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规定
- 起重吊车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并熟悉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手册。
- 操作前进行设备检查,确保吊车各部件完好,制动系统可靠,钢丝绳无损伤。
2. 工作准备
- 确定作业区域无安全隐患,设置警示标志,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 根据负载重量选择合适的吊具和吊点,确保平衡。
3. 吊装操作
- 起吊前确认负载已固定,缓慢起升,保持稳定。
- 运行过程中保持视线清晰,避免快速转向或急停。
- 严禁超载,必要时使用称重设备核实负载。
4. 下降与停放
- 降低负载时应缓慢平稳,避免冲击。
- 作业完毕,吊车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关闭电源,锁定制动器。
5. 应急处理
-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进行故障排查或报告。
- 遇到突发状况如强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应迅速将吊车降下并撤离现场。
6. 维护保养
-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确保润滑良好,电气系统正常。
- 发现磨损、损坏部件应及时更换,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1. 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国家标准。
2. 遵守公司内部的安全操作程序和应急预案。
3. 通过定期培训和考核,提升操作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4. 设备维护保养按照制造商的建议进行,确保符合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规范。
1. 问题:操作起重吊车前需要完成哪些步骤? 答案:操作前需进行设备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设置警示标志,并选择合适的吊具和吊点。
2. 问题:在吊装过程中,应如何处理突发的异常情况? 答案:立即停止操作,进行故障排查或报告,必要时撤离现场。
3. 问题:起重吊车停放时应注意什么? 答案: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面,关闭电源,锁定制动器。
4. 问题:遇到恶劣天气,操作员应该如何应对? 答案:应迅速将吊车降下并撤离现场,避免在恶劣天气下操作。
5. 问题:定期设备保养的重要性是什么? 答案:定期保养能确保设备润滑良好,电气系统正常,减少故障发生,保障安全运行。
第1篇 起重吊车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检查和起动
1、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2、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液压油等添加均应充足。
3、各连接件应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
4、发动机起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是否符合规定。
5、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按规定起动发动机,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二、作业前注意事项
1、起重吊装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必须持证上岗。
2、起重机行驶或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如地面松软不平时应事先加以平整。并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3、起重机必须有音响清晰的喇叭或铃等信号。
4、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按规定进行各项检查与保养。
5、起重机启动前,应将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表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0c时,方可开始作业。
6、作业前,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斜度在载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8、起重机工作前,应注意在起重机起重臂回转范围内无障碍物,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三、起重机工作中注意事项
1、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工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操作人员在得到指挥人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号后起吊。
3、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起吊最大或接近额定重量时(即90%以上),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5、重物起吊时,司机的脚应放在制动器踏板上,并严密注意起吊物的升降,勿使起重吊钩达到顶点。
6、履带超重机吊装重物行走时起重臂应在履带正前方,重物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0.5m。
7、在深坑边工作时,机身与坑边应根据土质情况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1.5m,以防塌方。
8、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9、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
10、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从事检修工作或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等部位。
11、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
12、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13、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4、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5、汽车式起重机起吊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载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6、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枪实弹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7、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起重机吊起满载重物时,应先吊离地面200~500mm,检查并确认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可靠性和绑扎牢固后,才能继续起吊。
18、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9、禁止吊物长时间停在空中,若需要较长时间表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20、起重机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21、起重机在吊重作业中,禁止起落起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22、起重机不能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应将机身垫平。
四、起重机工作完后注意事项
1、空车行转向时不得过急过快,应保持中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3、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收回支腿,应关闭发动机,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将各制动器刹死,吊钩应有专用钢丝绳挂牢。
4、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尽,并将驾驶室门窗锁住。
5、所有保养、修理及调整和润滑工作,都必须在发动机停止后完成。
第2篇 起重吊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5.1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5.2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5.3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5.4 各连接件无松动;
5.5 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6.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7.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8.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9.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10.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11.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2.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3.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4.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5.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7.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8.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9.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20.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21.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人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22.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3.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4.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第3篇 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b.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c.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d.各连接件无松动;
e.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6)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7)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8)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9)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10)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11)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2)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3)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4)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5)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7)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8)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9)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20)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21)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人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22)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3)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4)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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