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发电厂的安全规程旨在确保人员安全,设备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了解并执行其规定。
二、人员安全
1. 所有工作人员需接受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上岗。
2. 工作期间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
3. 禁止在工作区域吸烟、饮食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 在操作设备前,应确认设备状态良好,无异常报警。
三、设备操作
1. 设备启动前,需进行常规检查,确认无故障。
2. 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并报告。
3. 设备检修时,需断电并悬挂警示牌。
4. 维护保养工作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四、危险品管理
1. 危险品存储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
2. 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接触和处理危险品。
3. 危险品搬运应遵循特定程序,避免泄漏和不当接触。
五、应急处理
1. 熟知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2.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疏散人员,通知应急响应团队。
六、环境监测
1. 定期监测排放物,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2. 对噪音、振动等进行控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 安全规程应定期更新,以适应新的技术和法规要求。
2. 员工的违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能解除劳动合同。
3. 安全培训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完成首次培训。
4. 设备操作规程需由专业部门制定,确保其科学性和实用性。
5.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需经过专家评审,确保其有效性。
1. 发电厂员工在操作设备前应做什么?(a) a. 确认设备状态良好 b. 启动设备 c. 进行设备维修 d. 休息
2. 谁可以接触和处理发电厂的危险品?(c) a. 所有员工 b. 新入职员工 c. 授权人员 d. 清洁工
3. 发生事故时,员工应如何行动?(b) a. 自行处理 b. 启动应急预案,疏散人员 c. 逃离现场 d. 继续工作
4. 安全规程多久更新一次?(d) a. 每月 b. 每季度 c. 每半年 d. 每年
5. 安全培训应在何时完成?(d) a. 员工离职时 b. 公司年会时 c. 设备故障后 d. 新员工入职一周内
答案:
1.a 2.c 3.b 4.d 5.d
第1篇 水力发电厂机械现场安全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本规程系根据1994年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结合我站的现场具体情况而制定的。作为《电业安全规程》之现场补充规定。
第2条 本规程适用于陈村水电站的机械设备巡视、检修及起重等作业。
第3条 下列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站生产主任 正副总工程师
生技科:正副科长、主任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员
安监科:正副科长、专职安监员
发电、检修:正副主任、技术员、专职安全员、值长、值班员、检修人员。
第4条 本规程解释权属陈村水电站。
第1节 厂房和工作场所
第5条 本规程所规定的生产现场包括陈村水电站所有班组。
生产厂房内必须保持清洁完整,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6条 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规定外地点安装起重设备及堆重物,须经生技科批准,禁止利用管道悬吊重物。
第7条 厂房内所有消防设备: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等不得随意移动,不得他用,消防设备专责人应定期检查所管辖的消防设备。
第8条 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品如:汽油、煤油、酒精等,用过的棉纱、抹布等不得任意乱丢,应放在带盖的铁箱内。定期清除。
第9条 现场安装临时动力电源,工作结束后应立即通知相关电气人员拆除,临时电源盘(板)必须安装漏电保安器。
第2节 工作人员条件和服装
第10条 所有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学会触电、窒息、骨折等急救法,各种人工呼吸法。发生人身事故时,在医生未到来之前应施行必要的急救措施。
第11条 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部分;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做,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第12条 凡进入生产现场,必须规范戴好安全帽(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禁止使用不合格安全帽。
第3节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第13条 检修中使用的滤油机、油泵、水泵、电钻、砂轮机等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外壳接地装置,不准随意拆除。
第14条 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和负责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移动。
第15条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带电部分,湿手不得触摸开关(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外),任何物件不得挂在电气设备上。
第16条 电灯开关、电动机开关或临时闸刀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第17条 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除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发生高空触电,应做好防高空坠落措施)。
第18条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用干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第4节 工 具 的 使 用
(一)一般工具
第19条 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
第20条 用钻子钻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须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栏,以防碎片打伤别人。
(二)电气工具
第21条 电气工具必须做定期检查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22条 电气工具必须妥善保管,使用中如有故障,需找电工修理;无接地线,局部损坏或绝缘不良的均不得使用。
第23条 不熟悉电气工具使用方法的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24条 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必须要有外壳接地,并戴绝缘手套。
第25条 在金属容器内必须使用24v以下的安全电压的电气工具,否则,应有特殊措施。
第26条 在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制定特殊措施并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现场或暂时停止工作及遇临时停电时,须立即切断电源。
第27条 工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车辆、重物压损。
(三)风动工具
第28条 不熟悉风动工具使用方法和修理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或修理。
第29条 风动砂轮机、砂轮、风动板手的套筒,风铲的錾子等须安装牢固,未停止转动前,不许拆换。
第30条 风动工具的阀门,应保证关闭后不漏气。
第31条 只有在风源阀门关闭停止送风后才可拆装软管,禁止工具长时间空转。
第32条 使用时用力不能太猛,戴上相应的防护用具,在移动的梯子上使用风动工具时,必须将梯子固定牢固。
(四)行 灯
第33条 行灯电压不许超过36伏,特别在潮湿或周围均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行灯电压不许超过12伏。
第34条 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式降压器供给,变压器不许存放在容器内,接、拆时需找电工进行。
第35条 变压器的高压侧应带插头,低压侧带插座,并采用两种不能互相插入的插头。
第36条 变压器的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最好使用三线插头。
第37条 行灯变压器和110-220伏的电线,使用前应检查,行灯电线不准与热体、油污接触,不要放在湿地上,最好挂起来。
第38条 行灯变压器一次侧有220-380伏电压等级,在接线时,应先检查电压等级位置与接线电压一致。
第39条 工作中发现变压器、导线、灯头有故障,应停止使用,找电工修理。
(五)液化丁烷气(罐装石油气)
1、液化丁烷气是高度易燃物体,切勿存放于靠近火源或炎热地方。
2、切勿暴露在猛烈阳光下,存放阴凉处,或放在低于摄氏40度处。
3、使用时必须将罐阀缺口朝上与瓦斯注入孔上之凸出部紧密结合。
4、卡式燃气,器具,不适宜其它用途。
5、当气体使用完后,空罐放在不接近火源的地方。
6、使用现场做好防火措施。
第二章 工作票制度
第40条 现场进行检修工作时,为了能保证安全工作和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第41条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分场正、副主任或经分场主任提出,经企业领导人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人员(工作许可人)应由分场主任书面批准。
第42条 工作票签发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1、工作必要和可能;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备;
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5、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第43条 工作许可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执行。
3、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4、对检修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那些设备有压力、温度或爆炸危险。
第44条 工作负责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
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6、做好现场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工作负责人与工作班成员分别在手册上签字。
第45条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的执行,并交待注意事项,然后在工作票上签字,方可允许工作。
第46条 一台机组或一个管道系统的检修工作,可以只签发一张工作票,在全部批准的检修期间有效,但在工作结束前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1、部分检修的设备将加入运行时;
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违反安规或工作票内的安全措施,制止检修工作,并收回工作票;
3、必须改变检修的设备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
第47条 工作票应一式两份,工作票不许任意涂改;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各保留一份。
第48条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的检查,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检修结果和存在问题,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及现场,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字后,工作票方可终结。工作结束后,检修负责人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工作票一般保留三个月。
第49条 在发生故障或夜间临时抢修时,可以不办工作票。但必须由运行人员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向检修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并且运行人员做好交班记录。
第50条 临时抢修工作超过4小时必须补办工作票。
第三章 机械设备的运行与检修
第1节 转动机械的检修
第51条 对运行设备进行检修或调试,需经运行人员办理工作票后,方可进行,不准擅自操作运行设备。
第52条 所有转动机械检修后的试运行操作,均由运行值班人员根据检修负责人的要求进行,检修人员不得自己进行操作。
第53条 检修完毕后,转动部分的防护装置不装好不准起动,检修人员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54条 检修工作结束后,值班人员只有在接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通知后,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检修人员须向运行人员交待设备情况,在机坑油库内检修及采用易燃剂清洗时,应杜绝火种。
第55条 在发电机机坑内进行任何工作前必须做好防止机组转动措施。
第2节 管道、容器的检修
第56条 油、气、水管道的检修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人员应熟悉管道系统和检修方法。
第57条 在许可开始检修前,运行人员必须做好一切必要的切换工作及安全措施,保证检修的管道与运行管道隔开,并放尽内部残余压力。
第58条 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59条 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在拆下的油管上进行焊接,须将油管子冲洗干净。
第60条在盛过易燃品的容器内进行焊接前,需把内部清扫干净。
第61条对油罐、压油槽、压油罐可用水蒸汽吹洗,或用热碱水冲洗,严禁使用汽油或有毒易燃材料清洗。
第62条 凡在容器或槽箱内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必须注意的事项(如使用电气工具应注意事项,气体中毒、窒息急救法等),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则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二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第63条 在关闭机坑盖板,封钢管门前应会同生技部门人员进行检查后,确实无误立即封闭钢管门和尾水管门。
第3节 压 力 试 验
第64条 压油槽在进行1.25倍压力试验时间内,不许进行任何工作。
第65条 试压时压力应缓慢上升,发现渗漏立即停止。
第66条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对于运行中的管道,可允许带压力紧阀门盘根和在管道上打卡子以消除轻微的漏泄,但必须经分场领导批准并取得值长同意,并由分场领导人指定熟练的人员,在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在工作中还要特别注意操作方法的正确性(如螺丝不要紧得过度,紧度要均匀,注意操作位置,防止汽、水烫伤等)。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检修工作时,应按照第189条的规定执行。
第67条 试验工具应完整无损,压力表应经校验合格。
第四章 电焊和氧焊的一般安全要求
第68条 未经培训和取得操作证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
第69条 进行焊接工作时,应将领口、袖口扎紧,带上专用手套、脚盖,以免被烧伤,不准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
第70条 禁止在带有压力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对承重物架进行焊接时,须经生技部门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
第71条 发电机坑内使用电焊、氧焊需经生技部门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
第72条 禁止在装有易燃品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构件上进行焊接,焊接时周围不得有易燃品。
第73条 电焊机应接地良好,导线必须绝缘良好,电焊工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电源断开。
第74条 更换焊条时,应戴上干燥的手套,以防触电。
第75条 在蜗壳或尾水管内进行焊接时,如有木板搭制工作平台,工作前必须做好防火措施。工作结束后必须拉开电源,并对工作现场认真检查,防止火星复燃。
第76条 氧气瓶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搬运时应轻放,不准接触油物。在室外工作时,氧气瓶不能在阳光下曝晒。
第77条 乙炔气瓶应放在防潮、防水的地方,在其周围10米内不许抽烟或靠近热源。
第78条 使用焊枪前应先检查各处不应漏气,由于焊嘴过热、堵塞而发生回火或多次鸣爆时,应快速关闭乙炔门,再关闭氧气门,然后将焊嘴浸入冷水。
第五章 起重、高空作业
第1节 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第79条 所有起重设备和工具应有专人保养、保管。
第80条 起重机械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使用。取得一种或几种起重合格证的驾驶人员,去承担另一种新型起重设备的驾驶工作前,应经过该项新设备的单独测验,取得合格证方可正式工作。
第81条 起重机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没有铭牌的设备,必须经计算试验后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准使用。
第82条 遇有大风、大雪、照明不足或指挥与司机联系不清时,不准进行起重工作。
第83条 没有得到司机的同意,任何人不准登上起重机或起重机的轨道。
第2节 桥机、卷扬机的使用
第84条 经培训取得操作证人员方可驾驶桥机、卷扬机,开动前应先发出信号,其他人员不得操作。
第85条 桥机和卷扬机的齿轮、转轴等露出部分,均应安装保护装置。
第86条 桥机所属高度限制器、轨线终点的缓冲器、轨线的接地、小车的终点缓冲器,应保持良好状态。
第87条 桥机、卷扬机应定期保养,技术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第88条 起重应有统一信号,操作人员弄不清信号时,不得操作。工作人员禁止利用吊钩爬上爬下。
第89条 起重物须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重心上;起重机满负荷时动作速度要均匀,放下时速度不宜太快。
第90条 吊运有爆炸危险的物品(如压缩气瓶、强酸强碱、易燃性油类等),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厂(站)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第91条 起吊不规则物品,应系拉绳,以防旋转。物品有棱角时,应加包垫。
第92条 改变移动方向时,应停稳后方可操作、加速或减速应逐渐进行。
第93条 任何人不得在起吊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人员撤离现场时,起吊重物不许悬吊在空中。当重物暂悬在空中时,严禁司机离开驾驶室或干其它工作。
第94条 桥机上的配电盘、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应完整无损,绝缘良好。起重机上应备有灭火装置。
第95条 驾驶室应装有电铃或色灯等信号装置,室内应铺橡胶绝缘垫,严禁存放易燃品。
第96条 埋在地下无法估计重量的物件,禁止用各式起重机起吊。桥机、卷扬机在工作时一旦遇上断电,应将起动把手移至静止位置。
第97条 卷扬机的安装地点,必须使工作人员能看清起吊情况,否则应设自动信号(不具备加装自动信号时,应设有专人联系)。卷扬机应有固定的基础,卷扬机刹车装置应可靠。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应整齐,工作时不能放尽,至少留5-6圈。
第98条 桥机、卷扬机各轴承应有良好的润滑,保证油质;如劣化,应及时更换。
第99条 电动卷扬机在使用前应检查接地线保险、电线、起动装置和制动器等装置,并应保持其良好;检查前应注意把电源拉开,并做好安全措施。
第3节 钢丝绳、 纤维绳、千斤顶、吊钩的使用
第100条 钢丝绳的使用,不应超过厂家技术规范要求。
第101条 钢丝绳、纤维绳均须在通风良好、不潮湿的室内保管,要放置在架上或悬挂好。钢丝绳须定期抹油,麻绳受潮,必须晒干,使用时不要碰酸碱或热体。在任何情况下,禁止钢丝绳和电焊机的导线或其他电线接触。
第102条 起重设备中的吊钩和吊环,应用锻成的或钢板铆成的,不准使用铸成或钢条弯成,有裂纹或显著变形的不准使用。
第103条 千斤顶重头必须能防止重物的滑动。使用时垂直于荷重,下方须垫在平稳、结实的基础上。千斤顶规定的摇把不许加长。
第104条 同时使用几只千斤顶时,应专人指挥。上升或下降的速度要均匀。如用液体千斤顶上升一定高度时,需在重物下方垫以垫板,方能在下边工作,以防千斤顶突然失压。
第105条 禁止将千斤顶放在长期无人照料的荷重下面。
第4节 高处作业一般注意事项
第106条 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地点进行的工作,都视为高空作业,均应系好安全带。
第107条 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第108条 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工作下方除有关人员外,不要在下方停留,不得将工具及材料自上往下或自下往上投。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防止工具或器材下落应铺设木板。
第109条 上下层同时工作,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它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第5节 梯 子
第110条 在短时期内可以完成的工作,可使用梯子,但梯子必须牢固完整,使用前应检查。
第111条 梯子的支柱,须能承受工作人员、工具、材料的总重量。梯子的横木须嵌在支柱上,不准使用钉子钉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
第112条 在梯子上工作时,梯与地面的倾斜角度应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米的梯阶上工作,梯子应放稳固,在光滑的地方应采取防止滑动措施,下方并有人监护。梯子下方不得放在木箱或晃动物体上。
第113条 如梯子长度不够,而需将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接,不可用绳索绑接。
第114条 靠在管子上使用梯子,其上方须用挂钩或用绳索绑牢。
第115条 在通道上、门前使用梯子应有专人监护,人在梯子上工作,禁止移动梯子。
第116条 人字梯须具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杆。在梯子上工作应使用工具袋。
第六章 油库管理规定
第117条 禁止明火带入油库,库房钥匙应有专人保管。
第118条 不准穿带响钉鞋入库内。
第119条 库内的照明必须安装防爆灯具,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第120条 定期对电器设备、电源、油罐、事故油池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121条 油罐、油管道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第122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明火时,需办理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内容包括动火地点、时间、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现场审核人、批准人、安全措施等项目,动火工作的批准须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的批准,工作时,有关人员应到现场监护。
第123条 油库动火尽量压缩动火作业时间和范围。
第124条 油库动火工作结束或焊工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及时检查清理残留火种,切断气源、电源。
第125条 油系统设备,阀门应设置清晰、准确的标志,油管道介质流向清晰、完整、设置于醒目位置。
第126条 油罐禁止使用汽油或有毒、易燃易爆材料进行清洗。
第2篇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所部分)题库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所部分)题库
一、填空
1、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上者为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及以下者为低压。
2、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3、单独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宜进行其他工作。
4、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5、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6、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7、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8、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9、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10、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
11、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0.7米。
12、220kv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3米。
13、500kv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5米。
14、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220kv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是3米。
15、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500kv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是5米。
16、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10kv及以下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是0.35米。
17、转动着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即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有电压。
18、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且仅有一点保护接地。
19、在变电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不应使用金属梯子。
20、在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不应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 进行测量工作。
21、雷电天气时,不宜进行电气操作,不应就地电气操作。
22、电力电缆试验时,应防止人员误入试验场所。电缆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应采取防范措施。
23、测量绝缘时,在测量绝缘前后,必须将被试设备对地放电。
24、测量绝缘时,测量用的导线,应使用绝缘导线,其端部应有绝缘套。
25、接临时负载,必须装有专用的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26、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严禁将变流器二次侧开路。
27、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严禁将变流器二次侧短路。
28、短路变流器二次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短路应妥善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
29、sf6设备工作区空气中sf6气体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
30、检修高压电动机,拆开后的电缆头须三相短路接地。
31、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32、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33、制做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工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毒和防火措施。
34、对企业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35、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厂级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
36、接地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
37、风力大于5级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38、高压验电笔的试验周期是六个月。
39、安全带的试验周期是六个月。
40、安全绳的试验周期是六个月。
41、绝缘手套的试验周期是六个月。
42、绝缘夹钳的试验周期是一年。
43、心脏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三项基本措施的内容是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44、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45、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46、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
47、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48、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值班负责人或值长监护。
49、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
50、操作票应先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已操作的注明“已执行”的字样。上述操作票保存三个月。
51、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二张工作票。
52、同时停送电检修工作填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完成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如检修工作无法同时完成,剩余的检修工作应填用新的工作票。
53、事故抢修工作使用紧急抢修单或工作票,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54、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55、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56、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工作内容和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履行确认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57、工作间断时,工作班成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变。隔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且工作负责人应重新检查安全措施。工作人员应在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的带领下进入工作地点。
58、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59、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行人员要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离开工作地点、可送电的答复,并采取必要措施后方可执行。
60、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61、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状况、试验结果、发现的问题、和未处理的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票终结。
62、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63、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64、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下黑色记号。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接地网的接头。接地电阻必须合格。
65、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接地线在每次装设以前应经过详细检查。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之用。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66、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操作的隔离开关操作处,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
6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68、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69、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有关单位书面指定的人员的命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停电时,必须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开关)、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母线隔离开关(刀闸)全部拉开,用验电器验明确无电压后,在所有线路上可能来电的各端装接地线,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70、在220~500kv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上及变电所构架上作业,必须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例如,穿着静电感应防护服或导电鞋等。
71、工作人员不准在sf6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若在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72、继电保护人员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情况(如直流系统接地等) 或开关跳闸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继续工作;若异常情况是本身工作所引起,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值班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73、室外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向内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人看守。遮拦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的标示牌。
74、试验结束时,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现场。
75、紧急救护的基本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的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的需要,迅速与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联系救治。急救成功的关键是动作快,操作正确。任何拖延和操作错误都会导致伤员伤情加重或死亡。
76、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因为电流作用的时间越长,伤害越重。
77、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带电设备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灭火,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二、单项选择
1、《安规》中明确规定,单人值班不得单独从事( b )工作
a、巡视 b、修理 c、检查
2、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 b )类
a、一 b、三 c、四
3、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 b )米。
a、0.35 b、0.7 c、1.5
4、220kv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 c )米。
a、0.7 b、2 c、3
5、500kv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 c )米。
a、3 b、4 c、5
6、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220kv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是( a )米。
a、3 b、4 c、5
7、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500kv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是( c )米。
a、3 b、4 c、5
8、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10kv及以下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是( a )米。
a、0.35 b、0.7 c、1.5
9、使用摇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至少应由( b )人担任。
a、1 b、2 c、3
10、高压试验工作应( a )。
a、填写第一种工作票 b、填写第二种工作票 c、可以电话联系
11、sf6设备工作区空气中sf6气体含量不得超过( b )ppm。
a、500 b、1000 c、1500
12、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 b )类:
a、二 b、三 c、四
13、设备运行后每( a )个月检查一次sf6气体含水量,直至稳定后,方可每年检测一次含水量。
a、三 b、四 c、五
14、sf6设备运行稳定后方可( c )检查一次sf6气体含水量。
a、三个月 b、半年 c、一年
15、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必须先通风( c )min,并用检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
a、5 b、10 c、15
16、短路变流器二次绕组,必须( a )
a、使用短路片或使用短路线 b、 使用短路片搭接 c、使用导线缠绕
17、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 a )种。
a、三 b、四 c、五
18、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小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应填用( c )。
a、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b、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c、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
19、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应填用( b )。
a、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b、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c、热机工作票
20、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应填用( a )。
a、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b、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c、热机工作票
21、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同时发给( a )工作票
a、一 张 b、两张 c、实际工作需要
22、建筑工、油漆工等非电气人员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 c )。
a、 建筑工 、油漆 b、许可人 c、监护人
23、第一、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 c )为限。
a、 计划工作时间 b、实际工作时间 c、许可时间
24、对企业发生的事故,坚持( b )原则进行处理。
a、预防为主 b、四不放过 c、三同时
25、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是指( b )、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
a、启蒙教育 b、厂级教育 c、礼仪教育
26、接地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 b )平方毫米。
a、20 b、25 c、30
27、风力大于( c )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a、3级 b、4级 c、5级
28、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或经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均应戴( c )。
a、护目镜 b、防毒面具 c、绝缘手套
29、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 a )严密封闭。
a、防火材料 b、绝热材料 c、水泥
30、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应使用( a ),不应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a、伞具 b、雨衣 c、绝缘手套
31、对严重创伤伤员急救时,应首先进行( a )。
a、维持伤员气道通畅 b、止血包扎 c、固定骨折
32、不应在二次系统的保护回路上接取( b )。
a、工作电源 b、试验电源 c、信号电源
33、进行心肺复苏时,病人体位宜取( c )。
a、头低足高仰卧位 b、头高足低仰卧位 c、水平仰卧位
34、在带电的电磁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防止二次侧( b )。
a 短路 b 开路 c 接地
35、在带电的电磁式或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防止二次侧( c )
a 短路 b 开路 c 短路或接地
36、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 c )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a 1m b 1.5m c 1.7m
37、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 a)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
a、 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
b、 断路器(开关)——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
c、 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断路器(开关)——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
38、配电的交流系统中( b )v以上者为高压设备。
a、380v b、1000v c、220v。
39、任何施工人员,发现他人违章作业时,应该( b )。
a、报告违章人员的主管领导予以制止 b、当即予以制止
c、报告专职安全人员予以制止;
40、二次回路通电或做 试验前,应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回路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b )
a、升流 b、耐压 c、过流
41、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做一次设备通电试验或者 时,应通知设备运行方和其他相关人员。(b)
a、耐压试验 b、传动试验 c、升流试验
42、二次系统试验工作结束后,应恢复同运行设备有关的接线,拆除临时接线,检查装置内无异物,屏面信号及各种装置状态正常,各相关压板及 位置至工作许可时的状态。( b )。
a、电源开关 b、切换开关 c、软压板
43、安全带是登杆作业的保护用具,使用时系在( a )。
a、腰部 b、臀部 c、腿部
44、下列灭火器使用时需要将筒身颠倒的是( c )。
a、二氧化碳 b、1211灭火器 c、泡沫灭火器
45、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和断路器(开关),均应戴( a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a、 绝缘手套 b、安全帽
c、防毒面罩 d、安全带
46、敷设电缆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电缆走动时,严禁( b )搬动滑轮,以防压伤。
a、 用电动工具 b、用手
c、绝缘工具 d、手动工具
47、电缆开断前,应核对电缆走向图,并使用c确认电缆无电,可靠接地后方可工作。
a、 验电器 b、绝缘棒 c、 专用仪器
48、进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用通风机排除井内浊气。再用c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
a、 蜡烛 b、动物 c、气体检测仪
49、在屋外变电所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a )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a、放倒 b、竖直 c、多人
50、进入高空作业现场,应戴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 。高处工作传递物件,不得上下抛掷。( c )
a、安全帽、作业证 b、安全带、工作票 c、安全帽、安全带
三、多项选择
1、操作票填写的双重名称是指(a c )
a、设备名称 b、设备操作地点 c、设备编号 d、设备状况
2、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bc )
a、继续操作 b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 c、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d、可以自己确认选择
3、电气设备事故停电后,为以防突然来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从事以下工作( abc )
a、不得触及设备 b、不得进入遮栏 c、不得进行工作 d、不得进行巡视
4、电动机的引出线和电缆头以及外露的转动部分均应装设牢固的( a b )。
a、遮栏 b、护罩 c、接地线 d、保护
5、装有sf6设备的配电装置室和sf6气体实验室,必须( ab )
a、装设强力通风装置。b、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c、风口应设置在室内上部。d、进行封闭。
6、sf6电气设备投运前,应检验设备气室内sf6气体的( ac )。
a、水份 b、温度 c、空气含量 d、压力
7、工作人员进入sf6电气设备低位区或电缆沟工作,应先做下列工作( ab )
a、检测含氧量,b、sf6气体含量,c、测量氢气含量 d、检查设备状况
8、发生设备防爆膜破裂事故时,应( ac )
a、停电处理 b、带电处理 c、不能在防爆膜破裂处停留 d、用蒸馏水擦拭干净
9、设备内的sf6气体不应向 排放,应采取 回收,经处理检测合格后方可再使用。回收时工作人员应站在 。(abc)
a、大气 b、净化装置 c、上风侧 d、下风侧
10、短路变流器二次绕组,必须( ab )
a、使用短路片 b、使用短路线 c、使用导线缠绕 d、使用短路片搭接
11、风力大于( cd )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a、3级 b、4级 c、5级 d、6级
12、室内设备充装sf6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 ,周时应开启 ,避免sf6气体泄漏到 。(ace)
a、80% b、60% c、通风系统 d、冷却系统 e、工作区 f、室外
14、( bc )的试验周期是六个月。
a、 绝缘夹钳 b、高压验电笔 c、绝缘手套 d、安全帽
15、( abc )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a、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
b、实习人员
c、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
d、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
16、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abde ),但应在上述操作完成后记入操作记录簿内。
a、事故紧急处理; b、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c、日常消缺
d、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所)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e、程序操作
四、是非题
1. 只要工作地点不在一起。一个工作负责人可以发两张工作票。(×)
2. 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可以分步做完。 (×)
3.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
4. 操作票由操作人填用,每张票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
5. 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
6. 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检修期为限。 (×)
7. 除需填用工作票的工作外,其他可采用口头或电话命令方式。 (√)
8. 操作前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经审核签名。 (×)
9.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皮卷尺和线尺 进行测量工作。 (×)
10.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2m以内。 (×)
11.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 (×)
12. 操作票是操作前填写操作内容和顺序的规范化票式,可包含编号、操作任务、操作时间,以及操作人或监护人签名等。 (√)
13. 电气操作有就地操作、遥控操作和程序操作三种方式。 (√)
14. 为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加装防误操作的闭锁装置。(√)
15.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
16. 电动机及起动装置的外壳均应接地。 (√)
17. 禁止在运转中的电动机的接地线上进行工作。 (√)
18. sf6电气设备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洗澡。 (√)
19. sf6电气设备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把用过的工器具清洗干净。(√)
20. sf6电气设备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没有什么特殊规定。 (×)
21. 对企业发生的事故,坚持“三不防过”原则进行处理。 (×)
22. 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
23. 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导体端,后接接地端,且必须接触良好。(×)
24. 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应满足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等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
25. 电动机的外壳可以不接地。 (×)
26. 工作尚未全部终结,但需送电试验电动机及启动装置、变频装置,应在全部工作暂停后,方可送电。 (√)
27.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 (√)
28.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 (√)
29. 风力大于5级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
30. 风力大于4级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
31. 进行心肺复苏时,病人体位宜取头低足高仰卧位。 (×)
32. 进行心肺复苏时,病人体位宜取头高足低仰卧位。 (×)
33. 进行心肺复苏时,病人体位宜取水平仰卧位。 (√)
34. 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
35. 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绝热材料严密封闭。 (×)
36. 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水泥严密封闭。 (×)
37. 每张操作票可以填写停电和送电两个操作任务。( × )
38. 只拉合任意一把刀闸可以不用操作票。( × )
39. 单人值班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 √ )
40.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的工作票发出后,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 √ )
41.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单独参加指定的工作。( × )
42. 经企业领导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员和非值班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可以移开或越过遮栏。( × )
43.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 )
44. 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 可以不经许可就断开相关的设备电源,事后立即向上级汇报。( √ )
45. 严禁在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46. 高处工作传递物件时不得上下抛掷。(√ )
47.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 ——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 ( × )
48. 在倒闸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可先操作完后再向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将错误操作的设备改正过来。( × )
49. 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 )
50.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 )
51. 在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要填第一种工作票( × )。
52.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员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 )
53. 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 √ )
54.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 )
55.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 )
56. 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联系并履行有关的许可手续,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汇报。( √ )
57. 带电设备着火时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灭火。( √ )
五、问答题
1、《安规》规定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a、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b、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会触电急救等救护法。
c、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电气设备及系统。
2、高压设备符合什么条件,可由单人值班或操作
a.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安装牢固、高度大于1.7m以上遮拦,遮栏通道门加锁;
b.室内高压断路器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者。
3、工作票包含内容有那些
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安全要求之一,可包含编号、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计划工作时间、工作许可时间、工作终结时间、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以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等内容。
4、设备应停电情况有那些
a、检修设备;
b、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距离小于工作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的安全距离规定;
c、工作人员与35kv及以下设备距离大于工作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的安全距离规定但小于设备不停时的安全距离规定,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栏等措施的设备;
d、带电部分邻近工作人员,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e、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
5、在sf6电气设备上有工作内容有那些
在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内容包含,操作、巡视、作业、事故时防止sf6泄漏的安全措施,其具体的安全要求、措施等应遵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
6、安全组织措施作为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之一包括什么
安全的组织措施作为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之一包括:工作票民、工作的许可、监护、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和工作班成员在整个作业流程中应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7、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是什么
a.停电;
b.验电;
c.装设接地线;
d.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8、什么工作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部分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
9、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哪些措施
a.停电;
b.验电;
c.装设接地线;
d.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10、什么工作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大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1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那些手续
a.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
b.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c.会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12、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a、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b、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短路应妥善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
c、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d、工作必须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e、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13、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a、 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装置;
b、接临时负载,必须装有专用的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14、带电作业工具的使用、保管和试验
a.存放带电作业应符合《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要求;
b.不应使用损坏、受潮、变形、失灵的带电作业工具;
c.带电绝缘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应装在专用的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
d、作业现场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应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物上。
e、带电作业工器具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
15、不停电工作系指在哪些条件下的工作
a.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者;
b.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16、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如何处理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带电设备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灭火,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对注油设备应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燥的砂子等灭火。发电厂和变电所控制室内应备有防毒面具,防毒面具要按规定使用并定期进行试验,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17、工作人员工作中与设备的安全距离应满足那些规定
a、地电位作业人体与带电体的距离
b、等电位作业人体与接地体的距离
c、工作人员进出强电场时与接地体和带电体两部分所组成的组合间隙
d、工作人员与相邻导线的距离
18、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有何要求
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员和摇表安放位置,必须选择适当,保持安全距离,以免摇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碰带电部分。移动引线时,必须注意监护,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19、测量设备绝缘有何规定
测量绝缘时,应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确认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在测量中不应让他人接近被测量设备。 在测量绝缘前后,应将被试设备对地放电。
20、测量线路绝缘电阻有何要求
测量线路绝缘电阻,若有感应电压,应将相关线路同时停电,取得许可,通知对侧后方可进行。
21、操作分类有那些
a、监护操作,是指有人监护的操作。
b、单人操作,是指一人进行的操作。
c、程序操作,是指应用可编程计算机进行的自动化操作。
22、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a.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
b.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c.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2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确认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之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24、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a.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b.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 确认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d.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补充。
25、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a、明确被监护人的监护范围
b、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c、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26、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有那些
a、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b、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
c、正确使用安全工具器和劳动防护用品。
27、什么工作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
带电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小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规定但按带电作业方式开展的不停电工作,填用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
第3篇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二)
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5.1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的指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停电时,应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开关)、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母线隔离开关(刀闸)全部拉开,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验明确无电压后,在线路上所有可能来电的各端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在显示屏上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均应设置“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
5.2 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应将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
工作结束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工作结束报告,确认所有工作班组均已竣工,接地线已拆除,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变电站或发电厂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5.3 当用户管辖的线路要求停电时,应得到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应接到原申请人的工作结束报告,做好录音并记录后方可进行。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名单应在调度和有关部门备案。
6 带电作业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的规定适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在海拔1000m以上带电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区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类空气与固体绝缘的安全距离和长度、绝缘子片数等,编制带电作业现场安全规程,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6.1.2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在特殊情况下,应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编制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6.1.3 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应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制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和使用。
6.1.4 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企业书面批准后,方能参加相应的作业。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6.1.5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6.1.6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查勘,根据查勘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6.1.7 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6.1.7.1 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6.1.7.2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6.1.7.3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6.1.8 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值班调度员联系。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和带电断、接引线应由值班调度员履行许可手续。带电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6.1.9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6.2.1 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6-1的规定。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不能满足表6-1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表6.1 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600)makesmallpic(this,600,1800); src=www./upload_files/75/81_20090921130956_51j19.jpg width=546 height=189 border=0" alt="表6 1.jpg title=表6 1.jpg />
_ 因受设备限制达不到1.8m时,经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可采用括号内(1.6m)的数值。
__ 海拔500m以下。500kv取3.2m值,但不适用于500kv紧凑型线路。海拔在500~1000m时,500kv取3.4m值。
6.2.2 绝缘操作杆、绝缘承力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表6-2的规定。
表6.2 绝缘工具最小有效绝缘长
第4篇 沼气发电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按照公司“以人为本、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结合沼气发电厂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规程
一、运行安全
1、设备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各管道阀门是否打开;
(2)检查润滑液是否符合标准;
(3)若设备长时间未运行,应该打开电机后盖进行盘车然后启动。
2、设备运行中的工作
(1)中央控制室必须有人监视各设备运行情况;
(2)操作中必须有2人。1人操作。1人在设备旁观察是否运行正常;
(3)若进入密闭空间内操作,应佩戴沼气监测仪;
(4)运行人员应该定时到现场巡视,定期保养设备;
(5)如果设备运行时间较长,应进行设备的交替运行;
(6)做好各个设备的运行记录;
(7)如发现设备运行异常,应该及时开启备用设备,停止正在运行的设备,并对异常设备进行检查;
(8)工人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检修安全
1、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2、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3、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警示标识;
4、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第5篇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一)(试行)
1 总 则
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
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7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下者。
1.8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 一般安全要求
2.1.1 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1.2 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
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2)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者。
2.1.3 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2-1的安全距离。
表2-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600)makesmallpic(this,600,1800); src=www./upload_files/75/81_20090921120906_e7vjk.jpg width=546 height=179 border=0" alt="表1.jpg title=表1.jpg />
注 表中未列电压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
2.1.4 10、20、35kv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8、2.9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须装设护网。
2.1.5 户外35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2-2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表2-2 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
600)makesmallpic(this,600,1800); src=www./upload_files/75/81_20090921120950_geijq.jpg width=546 height=179 border=0" alt="表2.jpg title=表2.jpg />
注 括号内数字为1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所使用。
2.1.6 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
第6篇 水力发电厂水工现场安全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 1条本规程系根据1994年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站的现场具体情况而制定的。作为《电业安全规程》之现场补充规定。
第2条本规程适用陈村水电站的水工作业和基建施工等作业。
第3条下列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站生产主任 正、副总工程师
生技科:正、副科长、主任工程师、工 程师、技术员
安监科:正、副科长、专职安监员
发电、检修分场:正、副主任、技术员、专职安全员、值长、值班员、检修人员。
第4条本规程解释权属陈村水电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5条担任水工建筑物监测、维修、水情测报、水库调度、水下检查及管理工作的生产工人、技术人员和各级领导均应熟知本规程的有关部分,方可独立进行工作。
第6条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见习生、大中专毕业生、学徒工、民工、临时工及外协单位人员等),在进入工作现场前必须学习掌握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7条工作人员经体格检查,凡患有不适合本工种的病症者,均应调离其工作岗位。
第8条进入厂房、开关站、配电室、变电所等生产运行区域,工作前需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工作。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中履行工作监护制度。民工、临时工、外协人员进入电站生产运行区域工作,由工作负责人办理进厂手续和有关工作票,工作前必须向民工、临时工、外协人员等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工作地点临近设备的带电情况,并在现场安全措施交底手册中记录清楚。
第9条进入高压设备区域工作注意事项:
①进入高压设备区域工作必须旅行工作票制度,工作人员必须二人以上,与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数值,同时有专人进行监护。
电压等级(千伏)
安全距离(米)
10——35
1.0
110
1.5
220
3
②进入高压设备区域工作,不得乱动和误碰与工作无关设备和设备上的各类标示牌。
③高压设备区域工作,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④在高压设备区域通道上搬运工器具或材料必须注意与发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搬运长物、长梯、竹、木、铁管等较长物件严禁一人肩扛。必须二人扛着搬运。
⑤遇有雷雨天气,严禁在高压设备区域内工作。
第三章工程发包安全管理规定
第10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规范地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服装符合安规要求,严禁穿拖鞋、光脚和穿背心进入工作现场,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禁止使用。
第11条进行现场安全交底。
第12条签定安全协议。
第13条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第14条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不符合要求的 不能发包。
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第15条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 进行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第16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严重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该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17条在坝顶、屋顶、陡坡、悬崖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临空一面应设防护栏杆,必要时使用安全带、安全帽,并系在牢靠在构件上。
第18条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严禁穿高跟鞋。
第19条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材料运输要有安全措施不准随意抛掷。
第20条高处作业的脚手架要牢固、稳定,架内材料堆放不要过高,比的超重,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在顶棚上工作要注意误踩灰板条及其它不牢固物件上而造成坠落伤亡事故。
第21条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打雷、下雾、下雪等情况,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
第22条登高所用的梯子,放置应牢固,梯子与地面的倾斜角为60度左右,使用应注意重心。使用人字梯时,应检查铰链是否牢固,并设有限制开度的拉绳(或铁链),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监护,并设置围栏。
第23条在高处作业时,除工作人员外,他人不得在工作地点逗留,上、下层同时作业时,中间应设安全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工作时应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
第四章 山上(水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24条在山上工作时,要小心烟火
第25条在山上工作时,不准任何杂物、石块往下丢,同时不要踩着松动的石块,以免伤人或打坏设备。
第25条上山通道应保持畅通,保证观测人员行走安全,观测人员在山上工作时应戴好安全帽。
第27条夜间在山上进行观测工作时,工作地点必须具有足够夜间照明,春、夏、秋三季上山观测时要随时携带木棍和蛇药,已防毒蛇侵袭。
第28条船上进行测量,测量人员应穿好救生衣,同时船上要备有足够的救生工具,以防人员落水发生伤亡事故,不熟悉驾航人员严禁驾船作业。
第五章 水工观测现场安全规定
第29条观测人员在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衣着和携带工具应整齐利落,以防攀登时发生人生事故。
第30条在高空、竖井、水面、临水边墙等危险处进行观测时,不得少于二人,在上游划船检查裂缝时,不得少于三人,并戴好安全带、救生圈、救生衣、安全帽等。
第31条观测操作的地点及往返通道、扶梯处,应经常进行清理和维修,以便通行,有坠落危险处,应设立栏杆或其它防护措施。
第32条观测道路应按规定线路行走,不得抄行险路。
第33条所有观测处及廊道内用应低压照明电源,观测人员还应备有电筒。
第34条雷雨、大风、大雪、大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外出观测,特殊情况需外出观测,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第35条饶坝渗流观测应做好防暑、防蛇、防毒虫、防寒等各种防护措施。
第36条在尾水渠水下地形测量,必须与发电分场有书面联系单并与运行人员随时联系,以防突然开机造成人身伤亡,下河道作业人员须穿救生衣等防护,救护设施,两岸牵拉人员要身强力壮,并思想集中。
第六章 水情测报系统维护现场安全规定
第37条各雨量站的发射无线维护工作时,爬杆、塔作业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爬杆、塔的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作业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系好安全带。
第38条雨量站维护工作不得少于2人进行,维护工作前维护人员不得饮酒。工作中不得说笑、打闹。
第39条上房顶进行维护工作时,需有专人监护,以防从房顶坠落。
第40条在维护带电设备时,维护人员严格按电业规程灰顶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工作。
第41条大雨期间应避免进行维护工作,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行维护工作。
第七章 大坝及附属建筑物巡检现场安全规定
第42条巡检前,巡检负责人向有关人员交待,巡检任务、目的和巡检线路并详细交待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并认真在现场安全交底手册中进行详细记录。
第43条巡检前,个巡检人员应做好自身的防护措施,带好必要的防护器材。
第44条在山体滑坡深处进行巡检时,至少要有二人同行,并配带通讯设备和有关防护器材。
第45条在进入溢流面等弧形表面检查时要做好防摔、防滑、防跌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第46条在坝上游检查时,乘座的船只应有专业人员驾驶,巡检人员应穿救身衣,有心脏病的人员不得上船。
第47条闸门和启闭机设备的巡检中,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触摸各类电器设备。
第7篇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三)
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10.1 下列情况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10.1.1 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小于表2-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等及其二次回路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10.1.2 在高压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及其二次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10.1.3 通信系统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复用通道(包括载波、微波、光纤通道等)的检修、联动试验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10.1.4 在经继电保护出口跳闸的发电机组热工保护、水车保护及其相关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10.2 下列情况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10.2.1 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在运行中改变装置原有定值时不影响一次设备正常运行的工作;
10.2.2 对于连接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屏柜上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上的工作,可以不停用所保护的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10.2.3 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及其二次回路,以及在通信复用通道设备上检修及试验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10.2.4 在经继电保护出口的发电机组热工保护、水车保护及其相关回路上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压设备的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10.3 检修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见附录h):
10.3.1 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
10.3.2 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
10.4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执行:
10.4.1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内容及安全措施内容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技术人员或班长审核并签发;
10.4.2 监护人由技术水平较高及有经验的人担任,执行人、恢复人由工作班成员担任,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顺序进行。
上述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10.5 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情况(如直流系统接地等)或断路器(开关)跳闸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继续工作;若异常情况或断路器(开关)跳闸是本身工作所引起,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运行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10.6 工作前应做好准备,了解工作地点、工作范围、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措施、试验方案、上次试验记录、图纸、整定值通知单是否齐备并符合实际,检查仪器、仪表等试验设备是否完好,核对微机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软件版本号等是否符合实际。
10.7 现场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设备和检修设备之间的隔离措施是否正确完成,工作时还应仔细核对检修设备名称,严防走错位置。
10.8 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运行屏(柜)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隔开。
10.9 在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屏(柜)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误动作的措施,必要时向调度申请,经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同意,将保护暂时停用。
10.10 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不能阻塞通道,要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事故处理时通道不畅,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相关运行设备继电保护误动作。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振动,防止误碰,要使用绝缘工具。
10.11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时,应通知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由工作负责人或由他指派专人到现场监视,方可进行。
10.12 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一点且仅有一点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
10.13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0.13.1 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10.13.2 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应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严禁用导线缠绕。
10.13.3 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应有严格的安全措施,并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必要时申请停用有关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或自动化监控系统。
10.13.4 工作中严禁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10.13.5 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10.14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0.14.1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申请停用有关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或自动化监控系统;
10.14.2 接临时负载,应装有专用的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
10.14.3 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将回路的
第8篇 发电厂交通安全管理标准规程
-us>7.5无准驾证驾驶公司机动车辆的考核
4.7.5.1职工无准驾证驾驶公司机动车辆的,每次扣1一2个月月奖。
4.7.5.2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的机动车辆借给公司外人员驾驶的,每次扣责任人1一2个月月奖。
4.7.5.3驾驶员私自将机动车辆交无准驾证人员驾驶的,每次扣2一4个月月奖金。
4.7.5.4领导指派无准驾证人员驾驶公司机动车辆的,每次扣2一4个月月奖金。
4.7.5.5无准驾证驾驶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按出私车标准处罚,经济扣罚标准根据事故等级向上升一级处理。
4.8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交通安全责任人应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管理,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对事故不得隐瞒和弄虚作假。公司职工对违反本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报告。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和总经理工作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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