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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炉安全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司炉安全规程

内容

一、司炉人员职责

1. 司炉人员应持有有效证件,熟悉所操作锅炉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

2. 开工前,检查锅炉设备、安全附件是否正常,燃料、水、电供应是否充足,确保无异常情况。

3. 运行中,定时巡检,观察压力、温度、水位等参数,确保其在安全范围内。

4. 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无法处理时立即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操作规程

1. 启动前,确认锅炉内部清洁,无杂物,水位在最低安全水位以上。

2. 按照规定程序点火,严禁干烧,确保燃烧充分。

3. 锅炉运行过程中,保持稳定的压力和水位,定期排污,防止积垢。

4. 停炉时,先减负荷,待炉温降低后再停燃料供应,防止骤冷导致裂纹。

三、安全管理

1. 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锅炉房。

2.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3. 存储燃料应远离火源,防止火灾发生。

4. 建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环境控制

1. 保持锅炉房通风良好,避免有害气体积聚。

2. 控制噪音,遵守环保法规,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个人防护

1. 工作时穿好防护服,戴好安全帽,防止烫伤和其他伤害。

2. 熟悉消防器材使用,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响应。

标准

1. 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相关规定。

2.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确保排放达标。

3. 遵守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手册和应急预案,定期参加安全培训。

4. 持证上岗,定期进行技能考核和健康检查。

考试题及答案

1. 司炉人员在开机前需要检查哪些项目?(多选) a. 锅炉设备完好 b. 安全附件正常 c. 燃料充足 d. 水、电源供应 e. 温度适中 答案:a、b、c、d

2. 在什么情况下,司炉人员应立即停炉并向负责人报告?(单选) a. 锅炉压力过高 b. 水位过低 c. 发现泄漏 d. 所有选项 答案:d

3. 如何预防锅炉干烧?(单选) a. 点火前确保锅炉内无杂物 b. 确保燃料充足 c. 按规定程序点火 d. 定期排污 答案:c

4. 锅炉房应如何管理以确保安全?(多选) a.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b. 定期设备保养 c. 储存燃料远离火源 d. 组织应急演练 答案:a、b、c、d

5. 司炉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包括哪些?(多选) a. 穿防护服 b. 戴安全帽 c. 学习消防器材使用 d. 避免单独作业 答案:a、b、c

司炉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司炉工

1.锅炉司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接班人员未到位前不得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3.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按规程要求调试定压。

(2)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升压试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

(3) 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

4.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将锅炉工作压力值用红线标注在压力表的盘面上。严禁标注在玻璃表面。锅炉运行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压力表的指针不得超过盘面上的红线。如安全阀在排气而压力表尚未达到工作压力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 锅炉运行时,每班必须冲洗一次压力表连通管,保证连通管畅通,并做回零试验,确保压力表灵敏有效。

(3) 锅炉运行中发现锅炉本体两阀压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水位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必须标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线。

(2) 锅炉运行时,必须严密观察水位计的水面,应经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线之间并有轻微变动,如水位计中的水面呆滞不动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锅炉运行时,水位计不得有泄漏现象,每班必须冲洗水位计连通管,保持连通管畅通。

6.锅炉自动报警装置在运行中发现报警信号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7.锅炉运行中启闭阀门时,严禁身体正对着阀门操作。

8.锅炉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装置,在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连接,确认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扫作业前,必须将料斗固定。

9.排污作业应在锅炉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10.停炉后进入炉膛清除积渣瘤时,应先清除上部积渣瘤。

11.运行中如发现锅筒变形,必须停炉处理。

12.燃油、燃气锅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操作。

(2) 运行中程序系统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燃料源,并及时处理。

(3) 运行中发生自锁,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严禁用手动开关强行启动。

(4) 锅炉房内严禁烟火。

13.运行中严禁敲击锅炉受压元件。

14.严禁常压锅炉带压运行。

第2篇 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必须检查锅炉各部位和三大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及消烟除尘实施,确认完好方可操作。

2 锅炉正常运行时,应连续供水,水位应保持在1/2水位计处,不准烧低水位或满水。

3 锅炉经“叫水”确认水位下降或满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经“叫水”仍不见水位恢复,应停止上水,并采取紧急停炉,找出原因。

4 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得少于2次,同时检查两只水位表显示水位是否一致。如发生其中一只失灵,要立即修复,如两只同时坏时,应立即停炉检修。

5 司炉人员应每两周试验安全阀门排汽一次,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安全阀失灵锅炉不准运行。

6在锅炉运行稳定及低负荷时,应按规定每班打开排污阀排污一次,排污时应戴手套。

7 锅炉在运行时,压力要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发现两只表压力误差超过01mpa时,应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

8 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管道等部位敲击和修理受压元件,以防汽水喷出伤人。

9 锅炉并汽汽门事件,生产锅炉15分钟,取暖锅炉30分钟开完。开完汽门时,应留出汽门总量的十分之一。

10 开汽门时,身体应站在汽门芯子的侧面,开动时要缓慢进行。

11 贮气罐和送气管道在送汽前应先放水,待发现蒸汽时、再关上放水阀,以免汽水冲击造成事故。

12 设备在运转中,禁止在危险处做擦抹、清扫或修理工作。

13 到炉上检查工作时,必须从阶梯、走台上下,禁止跨越或攀登,防止摔伤。

14 燃煤锅炉在加煤时,不准将爆炸物投入到炉内。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司炉工)

1.锅炉司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接班人员未到位前不得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3.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按规程要求调试定压。

(2)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升压试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

(3) 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

4.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将锅炉工作压力值用红线标注在压力表的盘面上。严禁标注在玻璃表面。锅炉运行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压力表的指针不得超过盘面上的红线。如安全阀在排气而压力表尚未达到工作压力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 锅炉运行时,每班必须冲洗一次压力表连通管,保证连通管畅通,并做回零试验,确保压力表灵敏有效。

(3) 锅炉运行中发现锅炉本体两阀压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水位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必须标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线。

(2) 锅炉运行时,必须严密观察水位计的水面,应经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线之间并有轻微变动,如水位计中的水面呆滞不动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锅炉运行时,水位计不得有泄漏现象,每班必须冲洗水位计连通管,保持连通管畅通。

6.锅炉自动报警装置在运行中发现报警信号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7.锅炉运行中启闭阀门时,严禁身体正对着阀门操作。

8.锅炉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装置,在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连接,确认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扫作业前,必须将料斗固定。

9.排污作业应在锅炉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10.停炉后进入炉膛清除积渣瘤时,应先清除上部积渣瘤。

11.运行中如发现锅筒变形,必须停炉处理。

12.燃油、燃气锅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操作。

(2) 运行中程序系统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燃料源,并及时处理。

(3) 运行中发生自锁,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严禁用手动开关强行启动。

(4) 锅炉房内严禁烟火。

13.运行中严禁敲击锅炉受压元件。

14.严禁常压锅炉带压运行。

第4篇 司炉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二、 按工艺要求执行养护参数,开阀通气,随时注意观察温度等参数变化情况

三、 定时检查蒸汽压力表、数量表、减压阀等表件情况,发现损坏不灵等情况及时报告。

四、 做好运行记录和锅炉本体、辅机、散热片、管道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五、 及时正确地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处理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对有异常现象危急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六、 明确水质标准。定期除垢,保证炉水合格。

七、 遇到有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或向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八、上下班认真清理打扫,保持锅炉房及养护窑内的清洁卫生。

九、 在分汽缸、管道附近注意安全,防止烫伤。

十、 严密监视锅炉内水位,定期冲洗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当水位炉表看不到水位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在未查明锅炉内实际水位时,严禁上水。

十一、 严密监视压力表,避免超压,防止因操作失误引起超压。

十二、 违反每条者,每事次扣款5元,年终未扣款者给予一次性奖励。检查人未检查或检查出未处理者一次扣款10元,三次者调离岗位。

第5篇 锻工司炉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清理作业现场,烘炉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品,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4、 清理炉堂杂物,检查炉壁、炉底。

5、 点火时,炉门正面严禁站人。

6、 装炉时不准料直接放在炉底上。

7、 装炉、出炉或在炉中翻转工件时,需将风门关小,以防火舌喷出伤人。

8、 使用火钩、火钳、撬棍时要注意周围是否有人。

9、 搬运物料时注意防止毛刺伤手。

10、 落地的炭火及时清理。

11、 工作完毕关闭风门、清理炉前卫生,消除火灾隐患,无误后,方可离开。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 本工种存在着炉火烧伤、锻件烫伤、火灾等危险因素和不安全隐患。

2、 锻造厂房内空间要宽敞,禁止闲人入内,在场作业人员要互相照应,防止高温锻件崩到人身或触到人身。

3、 厂房内要有齐全的防火设备。

4、下班前必须将炉火熄灭,火不灭人员不得离开。

第6篇 机车司炉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机车锅炉结构,性能和安全运行知识,并经考核,持有操作证,才能独立操作。禁止赤膊赤脚操作。

2.接班时认真查看运行记录,详细检查锅炉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电气仪表和管道附件等是否灵敏可靠。

3.司炉应保证有足够汽压,供机车正常运行。清理炉渣要在规定地点进行,不准乱丢乱抛。正确使用工具,使用火钩时,要戴好手套,不要捏在铁圈顶端。

4.锅炉进水时,必须打开空气阀,锅炉内应保持正常水位。有两个水位表的,显示的水位应当一致。

5.升火前,应先打开空气阀和烟道闸板进行烟道通风,驱除积气。升火时应缓慢升高,逐级加热。使燃烧室均匀受热。

6.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安全阀每班手动试开一次,每周不少于一次自动试启,并与压力表校对。

7.玻璃管式水位表必须装有防护装置,更换时应先将各止回阀关闭。换好后缓慢开启,预热后再全部开启。

8.根据水质情况,增减排污次数。排污应在低负荷时进行。注意水位变化和及时添加软水剂。

9.检查承受压力的仪表部件时,开放水汽阀要缓慢,禁止动用手锤或其它金属硬物敲击受压部位。检修连接部位、汽、风、水管道系统及带压力部位时,应先切断压力来源或减弱压力,并作好安全防护措施。

10.检查火室内部时,必须小开送风器,卡牢自动门压把。禁止身体探入火室、烟室内进行作业。

11.向水箱注水或开风泵、排污时要看清周围人员情况。运行中禁止在司机室外察看水位。

12.用煤时应注意检查煤内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

13.媒水车内的附加高边板必须牢靠,砂箱内应配备足够的干沙。

14.锅炉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紧急停炉:

(1)气压超过允许工作压力,已采取减弱通风,停止给煤,加强给水等措施,压力仍继续上升时;

(2)当水位表已看不见水位,虽经叫水,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或采取其它措施,仍不见水位;

(3)锅炉水位已升至最高可见水位以下(落水),虽经放水仍不能看到水位出现时;

(4)所有给水设备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失效时;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

(6)因其它原因威胁锅炉及机车安全时。

15.遭到上述情况应采取如下措施:

(1)停止添煤和送风,并减弱吸风。停炉时应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

(2)要用沙土或湿煤灰复盖熄灭炉膛内明火。禁止用水浇入炉膛;

(3)炉火熄灭后,将炉门和烟道闸门打开,以冷却炉膛;

(4)将锅炉与总汽管隔断;

(5)在紧急停炉时,如无缺水和满水现象时,可向锅炉给水或进行排污以降低锅炉压力;

(6)若锅炉发生严重缺水事故,严禁向锅炉给水。

16.认真做好交接班。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7篇 司炉工燃气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岗位安全职责

1.1严格执行安全责任确认制度,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

1.2熟知锅炉房各系统及工艺流程,对锅炉本体、附属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存在触电、高处坠落、火灾、灼烫、锅炉爆炸、中毒等危险因素。

3.岗位操作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3.1锅炉点火前,必须做到安全通道畅通,照明充足,对锅炉本体、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等安全确认无误后,方可点火作业。

3.2对已检修的承压部件或停用时间较长的锅炉,必须进行水压实验,检查锅炉严密性和强度。

3.3冲洗水位表时,必须戴好手套站在水位表的侧面开启或关闭旋塞时要缓慢小

心。

3.4进行锅炉定期排污作业时必须戴手套,若排污装置有缺陷或排污工作地点没

有照明时,禁止进行排污工作。

3.5开启排污门时使用专用扳手,锅炉在运行中禁止检修或更换排污门。

3.6定期排污时,必须注意锅筒水位,防止缺水,严格控制排污时间。

3.7专业检修人员进入锅筒内进行检查、检修等工作时,司炉工要做好监护工作,保证要通风良好,使用24v以下的安全照明灯。

3.8启动设备时禁止用湿手启动按扭。

3.9清理或擦拭运行中的设备时,不得戴手套 ,或将棉纱缠在手上,严禁用水管冲洗设备,女工将长发盘在帽里,扣紧衣服袖口。

4.岗位出现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及报告程序

4.1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4.1.1首先必须立即切断电源,让触电者脱离危险点,若不能立即切断电源,救护者要使用绝缘器具,将触电者救离危害点。

4.1.2触电者如出现休克症状,要将其抬到通风、平坦地点,用人工呼吸的方法.进行抢救后送医院救治。

4.2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登高作业造成坠落伤害时,救护者要对其进行检查,骨折部位用木板等进行简易包扎后送医院救治。

4.3发生火灾事故

4.3.1发生火灾时,岗位人员应首先报警,确认自身安全和应急疏散通道畅通后,采取措施灭火。

4.3.2电气火灾禁止用水进行灭火。

4.4发生烫伤事故

发生烫伤时,救护者应立即让伤者脱离危险点,用冷水冲洗伤处后送医院救治。

4.5发生爆炸事故

发生爆炸事故后关闭天然气总阀门,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领导、调度室汇报,通知天然气公司。

4.6发生中毒事故

立即关闭锅炉进气阀门,撤离现场到通风良好处呼吸缓解,严重中毒呼吸停顿做人工呼吸,拨打急救中心电话。

4.7报告时要讲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事后如实向调查

人员讲述事发详细情况。

4.8报告电话:

5.岗位主要参数、标准、相关记录及要求。

5.1锅炉运行中的参数及标准:

5.1.1燃烧室负压维持在20—30pa。

5.1.2汽包水位±80mm报警。

5.1.3给水压力﹤2mpa报警。

5.1.4安全阀设定压力超压时抬起报警。

5.2做好当日生产、检修记录及报表。

5.3记录应真实,不得有涂改。

第8篇 锻坯加热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检查炉门升降机构及配置是否完好牢靠,输送坯料、燃料及空气机械或管道是否缺损,如有机械失灵及漏油、漏气应及时修好再用。

2 用压缩空气吹扫清理炉膛中的氧化皮、碎砖及其他无关物件,对面不能有人。

3 使用火钩、火钳、撬棍等工具,要注意身后是否有人,不可随手乱扔。装炉、出炉操作不可过锰,以防砸伤人。

4 加热炉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 注意室内外通风,开炉时应开动通风设备。烟道及炉子周围要经常清理,保持畅通。

6 为了进行炉内操作(装炉、出炉翻动坯料等)及观察炉内情况需打开炉门,在开启炉门前应关小油门、气门及风门,戴好防护眼镜,穿好鞋盖,并与炉门保持一定距离,以防火焰喷出伤人。

7 炉膛内温度过高,余气未排除完毕,不准进入炉内检修或清理。进入电炉及煤气炉内检修时,外面应设专人监护,并在电闸、气阀处挂上“正在检修,严禁开动”的警示牌。

8 使用煤炉应遵守如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a.检查渣池水位,清除煤渣,检查炉箅是否复位;

b.点火前先打开烟道,检查鼓风机运转是否正常(对于集中供风,应打开风门);

c.装坯料时,不得将坯料直接扔人炉底,应将坯料放在炉台上,再推人炉膛;

d.大料装炉、出炉应关闭风门;

e.工作完毕,应关闭风门,封好燃烧室的火源,清除灰渣,关闭炉门和进行清扫。

9 使用重油炉应遵守如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a.油管、风管及加热管有裂缝或泄漏现象时,应修好再开炉;

b.燃油冻结时,切不可用明火加温,只准用蒸气或带隔套的电热来进行解冻;

c.打开烟道闸门及炉门后,再进行点火,先用火引燃点火棒(用油棉纱或破布扎成),小开油门、风门,待油燃烧后再逐渐加大油门,调节到充分燃烧为止;

d.点火时炉门正面严禁站人,严禁对准喷火口探望;

e.发现油渣堵住喷嘴安装口,需要疏通时,应先将油门、风门关闭,才允许进行;

f.工作完毕应先关油门,后关风门,放下烟道闸门和炉门,清理工作现场。

10 使用工业煤气炉应遵守如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a.检查所有烧嘴上煤气阀是否关严,若有漏气,必须修复方可使用;

b.打开炉门及烟道闸门,再打开烧嘴上的空气阀和开动鼓风机,排除炉内积蓄煤气;

c.关闭各烧嘴上的空气阀(或使之呈微开状态),再将点火棒引燃,插入点火孔,然后缓慢地开煤气阀,点燃烧嘴后,再调节空气阀和煤气阀,使之充分燃烧,一次未点燃烧嘴时,应关闭煤气阀,重新按以上程序作第二次点燃;

d.点燃时,应由上而下,由里而外逐个顺序点燃和调节烧嘴,不允许所有烧嘴同时开启点燃;

e.关闭炉门,调节烟道闸门,使炉内略成正压;

f.使用煤气炉,应先关闭各个烧嘴空气阀,再关煤气阀,然后关闭煤气总阀和空气总阀,停止风机,关闭炉门和烟道闸门;

g.当停电或鼓风机出故障以及煤气压力跳动过大时,须立即关闭煤气阀,停炉进行处理;

h.检查漏气禁止采取用火燃的办法,严重漏气时,应向领导报告,并立即打开门窗通风,严禁火种;

i.煤气管道修理应由管道工进行,并按管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11 使用电炉应遵守如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a.经常检查安全地线连接是否良好;

b.料钩、火铲、夹钳等手柄绝缘良好,如有破损,不准使用;

c.装炉、出炉严防物料或工具碰触电热元件和热电偶;

d.严禁将附带着水或有腐蚀性物质挥发的工件送人炉内;

e.发现热电偶或控制仪表工作不正常,须找电气人员检修或调整;

f.工作完毕关闭炉门,断开电源,不准用吹风的办法来降低炉温。

第9篇 司炉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锅炉司炉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 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接班人员未到位前不得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3、 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按规程要求调试定压。

(2)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升压试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

(3) 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

4、 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将锅炉工作压力值用红线标注在压力表的盘面上。严禁标注在坡璃表面。锅炉运行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压力表的指针不得超过盘面上的红线。如安全阀在排气而压力表尚未达到工作压力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 锅炉运行时,每班必须冲洗一次压力表连通管,保证连通管畅通,并做回零试验,确保压力表灵敏有效。

(3) 锅炉运行中发现锅炉本体两阀压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 水位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必须标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线。

(2) 锅炉运行时,必须严密观察水位计的水面,应经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线之间并有轻微变动。如水位计中的水面呆滞不动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锅炉运行时,水位计不得有泄露现象,每班必须冲洗水位计连通管,保护连通管畅通。

6、 锅炉自动报警装置在运行中发出报警信号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7、 锅炉运行中启闭阀门时,严禁身体正对着阀门操作。

8、 锅炉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装置,在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连接,确认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扫作业前,必须将料斗固定。

9、 排污作业应在锅炉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10、 停炉后进行炉膛消除积渣瘤时,应先清除上部积渣瘤。

11、 运行中如发现锅筒变形,必须停炉处理。

12、 运行中严禁敲击锅炉受压元件。

13、 严禁常压锅炉带压运行。

第10篇 司炉工操作安全规程

一、司炉工必须经过特种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二、锅炉的安装必须平稳牢固,各种接头、仪表、安全阀都必须齐全、灵活、可靠、符合要求。

三、交接班必须交待清楚,并填写好锅炉运转记录,只要锅炉内有火,人就不能离炉旁,要尽责尽职,时刻观察锅炉的运转情况。

四、供气时,炉内水位应保持正常,不得高于或低于正常标准规定,观察表内水位一般有微微晃动,如静止不动,表内可能堵塞,应立即冲洗。

五、要经常检查各种仪表,发现失灵和失准要及时更换。

六、要经常检查安全阀是否正常,应必须定期检查。

七、在供气中,不能打开水,以免蒸气烫伤人。

八、遇下列情况必须紧急停炉:

(1)水位表看不清水位时;

(2)供水设备无法向炉内供水时;

(3)各种仪表、安全阀,其中有一种失灵时;

(4)锅炉元件损坏或有异常危及安全时。

九、检查和维修锅炉时,必须停炉,待冷却后才能进行,切勿冒险检查和维修。

第11篇 灰厂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白灰厂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要穿戴好劳动保护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到炉子平台以上工作,要两人以上,为了防煤气中毒,要站在上风向。在下风向工作时,要佩戴好空气呼吸器和co报警仪。

3、到炉顶检修设备时,要指定专人联络,如果联系信号不准确,不准开车,在确认无误后先点动,后联动试车。

4、非岗位操作人员,禁止操作白灰窑设备。

5、高空作业,严禁从竖炉上向下扔物件。

6、点火烘炉要严格遵守先点火后开煤气的原则,在点火操作时,必须先将点火棒点着送入窑内,在确认着火时,方可送煤气,一次没有点着火,不准二次点火,只有将窑内气体置换放空后,方可二次点火。

7、在煤气区域内作业,开关盲板阀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及其他人员的安全位置,并配带好空气呼吸器,保持空气瓶压力正常,且要佩戴好co报警仪。

8、检查门、孔等只有在停窑和负压的时候才可打开。

9、竖窑停用要鼓风、吸气放散窑内气体,平台及放散管周围严禁有人逗留,以防煤气中毒。

第12篇 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操作流程

现场按程序交接班→烘炉检查→冷态试验无误→炉排运转正常→闸阀灵活可靠→辅机工作正常→人手孔封闭严密→给水排污管路畅通→烟火道畅通→油类加封符合要求→先期煮炉→观察水位适当→水质符合要求→安全阀工作正常→热态试验正常→压力符合要求→炉膛炉拱清洁→前后集箱通畅→升火运行→水位检查→检查阀组关闭情况→排出空气→调节引风送风量→观察压力及水位→检查设施工作情况→正常运行→供水供气→排污→停炉→停止送煤→停鼓风→微调引风机→停止炉排运行→清除煤渣→搞好卫生做好收尾工作→现场按程序交接班。

二、烘炉前的检查

(一)在烘煮炉前,必须详细检查锅炉的各部零件。链条炉排冷态试车12h以上,冷态试车达到下列要求:

1.排片无拱起或走偏现象。

2.两侧主动炉排片与侧密封角钢的最小间隙不小于10mm。

3.主动炉排片与链轮啮合良好。

4.链排长轴两端与链排两侧板的距离在主动轴处应保持相等。

5.检查炉排片转动无卡住现象

(二)检查是否有断裂的炉排片,炉排轴是否严重弯曲。

(三)点火门开启灵活,煤闸门升降方便,上盖板应严密复盖好。

(四)炉排风道调节器节门和烟气调节门开关应灵活。

(五)老鹰铁活动容易并与炉排接触处无卡住等弊病。

(六)鼓风机、引风机、给水设备及除尘器等试转正常。

(七)人孔、手孔是否严密。

(八)炉墙是否正常,前后烟箱是否严密。

(九)蒸气管路、给水管路、排污管路是否完全畅通。

(十)省煤气是否严密,烟火通道是否完全畅通。

(十一)所有轴承箱及油箱内应充满润滑油。

三、煮炉

(一)煮炉方法

1.将两种药品(氢氧化纳和磷酸)用热水溶解后,与锅炉给水同时缓慢送入锅炉,至水位表低水位处,不要将溶液一次性投入,否则会降低煮炉效果。

2.加热升温至由空气阀或安全阀冒出蒸气时,(开始应打开此两阀)即可升降,同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和压力表存水弯管。

3.在煮炉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各部分是否渗漏,受热后各部是否能自由膨胀。

4.煮炉一般需要3天。第一天升压到锅炉设计压力的15%,保压8h,然后将炉膛密闭过夜。第二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30%,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保压8h,仍密闭过夜。第三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50%,再保压8h后,将炉膛密闭,直到锅炉逐步冷却降压。

5.待炉冷却到低于70℃即可通过排污方法将杂质排出,再用清水将锅炉内部冲洗干净。

(二)如果烘炉和煮炉同时进行应在烘炉和末期将蒸气压力升高到锅炉设计压力的50%,待冷却后清理干净,检查后做好重新点火准备。

(三)煮炉后应对锅角、集箱的所有炉管进行全面检查,如不清洁需做第二次煮炉。

(四)煮炉合格标准

1.锅炉筒体内部和集箱内无锈蚀痕迹、油垢和附着焊渣。

2.锅炉和集箱内壁上用石棉布轻擦能露出金属本色,无锈斑。

3.煮炉完毕停炉后,应将下锅筒、下集筒和省煤器集箱的入孔及手孔打开,进行内部沉积物清理、冲洗和检查,检查排污阀有否堵塞和卡死现象。

四、升火

(一)升火前应进行全面检查,而后进行给水工作,未进水前必须关闭排污阀,开启一只安全阀让锅炉内空气排出。

(二)处理的水通过省煤器缓缓注入锅炉内,给水温度不高于40℃当锅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时停止给水,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有下降。

(三)排污阀放水,检查是否堵塞。

(四)点火门,在炉排前端放置木材等燃料引烧,此时应开大引风机烟气调节门,增强自然通风,到燃物燃烧后调小烟气调节门,间断地开启引风机,待到燃物燃烧旺盛后,开始手工添煤,并开启鼓风机,当煤层燃烧旺盛后,可以关闭火门,从煤斗加煤,间断开动炉排,待前拱烧热,煤能正常燃烧后可以调节鼓引风量,使燃烧趋正常。

(五)速度不能太急促,初次升火从冷炉到汽压达到正常工作压力以3-4h为宜,以后升火冷炉不短于2h,热炉不短于1h。

(六)后应随时注意锅筒内水位,如超过最高水位线,(报警)须进行排污。

(七)开启的一只安全阀内冒出蒸气时,即应关闭安全阀,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弯管。当汽压升到2-3个表压时,检查入孔及手孔盖是否渗漏,如有渗漏现象应立即处理。

(八)期间,应检查省煤器出水口水温,该水温应比工作压力下饱和温度低40℃。

(九)锅炉压力逐渐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种件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五、调整安全阀

安全阀应在初次升火时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松动重锤挂环、螺丝、里外移动重锤位置,观察压力表压力,当安全阀正好在应该开启压力时开启,此时拧紧重锤挂环、螺丝。

(二)所有安全阀经校正后不许随便乱动。

(三)在校验安全阀时,锅筒内之水位较平常水位略低,并预备在安全阀开启后能随时进水。

(四)在安全阀未校正前锅炉绝对禁止投入运行。

六、供气

当锅炉内汽压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气时,供气前锅内水位不宜越过正常水位,供气时炉膛内燃烧稳定。

操作步骤如下:

(一)供气时将总气阀微微开启,让微量蒸气进行暖管,时间一般不少于10min,同时将管路上的泄阀开启,泄入冷凝水。

(二)缓缓全开总气阀,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就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

(三)全开总气阀后,应将总气阀手轮退还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

(四)锅炉供气后,应再一次检查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水、漏气等到情况。

七、给水

(一)给水前首先检查所有给水泵是否正常。水泵进水口至水箱的阀门,水泵排水口的阀门,操作阀门至锅炉管路之间的阀门是否开启(此时操作阀门不必开启),若没有开启应开启。

(二)锅炉给水尽可能采取连续进水,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

(三)开动电机,当压力表指到水泵所需要产生的压力时,开启操作阀门。

(四)停止水泵运转时,应先关操作阀门牌号,再停电机。

八、排污

(一)排污时首先将慢开快开阀(离锅炉体近的一只)全开,然后微开快开阀(排在慢开阀后面的)以便预热排污管路,待管道预热后再缓缓开大,排污完毕阀门关闭次序与上相反。

(二)如2台或2台以上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而排污管上又无逆此阀门,排污时注意:

1.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2.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三)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进行,在排污时应密切注意炉内水位,每次排污从降低锅炉水位20-50mm范围为宜。

(四)关闭排污后, 应检查排污是否严密。检查方法:关闭排污阀,过一些时间后,在离开第二只排污阀的管道上用手试摸是否冷却,如不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

九、停炉

(一)临时故障停炉:

当锅炉遇到炉排卡住或炉排片断裂时,为了迅速解除故障,应进行临时故障停炉,其操作步骤如下:

1.关鼓风机,微开引风机。

2.停止炉排转动,清除煤闸门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二)暂时停炉

暂时停炉是有计划进行的工作,其操作方法如下:

1.停炉前根据用汽情况,可提前20-30min停止加煤,炉排速度减为最慢,此时应适当关小鼓风机,让煤烧尽,最后停止鼓风机。

2.锅炉冷却后,后水位要降低,因此停炉时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3.停止供汽后,使汽包内压力降到零,再关断总汽阀及烟气调节器。

(三)长期停炉

当锅炉需要检修时,应长期停炉。

1.按照暂时停炉的步骤停炉。

2.待炉内水慢慢冷却到70℃以下时,方可将炉水放出,这时须将安全阀抬起,让汽包内部与大气相通。

3.为了缩短冷却时间,亦可向锅炉进入冷水,同时通过管道放出热水,但水位不应低于正常水位。

4.炉水放出后,然后开启入孔、手孔用清水冲洗水污。

(四)紧急停炉

锅炉在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紧急停炉。

1.锅炉汽压迅速上升,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虽经采取加强给水,减弱燃烧等降压措施,安全阀也已排汽,但汽压仍继续上升时。

2.锅炉严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3.锅炉水位迅速上升,虽经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仍不能保持水位时。

4.锅炉水位迅速上升,超过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有限时。

5.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无法向锅炉进水时。

6.水位表和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者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8.烟道中的气体发生爆炸或复燃,严重危及锅炉和司炉人员安全时。

9.锅炉受压、元件烧红、裂纹、变形、接缝严重泄露,危及安全运行时。

10.锅炉房发生火警或附近场地发生火警,有可能蔓延到锅炉房时。

(五)紧急停炉的顺序

1.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

2.将煤闸门闸到最低点,迅速铲出煤斗内的存煤,并开点火门,清除炉排头部堆积的煤。

3.以最快的速度使炉排转动,把炉膛内的渣及煤通过排渣门全部清除掉,最后停止炉排转动。

4.打开放气阀把汽排出。

5.当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应关闭总汽门,这时严禁向炉内盲目上水。

第13篇 锻坯加热炉工司炉零件清理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炉顶、炉墙是否完好,炉门升降机构及配重是否牢靠,通风及燃料管道有无缺损、泄漏,坯料输送机械能否正常运转,方可开炉。

2、使用火钩、火钳、撬棍时,要注意身后是否有人,不可随手乱扔工具,装、出炉用力不可过猛,以防发生事故。

3、加热炉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注意室内及炉内通风,开炉时,应起动通风设备。烟道及炉子周围要经常清理,保持畅通。

5、进行装、出炉、翻料及观察炉内情况,需打开炉门时,在开启炉门前,应关小油门、气门及风门,戴好防护眼镜,并与炉门保持适当距离,以防火焰喷出伤人。

6、炉内温度过高、余气未排净时,不准进入炉内检修或清理。进入电炉及煤气炉内检修时,应设人监护,并在断开的开关和气阀处挂上“正在检修,严禁开动”的警示牌。

7、两人以上操作时,应统一指挥,注意协作配合好。

8、工作中,发现炉内掉砖、跑火、漏水时,应及时处理后再使用。

9、清理炉内的氧化皮、碎砖及其它物件。用压缩空气吹扫时,对面不准有人。

10、使用燃煤炉时:

(1)检查渣池水位,清除煤渣,检查炉篦是否复位;

(2)点火前,应先打开烟道,检查鼓风机运转是否正常(对于集中供风的,应打开风门);

(3)装毛坯时,不准将毛坯扔到炉底,应将毛坯放在炉台上,再推入炉膛;

(4)大料装出炉时,应关闭风门;

(5)工作完毕后,应关闭风门,封好燃烧室的火源,清除灰渣,关闭炉门并进行清扫。

11、使用重油炉时:

(1)检查油管、风管及加热管有裂纹或泄漏现象时,应修好后再开炉;

(2)燃油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只准用蒸汽或带隔套的电热装置进行解冻;

(3)点火时,应先打开烟道闸门及炉门,再将点火棒插入炉内,稍开油门及风门,待油燃烧后,再调节油门及风门,使其充分燃烧;

(4)在点火时,炉门正面严禁站人,也不准对着喷火口探望;

(5)发现喷嘴堵塞,需要疏通时,应先将油门、风门关闭,方准进行;

(6)工作完毕后,应先关油门,后关风门,放下烟闸和炉门,用蒸汽把剩余的重油吹扫干净,清理现场。

12、使用煤气炉时:

(1)检查温度计、压力表是否可靠,压力是否正常,所有烧嘴上的煤气阀是否关严。如有漏气,必须修复后方准使用;

(2)点火前,应用蒸汽、氮气或烟气吹扫和置换炉膛内的煤气,吹扫中严禁火源;

(3)点火时,应关闭各烧嘴上的空气阀,将点火棒插入点火孔,再缓慢打开煤气阀,点燃烧嘴后再调节空气阀和煤气阀,使其充分燃烧。严禁先给煤气,后点火。一次未点燃时,应关闭煤气阀和空气阀,经吹扫残余煤气后,重新按以上程序再进行点火;

(4)点燃时,应由上而下、由里向外逐个点燃。禁止将所有的烧嘴同时点燃;

(5)点燃后,应关闭炉门,调节烟道闸门,使炉内略呈正压;

(6)停炉时,应按先关空气、后关煤气的程序,将逐个烧嘴的阀门关闭,然后关闭煤气和空气总阀,再关闭风机、炉门和烟道闸门;

(7)当停电或鼓风机出故障以及煤气压力波动过大时,应立即关闭煤气阀,停炉进行处理,

(8)禁止采用火烧的办法检查煤气泄漏,漏气严重时,应报告领导,并立即打开门窗,禁绝火种,以防爆炸;

(9)修炉前,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吹扫炉内煤气;经取样分析一氧化碳含量小于30毫克/[米]3后,方可进炉修理;

(10)煤气管道的修理,应由管道工进行,并遵守工业管道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3、使用电炉时:

(1)检查接地或接零是否良好,料钩、火铲、夹钳的手柄绝缘是否完好,如有破损,不准使用;

(2)装炉、出炉严防物料或工具碰坏电热元件和热电偶;

(3)严禁将带水的或具有挥发腐蚀性物质的工件送入炉内;

(4)发现热电偶或控制仪表工作异常,应找有关人员检修;

(5)工作完毕后,应关闭炉门,切断电源,不准用吹风的办法降低炉温。

第14篇 热水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操作

1.本规定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低压锅炉;

2.司炉工必须经银南劳动局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操作不高于核准类别的锅炉;

3.司炉工上岗时必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

二、点火前的准备

1.冲洗,对新投入或长期停用的锅炉及网路系统,启动前应用水进行冲洗,以清除网路系统中的污垢、铁锈和其他杂物,防止在运行阻塞管路和散热设备;

2.充水,锅炉系统应充入水质符合的软化水,系统充水的顺序是锅炉-网路-用户,向锅炉充水的顺序一般由下锅筒、下集箱开始,至锅炉顶部放气阀冒出水为止;

3.检查恒压设备,系统恒压设备必须与系统完全相同。

三、启动

热水锅炉投入运行应先开动循环水泵,待网路中的水循环起来以后才能点火,防止水温过高发生汽化,锅炉点火时应先开动引风机,通风三至五分钟后再开鼓风机。

四、运行

1.对系统进行调整,控制热网供回水温度、压力和各回路系统流量;

2.运行参数控制:(1)保持压力稳定(2)温度控制(3)经常排气 (4)合理分配质量(5)防止汽化(6)停电保护(7)定期排污(8)减少失水。

五、停炉操作

1.正常停炉。正常停炉时,先停止供给燃料,然后关闭鼓风机,最后关闭引风机,但不可立即停止水泵,只有当锅炉出水温度降到50℃以下时才能停止水泵;

2.暂时停炉。暂时停炉时火床一定要压住,烟道出口挡板要关严,在压火期间,如发现锅水温度升高,应短时间开动循环水泵,防止锅水超温汽化,天气寒冷时,停泵时间不应过长,防止系统发生冻结事故;

3.紧急停炉。锅炉运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 因循环不良造成锅炉汽化或锅炉出口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时;

2) 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

3) 循环水泵和补水泵全部失效时;

4) 压力表和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5)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6) 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7) 燃烧设备损坏,锅炉构架被烧坏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8) 其他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时。

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供给燃料,必要时扒出炉内燃煤或用湿炉灰将火压灭,其他操作与正常停炉相同。

第15篇 蒸汽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年满18周岁。

第2条身体健康,没有妨碍司炉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3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司炉工操作证,持证上岗。

第4条熟练掌握锅炉的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低压锅炉进行安全操作。

第5条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锅炉操作和运行的安全知识,懂得蒸汽锅炉的工作原理和本工种的应会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且操作的锅炉应与司炉证类别允许操作的范围一致。

第7条司炉证要定期进行复审,复审时应先进行考核,,复审不合格或超期未复审的司炉证作废。

第8条锅炉投入使用前,必须取得使用证,运行后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第9条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和记录。

三、操作准备

第10条运行前检查与准备

1、入孔、手孔、出污手孔是否严密,附属零部件装置是否齐全。

2、炉篦、炉墙是否正常,前后烟箱是否严密。

3、风道内烟气调节门是否灵活,开关位置是否与图纸吻合。

4、鼓风机、引风机、给水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5、蒸汽管道、给水管路、排污管路,装置是否完整。

四、正常操作

(一)升火:

第11条升火的步骤如下:

1、关闭排污阀,开启排空阀,让锅炉内空气可以排出。

2、将已软化并除氧的水通过省煤器缓缓注入锅炉内(进入温度一般不高于40℃),让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处,关闭给水阀门,待炉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降低。

3、升火时,开启点火门,在炉排前端把木材等引燃物放置在炉篦上(严禁铁钉带入)引燃,点火前先开引风机,调节烟气调节门,待引燃物燃烧旺盛后可以关闭点火门,向煤斗内加煤。间断开启炉排,并在左侧拔火孔处加强观察着火情况,适当进行拔火,等前烘烧热,煤能连续着火后调节鼓引风量,炉堂负压维持在2-3毫米水柱,使燃烧正常。

第12条升火时,温度不能增加太快,避免各部分受热补同,产生过大压力,影响锅炉寿命。

第13条升火后影注意炉内水位,加热后水位会上升,如超过最高水位时,可进行排污。

第14条当开启的一只安全阀内,冒出蒸汽时,即应关闭安全阀,冲洗水位表盒压力表弯管,当气压增至0.2-0.3mpa气压时,检查入孔及手孔是否严密,如有渗漏,应拧紧手孔及入孔盖螺栓,同时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无漏。

第15条当炉内气压逐渐升高时,应注意各部有无特殊声响,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

第16条锅炉初次升火,从冷炉到气压升至工作压力,需要的时间不少于4小时,以后升火,从冷却起步小于12小时,从热炉起不小于半小时。

第17条初次升火时,应按劳动局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37条表7-2的规定压力进行调整。

(二)运行

第18条水质要求:锅炉给水需进行处理,水质标准必须符合gb1576-2001标准。

第19条锅内水位:蒸汽锅炉水位应保持正常水位±50毫米的范围内,不的高于或低于高低水位。水位表内的水一般有微微晃动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内可能堵塞,应立即进行冲洗。

玻璃水位计每班应冲洗两次,并保持安全良好的状态,玻璃水位计每班必须校正一次。

第20条压力:经常注意压力变化情况,尽可能保持炉内压力稳定。压力表弯管应每班冲洗一次,为保证正确,压力表每年应校验一次。。蒸汽锅炉气压不得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

第21条 给水设备:蒸汽锅炉给水尽可能采用连续供水,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省煤器出口最高水温应低于工作压力之下饱和温度40℃,如超过规定温度,用接到水箱的在循环管调节水温,保证省煤器不损坏。发现省煤器与箱壳之间垫料不密封而漏风(可用烛火试验)应用石棉绳嵌密。

第22条安全阀:注意安全阀是否正常,为了防止安全阀盘和阀座粘住,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放试验,每隔2-4星期应升高一次,作排放试验以校验安全阀作用。

第23条安全保护:蒸汽锅炉应用高低水位报警装置,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锅炉还应装设蒸汽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

第24条供汽:当锅炉内压力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气时,火势宜缓,供汽前炉内水位,不宜超正常水位。

(三)正常操作注意事项:

第25条炉膛内正常的燃烧状况应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匀呈黄色,没有穿冷风的火口,燃尽段整齐一致,从烟囱冒出的烟呈浅灰色,炉膛负压保持在2-3毫米水柱。

第26条必须不间断的根据供热情况来调整锅炉内负荷和检查燃烧室的运行。保持锅炉压力稳定。

第27条 大部分燃烧在正常运行下,其燃烧层厚度不应超过170-180毫米,一般对于烟煤采用薄煤层快速燃烧,煤层厚度建议为80-120毫米,雨天煤湿时宜采用厚煤层慢速度燃烧。

第28条煤斗内不能缺煤,随时消除斗内搭桥以及煤不能下落到炉排上的现象。

第29条对于高挥发份的燃料,为了防止煤在闸门下燃烧,煤在吊入煤斗前应打堆浇水,浇水要均匀,一般以手掐能结成松团最适宜,含水量在10--20%之间。

第30条当煤进入炉膛后,应在距离煤闸门0.2米的范围内着火,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在煤闸门下面燃烧。若发现煤闸门低下燃烧,可对燃煤加些煤渣,适当增加浇水量,并加快炉排速度。

第31条如果燃料在距煤闸门0.4米处才开始着火称“脱火”。发生脱火时,可在左侧着火孔处用拔火勾将后面已燃烧的煤拔到新进入炉膛的燃烧层上,或投入木材,加速其着火。

第32条燃层应在炉排尾部保持一定厚度的煤渣层,防止炉排直接暴露在火光下。应注意,如发现后轴线前0.5米处红火,应立即拔火,让其充分燃烧尽。

第33条发现结焦时要打焦。

第34条应避免长时间的压火,因长时间压火炉排两侧板不能得到足够的冷却,可能会引起炉排过热而产生损坏。

第35条运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正常运行。

第36条向供热系统供气时必须是在循环水泵运行的情况下方可打开供气阀供气。

(四)清炉:

第37条对于4吨锅炉清炉工最好选择在低负荷时进行。

(五)排污前注意下列事项:

第38条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第39条如有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第40条排污时应在低负荷、高水位中进行。

(六)停炉:

停炉有三种情况:暂时停炉、安全停炉、紧急停炉。

第41条暂时停炉步骤如下:

(1)停炉前适当减少添煤量,同时相应减弱通风。

(2)炉排上的煤在停止供汽前应尽量烧完。

(3)锅炉冷却后水位降低,因此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

(4)停止供汽后应关闭主气调节门。

第42条完全保护:停炉时要注意安全和维护设备。停炉后、待炉水慢慢冷却70℃以下时,方可把水放出,这时必须先将安全阀抬起,让锅筒内部与大气相通。

第43条紧急停炉:先关鼓风机、后关引风机,清除炉排上的燃料。

(七)维护、保养

第44条锅炉运行2-3星期应检查一次。打开省煤器顶盖,清除管外积尘,清除管内污垢。对锅炉内进行检查,发现可疑之处应立即处理。检查各部辅助设备是否正常。

第45条锅炉运行3-6个月,应停炉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

第46条锅炉保温层罩壳(外包皮)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

第47条锅炉在运行期间应注意一下几点:

1、不允许炉膛喷火、正压燃烧。

2、炉排前部轮轴和后轮轴的四只油杯中每班应旋紧一次对轴承加油。

3、传动装置,如炉排减速器、引风机轴承箱以及出渣装置等传动部分的润滑油应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4、链条炉排是否断路,如有应进行更换。

5、阀门及管道是否露水。

第48条锅炉长期不用的保养方法,有干法和湿法两种,停炉一个月以上应采用干法保养,停炉一个月以下可采用湿法保养。

五、收尾工作

第49条打扫工作场地,保持设备的清洁。

第50条认真填写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第51条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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