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吊安全操作规程
1. 检查设备 在开始任何挂吊作业前,务必对吊车、索具、滑轮、吊钩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无损坏、磨损或异常现象。
2. 计划与准备 根据负载的重量、形状和尺寸,选择合适的吊装方法和工具。计算好吊点位置,确保负载平衡,防止倾斜或翻转。
3. 安全间距 确保操作人员与吊物保持安全距离,至少是吊物落下可能达到的范围之外。避免在吊物下方停留或工作。
4. 吊装操作 起吊时应缓慢平稳,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防止负载摇摆。在提升过程中,密切观察负载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停止。
5. 信号沟通 如果多人参与,应使用统一的信号系统进行指挥。指挥者应清晰、准确地传达指令,操作者必须理解并遵守。
6. 应急措施 制定并熟悉应急计划,如吊具断裂、吊车故障等情况发生时,能迅速采取安全措施。
7. 完成与存放 吊装完成后,将设备妥善存放,防止风吹雨淋,及时维修保养。
1. 执行本规程时,所有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2. 工作现场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相关规定。
3. 设备的维护保养应遵循制造商的指南,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记录在案。
4. 安全间距和应急计划应根据具体环境和工况调整,确保其有效性。
1. 操作前应检查哪些设备?(多选) a. 吊车 b. 索具 c. 滑轮 d. 吊钩 答案:a、b、c、d
2. 在什么情况下,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吊装作业? a. 负载摇摆 b. 发现设备异常 c. 信号不清 d. 以上皆是 答案:d
3. 当多人参与吊装作业时,为什么需要统一的信号系统? a. 提高效率 b. 防止误解 c. 保证安全 d. 以上皆是 答案:c
4. 吊装完成后,设备应如何处理? a. 随意堆放 b. 存放在干燥阴凉处 c. 忽略保养 d. 以上皆非 答案:b
5. 吊装作业中,若遇到紧急情况,应首先做什么? a. 自行处理 b. 呼叫救援 c. 撤离现场 d. 确保自身安全 答案:d
第1篇 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对钢丝绳、吊具等经常做详细检查,不准超重,如磨损、裂纹、钢绳起毛刷应及时更换。
2吊运的重物,重量不明或有超载可能必须向有关人员问明确认不超载后方可吊运.
3起重机工作的场地,应有良好的照明,否则禁止工作。
4所用吊具不允许超载,吊起的重物不允许超载,吊起的重物必须放,不准偏斜,所吊钢坯应规则摆放,避免脱落。
5所用的钢绳应平直均匀,不准有毛刺,打结现象。
6吊运长尺的钢坯,应使其平衡,方可吊运。
7重物被捆轧好挂上吊钩后,起吊前应通知周围人躲开,然后抬秤起吊,指挥人员应在三米以外指挥。
8用钢丝绳吊运有锐边或棱角的钢坯,必须用衬垫(木板),草垫子等加以保护,以防给具破坏 。
9吊起的重物在水平方向移动时,指挥人员应跟在后面,在司机易于看见的地方指挥i,并随时观察物体移动情况。
10现场人员不准在悬挂的钢坯下面站立或工作。
11吊运物体时,遇有钢坯不平衡,应落地重新捆扎,禁止以蹬来给钢坯找平衡。
12钢坯放置落地面时,须放平稳,适应加垫垫平以易钢绳捆扎,禁止用强力硬拉,以防倒塌。
13标准见下表
标准表
规格 数量 长度 | 3000 | 5000 | 6000 | ﹥10000 |
150×220 | 10根 | 5根 | 4根 | 3根 |
160×220 | 8根 | 5根 | 4根 | 3根 |
150×1200 | 1块 | 1块 | 1块 | 1块 |
150×150 | 20根 | 12根 | 10根 | 5根 |
第2篇 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管理内容
3.1操作规程
3.1.1试车:在空载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部件运行情况,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1.2不得超过起重机所规定的起重重量使用,严禁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3.1.3应经常检查并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3.1.4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机的制动弹簧之松紧,使两电机的松紧一致,保证同步再将调整螺母固定好。
3.1.5要做好车轮轴承及开式齿轮的润滑。
3.1.6本起重机不适用于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和相对温度大于85%,充满腐蚀性气体场所里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爆物品。
3.2安全操作规程
3.2.1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3.2.2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应符合国标规定。
3.2.3吊钩应无裂纹,无明显变形,磨损无超标,紧固可靠。
3.2.4各行程限位开关,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紧停开关缓冲器、终端止挡器保护装置有效。
3.2.5各指示灯应完好,禁止带病开机,禁止吊运易燃易爆品,严禁撞车。
3.2.6执行“十不吊”原则。操作应缓慢,不得频繁正反操作按钮,离机应关电源。
第3篇 工贸企业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对吊物、吊具、钢绳及周围等进行全面仔细的确认和检查,确保进行作业范围的安全。
2、指挥行车作业,必须执行牌哨制度,严禁多人指挥和混乱指挥,手势要明确,必须站在远离吊物周围2米以外明显、安全的位置,并确认吊料区域无其他人员,使行车司机和他人易于见到。禁止戴手套指挥行车作业。
3、吊挂工和行车司机必须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同时遵守挂吊作业安全规程。
4、从事挂吊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车间生产过程及起重安全技术知识和起重操作技术。
5、在多人共同吊运物件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指挥人员必须佩戴明显标志。
6、起吊钢材、钢管、管坯、钢坯、芯棒等物件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挂吊绳对角线方向距吊物2米以外的安全地方。
7、挂吊人员对工具(钢丝绳、链条、吊环、钩头)应熟知其负荷能力。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连接符合规范要求,决不可使用达报废标准的吊具。
8、在起吊前,必须通知附近人员离开危险区。注意吊物不得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并选好自己的退路,然后指挥起吊。
9、挂吊重物应使重心在正中。发现吊物在运行中不平衡时,必须落地重新绑挂,严禁用脚登手扶方法来平衡。吊物未挂稳不得起吊。
10、吊物落地之前,应选好适当空地,不准将重物放在蒸汽管、煤气管、水管、电线等管线或其他设备上。重物下要加垫物,不得压着钢绳和硬拉取钢绳。
11、单钩吊长物件时,两绳夹角不的大于120°,并要防止钢绳与物件间打滑。用排钩吊物时,必须保证吊物重心在中钩之下,不得使吊钩在横向受力。
12、料架中堆码的钢材、钢管或钢坯高度不得超过料架柱。并不准在料架间横放吊物。
13、料架之间,不准存放任何物件,保证通道畅通。
14、指挥手势按公司安全部印发的规范执行。
15、单根钢绳许用拉力的估算:可按“10d²_fa公斤力”估计,其中d为钢绳直径,fa为降低系数,单位为毫米。
降低系数fa
a | 0º | 60º | 90º | 120º |
fa | 1 | 0.86 | 0.7 | 0.5 |
16、检查钢丝绳的联接是否符合规范。
(1)钢丝绳接头的编结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小于250毫米。
(2)用绳卡(扎头)连接钢丝绳时,绳卡数目不得少于3个,其间距不小于绳径的6倍,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不小于140—150毫米。上绳卡要一正一反,且把绳卡拧紧到把钢绳压扁到2/3左右。
17、用管箱吊转管头、废钢、工具等物件时,严禁用钢丝绳挂中间吊耳,合并起吊两个箱体。
18、绑挂钢丝绳和链条,使用六个月后要仔细检查一次,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准再用。如钢绳受压、电击或赤热金属烧伤等原因导致钢绳严重损坏时,要及时更换。
19、对钢绳要严格管理,不得乱丢乱放。新旧要分开管理,废钢绳要先销毁,后送废品箱。
20、翻转大型物件时,钢绳长度和钢绳着力点要选择合理,场地要充足,并且不得有物料弹飞的危险。
21、挂吊钢管、芯棒、钢材、工具等,要由上而下逐层(捆)挂吊,严禁由下掏拉挂吊。
22、严禁将头和手伸到吊物下面去作业,应用工具从吊物下面钩取绳头。不准将手扶在钢绳与吊物之间指挥升降和运行。
23、长料掉头、单绳吊运必须用钢绳将料锁紧,防止吊物滑落的危险。
24、挂吊物件要防止误挂不该吊是设备、管道、或料架。
25、严禁指挥吊物从重要设备、人体或氧气瓶上空通过。
26、在吊挂废件(管)时必须先捆牢固,并进行试吊,发现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放下,重新整理捆扎,禁止悬空处理。
27、堆码货物,除防止垮塌外,如装车,不得超高,超宽、超长。
28、严格执行十不吊、两不撞的原则:
(一)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吊物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块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物件埋在地下或重舞重量不明不吊;
(7)歪拉斜挂不吊;
(8)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带棱角物件、钢绳无保护垫不吊
(10)并不准吊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易燃、易暴、易碎及腐蚀剂等危险物品。
(二)、两不撞:
(1)不准车与车相撞;
(2)不准用行车吊物件撞其它物件。
(二)钢丝绳报废标准
1.表面单丝磨损或腐蚀量超过原直径的40%;
2.有一股断列;
3.麻芯脱出;
4.钢丝直径减少7%
5.钢绳被电灼伤或起火燃烧过;
6.钢绳表面已有明显腐蚀麻点凹坑和有明显硬性的曲折痕迹;
7.有松股、打结、绳芯挤出、卷缩等明显外观缺陷。
第4篇 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行车(起重机、悬挂吊、电动葫芦)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管理内容
3.1操作规程
3.1.1试车:在空载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部件运行情况,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1.2不得超过起重机所规定的起重重量使用,严禁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3.1.3应经常检查并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3.1.4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机的制动弹簧之松紧,使两电机的松紧一致,保证同步再将调整螺母固定好。
3.1.5要做好车轮轴承及开式齿轮的润滑。
3.1.6本起重机不适用于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和相对温度大于85%,充满腐蚀性气体场所里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爆物品。
3.2安全操作规程
3.2.1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3.2.2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应符合国标规定。
3.2.3吊钩应无裂纹,无明显变形,磨损无超标,紧固可靠。
3.2.4各行程限位开关,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紧停开关缓冲器、终端止挡器保护装置有效。
3.2.5各指示灯应完好,禁止带病开机,禁止吊运易燃易爆品,严禁撞车。
3.2.6执行“十不吊”原则。操作应缓慢,不得频繁正反操作按钮,离机应关电源。
第5篇 工贸企业挂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挂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对吊物、吊具、钢绳及周围等进行全面仔细的确认和检查,确保进行作业范围的安全。
2、指挥行车作业,必须执行牌哨制度,严禁多人指挥和混乱指挥,手势要明确,必须站在远离吊物周围2米以外明显、安全的位置,并确认吊料区域无其他人员,使行车司机和他人易于见到。禁止戴手套指挥行车作业。
3、吊挂工和行车司机必须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同时遵守挂吊作业安全规程。
4、从事挂吊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车间生产过程及起重安全技术知识和起重操作技术。
5、在多人共同吊运物件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指挥人员必须佩戴明显标志。
6、起吊钢材、钢管、管坯、钢坯、芯棒等物件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挂吊绳对角线方向距吊物2米以外的安全地方。
7、挂吊人员对工具(钢丝绳、链条、吊环、钩头)应熟知其负荷能力。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连接符合规范要求,决不可使用达报废标准的吊具。
8、在起吊前,必须通知附近人员离开危险区。注意吊物不得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并选好自己的退路,然后指挥起吊。
9、挂吊重物应使重心在正中。发现吊物在运行中不平衡时,必须落地重新绑挂,严禁用脚登手扶方法来平衡。吊物未挂稳不得起吊。
10、吊物落地之前,应选好适当空地,不准将重物放在蒸汽管、煤气管、水管、电线等管线或其他设备上。重物下要加垫物,不得压着钢绳和硬拉取钢绳。
11、单钩吊长物件时,两绳夹角不的大于120°,并要防止钢绳与物件间打滑。用排钩吊物时,必须保证吊物重心在中钩之下,不得使吊钩在横向受力。
12、料架中堆码的钢材、钢管或钢坯高度不得超过料架柱。并不准在料架间横放吊物。
13、料架之间,不准存放任何物件,保证通道畅通。
14、指挥手势按公司安全部印发的规范执行。
15、单根钢绳许用拉力的估算:可按“10d²_fa公斤力”估计,其中d为钢绳直径,fa为降低系数,单位为毫米。
降低系数fa
a
0º
60º
90º
120º
fa
1
0.86
0.7
0.5
16、检查钢丝绳的联接是否符合规范。
(1)钢丝绳接头的编结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小于250毫米。
(2)用绳卡(扎头)连接钢丝绳时,绳卡数目不得少于3个,其间距不小于绳径的6倍,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不小于140—150毫米。上绳卡要一正一反,且把绳卡拧紧到把钢绳压扁到2/3左右。
17、用管箱吊转管头、废钢、工具等物件时,严禁用钢丝绳挂中间吊耳,合并起吊两个箱体。
18、绑挂钢丝绳和链条,使用六个月后要仔细检查一次,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准再用。如钢绳受压、电击或赤热金属烧伤等原因导致钢绳严重损坏时,要及时更换。
19、对钢绳要严格管理,不得乱丢乱放。新旧要分开管理,废钢绳要先销毁,后送废品箱。
20、翻转大型物件时,钢绳长度和钢绳着力点要选择合理,场地要充足,并且不得有物料弹飞的危险。
21、挂吊钢管、芯棒、钢材、工具等,要由上而下逐层(捆)挂吊,严禁由下掏拉挂吊。
22、严禁将头和手伸到吊物下面去作业,应用工具从吊物下面钩取绳头。不准将手扶在钢绳与吊物之间指挥升降和运行。
23、长料掉头、单绳吊运必须用钢绳将料锁紧,防止吊物滑落的危险。
24、挂吊物件要防止误挂不该吊是设备、管道、或料架。
25、严禁指挥吊物从重要设备、人体或氧气瓶上空通过。
26、在吊挂废件(管)时必须先捆牢固,并进行试吊,发现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放下,重新整理捆扎,禁止悬空处理。
27、堆码货物,除防止垮塌外,如装车,不得超高,超宽、超长。
28、严格执行十不吊、两不撞的原则:
(一)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吊物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块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物件埋在地下或重舞重量不明不吊;
(7)歪拉斜挂不吊;
(8)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带棱角物件、钢绳无保护垫不吊
(10)并不准吊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易燃、易暴、易碎及腐蚀剂等危险物品。
(二)、两不撞:
(1)不准车与车相撞;
(2)不准用行车吊物件撞其它物件。
(二)钢丝绳报废标准
1.表面单丝磨损或腐蚀量超过原直径的40%;
2.有一股断列;
3.麻芯脱出;
4.钢丝直径减少7%
5.钢绳被电灼伤或起火燃烧过;
6.钢绳表面已有明显腐蚀麻点凹坑和有明显硬性的曲折痕迹;
7.有松股、打结、绳芯挤出、卷缩等明显外观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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