220kv母联开关反投入开关断相保护及断相保护起动的单相重合闸。
3.3当220kv线路开关液压操作机构因失压等原因而不能切合闸时,运行人员应立即汇报本单位领导,并向省调汇报有关情况。如处理缺陷的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可考虑用母联开关与线路开关串联带出,母线开关的保护投用失灵保护、零序电流保护四段及断相保护,其它保护全停,线路开关的保护不变,利用开关失灵保护跳母联开关,以维持线路继续运行。母差保护按单母线考虑。
4高频保护装置
4.1目前省调220kv线路高频保护装置为gch-1(a)型相差动高频保护,发讯机为sf—1a型和pgfb—i型方向高频保护,收发机为sf-5b 型,该保护装置由距离保护部分和高频方向部分组成。
高频保护在正常运行时的注意事项:
4.1.1高频保护装置的运行(投入或停用)须根据省调令将线路两侧的装置同时投运或停用。相差高频保护的停用,是指将跳闸回路的压板从“跳闸”位置倒置“信号”位置;方向高频保护的停用,是指将跳闸压板全部断开。不允许任意一侧未经省调同意而断开高频保护直流电源。如果要断开高频保护直流电源(如查找直流接地),必须得到省调同意,待本侧和对侧高频保护均停用后方能进行。
充电线路的高频保护可以由充电侧单独投入使用,作为线路的快速保护。
4.1.2当发生电压回路断线时,相差高频保护虽然不必停用,但严禁拉合其直流电源。方向高频保护停用。
4.1.3高频保护每天应交换信号一次,所测的数值在允许范围内时,即表示良好,保护装置能正常运行。
在交换信号时,某侧(如甲侧)发讯后未接到回讯,或另一侧(乙侧)按约定时间尚未接到对侧(甲侧)的呼唤信号,应报告省调处理。省调组织两侧重新交换信号。
相差高频保护如线路负荷电流大小(电流互感器为600/5时,负荷电流小于150安培),不能正常交换信号时,省调设法增大线路负荷,通知两侧交换。不能交换信号的间隙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4.1.4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及振荡时,高频保护可能有信号表示,发电厂、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对所有的信号必须详细记录,并判断是否正确,当高频保护的“动作”信号表示时,不论开关是否跳闸,除作好记录外,应立即报告省调。
4.1.5必须防止高频保护电流回路发生短路或断线,以免高频保护误动。
在线路的电流互感器上带电作业时应将线路两侧的高频保护停用。
4.1.6系统发生故障,确认是高频保护误动,应立即下令:相差高频保护两侧停用;方向高频保护在确认为距离部分误动时,将本侧保护全停用,对侧高频部分停用。确认是高频部分误动时,应立即将两侧方向高频中的高频部分停用。
立即通知继电保护专责人处理,并汇报省调。
4.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省调应立即下令将线路两侧高频保护装置停用。
同时现场值班员应通知继电人员处理。相差高频保护:
4.2.1直流电源电压消失;
4.2.2正常励磁的继电器失磁复归,或正常不励磁的继电器处于动作状态;
4.2.3收发讯机触发盘3db告警灯亮;
4.2.4收发讯机发信振荡盘发信振荡器停振灯亮;
4.2.5收发讯机高频振荡盘高频振荡器停振灯亮;
4.2.6收发讯机测量告警盘上工作信号灯(黄色)熄灭,告警信号灯(红色)亮;
4.2.7收发讯机电源盘-24伏或-30伏故障灯亮。
方向高频保护:
4.3当发生“高频呼唤信号”不能复归时;
4.3.1交换信号时,检查前和检查后的输出电压变化大于或等于1.5v;
4.3.2单侧发讯或同时发讯输出电压大于1v;
4.3.3不能由远方启动回路启动发讯;
4.3.4正常励磁的继电器失磁复归或正常不励磁的继电器处于动作状态;
4.3.5对侧发讯时,本侧按下通道衰耗按钮an2时,收讯输出电压大于10v或摆动。
4.3.6距离保护部分停用或总闭锁动作,
4.4相差高频保护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继续运行(但立即通知继电人员处理)。
4.4.1输出电流超出正常值的正负30%,但交换信号还能进行;
4.4.2继电保护屏上的交流电压消失;
4.4.3本侧或对侧单独发讯,发讯电流大于4.5ma小于5ma。
4.4.4gsf—2型收发讯机,发讯电压电平低于31db。
4.4.5对于gch—b1型相差高频保护,长发讯且不能停讯。
4.5线路或开关检修后,恢复高频保护的注意事项:
4.5.1凡高频保护装置及信道设备等组件(并未作业)在线路恢复送电时两侧高频保护装置应投入跳闸,送电后必须交换信号;
4.5.2凡在上述设备上有作业,原始条件有过改动,线路恢复送电时,充电侧保护投跳闸,待线路单侧充电良好后,将高频保护停用。两侧送电后,经过交换信号证明装置良好,再将两侧高频保护投入跳闸。
4.6如果在高频保护通道上进行作业,作业之后,必须测定对侧发送连续讯号时的收讯电压,若测得的电压与初运行时所测得的电压有较大变化时,则需重新进行通道衰减的测试。严禁在通道作业后不经试验即将高频保护恢复运行。
4.7试运行的线路及天气恶劣时,高频保护应增加每日交换信号的次数,每次交换信号运行值班人员都要作好记录。
gch—1b型相差高频保护装置通道每日检查。检查是在被保护线路两侧收发讯机间进行高频信号交换,由值班人员每天十点进行一次。
1、检查顺序
(一)检查负责人用电话与线路另一侧变电所的值班员联系或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
(二)值班员在线路任一侧或规定侧按下“起动”按钮,向线路发出高频信号,此时值班员应抄录:
a、线路负荷电流。
b.本侧发讯时恒流表读数。
本侧值班员记录之后用事先商定好的讯号通知对方,待对侧值班员也按下“起动”按钮,发出高频讯号后再记录:
a、两侧同时发讯时恒流表读数。
b、对侧发讯时恒流表读数。
2、表明信道正常时的读数。
a、检查时的前后恒流为10ma,不超其10%。
b、两侧同时发讯时的收讯电流为0ma。
c、当线路负荷电流大于100ma时,本侧及对侧发讯机单独发讯时本侧的收讯范围均为6.1~4ma。
d、电平表读数:本侧发讯30±2db。
1、 高频信道不正常时保护的停用。
a、告警灯(信号)表示。
b、检查前后恒流不为10ma,超过其10%。
c、两侧同时发讯时,收讯电流不为0ma。
d、对侧发讯机时与本侧发讯时收讯电流之差大于10%。
如发现高频通道不正常时,值班员应将检查所得各指示灯状况及恒流表读数连同对故障性质的意见,记录在记录本内,并通知值班调度及继电保护机构。根据调度的命令在线路两侧同时将保护装置停用(切于信号位置)。
5距离保护
5.1当发出“交流电压回路断线”、“交流电流回路断线”、“装置总闭锁”、“直流消失”和“振荡闭锁动作”不复归信号时,应立即停用距离保护,然后报告省调并通知继电人员处理,处理良好后再恢复保护。
5.2在距离保护失去电压,装置总闭锁动作,切合直流电源时,都必须先停用跳闸压板,只有在恢复电压后,才允许将距离保护重新投入。无论何种距离保护装置,在投入时首先要投电压回路,然后再投直流回路,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跳闸压板。
5.3220kv距离保护装置在下列情况下应停用:
5.3.1220kv线路末端变电所当其低压侧无电源时,无电源侧的距离保护装置要停用。
5.3.2兀接低压侧无电源的220kv变电所,当220kv兀入线中的一回线路断开时,另一回运行线路的距离保护装置应停用。
6自动重合闸装置
6.1220kv线路采用的重合闸装置根据电力系统一次接线情况,可分为四种:
6.1.1多环线路(不同电源间除本线路连接外,尚有两条以上的线路相连通,形成了两个以上的环状接线网络),采用三相重合闸方式;
6.1.2单环线路(不同电源间除本线路外,尚有一条连通的线路形成一个单环网络),采用单相不检定,三相检定的综合重合闸。
6.1.3两电源间联络线只允许使用单相重合闸方式。如要使用三相重合闸必须带有控制组件(如检查线路无电压,检查周期,检查母线有电压或检查另一回线中有电流等条件的组件);
6.1.4单侧电源的负荷线路采用三相重合闸;
6.2综合重合闸装置可由切换开关切换成以下四种重合闸方式:
6.2.1综合重合闸方式:单相故障,切单相,单相重合,永久性故障再切三相。相间故障切三相,三相重合(带有或不带有控制组件),永久性故障再切三相,切换开关位置为“1+3”;
6.2.2三相重合闸方式:任何类型的故障都切三相,三相重合(有时带有控制组件),永久性故障再切三相,切换开关位置为“3”;
6.2.3单相重合闸方式:单相故障切单相,单相重合;相间故障三相跳闸后不重合。切换开关位置为“1”;
6.2.4重合闸停用方式:任何类型故障切三相不重合,切换开关位置为“○”。
6.3一般情况下,线路重合闸装置均应投入使用,对于具有单独充电把手的线路重合闸(包括综合重合闸),停开关时应先停充电把手,送电时应先合开关,后合充电把手。
6.4重合闸装置在下列情况时应停用;
6.4.1运行中发现装置异常。
6.4.2电源连络线路有可能造成非同期合闸时。
6.4.3开关遮断容量不足。
6.4.5充电线路或试运行的线路。
6.4.6经调度局总工程师批准不宜使用重合闸的线路(如根据稳定要求不允许进行重合闸)。
6.5运行人员每月应使用重合闸试验按钮ya对重合闸进行一次检查,试验应在开关合闸状态下进行,观察重合闸动作光字牌显示情况。
6.6当装置发出液压降低禁止合闸或禁止操作信号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省调,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7母线差动保护装置
7.1 220kv电力系统中,母线差动保护装置有两类:
7.1.1电流相位比较式;
7.1.2母线固定联接式。
7.2正常运行方式:
双母线通过开关并列运行,两母线分配一定数量的组件。
7.2.1电流相位比较式母线保护不受母线联接组件数量的限制,有不要求固定联接,但要保证每条母线至少有一个电源组件。
7.2.2固定联接式母线保护,各组件按固定方式接于各自所属母线,破坏了固定联接方式后,一条母线故障时,无选择性地切除两条母线上的所有设备组件;
7.2.3在正常运行方式下,各连接组件的跳闸压板位置及闭锁电压应与所联接的母线相一致。
7.2.4母差保护使用的交流回路,其二次差流,正常使用毫安表检查应不大于100ma,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差动保护须停用:
a、差流值大于100ma;
b、正常无差流存在,突然出现差流,虽不大于100ma。
7.3母线差动保护的不正常运行: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则认为母差保护处于不正常运行方式。母线故障时,无选择性地切除故障。
7.3.1相位比较式母差保护仅一条母线上接有电源时(接有电源的母线发生故障母差保护不能切除故障);
7.3.2固定联接式母差保护当母线上的一次连接组件与所规定的固定连接方式不同时;
7.3.3母联开关断开或代线路开关运行时。
7.4用隔离开关进行双母线倒闸操作,应将母联开关操作直流断开,以免母联开关跳闸时造成带负荷拉刀闸,母差保护应改为无选择性跳闸方式 。
7.5新投入的母线保护,或运行中的母线保护回路有变动时,须查明各回路直到出口继电器的正确性,并核对所有出口继电器的各对接点到跳闸压板以及到对应各开关的全部接线是否正确,然后用负荷电流核对各变流器的相位和极性。上述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7.6新投组件,必须接入母差回路。在新组件充电试验时,母差保护只投新组件和与之串带开关的跳闸压板,母差保护跳其它组件的压板全部断开。充电完毕后,新组件带负荷前,断开母差保护的所有跳闸压板,然后利用负荷电流测量母线保护相位,确认相位正确之后,母线保护方可投入运行。
8故障录波器
8.1220kv电网中各变电所的故障录波器与保护装置一样,要经常投入运行,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未经省调批准,不得擅自停用。
8.2故障录波器起动后,有关录波情况和分析报告的规定:
8.2.1凡属直接录波的设备(线路、母线、变压器等)故障,故障录波器起动后,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话向省调汇报录波情况和录得的量值,预测故障点范围。事故发生在白天,要求故障发生后四个小时内汇报;事故发生在夜间,要求在次日上午十二时前汇报。
8.3故障录波器录得的录波照片,由维护单位负责分析和测量数值,并连同照片写成“录波报告(一式二份)送交调度局。
8.4录波报告采用省调规定的统一格式,报送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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