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安全规程是确保工作人员在涉及放射性物质的工作环境中安全操作的重要准则。本规程旨在规范操作流程,减少潜在风险,保护人员健康,并维护环境安全。
1. 基本原则:
- 了解并遵守所有适用的国家和地方放射性物质管理法规。
- 保持放射源的最小化使用,尽可能降低辐射暴露。
- 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 对所有放射性物质进行妥善存储和处置,防止泄漏或不当接触。
2. 操作程序:
- 在操作前,进行辐射水平评估,确保工作区域安全。
- 工作时,始终佩戴个人剂量计,监测辐射暴露。
- 使用专用工具处理放射性材料,避免直接接触。
- 定期清洁工作区域,防止放射性污染扩散。
- 在完成工作后,进行放射性废物的正确分类和储存。
3. 应急响应:
- 设立应急计划,包括泄漏、火灾或其他事故的应对措施。
- 培训员工识别和应对辐射紧急情况。
- 在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撤离人员并通知相关部门。
4. 记录与报告:
- 记录所有辐射暴露数据,定期进行审核。
- 发现异常或超标情况时,及时上报并采取纠正措施。
- 定期进行安全审计,评估规程执行情况。
本规程应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和国家核安全管理局(nnsa)的相关标准,确保与国际最佳实践保持一致。企业内部应设立放射性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规程的实施,定期审查并更新规程,以适应技术和法规的变更。
1. 放射性安全规程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确保环境安全,规范操作流程以减少辐射暴露风险。
2. 在操作放射性物质时,应如何避免直接接触?
答:使用专用工具操作,始终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3. 发生放射性泄漏事故时,第一步应做什么?
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撤离人员并通知相关部门。
4. 谁负责监督放射性安全规程的实施和更新?
答:企业内部设立的放射性安全委员会。
5. 如何确保规程符合国际标准?
答:参照iaea和nnsa的标准,定期审查并更新规程。
第1篇 放射性勘探-安全操作规程
一、放射源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应建立放射源登记档案。
二、建立严格的放射源领取、退还管理制度。放射源库,应有防火、防潮、防盗设施。
三、装卸、使用放射源,应采取辐射防护措施。
四、放射性工作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专科身体检查。高辐射地区野外作业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经常修剪指甲、头发,勤换洗衣服,保持皮肤清洁。
五、伽马辐射日照射量,应不超过50毫仑;如日照射量超过50毫仑,则周照射量应不超过200毫仑。
六、放射源运输,应专车专人押运。
七、每日野外工作结束,辐射仪应及时放置于指定地点。禁止辐射仪、放射源与人员共处一室。
八、发生放射源丢失,污染和危及人体健康事故,应立即报告卫生、公安、环境保护部门,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措施。
第2篇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操作规程
2.1、放射源在工作时,工作人员与放射源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避免不必要的接近放射源,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操作放射源。
2.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放射源工作区域。
2.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移动放射源及照射方位,对擅自移动放射源造成放射事故,依法从严惩处。
2.4、放射源及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由专业维修人员来处理,未经许可操作人员不准乱动放射源及设备。
2.5、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业务和防护技术知识培训,必须持证上岗。
2.6、操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否则禁止工作。
2.7、放射性操作的场地范围,每天必须清扫卫生,保持设备整洁,减少粉尘污染。
2.8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工作记录,做好保卫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操作,杜绝绝事故发生。
第3篇 放射性勘探安全操作规程
一、放射源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应建立放射源登记档案。
二、建立严格的放射源领取、退还管理制度。放射源库,应有防火、防潮、防盗设施。
三、装卸、使用放射源,应采取辐射防护措施。
四、放射性工作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专科身体检查。高辐射地区野外作业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经常修剪指甲、头发,勤换洗衣服,保持皮肤清洁。
五、伽马辐射日照射量,应不超过50毫仑;如日照射量超过50毫仑,则周照射量应不超过200毫仑。
六、放射源运输,应专车专人押运。
七、每日野外工作结束,辐射仪应及时放置于指定地点。禁止辐射仪、放射源与人员共处一室。
八、发生放射源丢失,污染和危及人体健康事故,应立即报告卫生、公安、环境保护部门,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措施。
第4篇 放射性作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放射性作业工人为特殊专业工种,必须持作业证上岗。
2、 从事放射性工作职员必须经过体检,有不适应症者、未满 18岁及有生养能力的妇女,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3、 进进车间必须换鞋,换工作服,戴口罩。进行操纵时,要戴好胶皮手套、护目镜并带剂量笔,尽量远间隔操纵。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放射源。
4、 工作前15min将抽风设备打开,以后每小时换气6~10次。
5、 放射性工作场所必须有放射标志。无关职员严禁进内。
6 、不准在工作场所进食、吸烟,食品、餐具不许带人。饮食前必须洗手、漱口,放工后必须洗澡。
7 、实行6h工作制,日剂量应控制在0.02rem(1rem=10-2sv)以下。应急照射需经过防护员批准。
8 、工作场所的用具、工具应固定,不得任意移出、调出。
9 、沾染放射性物质的污物,应放在专门的污物间内的污物桶中,切不可任意乱放。
10、 建立车间清洗制度,每月大清洗1~2次。
11、 放射源应放在专用的源车内进行运输。对运来的放射源进行污染检查,如发现破裂应及时处理,以免造成源库污染。
12、 放射源应分类存放。源库楼上面应标明专人保管,严格领发制度。吊装源罐应谨慎小心,严防脱落。
13 、放射源的倒装和调试应固定职员。操纵机械手的职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操纵合格证书方能操纵。
14 、倒装时前区和后区应密切配合,并关上防护门。操纵时精力集中,尽量在大瓷盆上面倒装,以控制污染。
15 、倒装前后要用剂量仪进行丈量,分装热室启用要测出本底,并将倒装的工作情况(包括机械手的性能,放射源的品种数目、剂量、时间、操纵者)等进行登记。
16 、每批放射源倒装后,应对分装热室进行清洗和酸洗。酸洗时应穿好酸洗工作服、套鞋。
17 、调试仪表应在专门的调试室内进行,并关好防护门。
18 、经常对放射性场所和邻近区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工作职员当天工作完清洗后都要在污染检查仪上进行测试,才能出车间。
19 、发生污染事故应及时向安全技术部分报告,在防护员组织下进行污染处理,并认真填报事故报告,上报有关单位。
20 、对车间内的防护设备、报警装置应经常检查、修理,保持完好状态。
21 、仪表出厂需进行妥善包装和表面剂量检查,并报市防疫站检查批准,贴上放射性标签,方能送到运输部分运输。
22、 放射性废水、废气需达到国家答应标准才能排放,废渣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23 、放射操纵和污染处理过程中如发现皮肤破裂流血事故应停止工作,并立即进行医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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