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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05-16

线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内容

线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电力系统线路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设备损坏。以下为具体操作步骤:

1. 作业前准备

- 进行作业前,必须获取有效的作业许可证,并了解作业区域的电气设备状况。

- 检查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确保其完好无损。

2. 现场勘查

- 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识别潜在风险,如高压线、地线、接地装置等。

- 确定安全距离,避免触电风险。

3. 设备操作

- 在操作电气设备前,务必断开电源,挂上警示标志。

- 使用绝缘工具进行作业,避免直接接触带电部分。

4. 配合与沟通

- 与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指示得到执行。

-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5. 天气条件

- 在恶劣天气下,如雷雨、大风等,应暂停户外作业。

6. 作业后清理

- 完成作业后,恢复设备原状,清理作业现场。

- 确认无遗留物,解除警示标志,恢复供电。

标准

1. 合规性:所有操作必须符合国家电力行业安全规定和企业内部安全手册。

2. 有效性:规程应能有效降低作业风险,提高作业效率。

3. 可执行性:规程需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执行。

4. 监督机制:定期对规程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审计,确保其持续适用。

考试题及答案

1. 问题:作业前需要获取什么? 答案:作业许可证。

2. 问题:在什么情况下应暂停户外作业? 答案:恶劣天气,如雷雨、大风等。

3. 问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如何处理? 答案: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4. 问题:作业完成后,应做哪些工作? 答案:恢复设备原状,清理现场,解除警示标志,恢复供电。

5. 问题:规程执行的监督机制是什么? 答案:定期评估和审计,确保规程的持续适用性。

线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通信线路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一、通信线路作业的性质和特点

线路作业属于事故多发工种。通信线路作业由于受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等外界影响较大,不安全的因素比较多。主要有:自然环境方面,如雷电、河流、湖泊、树林、房屋、气候等;社会因素即人为因素的影响,如通信线路与电力线路的平行与交叉跨越,与电车馈电线的交叉跨越,与自来水管道、污水管道、煤气管道、地下电力电缆的交叉跨越,作业人员的不正当操作以及人为破坏等等。因此,通信线路作业的人身伤害事故是比较多的,属于事故多发工种。

按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线路作业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原称特殊工种)。按照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近年来,由于用工制度的改革,大量使用劳务工或农民工,未经培训,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安全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致使线路事故占各类事故的比重较大。线路作业不仅涉及到线务人员安全,也涉及到社会人员的安全,同时,还涉及到机房设备的安全。因此,线路作业安全是通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二、通信线路作业多发事故分析及预防

(一)高处坠落事故

高处作业的定义和分级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根据以上定义,判断高处作业时,不但要有它是否具有规定的高度,而且还需要看它是否存在着坠落的危险性。

高处作业的分级:(按坠落高度)

作业高度在2m~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处在5m~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处在15m~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处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1.高处坠落事故原因:

(1)高处作业人为失误。

①不打安全带;

②砍树坠落;

③攀登建筑物失足;

④超出攀登物承重力。

(2)安全带或脚扣损坏。

(3)杆上作业时由于杆根腐朽倒杆,或外力影响造成倒杆或断杆。

(4)高处作业触电坠落(二次)事故。

(5)梯脚打滑或竖立过陡恶倒。

(6)脚扣与杆径不匹配或上杆动作不正确。

(7)坐滑板(吊板)作业由于人的失误或滑板(吊板)损坏。

2.预防高处坠落的措施:

(1)上杆前检查脚扣和安全带的安全性能,并要正确使用。

(2)砍(修剪)树木时要找好位置,站或坐要稳,必要时也可使用脚扣、安全带,砍树姿式要掌握平衡顺手,用力不可过猛。

(3)登上建筑物(站台)前,要先查看建筑物(构件)的承重能力,承重能力达不到的不要盲目攀登,待采取措施后再攀登。在建筑物(站台)上站稳后再作业,不能用力过猛。

(4)上线杆前要检查杆根的腐朽及损毁情况,腐朽或损毁严重的不能上杆。上梯子作业前,要检查梯子的牢固程度、绝缘性能和防滑措施。

(5)注意外力影响造成倒杆,如剪线时要防止张力失去平衡把线杆拉倒。要注意过往车辆挂线把线杆挂倒。

(6)防止触电后二次事故坠落。作业前要先验电,证明通信线、钢绞线、拉线等无电后再作业。在建筑物(站台)、树上作业应观察周围有无电力线,作业时不能触及电力线,并保持安全距离。

(7)用脚扣上杆时,选用脚扣的大小应与杆径相匹配。上杆应小步,身体与电杆保护适当距离。

(二)触电事故

1.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

(1)立杆时,由于电杆距离电力线近,立电杆过程中电杆失控,碰触电力线或高压线放电而造成触电,这种情况易造成多人触电。

(2)线路施工中,在放线或紧线时钢绞线碰触电力线,因为施工人多,也容易造成多人触电。

(3)雷雨天进行线路施工或维护,线路遭雷击或产生感应电,而造成人员触电。

(4)高压线附近作业,由于高压放电或感应电压而造成触电。

(5)电力线断落搭到通信线造成施工维护人员触电。如果电力线断落在地面上,存在跨步电压也会使施工维护人员触电。

(6)电力线接触树木或其他导体,使树木或其他导体带电,线务员碰到树木或其他带电体,造成间接触电,甚至会发生二次事故。

(7)在低压(380/220v)电气线路(包括电车馈电线路)附近作业,人或工具失误碰到电气线路。

(8)低压电气线路电线断落在水塘里,线务员下水作业也可能造成触电。

(9)线务员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或电动机械设备、行灯、电动抽水机、卷扬机、搅拌机等设备漏电也有可能发生触电。

2.预防触电的措施:

(1)教育员工了解和掌握有关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如电的性能、雷电知识、高压放电、跨步电压等,能够妥善处理施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掌握自我保护的本领。

(2)增加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遵守操作规程。作业前要观察周围环境,验证有无带电导体,确保安全距离,对用电器具要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良好。线务员应使用触电预警器、双重绝缘或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通信线路与电力线、广播电视线交越处要安装“三线交叉保护管”。

(3)线路施工、维护人员要正确穿戴和使用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试电笔、绝缘梯等劳动防护用品。

3.触电伤害后的急救:

当发现有人触电后,应迅速展开急救工作,动作迅速、方法准确最为关键。

首先应迅速切断电源。若电源开关距离较远,可用绝缘物体拉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用带绝缘柄的工具切断电线。切勿用金属材料或潮湿物体作救护工具,更不可接触触电者身体,以防自己触电。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其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治。对伤势不重,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安静休息一小时,再送往医院观察;对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者,应使其舒适、安静地平卧,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对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者,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

必须注意,急救要尽快、持续地进行,不能等候医生,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中止急救。

(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和可燃气体爆燃事故

1.一般通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1)遵守操作规程,进入通信管道人孔(井)作业之前必须先进行通风和检测,确认没有可燃、有害气体或其浓度在安全值以内时再下井作业。

(2)可燃、有害气体检测与下井作业的间隔时间不能太长(一般不应超过30分钟)。每次作业前和井下污水排放后,都要重新进行检测。观察有害、可燃气体是否随着时间推移和污水减少经过电缆管道继续流入。不能有麻痹思想,盲目认为昨天或当天上午刚下过的井就不会有问题。

(3)在下井作业过程中,要保持持续通风。同时,井上要有人监护,监护人员应掌握应急抢救方法。

(4)不准在通信管道人孔内抽烟和使用明火照明。确须动用明火的,要认真检测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机械强制通风,并随时监控可燃气体浓度的变化,坚决禁止冒险蛮干。

一旦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决不能盲目进入救人,以避免施救者同样出现窒息;应先通风后再戴上氧气呼吸器进入施救,若现场周围缺乏通风设备或氧气呼吸器,应立即报警等待救援,决不能冒险蛮干。

(5)油机发电产生废气中毒预防参见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及急救。

2.常见的几种有毒有害气体及其危害:

硫化氢中毒症状及急救

1.性状及物理特性:硫化氢是含硫有机物分解或金属硫化物与酸作用而产生的一种气体。分子式h2s,相对密度1.19,比空气重;易溶于水,亦溶于醇类、石油溶剂和原油中。无色,具有臭鸡蛋味,易挥发,燃烧时可产生蓝色火焰。硫化氢广泛存在于制糖、制药、纤维业、染坊业以及城市下水道内。

2.侵入途径:硫化氢主要经呼吸道吸收,皮肤吸收甚慢。存在于城市下水道内硫化氢气体,很容易进入通信电缆管道和人(手)孔内。夏季更容易产生硫化氢气体,在通信电缆管道作业时,若不进行仪器检测和强制通风,很容易发生中毒事故。

3.中毒症状:急性中毒时局部刺激症状为流泪、眼部烧灼疼痛、剧烈的咳嗽,胸部胀闷,恶心呕吐,头晕、头痛,随着中毒加重,出现呼吸困难,心慌,甚至引起抽搐;最后陷入昏迷、人事不省、全身青紫,进而因呼吸麻痹而死亡。吸入高浓度(980mg/m3~1260mg/m3)的硫化氢,只需15分钟便可使人立即陷入昏迷,发生闪电型死亡。

4.急救:尽速将中毒者抬离中毒现场,移至空气新鲜通风良好处,解开衣服、裤带,纠正机体缺氧;对呼吸停止者进行人工呼吸,必要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5.预防措施:普及硫化氢等有害气体的危害及预防知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使用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对工作环境进行检测和适时监控,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的方式,降低硫化氢的浓度。特别应注意的是硫化氢的比重大于空气,不易从通信管道人孔底部排出,必须进行强制通风。

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及急救

1.性状及物理特性:一氧化碳(co)是无色、无味、无臭的,对人体极其有害的含有很强毒性的气体。

凡是含炭的物质如煤、木材、柴油等在燃烧不完全时都会产生一氧化碳。比重0.97,当工作、生活环境中的一氧化碳浓度超过一定限度时,就有可能发生中毒。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达15%以上时易发生爆炸。在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家用煤炉产生的一氧化碳可以引起生活性中毒(即俗称的煤气中毒)。如,当工作、生活空间内一氧化碳含量超过0.1%,只要30分钟人就会陷入昏迷;达到4%时,就会置人于死地。因此,使用煤炉取暖必须时刻注意防范中毒,尤其是在夜间。

2.侵入途径:一氧化碳经呼吸道吸入与排出。吸入的一氧化碳通过肺泡进入血液循环,立即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hbco),而且不易解离。

3.中毒症状:吸入一氧化碳的浓度与时间不同,其症状表现也不同,一般分为三级:轻度中毒者有头痛、头晕、心悸、恶心、呕吐、四肢无力等症状。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尚有步态不稳、意识模糊,甚至昏迷,但昏迷时间不长;及时脱离有毒环境进行抢救,苏醒较快,1-2天内可恢复正常,一般无明显并发症及后遗症。重度中毒者迅速进入昏迷直至死亡。有的苏醒后,意识正常,但经过一段假愈期后,又可出现神经、精神症状,称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神经系统后发症。如精神异常、大脑损伤以及颅、脊神经损伤等。吸入高浓度一氧化碳会立即致人昏迷而死亡。

4.急救:急性中毒者,应立即移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道通畅,轻度中毒者常于吸入新鲜空气或吸氧后迅速好转,中度至重度患者应积极送医院抢救治疗。慢性中毒者可暂时脱离作业,对症治疗。

5.预防措施:一氧化碳大量存在于油机发电机废气和通信电缆管道中。一是使用油机发电机发电时,室内要保持通风,并将废气通过烟管排出室外。流动使用的小型发电机应在室外发电,或配备和安装临时烟管。二是在通信电缆管道作业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生产环境中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加强通风,排出有害气体。三是普及有害气体中毒的急救知识,加强员工个体防护等。应注意的是一氧化碳与空气比重接近,不易自然通风扩散排放(出),因此,作业现场要落实排放措施并加强实时监测。

二氧化碳中毒及预防

二氧化碳中毒绝大多数为急性中毒。它是一种无色气体或固体(干冰),比重1.53,气体受热发生爆炸,高浓度时可引起窒息。轻度中毒者出现呼吸困难、眩晕、头痛呕吐等;中度中毒者出现呼吸急促、痉挛,甚至丧失意识;重度中毒者出现痉挛、昏睡、中枢神经抑制,窒息致死。局部接触干冰可引起冻伤。

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救火时要注意避免灭火剂喷射到人体皮肤上,不要吸入喷射出的气体。

凡是安装co2气体灭火装置的场所,必须将系统自动功能置于手动部位;一旦发生火情,必须确认所有人员均已撤出后方可释放灭火气体。

沼气的性状及危害

沼气即甲烷,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比重为0.554。是天然气、煤气的主要成分,广泛存在于密闭的地下管道、窖井及淤泥池塘中。

沼气有窒息性,人呼吸大量沼气,会因缺氧而窒息。空气中沼气浓度增加时,氧气含量必然相对减少。当沼气浓度达到43%以上时,氧气含量降到12%以下,能使人窒息。

沼气的引火温度一般为650-750℃。明火、电气火花、吸烟等都足以引燃沼气。

空气中沼气含量达到爆炸浓度(5%16%)时,遇明火可引起剧烈的化学反应爆炸。

沼气爆炸实质上是一定浓度的沼气与空气中的氧气在高温下发生的氧化反应(也叫连锁反应),具有强大的机械破坏作用,同时产生有毒的一氧化碳、高温和爆炸火焰等,可致人员伤亡、设备和建筑损毁。

通信电缆管道和人(手)孔中的污水、垃圾经过化学反应,极易产生沼气。因此,在电缆管道作业时要加强检测和通风;禁止在井(孔)下使用明火和抽烟。

液化石油气、煤气的性状及危害液化石油气是最常见的易燃、易爆气体之一,其组成为含有多种成分(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的混合气体。它来源于回收炼油厂的尾气,或是炼油尾气经化工厂二次提取后的回收尾气。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新型燃料已被广泛利用。

液化石油气是一种被压缩液化了的石油气体,它在气体状态时比空气重1.5倍,容易在地面及低洼处积聚,一遇明火就会造成火灾。液化石油气和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比例(石油气占2%-15.2%体积比)时,遇火即能引起爆炸。

煤气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可燃气体,其主要成分是氢气、一氧化碳和轻烃类,着火温度一般在500-600摄氏度。与空气混合成一定比例后,遇火会爆炸。煤气的种类有二种,一种是天然煤气,一种是人工煤气。从地层中开采出来的煤气叫天然煤气,如开采出来的煤气中不含石油,其主要成分为甲烷,称为天然气;如开采出来的煤气是和石油在一起的,其主要成分为甲烷和石油气,则称为石油煤气。将固态燃料或液态燃料转化出来的气态燃料称为人工煤气。把煤加热分解所得到的煤气,称为半焦煤气和炼焦煤气,另外还有空气水煤气、混合煤气、蒸汽氧煤气等人工煤气中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被人吸入后便可能发生中毒以至死亡。为防止中毒,操作场所的一氧化碳含量不得超过0.03mg/l。

目前,液化石油气、煤气作为清洁能源已广泛用于人们的生产生活之中,很多城镇都像供水供电一样供应液化石油气、煤气。但由于多种因素制约,通信管道大多与液化石油气、煤气输送管道一起铺设,一旦易燃易爆的液体或气体溢出或泄漏,对通信线路以及与之相连的通信建筑或设备危害极大,同时也对管道线路维护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因此,很有必要在通信线路进局时采取封堵并安装防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为维护作业人员配置气体检测仪器及机械排风设备。

(四)物体打击事故

这里所指物体打击是指物体释放能量而对人造成伤害,如杆上(塔上)作业不慎掉下工具或器材砸伤杆下的人员。坠落的工具及器材具有动能,落到人身上释放出能量,对人造成伤害。

1.物体打击事故类型:

(1)高处坠落工具、器材等物体砸伤人;

(2)立杆时发生倒杆,电杆或工具砸伤人;

(3)紧线器跑口,钢线或工具弹起而伤人;

(4)千斤顶、倒链等起重工具不平稳,倾倒伤人;

(5)汽车运输器材工具,行驶中因惯性位移伤人;

(6)爆破作业时,人被炸伤或被飞物打伤;

(7)射钉枪伤人。

2.防止物体打击的措施:

(1)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要遵守操作规程,不随意向下扔工具器材,坠落范围内不准站人,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

(2)立杆时要确保立杆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机械强度,掌握好力的平衡,防止倒杆发生。

(3)紧线器(钳)要安全可靠,挟线要紧。

(4)千斤顶、倒链等起重工具放置地点地面要实,放置平稳,使用中用力要均匀;千斤顶两边要同时用力。

(5)汽车运输器材工具一定要安放平稳,并予紧固。避免人货混装。

(6)爆破工作必须要由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爆破时人员要撤到安全处。

(7)线务员应了解射钉枪的性能,并经培训方可使用,不准随意转动枪口方向,更不准枪口对人开玩笑。修理时一定要先将射钉退出。

第2篇 通信线杆、架空线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挖杆坑、拉线坑作业

第一条 挖杆坑、拉线坑,要特别注意防止挖坏地下管线或设施,如有煤气管、自来水及污水管和电力电缆等管线,应在距管线40cm时,改用铁铣慢慢往下挖,切勿使用大川(钢钎)或铁镐硬凿。

第二条 靠近墙壁或者设施挖杆坑、拉线坑时,应设专人监护,若有倒塌或碰触损坏的可能,应采取加固或保护措施。

第三条 在地质松软或流砂地区,挖长方形或h形坑,有塌方可能的,在坑深1m以上时,必须支撑护土板。

第四条 采取爆破挖杆坑、拉线坑,必须由有爆破资质的单位进行。

(二)立、拆、换电杆作业

第一条 人工、机械立杆、换电杆,都应了解周围环境;不准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在铁路、道路、厂矿、学校附近及繁华地区,必须设专人维持秩序,保障安全。

第二条 人工立、换电杆:

1.必须专人负责组织,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合力;

2.先检查杆坑是否够深,坡道(码道)挖的是否合适,同时检查工具、机具是否齐全、牢固;

3.作业人员应事先明确电杆的起立方向,防止触碰房檐或其它设施和用户灯线、电力线。

4.在山坡上或地势不平地区立杆或立较长电杆,必须使用夹扛和栓幌绳。

第三条 拆电杆:

1.拆除电杆,必须先拆移杆上的线条和杆上设备及拉线,然后方可拆除电杆;

2.上电杆前,应先检查电杆根部是否牢固,若有倾倒可能,必须在拆除线条前打临时拉线或用杆叉支稳妥。

3.拆电杆前,应有措施和方案,防止触碰附近电力线和其它设施。

4.人工拆电杆必须用绳索拉住,防止自由倾倒。使用吊车拔电杆应先试拔,若不动,可能是杆根设有横木或卡盘,此时,不准再用吊车拔电杆。

第四条 更换电杆:

1.更换电杆时,如果在旧电杆上挂滑轮来吊立新杆,应先检查旧杆杆根是否牢固,若已腐朽,应设置临时拉线。

2.新杆立起后与旧杆捆扎在一起,再上杆拆、移线条和附属设备。

(三)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

第一条 布放线条前,应察看沿线的环境,如有障碍物,应制定跨越障碍物的操作方案。、

第二条 紧线条前,应先检查有无被树枝刮住、泥土埋住、河水冻住等现象及其它障碍物,避免收紧线条时崩断或弹起伤人。

第三条 布放线条或跨越铁路、道路及宅院时,必须将线条收紧,不准拖拉在地面上或悬在半空中。

第四条 在跨越列车频繁往来的铁路和有车辆通行的道路,架设电缆吊线、明线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先在铁路、道路两侧的电杆上装设滑车,并在两杆之间吊挂绳环的绳索,再用绳索拉线条或自承式电缆,用“环系渡线法”,使其从滑车、绳环内徐徐通过。

第五条 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采用“环系渡线法”先将跨越铁路、道路部分拆除,收紧线条时,严禁线条、自承式电缆下垂、悬空。

第六条 上电杆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前,应先检查电杆,如杆根腐烂或埋深不够,应设置临时支撑,避免倒杆。

第七条 在终端杆上拆除明线时,应由下层两边向中间逐条剪断(剪断的线条用手拉住慢慢放下),不准一次将一边的线条全部剪断。拆除电缆吊线或自承式电缆时,先用绳索栓牢拉住,剪断或松脱后慢慢松绳索放下。

第八条 在角杆上拆除明线一定要在与线条拉力相反的一面解扎线;如在角杆上剪断线条,应对左右电杆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提示。

第九条 在中间杆上拆除线条,应将全部扎线解开,严禁逐杆剪断线条,在松解扎线时,应注意电杆有无异常情况,如电杆有倾倒可能,应立即下杆。

第十条 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

(四)在电力线附近作业

第一条 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注意供电线路设备,辨别高低压线路的要点是:

1.高、低压线路单独架设时,高压线路电杆之间的距离较低压的大,电杆也较高。

2.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路在上,低压线路在下;高压线路的横担较低压的长,线间距离较低压的大。

3.高压线路的瓷瓶为针式绝缘子,为茶褐色,体积较大;低压线路的瓷瓶一般也为针式绝缘子,为白色,且体积较小。

4.高压架空线一般很少有分支线,并只有三根导线。低压架空线一般由变压器低压侧引出、分支或引向用户,导线为四根(三相加一根零线)或两根(火线加零线)。

第二条 在高、低压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作业,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进行架线,紧线和打拉线等作业,应保证最小空中距离如下:

1、35kv以下线路为2.5m;

2、35kv以上线路为4m。

第三条 在三电(电灯、电话、电视)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用户灯线、变压器及闸刀等电力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不准触碰。

第四条 在电杆上方如有电力线交越,上杆作业时头部不准超过杆顶;所用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电力线和电力设备。

第五条 跨越电力线架设线条时,严禁将线条从电力线上方抛过,必须在电力线两侧电杆上各装置滑轮,以干燥绳索作成环行,将线条缚在环形绳套内、牵动绳索使线条徐徐通过。绳索距电力线至少2m,牵动绳索时线条不应过松,以免下垂触及电力线;也可在跨越电力线处做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再拆除。

第六条 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线条,应将线条用干燥绳索控制在电杆或线担上(不捆死),防止在布放或紧现线时,线条蹦起来,使安全距离减少导致高压触电。

第七条 对跨越电力线和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在不影响通信质量前提下,可从跨越的一侧电杆下入地,再从另一侧电杆引上。在电力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须安装能抗12千伏以上电压的“三线交叉保护管”。

第八条 拆除跨越电力线的通信线条时,必须事先与供电部门联系停电,拉闸断电后,须设专人看闸,作业前应验证确属停电,方可作业。

第九条 在有地下电力电缆的区域,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或使用机械敷设的通信电缆,施工前必须反复核实电力电缆的埋设位置及深度,确实无误方可作业。

第十条 在作业过程中,若有电力线,用户灯线触碰、断落在通信线条上或断落在作业区域,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 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质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对待,并不准随意剪断。

第3篇 通信线杆架空线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挖杆坑、拉线坑作业

第一条 挖杆坑、拉线坑,要特别注意防止挖坏地下管线或设施,如有煤气管、自来水及污水管和电力电缆等管线,应在距管线40cm时,改用铁铣慢慢往下挖,切勿使用大川(钢钎)或铁镐硬凿。

第二条 靠近墙壁或者设施挖杆坑、拉线坑时,应设专人监护,若有倒塌或碰触损坏的可能,应采取加固或保护措施。

第三条 在地质松软或流砂地区,挖长方形或h形坑,有塌方可能的,在坑深1m以上时,必须支撑护土板。

第四条 采取爆破挖杆坑、拉线坑,必须由有爆破资质的单位进行。

(二)立、拆、换电杆作业

第一条 人工、机械立杆、换电杆,都应了解周围环境;不准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在铁路、道路、厂矿、学校附近及繁华地区,必须设专人维持秩序,保障安全。

第二条 人工立、换电杆:

1.必须专人负责组织,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合力;

2.先检查杆坑是否够深,坡道(码道)挖的是否合适,同时检查工具、机具是否齐全、牢固;

3.作业人员应事先明确电杆的起立方向,防止触碰房檐或其它设施和用户灯线、电力线。

4.在山坡上或地势不平地区立杆或立较长电杆,必须使用夹扛和栓幌绳。

第三条 拆电杆:

1.拆除电杆,必须先拆移杆上的线条和杆上设备及拉线,然后方可拆除电杆;

2.上电杆前,应先检查电杆根部是否牢固,若有倾倒可能,必须在拆除线条前打临时拉线或用杆叉支稳妥。

3.拆电杆前,应有措施和方案,防止触碰附近电力线和其它设施。

4.人工拆电杆必须用绳索拉住,防止自由倾倒。使用吊车拔电杆应先试拔,若不动,可能是杆根设有横木或卡盘,此时,不准再用吊车拔电杆。

第四条 更换电杆:

1.更换电杆时,如果在旧电杆上挂滑轮来吊立新杆,应先检查旧杆杆根是否牢固,若已腐朽,应设置临时拉线。

2.新杆立起后与旧杆捆扎在一起,再上杆拆、移线条和附属设备。安全带及其附件是在人体坠落时,用于平衡地拉住人体并限制其下落距离的安全装置,故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便能经受住由此产生的力。安全带及其金属配件、带、绳必须按照《安全带检验方法》国家标准进行测试,并符合安全带、绳和金属配件的破断负荷指标。

围杆安全带以静负荷4 500n,作100mm/min的拉伸速度测试时,应无破断。悬挂、攀登安全带以100kg重量检验,自由坠落,做冲击试验,应无破断。架子工安全带做冲击试验时,应模拟人型并且腰带的悬挂处要抬高1m.自锁式安全带和速差式自控器以100kg重量做坠落冲击试验,下滑距离均不大于1.2m.用缓冲器连接的安全带在4m冲距内,以100kg重量作冲击试验,应不超过9 000n.

使用和保管 安全带国家标准对安全带的使用和保管作了严格要求:

(1)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所用的吊绳则例外。

(2)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3)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4)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5)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人情况,抽验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 206n拉力拉伸5mm,如无破断方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80kg重量做自由坠落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6)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上杆前检查脚扣(把脚扣套在电杆根部,然后单脚踩在脚扣上用力往下踩)和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是否完好并戴好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穿好绝缘鞋,绑好牵引绳

(三)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

第一条 布放线条前,应察看沿线的环境,如有障碍物,应制定跨越障碍物的操作方案。、

第二条 紧线条前,应先检查有无被树枝刮住、泥土埋住、河水冻住等现象及其它障碍物,避免收紧线条时崩断或弹起伤人。

第三条 布放线条或跨越铁路、道路及宅院时,必须将线条收紧,不准拖拉在地面上或悬在半空中。

第四条 在跨越列车频繁往来的铁路和有车辆通行的道路,架设电缆吊线、明线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先在铁路、道路两侧的电杆上装设滑车,并在两杆之间吊挂绳环的绳索,再用绳索拉线条或自承式电缆,用“环系渡线法”,使其从滑车、绳环内徐徐通过。

第五条 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采用“环系渡线法”先将跨越铁路、道路部分拆除,收紧线条时,严禁线条、自承式电缆下垂、悬空。

第六条 上电杆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前,应先检查电杆,如杆根腐烂或埋深不够,应设置临时支撑,避免倒杆。

第七条 在终端杆上拆除明线时,应由下层两边向中间逐条剪断(剪断的线条用手拉住慢慢放下),不准一次将一边的线条全部剪断。拆除电缆吊线或自承式电缆时,先用绳索栓牢拉住,剪断或松脱后慢慢松绳索放下。

第八条 在角杆上拆除明线一定要在与线条拉力相反的一面解扎线;如在角杆上剪断线条,应对左右电杆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提示。

第九条 在中间杆上拆除线条,应将全部扎线解开,严禁逐杆剪断线条,在松解扎线时,应注意电杆有无异常情况,如电杆有倾倒可能,应立即下杆。

第十条 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

(四)在电力线附近作业

第一条 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注意供电线路设备,辨别高低压线路的要点是:

1.高、低压线路单独架设时,高压线路电杆之间的距离较低压的大,电杆也较高。

2.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路在上,低压线路在下;高压线路的横担较低压的长,线间距离较低压的大。

3.高压线路的瓷瓶为针式绝缘子,为茶褐色,体积较大;低压线路的瓷瓶一般也为针式绝缘子,为白色,且体积较小。

4.高压架空线一般很少有分支线,并只有三根导线。低压架空线一般由变压器低压侧引出、分支或引向用户,导线为四根(三相加一根零线)或两根(火线加零线)。

第二条 在高、低压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作业,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进行架线,紧线和打拉线等作业,应保证最小空中距离如下:

1、35kv以下线路为2.5m;

2、35kv以上线路为4m。

第三条 在三电(电灯、电话、电视)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用户灯线、变压器及闸刀等电力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不准触碰。

第四条 在电杆上方如有电力线交越,上杆作业时头部不准超过杆顶;所用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电力线和电力设备。

第五条 跨越电力线架设线条时,严禁将线条从电力线上方抛过,必须在电力线两侧电杆上各装置滑轮,以干燥绳索作成环行,将线条缚在环形绳套内、牵动绳索使线条徐徐通过。绳索距电力线至少2m,牵动绳索时线条不应过松,以免下垂触及电力线;也可在跨越电力线处做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再拆除。

第六条 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线条,应将线条用干燥绳索控制在电杆或线担上(不捆死),防止在布放或紧现线时,线条蹦起来,使安全距离减少导致高压触电。

第七条 对跨越电力线和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在不影响通信质量前提下,可从跨越的一侧电杆下入地,再从另一侧电杆引上。在电力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须安装能抗12千伏以上电压的“三线交叉保护管”。

第八条 拆除跨越电力线的通信线条时,必须事先与供电部门联系停电,拉闸断电后,须设专人看闸,作业前应验证确属停电,方可作业。

第九条 在有地下电力电缆的区域,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或使用机械敷设的通信电缆,施工前必须反复核实电力电缆的埋设位置及深度,确实无误方可作业。

第十条 在作业过程中,若有电力线,用户灯线触碰、断落在通信线条上或断落在作业区域,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 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质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对待,并不准随意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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