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行为
1. 交通违章:包括超速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未系安全带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2. 建筑施工违章:如未经许可施工、夜间噪音超标、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等。
3. 环保违章:如违法排污、超标排放、未按规定处理废弃物等。
4. 安全生产违章:包括违反操作规程、设备未定期检查、未配备应急设备等。
违章处理流程
1. 违章发现:通过监控、巡查或举报等方式发现违章行为。
2. 证据收集:收集违章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词等作为证据。
3. 违章认定:由相关部门依据法规对违章行为进行认定,确定责任方。
4. 处罚通知:向违章责任人送达处罚通知书,明确违章事实、处罚依据和金额。
5. 复议或诉讼:违章责任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6. 执行处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或复议失败的,执行罚款、扣分、整改等处罚措施。
7. 记录归档:将违章处理结果记录在案,供后续参考。
违章处理原则
1. 公正公平:违章处理应基于事实,遵循法规,不受个人偏见影响。
2. 依法依规:所有处理步骤都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增减。
3. 透明公开:违章处理过程及结果应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 教育警示:处理违章不仅是惩罚,更旨在教育改正,预防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5. 效率及时:处理违章应迅速,避免拖延影响公共秩序或安全。
本规程旨在规范各类违章行为的处理,确保公正、公平、高效地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同时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减少违章行为的发生。对于违章处理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应及时研究并更新规程,以适应实际情况。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范了管理处对业主(住户)、租户、装修队等违章行为处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怡翠花园住宅小区业主(住户)、租户、装修队等违章行为的处理。
3.0职责
3.1管理处工程组人员、楼宇管理员、保安员负责小区巡查,对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纠正,并及时记录通知服务中心;
3.2 服务中心负责对违章及时发违章通知单,并跟踪处理;情况严重或不能处理的报告管理处主任。
3.3管理处主任负责检查、指导服务中心对违章行为的处理;组织对严重违章行为或服务中心不能处理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4.0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图
4.2违章行为的分类
4.2.1一般违章行为:被制止可立即纠正的违章行为。
4.2.2严重违章行为:
是指业主(住户)、租户、装修队等违反小区有关管理规定,使公共财物损坏、比邻业主财物损坏、装修乱搭建等以致造成危害的行为。
4.3一般违章处理
4.3.1及时制止,有礼貌地对当事人进行解释,并帮助当事人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4.3.2如违章人士态度恶劣,恶言相对,管理人员应采取下方式处理:
a)不与之争吵,耐心向其解释管理规定。
b)进行记录,并报服务中心协调处理。
4. 3. 3服务中心负责对违章及时发违章通知单,并跟踪处理;情况严重或不能处理的报告管理处主任。
4.4 严重的违章处理
4.4.1由服务中心报管理处主任组织处理。
4.4.2由服务中心发违章通知单,通知当事人到管理处接受处理。
a)对乱搭乱建破坏外立面的违章行为应马上制止,停止其装修,没收装修出入
证、装修许可证,直到整改合格,费用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b)对损坏公共设施的违章行为,若当事人自愿承担维修责任的,服务中心请其
签认后维修,工程组负责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当事人愿付赔偿金的,由工程组组
长组织人员估算赔偿金额、管理处主任确认,并安排维修人员及时维修。
4. 5 违章处理主要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售楼合同及其附件、《怡翠花园业主(住户)手册》等。
5.0 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 《怡翠花园业主(住户)手册》
5.2 《违章通知单》
5.3 《处理违章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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