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赛项目
- 小学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 中学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
2. 赛事组织
- 开幕式、闭幕式
- 赛前训练与指导
- 安全保障措施
- 奖项设置与颁奖仪式
1. 年龄资格
- 小学生:6-12岁
- 初中生:13-15岁
- 高中生:16-18岁
- 所有参赛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 报名条件
- 每个学校每个项目限报男女各3人
- 学生需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3. 计分规则
- 按照国际田联规则进行计分,前三名分别获得10、6、4分,第四至第八名依次递减1分
- 接力比赛得分计入团队总分
4. 比赛设施
- 符合国际田联标准的比赛场地和设备
-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需配备沙坑
- 铅球和标枪场地需有安全围栏
1. 参赛项目设定旨在全面发展学生的体质,涵盖短跑、中长跑、接力和田赛项目,以适应不同体能和兴趣的学生参与。
2. 年龄资格和报名条件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同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防止过度运动风险。
3. 计分规则鼓励竞争,同时也重视参与,使得每个参赛者都有可能为团队贡献分数。
4. 比赛设施的标准要求保证比赛的专业性和安全性,使学生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展示技能。
本规程旨在为中小学生提供一个展示体育才能、增进友谊、提高体质的平台,同时强调比赛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各参赛学校应严格按照规程执行,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希望所有参与者都能在阳光体育田径运动会中体验到运动的乐趣,享受健康的校园生活。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4月11-12日,在市体育场举行。
二、承办单位
市体育发展集团体育中心.步点体育策划有限公司
三、比赛项目
小学组男、女: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男4KG、女3kG),垒球(周长25.42cm)。
初中组男、女:100m、200m、400m、800m、1500m、110m栏(栏高0.914,栏间8.7)、100m栏(栏高0.762,栏间8.00)、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5KG,女4KG)、铁饼(男1.5KG,女1KG)、标枪(男700g,女600g)、4×100m接力。
四、参加单位和比赛办法
1、小学组:各区、县(市)可报男、女运动员各10人。运动员必须是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小学生,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
2、初中组:各区、县(市)为单位参赛。分二个组别:男子组、女子组,每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12人。初中组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初中学生。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有我市中小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在市体校的学生可代表学籍所在单位参赛,占名额,计个人名次、团体总分。
4、小学、初中组均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5、每个运动员限报二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项人数不限。
6、运动员资格由各区、县(市)体育局、教育局负责审查。若发现有违反本规程者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和已取得的名次,并在团体总分中扣除9分。
7、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小学组、初中组录取团体总分前八名。团体总分相同时,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各单项均按报名人数录取前八名,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名录取。只有一名运动员参赛的作为测验或改项。
3、计分方法:各单项分别按单项名次排1至8名。 以9、7、6、5、4、3、2、1计分,接力加倍计分,破市纪录者加5分。
六、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3月11日前通过“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表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未注册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由各区、县(市)体育局于2月24日前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2、各队到赛区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资格代表证(省注册的运动员携带经省体育局注册并确认的相关证明)、运动员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3、运动员号码布各单位自备(白底黑字),每位运动员必须备有两块号码布。
小学组号码为:
z区:001-020z区:021-040
z区:041-060z区:061-080
z区:081-100z区:101-120
z区:121-140z区:141-160
z:161-180z市:181-200
z市:201-220z市:221-240
z县:241-260z县:261-280
初中组号码为:
z区:300-330z区:331-360
z区:361-390z区:391-420
z区:421-450z区:451-480
z区:481-510z区:511-540
z:541-570z市:571-600
z县:601-630z市:631-660
z县:661-690z市:691-720
七、仲裁委员及正、副裁判长由市体育局指派。
八、参赛单位费用自理,如需大会帮助解决住宿的需在报名表上注明。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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