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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阳光体育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20

小学生阳光体育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有哪些

一、竞赛项目

1. 男子50米自由泳

2. 女子50米自由泳

3. 男子100米蛙泳

4. 女子100米蛙泳

5. 男子200米混合泳

6. 女子200米混合泳

7. 4x50米自由泳接力

8. 4x50米混合泳接力

二、参赛资格

1. 小学一至六年级在校学生

2. 健康状况良好,无游泳禁忌症

3. 持有学校或体育部门认可的游泳技能证书

三、比赛时间

1. 初赛:2023年6月15日

2. 决赛:2023年6月16日

四、比赛地点 市体育中心游泳馆

标准

一、竞赛规则

1. 执行国际泳联最新版游泳竞赛规则

2. 比赛采取出发枪声信号开始,违规者取消资格

3. 混合泳项目顺序为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二、计分方式

1. 各项目前八名得分:10、8、6、5、4、3、2、1

2. 团体总分由各校所有项目得分累加

三、裁判团队

1. 裁判由市体育局委派,确保公正公平

2. 每个比赛项目设主裁判1人,副裁判2人,记录员1人

四、安全措施

1. 现场配备专业救生员,确保比赛安全

2. 学生需在教练或家长陪同下参加比赛

是什么意思

本规程旨在组织一场公正、安全的小学生阳光体育游泳锦标赛,为参赛者提供展示游泳技能的平台。竞赛项目涵盖了个人和团体两类,满足不同性别和能力的学生参与。参赛资格限定为健康的小学生,确保比赛的公平性。比赛时间及地点明确,便于各方准备。竞赛规则参照国际标准,计分方式鼓励全面参与,同时强调团队合作。裁判团队由权威机构委派,确保比赛公正。安全措施严谨,注重参赛者的身心健康。通过本次比赛,我们期望激发小学生对游泳的兴趣,提升他们的体育素养,同时也促进学校间的友好交流。

小学生阳光体育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范文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5月24-25日,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参赛单位

各区、县(市)代表队

四、比赛项目

见附表

五、参加办法

1、每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2、12岁组(2002年出生)、11岁组(2003年出生)、10岁组(2004年出生)、9岁组(2005年出生)、8岁以下组(2006年以后出生),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可报各6名,不得越组参赛。

3、凡附合参赛年龄、各区、县(市)又不组队参赛的运动员,由陈经纶体校、游泳健身中心、大关游泳馆组队参赛,计个人名次,不计团体总分。

4、未注册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办理注册登记,由各区、县(市)体育局于2月24日前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六、竞赛办法

1、12岁组、11岁组、10岁组、9岁组运动员必须参加省规定的全能竞赛要求, 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全能选报一种泳式(50米和100米)。8岁以下组的四个项目均为必报项目,分别计名次。

2、所有项目进行一次决赛。

3、比赛设总团体。总团体分按各队运动员得分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前列,得分相等以个人混合泳第一名多者前列,以此类推。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个人录取前八名,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

八、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4月22日前通过“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表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2、各队到赛区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资格代表证(省注册的运动员携带经省体育局注册并确认的相关证明)、运动员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不得参加比赛。

九、裁判长、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经费自理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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