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排球竞赛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参赛资格:规定参赛者的年龄范围,通常为12至18岁的青少年,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 竞赛类别: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根据参赛队伍数量可能设置小组赛、淘汰赛等赛制。
3. 比赛场地与设施:比赛场地应符合国际排联(fivb)的标准,包括球场尺寸、网高、比赛用球等。
4. 比赛规则:遵循国际排联的最新规则,如每局分数、暂停次数、换人规则等。
5. 裁判制度:包括主裁判、副裁判、边裁和记录员的职责,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6. 时间安排:比赛日程、开赛时间、休息时间等。
7. 奖励办法:对获胜队伍和个人的奖励形式和标准。
8. 其他规定:如运动员行为准则、服装要求、医疗急救措施等。
1. 参赛队伍:每个队伍的队员人数、替补人数需符合规定,且必须是同性别、同年龄段的青少年。
2. 比赛用球:应使用fivb认可的排球,重量、周长和气压都有明确标准。
3. 裁判判定:裁判的判决是最终决定,比赛中如有争议,需遵守裁判的决定。
4. 计分系统:通常采用每局25分,三局两胜制,领先两分且超过24分时才能赢得一局。
5. 比赛时间:每局之间有短暂的间歇,每场比赛之间有较长的休息时间。
6. 行为规范:运动员应尊重对手、裁判和观众,任何不正当行为将受到处罚。
7. 奖励标准:冠军、亚军和季军将分别获得奖杯、奖牌和其他形式的表彰,其他优秀表现者也可能得到荣誉证书。
青少年排球竞赛规程是确保比赛公平、有序进行的规则框架,它不仅规定了谁可以参赛、如何比赛,还涵盖了比赛中的各种情况处理。这意味着,所有参与者都必须按照这些规程行事,无论是在场上比赛,还是场下互动。规程的存在旨在保障比赛的公正性,促进运动员的竞技水平提升,同时培养他们的团队精神和体育道德。通过遵循这些规程,我们可以期待一场既激烈又文明的青少年排球赛事,让每一位参赛者都能从中受益,体验到排球运动的魅力。
青少年排球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7月5-8日地点:另定
二、参赛单位
各中小学、职业高中、流动人口子女学校
三、参赛办法
1.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男、女队各1人,运动员男、女各12名,小学教练一名,运动员为男女各六名。
2.运动员必须是在本区本校就读且身体健康的学生。
3.运动员必须备有统一颜色的比赛服装,服装前后标有明显的号码(1----12),无规定服装不得参赛。
4.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单并打印(内容包括运动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级、班主任、教练、领队,联系电话),上交7寸运动员集体照一张(无照片不能参赛)。
四、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不设自由人,小学为男女混合赛,上场队员必须为三男三女(站位男女不限),且每局中换人必须以男换男,女换女。
2.比赛6队以上分组循环赛后取六名决赛(具体根据报名情况决定)。6队内采用单循环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以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二队或二队以上积分相等,先看净胜局,再看净胜分。
3.中学男生网高为2.35米,女:2.10米。小学统一为2.00米。
4.小学比赛为小学软式排球。中学为正式的比赛用球(皮排球)。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团体均取前六名,如不足六名则顺减一名录取,一至六名均发奖。
2.第一名奖教练员300元,第二名25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名150元,第五名100元,第六名100元。学生奖金按团体一至六名每人30元、25元、20元、15元、10元、10元发给。
六、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如实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后不得更改或补充,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的,必须给教育局教育业务科同意,方可更改。
2.裁判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与 教育业务科共同商定。
3.各参赛队车旅费自理,教练、领队补贴由大会发给。
4.未尽事宜,领队教练会议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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