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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户房屋装饰装修指引总则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12

业户房屋装饰装修指引总则规程

有哪些

1. 申请流程:业户在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前,需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包括装修方案、施工图纸及预计工期等。

2. 资质审核:提交的装修公司应具备相关资质证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施工时间规定:装修工作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避免影响其他业户的生活。

4. 环保要求:使用的装修材料应符合环保标准,减少环境污染。

5. 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设备,遵守电气、燃气等安全规范。

6. 噪音控制:施工噪音需在允许范围内,避免噪音扰民。

7. 废弃物处理: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不得随意堆放。

8. 验收制度:装修完成后,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小区规定。

标准

1. 设计标准:装修设计应遵循小区规划,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承重。

2. 材料标准: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尤其是电线、水管等隐蔽工程材料。

3. 施工标准:施工过程应遵循建筑施工规范,确保工艺质量。

4. 安全标准:所有施工人员需佩戴安全帽,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识。

5. 验收标准:装修后房屋应无渗漏、无裂缝,水电设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是什么意思

本规程旨在维护小区环境和谐,保障业户权益,促进房屋装饰装修有序进行。业户需理解和遵守以上规定,确保装修过程合法、安全、环保。物业管理部门将依据这些标准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业户,将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直至要求恢复原状。请业户在享受个性化装修时,尊重并维护小区的整体环境和公共利益。在装修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与物业管理部门沟通解决,共同营造宜居的生活空间。

业户房屋装饰装修指引总则规程范文

业户房屋装饰装修指引总则

一、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华南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屋村管理处(以下简称屋村管理处)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二、如进行室外装饰装修工程,须有完善的施工方案,并征得四邻同意,在屋村管理处申报登记后,方可进行施工。如超越本指引许可范围的,须签定四邻协议并经屋村管理处加具意见后,报区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所有单位的装饰装修均以不影响园区的整体规划和美观、不影响他人为原则。装修人必须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及共用部位的使用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四、禁止改变原有用地的使用性质和改变房屋原有的建筑风貌、建筑密度、容积率、高度、层数等。

五、在花园装饰装修活动中,下列行为属于违法:

(1)擅自扩大原有用地面积的;

(2)妨碍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的;

(3)侵占公共绿化用地的;

(4)危及四邻建(构)筑物安全和正常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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