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安全守则
1. 维修钳工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护目镜、工作手套和防滑鞋。
2. 在进行任何工作前,确保工作区域清洁,无杂物,工具摆放有序。
3. 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
4. 不得独自进行高风险作业,确保有人在场协助或监控。
5. 遵守操作手册,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置或进行未授权的维修。
二、设备操作
1. 使用钳子、扳手等工具时,握持牢固,防止滑脱。
2. 电气设备维修时,断开电源,使用验电笔确认无电流后方可作业。
3. 气动工具操作前,检查气压是否正常,防止超压造成伤害。
4. 焊接作业需佩戴防护面罩,避免火花溅射。
5. 使用升降设备时,确保负载平衡,防止倾覆。
三、危险识别与处理
1. 识别潜在的危险源,如旋转部件、高温表面等,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2. 发现泄漏(如气体、液体)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3. 若发生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撤离现场并呼叫救援。
四、个人健康与卫生
1. 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合工作需求。
2. 保持良好的工作姿势,避免长时间重复动作导致劳损。
3. 工作结束后,清理工具和工作区域,保持整洁。
1. 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维修钳工》的安全规定。
2. 遵守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3. 定期接受安全培训,通过考核,确保知识更新。
4. 维修钳工应具备osha(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认证,了解相关安全法规。
5. 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审核,评估并改进安全措施。
1. 维修钳工在操作前应穿戴哪些防护装备?(答案:安全帽、护目镜、工作手套、防滑鞋)
2. 何时可以进行电气设备的维修作业?(答案:断开电源并使用验电笔确认无电流后)
3. 如何处理工作区域的泄漏情况?(答案: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4. 发生事故时,首要任务是什么?(答案: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撤离现场并呼叫救援)
5. 维修钳工应如何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答案:工作结束后清理工具和工作区域)
以上内容旨在提供维修钳工的安全操作规范,每位钳工都应严格遵守,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第1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 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1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1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5.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6.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8.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19.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21.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22.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3.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24.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26.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28.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3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32.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33.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34.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35.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36.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37.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第2篇 工贸企业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开始首,先检查电源、气源是否断开。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带或安全绳防止坠落伤人。
2.在梯子上工作时,必须有专人扶梯于或在梯子上要有措施或防滑装置。
3.在钻床钻孔时,绝对禁止戴手套操作,防止绞伤。
4.在检修某一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而后才准修理。
5.在对面工作台上铲活时,工作台中间必须设有防护网。
6.在铲活时,使用的榔头把要牢固,扁铲不准有卷刃和毛刺,以免打飞伤人。
7.用油清洗零件时,不得在工作现场动用明火。
8.在工作中使用的性刀、刮刀必须安装把柄,禁止用没有把柄的性刀,刮刀操作。
9.机床修好后试车时,必须遵守诙机床的安全操作规程。
10.拉运设备时要有专人指挥,统一行动.用橇杠、滚杠时要注意防止伤手伤脚。
第3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操作。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3、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3、两个或两个以工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操作准备
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四、正常操作
1、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2、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3、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4、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的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5、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6、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7、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8、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人杂物、淋水等。
9、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10、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11、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12、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控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14、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15、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16、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王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17、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18、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19、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20、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五、收尾工作
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第4篇 车辆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其中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地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5篇 机床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女工发辫挽入帽内。
2、所用工具必须完好可靠才能开始工作,并遵守常用工具使用规程。
3、使用手电钻,手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时,一定要用前检查,有漏电、裂纹保护装置损坏的禁止使用。
4、机床上电器和线路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交电工修理,不得自己铺设线路或安装临时电源,严禁带电检修设备。
5、工作中注意自己及周围人员安全,打锤时不许戴手套,防止因挥动工具伤害自己及他人。
6、锯刀、锯条要装适当,压力不可过大,工件快断时要用手扶住被锯下部分,以防伤人。
7、清除铁屑、锈物要用钢丝刷或其他物品,禁止用手抹或嘴吹。
8、紧卸螺丝不可用力过猛,紧虎钳要用手,不得用锤或其它物品敲打。
9、进行锉工时,工件要夹牢在虎钳上,不得突出过高,防止弹出伤人,不准使用无柄或柄把开裂锉,工作中不准用手摸,以防再锉时打滑。
10、使用砂轮机时,要检查砂轮机完好情况,站在侧面磨削,用力不要过猛过狠,当砂轮片与托架间隙大于 3mm 时要及时调整以免发生危险。
11、不准用汽油清洗零部件。
12、因故离开工作、工作岗位,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水、油断开,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场地,保持卫生。
13、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上、下班途中交通安全。
第6篇 维修钳工操作安全规程
(1)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带电设备,必须由电工切断电源取下保险丝并挂安全警示牌后方可进行操作。
(3)搬运较大物件时,应用完好的绳索钩件,要相互配合,由专人指挥。
(4)起重物件时,绳索钩不得超负荷作用,以免损坏物件,发生意外。
(5)在台钳上截铁或剔毛刺时,对面应设有护网和挡板,并注意周围人员,防止铁屑飞起伤人。
(6)刮刀、锉刀必须有木把,以防伤手,两人以上同时一件工作时,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得对人操作。
(7)使用扁铲、样冲等被击一头不得淬火,用砂轮磨工件、铲铸件时,必须戴眼镜,是用手电钻应由电工接线。
(8)多工种同时作业时,应注意联系,互相配合,互相合作,要由专人负责施工安全。
(9)使用喷灯注意气压不得过高,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对着人点火。
(10)合研工件时,手不得接触合研面,以防挤伤手指。
(11)检修设备试车时,必须检查个转动部位,确认无障碍在行车。开车后,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2)高空作业时,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系好安全带。
(13)拆卸、安装供风、煤气、水管时,必须关闭总闸阀或区域分阀,将余风、煤气、水排出后方可作业,煤气管道拆卸时严格执行煤气操作规程和煤气安全规程。
(14)用油类清洗零件时,禁止吸烟,三米内禁止明火。
(15)在更换皮带或调整设备运转系统时,要切断电源。
(16)使用电焊时,电焊机必须有良好接地,不得带电检查线路,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切断电源。
(17)做气焊割工作时,乙炔瓶与氧气瓶应分开放置,其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焊割工作点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器,具体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8)使用砂轮机时,不得面对砂轮,凡砂轮安好后,要试转5分钟,使用前应注意砂轮有无裂纹,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19)使用手电钻时,点流线不得破皮漏电,要配绝缘手套。
(20)使用倒链时,应做详细检查,如发生倒链链盘倒卡,链条有变形扭曲,链节裂纹等禁止使用。禁止悬吊物长期吊在倒链上,不准超负荷使用。
(21)使用千斤顶时,千斤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用垫土垫平。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不准超负荷使用。
第7篇 维修钳工安全规程
(1)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带电设备,必须由电工切断电源取下保险丝并挂安全警示牌后方可进行操作。
(3)搬运较大物件时,应用完好的绳索钩件,要相互配合,由专人指挥。
(4)起重物件时,绳索钩不得超负荷作用,以免损坏物件,发生意外。
(5)在台钳上截铁或剔毛刺时,对面应设有护网和挡板,并注意周围人员,防止铁屑飞起伤人。
(6)刮刀、锉刀必须有木把,以防伤手,两人以上同时一件工作时,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得对人操作。
(7)使用扁铲、样冲等被击一头不得淬火,用砂轮磨工件、铲铸件时,必须戴眼镜,是用手电钻应由电工接线。
(8)多工种同时作业时,应注意联系,互相配合,互相合作,要由专人负责施工安全。
(9)使用喷灯注意气压不得过高,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对着人点火。
(10)合研工件时,手不得接触合研面,以防挤伤手指。
(11)检修设备试车时,必须检查个转动部位,确认无障碍在行车。开车后,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2)高空作业时,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系好安全带。
(13)拆卸、安装供风、煤气、水管时,必须关闭总闸阀或区域分阀,将余风、煤气、水排出后方可作业,煤气管道拆卸时严格执行煤气操作规程和煤气安全规程。
(14)用油类清洗零件时,禁止吸烟,三米内禁止明火。
(15)在更换皮带或调整设备运转系统时,要切断电源。
(16)使用电焊时,电焊机必须有良好接地,不得带电检查线路,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切断电源。
(17)做气焊割工作时,乙炔瓶与氧气瓶应分开放置,其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焊割工作点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器,具体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8)使用砂轮机时,不得面对砂轮,凡砂轮安好后,要试转5分钟,使用前应注意砂轮有无裂纹,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19)使用手电钻时,点流线不得破皮漏电,要配绝缘手套。
(20)使用倒链时,应做详细检查,如发生倒链链盘倒卡,链条有变形扭曲,链节裂纹等禁止使用。禁止悬吊物长期吊在倒链上,不准超负荷使用。
(21)使用千斤顶时,千斤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用垫土垫平。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不准超负荷使用。
第8篇 电铲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铲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严格执行《设备检修钳工安全操作一般规程》、《设备检修钳工常用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联合作业规程》。
第二条 在对回转式移动部件维修时,必须停电停机,并在司机室操作台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操作”的警告牌。
第三条 维修液压系统和气压系统时,必须停机待压力释放,温度降低(<40℃时方可进行操作。
第四条 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与司机及其它工作人员保持畅通的联系,紧密配合,设专人监护,坚持“挂牌作业”,防止异常启动或送电造成伤亡或设备事故。
第五条 设备点检保养时,需动用电、气焊前,必须检查设备的消防器材状况和设备防火的状况。
第六条 在没有护栏或防护网的高处(≥2m)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或使用高空作业车,以防高空作业坠落。
第七条 维修设备时,车辆和人员不得进入炮区。严禁在炮区附近用电、气焊,严禁吸烟。
第八条 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漏电伤人和旋转伤人。
第九条 现场支护时,必须考虑地面情况和设备的重量分配,使用合适的材料和合格的工具,确保支护的可靠和牢固。
第十条 用维修设备进行维修时,维修人员和维修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密切联系密切配合,设有专人指挥,手势清晰,呼唤应答一致。传递工具时,做到工具到手,方可松手,不准随意抛掷。
第十一条 维修设备和矿山设备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其它人员不得任意操作。
第十二条 在钳工操作时涉及电器整定、检修、调整或拆装时必须由专业电工来完成,钳工不得私自进行电路上的一切工作。
第十三条 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工作现场,任何杂物不得影响设备的运行。
第9篇 汽车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手锤时应检查锤头有无裂缝及飞边。锤把有无松动,使用手锤时对面不准站人。
2.工作中不准对面打锤、铲、铆工作时应戴防护眼镜,注意周围对面人员,以免铁硝嘣伤他人。
3.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有无损坏及漏电现象。
4.安装工件,不准将手伸入活动的螺丝眼里摸试,以免挤伤。
5.拆卸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不准带电操作。
6.使用砂轮、钻床,起重设备时,要严格遵守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
7.使用流动照明灯不准用高压灯。
第10篇 井下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井下维修硐室应悬挂防火标志,严禁烟火,各种工具及备品备件应摆放整齐,禁用电热炉或大灯泡防潮、烘干、取暖,使用过的废油、棉纱、废纸和油毡等易燃物应放在有盖的铁桶内并及时运到地面处理。
二、需到现场检修时,应检查顶部浮石,支护情况和电力分布情况,安设好照明,清理场地,撤离无关人员。过于窄小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不得作为检修场地,检修场地严禁烟火。
三、需上天井工作时,应检查梯子、平台牢固情况和通风情况,并清理浮石。在溜井口、井筒内或其它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将零星工具装在工具袋中或用安全绳系牢栓在身上。
四、现场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可靠绝缘,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手锤把必须加楔牢固,刮刀、锉刀必须有柄。
五、电力机械设备检修时,应先停止运行,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或设专人监护。风动设备检修应在风绳与风管联接处之前关闭风源,并放完余风。无轨设备检修前应在驾驶室前挂“有人检修,不许发动”的警告牌,并采取可靠制动,拆卸轮胎时应先放气。
六、在检修中必须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应遵守井下防火规定。
七、打大锤时,严禁戴手套,且擦千锤把上的泥水,用套筒扳手时,不准用套管加力;用活动扳手时,应选择适当的规格;用台虎钳夹工件时,不准用手锤打虎钳手柄;在虎钳上斩工件时,应设置安全档。
八、用千斤顶将设备抬高时,必须用枕木将设备的梁架衬垫稳固,行走设备还须用手刹制动,将轮胎楔好。
九、装运设备的铲斗呈举起姿态时,不许进行检修,必须时应用支架将大臂(铲斗)可靠支撑稳固,或用枕木将大臂(铲斗)衬垫稳固。
十、轮胎打气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钢圈装入后应使用专用工具将钢圈别住,边充气边用锤均匀敲击研合。
十一、设备检修完毕,应检查机体(箱)内是否遗留工具,材料或多余的零配件,恢复各种盖(墙)板和原有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罩、栏杆等)。
十二、需将设备悬吊检修时,悬吊工作必须由起重工进行,设备电器部分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
十三、重要设备的检修,应按规定填写检修记录,重要部位的检修结束后,应经操作人员共同试车。
第11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第2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第3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4条 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5条 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6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8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
第9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第10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维修作业
第11条 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3、对有关的安全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2条 按时对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修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3条 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第14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5条 拆卸设备时,必须按予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
第16条 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7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8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筒的机件时,用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19条 拆卸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20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1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第22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3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第24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5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压风机修换本体或主要部件。
6、主排水泵检修换本或主要部件。
7、减速器更换齿轮。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第26条 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一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27条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8条 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第29条 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第30条 禁止设备在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31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它机械。
第32条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33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4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第35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36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第37条 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38条 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39条 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火,以防发生火灾。
第40条 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责任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如发生争执应报机电主管技术人员处理。
第41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42条 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
第12篇 井下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维修钳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3.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4.认真检查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在检查中做到四勤:
a.勤听运转声音:声音平稳均匀,无杂音和异响。
b.勤摸轴承温度:略热为正常,过热需检查是否缺油或油量过多或轴承损坏,黄油外流串烟时要及时处理。
c.勤观察:连接件螺栓齐全紧固,润滑油油质清洁无积垢。
d.勤检查接地系统是否接触良好。
二.进入现场
1.进入现场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进行检修之前,要观察检修场所周围有无片帮.淋皮,发现有片帮.淋皮时,用专用撬棍处理后方可进入操作现场。
3.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三. 操作准备
1.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2.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3.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支护顶板,特别是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
四.操作过程: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是否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 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油缸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0.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1.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2.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锚杆、吊具、绳套等起重设施和用具的完好,应符合安全要求。
1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并对开关闭锁上锁。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扮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4.进行缩短、延长刮板链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h架的高低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上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1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手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1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20.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试车。
五、离开现场
1.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
2.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3.待检修设备送电正常运行,请示队值班领导同意方可离开现场。
六、 违反操作标准及可能存在的危害
1.检修设备时,严格执行“停送电”检修制度,否则会造成人身触电。
2.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否则会造成人身伤害。
3.检修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可靠,否则会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4.严禁将损坏的电器元件、废旧电池、废棉布、废油和电缆皮乱扔,否则会造成环境污染。
七.安全警告:
1.钳工在检修任何设备时,都要停电、闭锁、上锁,并挂停电警示牌。
2.检修大型部件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3篇 抽放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㈠操作前准备
根据当天所布置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带好所需要的工具、材料,配件等,并保证安好。
㈡操作顺序
检查的经过路线上的管路是否漏气→到工作地点检查钻机或抽放泵的运转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汇报并现场交接班→填写工作日志和台账。
㈢正常操作
⒈按照工作程序安排,进行每周一次的巡回检查。
⒉检查抽放泵系统管路有无积水,漏气和破损。
⒊到工作地点检查钻机和抽放泵是否完好无故障。
⒋如钻机或抽放泵的故障处理不了时,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㈣收尾工作
对管路的检查都无故障和异常情况后或现场交接班后,带齐所有工具,打扫工作现场后上井,并填写好原始记录和台账。
第14篇 采矿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除遵守“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和“井下安全操作规程”外,还要执行以下规定:
1、凿岩机修理要遵守以下规定:
(1)在作业现场修理必须选择安全工作地点。
(2)在作业台上拆装凿岩机时要放平稳,不要靠近台边,以防掉下伤人。
(3)修好后试验凿岩机时,风、水绳接头要接牢固,以防脱落伤人。
(4)试验气腿子时,要平放地面,观察后面有无障碍物,地面要有足够的气腿子的伸缩距离。
2、矿车修理,首先要清理并用水冲洗干净车底,不需卸车头修理时车头要固定牢。
3、在架线轨道上修理电机车时,必须放下集电工子,把控制器打到零位。并卸下开关把手,确认无误方可进行修理。
4、电机车不准停放在运输干线上进行修理。
5、井下工作场所维修时,要检查好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在危险地点(例如溜井口、采空区等等)。
6、不熟悉井下情况的人员和新工人不准一人下井作业。
7、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干净现场,废旧物料不要乱丢乱放。
第15篇 矿井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第2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第3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4条 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5条 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6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8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
第9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警告牌。
第10条 条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维修作业
第11条 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位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2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修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3条 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第14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5条 拆卸设备时,必须按予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6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7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筒的机件时,用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18条 拆卸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19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0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元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第21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2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第23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4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 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 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 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
4、 调整、检修制动系统,大修绞车本体。
5、 主通风机经过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6、 压风机修换本体或主要部件。
7、 主排水泵修换本体或主要部件。
8、 减速器更换齿轮。
9、 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第25条 试运转时,监护人员应特别注意一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26条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7条 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第28条 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第29条 禁止设备在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30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它机械。
第31条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32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3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第34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35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第36条 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37条 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38条 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火,以防发生火灾。
第39条 检修结束后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责任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如发生争执应报告机电主管技术人员处理。
第40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41条 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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