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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14篇

更新时间:2024-05-16

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内容

一、指挥工安全操作前准备

1. 熟悉作业环境:了解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包括设备布局、潜在风险和应急措施。

2. 检查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头盔、安全带、护目镜、耳塞等必备防护设备完好无损。

3. 确认通讯设备:测试无线对讲机或其他通讯工具,确保在作业过程中能有效沟通。

二、指挥手势与信号

1. 明确手势含义:掌握并熟练执行国际通用的吊装指挥手势,确保与起重机操作员之间的信号清晰无误。

2. 保持视线接触:在操作过程中,始终与起重机操作员保持视线联系,避免因视线遮挡导致误解。

三、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1. 评估负载:准确估计负载重量,禁止超载作业。

2. 安全固定:确保负载被正确、牢固地捆绑和固定,防止滑动或翻滚。

3. 遵守起吊顺序:按预定的起吊顺序进行作业,避免因顺序错误引发危险。

四、紧急情况应对

1. 立即停止作业:一旦发现异常或潜在危险,立即停止操作并发出警告。

2. 实施应急计划:按照预先设定的应急程序行动,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五、作业后清理与检查

1. 清理现场:作业完成后,清理工作区域,恢复现场整洁。

2. 设备检查:对指挥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上报维修。

标准

1. 指挥工应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和企业内部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2. 作业过程中,指挥工需全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保持清醒状态。

3. 任何情况下,安全都应优先于进度,不得为追求速度而忽视安全规范。

考试题及答案

1. 问:在吊装作业中,指挥工首要任务是什么?

答:首要任务是确保工作现场的安全,包括熟悉作业环境、检查个人防护装备和确认通讯设备。

2. 问:当发现负载可能超重时,指挥工应采取什么行动?

答:应立即停止作业,评估负载重量,并确保不超过设备的承载能力。

3. 问:如果在作业过程中视线被阻挡,指挥工应如何处理?

答:指挥工应调整位置,确保与起重机操作员保持视线接触,必要时可以通过通讯设备进行沟通。

4. 问:在紧急情况下,指挥工的首要反应是什么?

答:应立即停止作业,发出警告,并按照预设的应急计划行动。

5. 问:作业结束后,指挥工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需要清理工作区域,检查指挥工具和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上报维修。

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螺旋卸车机卸车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并熟知《装卸机械司机一般安全守则》和《螺旋卸车机清车装卸工操作规程》的规定。

第二条  严格执行卸车调度员的指令。负责对重车、排空车过程中卸车系统作业人员、设备及铁路车辆安全的监护。

第三条  作业中,负责监督、检查、纠正清车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第四条  监视坑道皮带机及卸车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联系停机处理。

第五条  负责对轨道障碍物的检查和组织清理。

第2篇 起重司索与指挥工安全规程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并持有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从事捆绑和挂钩指挥工作。

2、司索前必须检查钢绳、夹具、吊篮等所使用工具完好。指挥吊车司机对吊车机构进行检验合格。汽车吊支撑脚必须伸展、牢固的立于地面。

3、指吊时应手势、口哨、信号旗(远距离指吊时)齐备,严禁戴手套或无哨音指挥;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指挥者人员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

4、在开始指挥起吊时,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 时,停止起升,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信号指挥起吊。

5、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方法。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6、吊运物件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起运大型物件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订施工方案,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挂红灯)。

7、吊装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区。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行走或作业,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8、吊(钩)物未停稳之前,严禁强行靠近或挂、取钩。确因工作需要用手扶着挂、取物件时,必须确认好手扶位置和安全站位,防止压伤、挤伤。

9、吊装液压缸或其它具有活动部件(构件)的吊物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止活塞杆或其它活动部件(构件)突然滑落的固定措施。

10、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11、室外作业6 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天气禁止吊装。使用起重机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机“十不吊”规定。

第3篇 信号指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信号指挥工应熟悉起重机械的性能参数,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作业前选择视野开阔站位,执行规定指挥信号。作业前查明吊物重量、状态、周边环境等,掌握正确吊装方法。

2. 信号工发出起吊指令前应检查吊具、索具、吊运容器等是否符合起重吊装安全要求,严格执行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3. 起重吊装时,信号工必须集中精力,随时跟踪吊物运行状态,信号传递正确、及时、到位,不得从事与吊运无关的其它事情。紧急情况下,信号指挥人员必须及时发出停车指令,及时疏散吊运危险区域相关人员。

4. 起吊物离地受力时应发出停车指令,观察起重机械的制动性能,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具、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超载,冒装、制动器打滑、钢丝绳扭结、钩挂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吊点不当,吊物钩挂附属物等,应立即发出停车指令,降下重物,待处理彻底后方可起吊。

5. 吊运中突遇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滞空。塔机司机采取措施释放重物下降前,信号工及时做好地面警戒、监护、疏散人员。

6. 严禁吊物跨越人头通过。吊物严禁跨越人员集中区域或靠近高压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7. 吊索捆扎吊运时,按规定使用卸扣。起重吊运必须执行双吊点起吊,严禁单吊点起吊。起重吊运信号指挥执行低速起升、低速就位,禁止高速起升或降落。

8. 吊钩运行至限位极限前,信号工应及时发出停车指令。

9. 信号指挥工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10. 信号指挥人员应熟练掌握至少两种及以上指挥信号。

第4篇 吊车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指挥工作。

2、应熟悉所指挥的吊车、索具的性能,负载量,绑挂等情况。不准超载和违反安全规章。

3、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而且要干脆、利落。应站在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吊物运行时,应避开人员或障碍物。

4、不能看清司机和吊物时,必须增加中间指挥人员。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吊物降落时,必须确认摆放区域的安全。当多人绑挂同一物件时必须互相紧密配合,确认无误,方可由一人指挥。

6、同时用两台起重设备吊运同一物件时,应用两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7、在吊运接近满负荷重物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物件离开地面100--200mm稳妥后,再进行正常工作。

第5篇 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运转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作业人员用电安全规程》和《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程》;指挥工是兼职爆破工的,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禁止闲杂人员到指挥平台上去,对上到指挥平台上的人员的安全负责。

不准在铁路上行走、逗留、抢道、钻车和在车辆下休息。

翻矿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翻车机、矿仓和破碎腔内和周围无人、无障碍物,方可允许卸矿。

横过铁道时,必须首先确认没有电机车来到。要制止其他人沿铁道行走。

待旋回运行正常后,方可让电机车翻矿。

要对翻入的矿石实行总量控制,要指挥翻矿人员不得连续翻矿。

实施爆破作业(放炮)时,人员不得停留在指挥房内。

严禁在两矿仓中间的隔离墙上行走,并要制止他人在此通行。

不得自己清理矿仓周围的矿石。

第6篇 起重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指挥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指挥作业。

二、指挥人员发出“预备”信号时,要目视司机,司机接到信号,在开始工作前,应回答“明白”信号。指挥人员听到回答信号后,方可进行指挥。

三、指挥人员在发出“工作结束”的信号时,要目视司机,同时可发出“停止”音响信号,司机在接到信号后,应回答“明白”信号,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四、指挥人员对起重机械要求微微移动时,可根据需要重复给出信号。司机按信号要求,缓缓平衡操纵设备。除此如无特殊要求,指挥人员都应一次性给出。

五、指挥人员用“起重吊运指挥语言”时,应讲普通话,指挥信号必须清晰、明确。

六、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或障碍物。

七、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八、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九、当多人绑挂同-负载时,起吊前,应先做到呼唤答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吊。

十、开始起吊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稳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十-、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当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十二、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被要易于辨别。

第7篇 建筑起重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穿指挥服或戴指挥袖标。

第三条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规范动作进行指挥,要站在安全、明显位置。

第四条必须能够清楚地看到货物的起落点,否则,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工接力指挥。

第五条必须密切注视吊物的运行情况,不能因起重司机可以看见作业面而放松或中断指挥。

第六条起落钩时应提醒附近人员避让或躲闪。

第七条吊钩运行线下有人、有车、钩没挂牢、吊物装码捆绑不标准、重量不明、货物被压住或埋在地下等不能指挥作业。

第八条吊运大件时,起吊前要拴挂好平衡绳。当起升到0.5米高度时,必须停钩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起升作业。

第九条严禁两人或多人同时对同一起重机进行指挥。

第十条如指挥工中途需要离岗时,必须有另外的指挥工替代指挥。

第十一条施工时应根据不同季节和气候变化,采取不同措施。遇有恶劣气候和六级以上大风影响安全时,应停止高空起重作业。

第十二条夜间施工,照度达不到标准时,不准作业。

第十三条在安装桁架时,必须在桁架上设护身缆索,作为高处作业人员的扶手或挂安全带用。

第十四条起吊屋架等重型构件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吊点。

第十五条使用千斤顶、卷扬机等起重设备,应熟知其性能并在规定负荷内操作。使用各类吊车应与司机密切配合。

第8篇 原矿平台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时集中精力,注意观察,防止车辆、装载设备以及落石对自己伤害。

2、指挥卸载和推排作业设备时,应根据车辆举升后的高度,必须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在同一地段同时指挥进行卸载和推排作业。

3、对有塌陷危险的地方,应设置警戒范围,并注意观察,防止车辆和设备进入。

4、指挥车辆倒车时,站在车辆的左后侧安全地带,指挥信号一定要明确、及时。

5、在指挥推装设备及车辆时,要防止滚落的矿石挤压、冲撞破坏挡墙。距围栏保持1米距离,严禁超高堆料。

6、做好原矿堆场雨季的排水工作,及时疏通排水通道,及时清理人行通道上的泥土、石块等杂物,保证人行通道安全畅通。

7、雷雨天气禁止在原矿堆场进行指挥卸矿、推矿作业。

第9篇 起重指挥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风险预测

起重机械的作业特点是将物件在一定空间内进行提升、搬运活动,如果在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维修等环节上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造成人体伤害的主要原因有:

1、吊具、索具有缺陷;

2、吊车司机与起重(司索)工之间缺乏联系或存在误解;

3、被吊货物绑扎不牢或不合理,造成货物坠落;

4、起重机安全装置失灵;

5、作业环境混乱;

6、吊车司机违章操作;

7、起重设备有缺陷。

(二)一般规定

起重作业是一项劳动强度大,技术性较强,既复杂又细微的工作。在进行设备物件的吊装作业前需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始终有专人指挥整个作业,在规定的信号指挥下,全体作业人员应各行其是,统一行动。使整个起重作业能安全可靠地进行。在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拆卸所有与作业有关的设施,清理现场,并总结经验。起重作业的控制的因素应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进行把关,正确无误的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特制定如下起重作业事故控制措施。

1、指挥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运指挥人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在0.8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者。

(2)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3)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gb5082-85起重指挥信号标准与起重司机联络做到准确无误。

(4)指挥人员应熟知gb6067-85起重机安全规程和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安全规程。

(5)指挥起重机在雨、雾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检验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的起吊作业。

(6)在高处指挥时,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7)指挥人员选择位置时:

(a)应保证与起重机司机之间视线清楚;

(b)在所指挥的区域内,应能清楚的看到负荷;

(c)指挥人员应与被吊运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d)当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起重机司机和负载时,应站到能看见起重机司机的一侧,并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2、起重司索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索人员应熟知gb6067-85起重机安全规程和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的安全规程。

(2)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3)根据吊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4)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5)起升吊重前,应检查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6)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情况)。

(7)禁止作业人员站在被吊重物上一同起吊。严禁现场作业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8)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9)应作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10)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11)应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12)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

(13)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绳索、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报废、更新。

3、高空起重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高空作业可分为四个级别:

作业的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的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的高度在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作业的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高处作业;

凡在离地面2m以上进行的操作,称为高处作业。所有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不论是专业人员还是临时工,均应执行操作规程。

起重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凡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症、视力不佳、听觉不灵敏、手脚有残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用的吊架、手动葫芦等起重工具,必须按规程或规定搭设。严禁用吊装升降机载人。

(4)在吊篮里作业,应事先对吊篮拉绳进行检查,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将其栓在上方拉绳上,并有专人监护。

(5)高处起重作业一般不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凡因工序原因必须交叉作业时,则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按指定的路线上下,遵守有关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

(6)遇有六级及以上的强风或暴雨、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7)上下作业时,手中不应拿工具或其他物件,应将工具放在工具袋里。传递物件应用吊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或其他物件。

(8)现场监护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坚决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4、文明作业要求:

为了使起重作业安全可靠的进行,除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符合文明生产的要求。

(1)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业中要思想集中,防止麻痹大意,以保证安全操作。

(2)起重作业是一种集体性劳动,作业中要相互配合、相互关心、相互爱护、互相帮助、协调一致,服从统一指挥。

(3)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防止盲目蛮干,相互督促。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

(4)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作业现场清洁、整齐、安全、畅通。

(5)认真作好起重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根据起重作业的内容、性质、要求,现场情况及起重设备拥有情况,制定适宜的起重方案并进行施工。施工作业中,人员分工要明确、各行其是、听从指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三)岗位操作规程

1、起重指挥(司索)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才能独立参加作业。未经考核合格的无证人员不得单独进行起重作业。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熟悉所用起重机械及工具的基本性能,作业前应认真检查使用设备或工具是否完好,不完好的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3、严禁使用已报废的起重用具(起重工具及各种绳索)。

4、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及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吊运方法。吊运时,必须保持物件重心平稳,禁止用人的身体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站在物件上起吊。搬运大型物件必须有明确标志(白天挂红旗,晚间悬红灯)。

5、在起吊各种物件前应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正式吊运。

6、使用扒杆或三脚架起吊重物时,应绑扎牢固,杆脚固定牢靠。三脚架的杆线应基本相等,脚与地面夹角不得小于60°,不可斜吊。

7、使用千斤顶时,必须上下垫牢,随起随垫,随落随抽垫木。

8、使用滚杆搬运物件时,滚杆两端不宜在工件底面过于超长。摆放滚杆人员不准戴手套,大拇指应放在滚杆孔外,其他四指入滚杆孔内。严禁满地抓,并应设监护人员,操作人员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过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危险区域内严禁人员通过及停留。

9、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使重物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被吊运的重物从人的头顶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重物长时间的悬挂在空中。

10、吊运前应清理起吊地点及运行道路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位置及随物护递的线路。

11、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如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出现异样,发出怪声,应立即停止操作进行检查,决不可有侥幸心理。

12、翻转大型物件时,应事先放好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对面,严禁站在重物倾斜的一方。

13、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的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或链条的分股面夹角不能超过120°。

14、如吊运物件存有油污,应将捆绑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锐边棱角应用软物衬垫,以防损坏或割断吊绳。

15、吊运物件时,应将附在物体上的活动件固定或卸下,防止重心偏移或活动件滑下伤人。

16、吊运零星物件时,必须使用专用吊篮、吊斗等工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避免互相碰撞。

17、卸下吊运物件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重物放在电器线路和管道上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整齐平稳。

18、吊运大型设备或物件时,必须由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后,才可松绑卸物。

19、利用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吊运一重物时,应在部门主要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进行。起吊重量不得大于起重机允许总重量的75%。重量分布不得超过起重机的额

定负荷,且要保证两台起重机之间有一定的相隔距离,以免相互碰撞。操作时指挥要统一,动作要协调。

20、在起重作业中,应由起重司索工负责挂钩重物,其他人员只能协同这项工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由他人代替挂钩重物。

21、吊运开始前,起重指挥必须退到安全位置然后发出信号,招呼周围作业人员离开被吊重物,确认没有异常情况,可发出起吊信号。物件起吊后,作业人员注意力应集中,随时注意周围情况,不可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22、多人操作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应熟悉各种指挥信号,使用起重机械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并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的规定。

23、在离地面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应执行高空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4、工作结束后,应清理作业场地,将所有工具擦净,作好维护保养工作,并注意保管。

第10篇 信号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信号指挥工佩戴齐全“信号指挥”标志及个人防护用品,旗语、手势信号明显、准确,音响信号清晰宏亮。上、下信号密切配合,下信号要服从上信号指挥。

2、熟悉起重机的性能,向起重机司机和挂钩工进行旗语、手势、音响信号的交底。

3、了解吊运物的体积、重量、摆放位置,与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装方法、吊点、吊运安装过程。

4、检查吊具、索具、吊运容器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变形、开焊、裂纹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不准使用。

5、吊装作业人员在工作或起吊动作未结束时,不准擅自离开作业岗位。

6、信号指挥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要使起重机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信号指挥站位要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磕绊、难躲避、易受意外伤害、无保护措施的墙顶等危险部位。

7、起吊离地20-30厘米,应停机检查。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等问题,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在起吊。

8、吊运中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空。

9、坚决抵制违章作业指令,坚持“十不吊”,严格执行吊运作业“十不吊”安全操作规程。

第11篇 起重指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2、信号工应正确选择位置,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无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

3、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4、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5、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作挂钩工。

6、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专用标志服装,严禁酒后作业。

7、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8、在吊装异形构件时,必须首先弄清楚构件重量再进行起吊。

9、群塔作业时,必须了解防碰撞措施,作业指挥时要注意避让,防止碰撞。

第12篇 排土场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1、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在同一地段严禁同时进行卸载和推排作业。

3、作业面应经常保持平坦,并有3—5%的反坡。

4、排土场边缘应留有顶宽0、5—1米的安全土挡。

5、指挥运输车辆倒车时,禁止靠近车辆,要站在车辆的左后侧,指挥信号明确,及时。

6、对有塌陷危险的地方,要设置警戒范围。

7、排土场下方禁止人员进入。

8、夜间作业时,排土场要保障照明。

第13篇 装卸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杂货作业安全通则》。

第二条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穿指挥服或戴指挥袖标。

第三条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规范动作进行指挥,要站在安全、明显位置。

第四条必须能够清楚地看到货物的起落点,否则,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工接力指挥。

第五条必须密切注视货物的运行情况,不能因起重司机可以看见作业面而放松或中断指挥。

第六条起落钩时应提醒附近人员避让或躲闪。

第七条吊钩运行线下有人、有车、钩没挂牢、货物装码捆绑不标准、重量不明、货物被压住或埋在地下等不能指挥作业。

第八条吊运大件货物或设备时,起吊前要拴挂好平衡绳。当起升到0.5m高度时,必须停钩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起升作业。

第九条严禁两人或多人同时对同一起重机进行指挥。

第十条如指挥工中途需要离岗时,必须有另外的指挥工替代指挥。

第14篇 舱口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装卸工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严格执行装船指导员的指令,正确指挥装船作业,指挥时,口令要清楚,保持与指导员和装船机司机的通讯联络。严禁在装船机悬臂下指挥或停留。

第三条作业中,坚守岗位,随时观察舱内情况。指挥装船机司机使装船机与船上的设备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在抛料铲正前方指挥装船。随时注意船舶摆动情况,防止机船碰撞。

第四条指挥装船机移舱或通过船舶驾驶台时,装船机大臂和溜筒与船舶要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禁止边行走边起大臂,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第五条作业结束以后,指挥装船机司机完成臂架收回、俯仰等动作,使机械处于安全位置。

《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1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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