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理因素:包括噪音、振动、辐射、高温、低温、气压异常等,这些因素可能对员工的生理健康产生直接影响。
2. 化学因素:如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化学液体等,长期接触可能导致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疾病甚至中毒。
3. 生物因素: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生物性危害,可能引起传染病或其他健康问题。
4. 心理因素:工作压力过大、精神紧张、工作环境不佳等,可能导致心理疲劳、焦虑和抑郁等心理问题。
5. 人体工效学因素:长时间保持不良姿势、重复性动作、过度用力等,可能引发肌肉骨骼疾病。
6. 行为因素:如不遵守安全规定、疏忽大意、冒险行为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1. ohsas 18001: 这是国际公认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提供了识别和控制职业危害的框架。
2. iso 45001: 这是ohsas 18001的升级版,更强调组织的风险管理和预防措施。
3. 国家及地方的劳动保护法规:各国和地区都有针对特定行业的职业危害识别和控制规定,必须遵守。
4. 行业标准:例如化工、建筑、电子等行业有专门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需参照执行。
职业危害因素识别规程是指企业依据相关标准和法规,系统地辨识和评估工作环境中可能对员工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的因素。这一规程旨在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符合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法律法规要求。识别规程应涵盖工作场所的物理、化学、生物、心理、人体工效学和行为等各个方面,通过定期检查、风险评估和持续改进,确保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潜在的职业危害。
建筑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建筑行业的职业病危害问题也很突出,建筑行业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繁多、复杂,几乎涵盖所有类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当多的建筑施工人员在环境恶劣的施工场所工作,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对建筑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也不利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高气压与低气压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爆破作业产生的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油漆、涂料作业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以及铅、汞等重金属毒物;防腐作业产生沥青烟;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路面敷设沥青作业产生沥青烟等;地下储罐等地下工作场所产生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和缺氧状态下产生的二氧化碳;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受施工现场和条件的限制,往往难以采取有效的工程控制技术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难度较大。
二、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应从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方面:
(一)在施工前辨识。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卫生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历史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必须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规(如冬雨期施工和临时性作业、紧急状况、事故状况)活动、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以及所有物料、设备和设施(包括自有的、租赁的、借用的)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辨识:(1)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等;(2)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建筑物布置、构筑物布置;风向、卫生防护距离等;(3)运输线路: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4)土方工程、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屋面防水、装饰装修等施工工序和建筑材料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5)施工机具、设备、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
(二)锦州项目部职业危害辨识
(1)工作环境:山体塌方、泥石流、自然灾害、气象条件、抢险救灾等;
(2)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建筑物布置、构筑物布置;风向、卫生防护距离等;
(3)运输线路: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
(4)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屋面防水、装饰装修等施工工序和建筑材料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
(5)施工机具、设备、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
(三)在施工过程辨识。(1)项目经理部应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接触人数、接触时间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险程度,对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检测和评价,确定防控的重点。
(2)当施工设备、材料、工艺或操作规程发生改变,并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浓度或强度发生变化时,项目经理部应重新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检测和评价。
(3)建立施工项目从事有毒有害工种作业和危险作业的人员清单,目前防止患有不适宜疾病的人员从事高处,保护有毒有害工种人员免受或减轻职业病伤害。列入清单的人员是职业健康重点管理的人员。人员范围应包括油漆工、电焊工、水泥搅拌工、倒灰工、喷砂工、切割工、高噪音设备操作工、塔吊司机、登高架设工、起重机械安拆等。
三、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
建筑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分为三级防控措施:一级预防包括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三同时审查、工程技术控制措施、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岗前体检和个体防护、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等;二级预防包括岗中、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要及时调离岗位,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三级预防包括发现职业病患者后进行及时治疗,减少伤残和死亡。显然,安监部门的主要是做好一级预防。具体控制措施有:
(1)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建立和完善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体系及实施细则,明确有关部门的职业病防治责任。
(2)加强和完善建筑行业职业健康监督机构建设。要逐步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才,配备必要的职业危害检测检验设备和职业安全监管装备。
(3)落实建筑企业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有关规章制度,定期为施工人员开展职业健康体检,保存体检记录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包括:职业健康重点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台账、体检表等。对患有禁忌症的人员应禁止从事所禁忌的工作。项目部职业健康重点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台账等应按要求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并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
(4)参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项目部的职业危害申报制度,摸清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分布情况,建立基础数据库。项目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提高其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意识。
(5)对有毒有害工种作业人员(包括油漆工、电焊工、水泥搅拌工、倒灰工、喷砂工、切割工、高噪音设备操作工),作业前应进行职业危险告知,讲清从事工种作业有可能带来的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必要的防护措施。必要时应在职业危险场所设立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职业危害告知也可体现在职业健康培训和安全交底中。
(6)项目部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组织,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可能发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及时修订。
(7)制订和实施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绩效考评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8)项目部应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有害作业场所的从业人员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检测、检查记录。
(9)对登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按照上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发放、使用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建立发放记录。
当前,职业安全健康已经成为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而建筑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形势十分严峻,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要远大于职业病报告的人数。建筑施工人员多为农民工,他们流动性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十分复杂,其健康影响难以准确估计。为有效控制建筑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各级安监部门必须科学、全面、准确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工作,为下一步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煤建筑安装公司何家堡项目部
2023年3月30日
27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