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对象与组别
1. 班班有美妙的歌声大合唱比赛面向全校各班级开放,包括但不限于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教职工团队。
2. 分为学生组和教工组两个类别,学生组按照年级或专业划分,教工组以部门或院系为单位。
二、参赛曲目
1. 各参赛队伍需准备两首歌曲,一首自选,一首指定曲目,指定曲目由大赛组委会提前公布。
2. 自选曲目需符合校园文化主题,内容健康向上,鼓励创新演绎。
三、比赛形式
1. 比赛采取现场表演形式,各队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演唱。
2. 鼓励伴奏创新,但须确保不影响整体表演效果。
四、评分标准
1. 歌曲选择(20分):内容贴合主题,艺术性强。
2. 演唱技巧(30分):音准、节奏、和声协调,表现力强。
3. 创新性(20分):编排新颖,展现班级特色。
4. 团队协作(20分):队员配合默契,整体效果和谐。
5. 表演台风(10分):舞台表现力,服装道具得体。
1. 评判团由校内外音乐专业人士组成,保证公平公正。
2. 所有评分将根据上述五个方面进行量化打分,总分为100分。
3. 若出现平分情况,将由评判团根据整体印象和创新性进行二次评审。
一、参赛对象与组别的规定明确了参赛资格和分类,确保比赛覆盖全面,增加竞争性。 二、参赛曲目的设置旨在展示各班级的文化特色和艺术创新能力,同时通过指定曲目增强比赛的统一性。 三、比赛形式强调现场表演,鼓励伴奏创新,提升比赛观赏性。 四、评分标准的设定从多个维度评价队伍的综合表现,既注重艺术性也看重团队合作。 五、评判团的构成和评分规则保证了比赛的公平性,二次评审机制则解决了可能的评选冲突,确保结果的公正性。
本规程旨在通过大合唱比赛,激发校园文化艺术活力,增进班级凝聚力,同时也为师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交流技艺的平台。各参赛队伍应积极准备,展现出最佳状态,共同打造一场精彩纷呈的音乐盛宴。
“班班有美妙的歌声”大合唱比赛规程
一、活动宗旨:
以廉政教育进校园为契机,通过组织开展“唱响我们的歌曲,收获我们的快乐”班班有歌声比赛活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艺术教育功能,为学生创设良好、和谐、健康、向上的艺术氛围。在“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全校学生合唱的发展。
二、参赛对象:七年级全体学生
二、比赛时间:第14周
三、评分标准:
音准节奏一致性指挥表现形式总分
1分1分1分1分1分10分
精神面貌人数服装基本分组织得分
1分1分1分1分1分
评分细则:
1、台风端正加分0.1-0.3分。
2、演唱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效果好加0.1-0.3分。
3、参赛人数以各班上报的实际人数为准,少一人扣除0.1分。
4、不遵守赛场纪律现象的扣0.5分。
5、参赛队伍须有指挥一名,指挥必须是本班学生,否则扣除相应分数。
四、注意事项:
1、每支代表队合唱两首曲目,校歌为必唱曲目,另外选唱一首校园歌曲或民族歌曲。
2、比赛地点另订。
3、本次比赛由音乐教师担任评委。
4、在比赛规定的时间,没有做好比赛准备的班级取消比赛资格。
希望各班级认真组织参加此次活动,在比赛中展示出良好精神风貌,争取最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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