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车厂修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货车分类与识别:规定了不同类型的货车,如敞车、棚车、罐车等,及其识别标志。
2. 检修周期与标准:明确了货车的厂修周期,通常依据车辆的运行里程和使用年限设定。
3. 预检与验收流程:描述了从接收车辆到出厂的全过程,包括预检、拆解、部件检查、修复、组装和最终验收的步骤。
4. 维修技术标准:规定了各部件的维修标准,如焊接质量、紧固件扭矩、轴承润滑等。
5. 安全管理:强调作业安全,包括操作规程、个人防护设备、危险源识别和应急处理措施。
6. 质量控制与记录:要求严格的质检程序,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标准,并记录维修过程。
7. 设备与工装:规定了所需的维修设备和工装,以及其定期维护和校准的要求。
铁路货车厂修规程的标准主要包括:
1. 技术状态评定: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对货车的技术状态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厂修。
2. 部件更换准则:明确了哪些部件必须更换,哪些可以修复后使用,以及更换部件的质量标准。
3. 修理工艺:规定了修理过程中应遵循的工艺流程,保证维修质量。
4. 质量检验:制定了详细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包括目视检查、无损检测、性能试验等。
5. 环保要求:遵守环保法规,确保维修过程中的废弃物处理和环境保护。
6. 认证与许可:要求维修单位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维修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
铁路货车厂修规程的含义在于确保货车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营。它定义了货车厂修的全过程,从车辆的接收、检测、维修到出厂,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规程的实施旨在防止因维修不当导致的事故,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提高运输效率,同时也保障了作业人员的安全。通过对维修工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的严格规定,该规程为铁路货车的厂修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规范。
1. 总 则
1.1 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装备,是完成铁路货运任务的物质基础,货车厂修须贯彻确保行车安全和为运输服务的方针。货车厂修的任务在于恢复货车的基本性能。近年来,随着铁路运输提速、重载的发展,老、旧型车辆及其零部件被逐步淘汰,新车种、车型不断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被广泛使用,为了统一厂修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根据货车的实际状况及厂修技术水平和今后发展方向,特制订本规程。
1.2 货车厂修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贯彻以上装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以质量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实现安全稳定、质量可靠、工艺科学、装备先进、管理规范,检修单位须认真地妓本规程制定工艺文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检查制厦。广泛采用新技木、新工艺,贯彻零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提高修车质量,延长货车使用寿命。
1.3 要根据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简称hmis)的总体设计方案及要求进行信息化建设。凡与货车厂修技木管理有关的信息工作均须符合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
1.4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工厂对货车厂修质量负全部责任。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检查人员的作用,认真负责地处理一切技术问题。对本规程的内容,必须全面落实,严格执行。
1.5 对于规程以外(含新型的零部件)及规程内无明确数据或无具体要求者,工厂应在保证运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和方便检修,并且不低于奉规程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制订厂级技术标准,并征得铁道部驻厂车辆验收室同意,报部备案,认真执行。
1.6 遇有本规程的规定不明确或与现车实际情况有出入时,由工厂和铁道部驻厂车辆验收室共同研究,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并在“货车检修记录簿”内注明。
1.7 货车厂修采用定期修为主,状态修为辅的修理制度。本规程既规定了厂修的基本周期,又考虑到货车的实际技术状态,并且逐步扩大抉件修、状态修和专业化集中修的范围,车体部分的修理,应采用标准化模块式检修工艺,进一步提高货车零部件的可靠性。货车各级修程定期检修周期见表1.1。
表1―1 定期检修周期表车种、车型厂修段修轴修棚 车p 60、p 13、p 61等型普碳钢车5年1年p 60、p 65s型行包快运车6年1年p 62 6年1.5年其他型耐候钢棚车9年1.5年续上表车种、车型厂修段修辅修敞 车c 16、c 16a、c 62a(车号为44字头)5年1年c 61y、c 63、c 63a、cf、c a12 6年1年c 62a(车号为45字头开始)6年1.5年c 61、c 76a、c 76b、c 76c 8年1年其他型耐候钢敞车9年1.5年罐 车 碱类罐车、液化石油气罐车、液氯罐车等4年1年其他型罐车5年1年矿石车k 17、k tf、k trf、kf 60等型普通钢车5年1年其他型耐候钢矿石车8年1年水泥车u 15、u 60、u 60w 5年1年u 61w、u 61 9年1.5年冰冷车普碳钢车4年1年耐候钢车6年1年集装箱平车6年1.5年平车(含n_系列)、家畜车、粮食车、守车、长钢轨车、60 l的凹型车5年1年毒品车10年1年1996年以后生产的d 22c、d 12、d 70、d 10(经轴承密封改造)9年3年厂修、段修周期原分别为9年、1.5年的不常用专用车10年2年其他型不常用专用车、载重90 t以上的车辆8年2年6个月 注:1.专用车指:救援车、机械车、线桥工程车、宿营车、发电车、检衡车、磅秤修理车、生活供应车、战备车等。2.滑动轴永车辆轴检周期为3个月。毒品车厂修为扩大段修。3.因裴用转向梁型式的变化而引起约车型变化(在车型编码尾部加注k、t、h的车辆),原检修周期不变。
1.8 须按现丰检修周期标记扣修厂修车,以月为准,不得提前。如确因事故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扣修时,须经铁道部批准。
1.9 货车及其主要配件的状态修和寿命管理须符合下列要求:
1.9.1 检修周期为6年的车辆在第5个厂修到期,检修周期为9年的车辆在第4个厂修到期,扣修人厂时,由工厂、铁道部驻厂车辆验收室和工厂所在地车辆段共同对车辆底体架部分的技术状态进行全面鉴定,凡状态不良符合有关规定者,可不再进行修理。如状态良好者,可再进行1次厂修。
1.9.2 除特种车的专用配件外、货车的下列主要配件实行寿命管理:配件无制造单位、时间标记时报废。寿6》期限以制造时间为准,时间统计精确到月,但车轴使用时间以轮对第1次组装时间为准,当轮对第1次组装时间不明时,以车轴制造时间为准。实行寿命管理的配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报废;
1.9.2.1 摇枕,侧架,车轴,c级钢、e级钢钩体及钩尾框使用时间满25年。1.9.2.2 摇枕,侧架,车轴,c级钢、e级钢钩体及钩尾框使用时间满20年而未满25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1.9.2.2.1 摇枕、侧架a、b部位裂纹;1.9.2.2.2 车轴质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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