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前准备
1. 检查作业车:全面检查车辆的机械、电气系统,确保各项功能正常,无明显损坏或磨损。
2. 确认工作环境:评估作业区域的安全性,清除障碍物,确认地面稳固,无滑动风险。
3.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滑鞋,必要时使用安全带。
二、作业期间操作
1. 启动作业车:按照制造商的操作手册进行启动,避免快速加速或急刹车。
2. 操作升降设备:缓慢平稳地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3. 保持通讯畅通:与地面指挥员保持联系,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三、作业后收尾
1. 关闭作业车:按照规定程序关闭设备,断电并锁定。
2. 清理现场:整理作业工具,清理杂物,恢复作业区域原状。
3. 记录与报告:填写作业记录,报告任何设备问题或事故。
四、应急处理
1. 设备故障:一旦发生设备故障,立即停止作业,启动应急预案。
2. 人员伤害:如有人员受伤,立即进行急救,并联系专业医疗援助。
五、培训与考核 定期进行作业车操作培训,确保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设备,了解安全规程。
1. 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法规,执行企业内部的安全规章制度。
2. 作业车操作人员需持有有效操作证书,定期进行复训。
3. 安全检查应形成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4. 应急预案需定期更新,全员参与演练,确保其有效性。
1. 作业前需要检查哪些方面?(答案:车辆系统、作业环境、个人防护装备)
2.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如何处理?(答案:立即停止作业,启动应急预案)
3. 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做哪些工作?(答案:关闭设备、清理现场、记录报告)
4. 作业车操作人员应具备什么资格?(答案:有效操作证书,定期复训)
5. 安全规程的遵守依据是什么?(答案:国家法规、行业标准、企业规章制度)
第1篇 高空作业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二、年满 18 岁,经体格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三、 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四、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 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
五、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 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六、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栏杆围起,并挂上“ 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七、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 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八、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九、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十、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 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十一、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十二、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十三、在石棉(玻璃)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玻璃)瓦坠落。
十四、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十五、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 270 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
十七、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品。
十八、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 , 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 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冰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
十九、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二十、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 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50 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 必须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第2篇 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启动前检查
1、清理设备上的泥土杂物;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有无变形、裂纹等异常损坏。
2、检查转向机构有无异常。
3、检查轮胎有无损伤,气压是否正常,螺栓有无松动和丢失。
4、检查车架有无变形、裂纹,驱动桥有无开焊或裂纹。
5、检查制动系统有无异常。
6、检查设备各部有无渗漏现象,各部联结螺栓有无松动、断裂、丢失;附件是否齐全。
7、检查液压油位、燃油位、发动机油位、冷却液位、制动液位、蓄电池电解液液位等。
8、检查空气滤清器,必要时清理。
9、检查清理发动机周围和散热器上的杂物和尘土,检查发动机有无渗漏、联结螺栓有无松动丢失。
10、检查发动机风扇皮带、发电机皮带有无损坏,以及张紧度是否合适。
11、检查油管、电气线路有无异常磨损、老化、破裂等现象。
12、检查车箱内和平台上是否有杂物,通向作业车走台板和工作平台的阶梯上不能有油污。
13、检查支腿、臂架、作业斗有无变形、裂纹,工作臂油缸是否正常,销轴是否完好。
14、检查照明、喇叭、雨刷器、倒车镜、灭火器、电喇叭等报警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15、检查仪表、指示器、指示灯是否齐全完好。
16、检查取力操纵开关是否放在空位。
第二条 启动
1、检查一切正常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及人员后,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然后用钥匙接通电源(将钥匙转至acc档)。
2、踩下离合器踏板,继续转动钥匙开关起动发动机。如果发动机启动困难,钥匙在启动位置的时间不准超过20s,两次启动间隔不准少于2min,如果连续3次不能启动,应检查油路、电路。
3、当发动机起动后,立即松开钥匙,缓慢松开离合器踏板。
4、发动机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是否正常。
5、发动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3~5min,检查发动机等有无异响、异味、异常振动和渗漏,观察发动机排气颜色是否正常。
6、逐渐增大发动机油门,使转速至中速,以使发动机升温。
第三条 运行
1、冷车启动后不准立即行驶和作业。
2、只有当气压达到450kpa、机油压力达到100kpa,且冷却液温度达到50℃以上时,方可起步。
3、发动机连续怠速运转时间不准超过15min。
4、起步前检查车辆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和障碍物,鸣笛示意。
5、起步前必须先解除停车制动。
6、起步后,在10km/h左右检查制动系统和转向系统的可靠性。
7、不准在发动机熄火或空档情况下滑行。
8、不准用高速起步,起步时不准高于二档,起步后按道路情况升档。
9、行驶中应正确更换档位,合理控制车速,不准强行爬坡。
10、行驶中不准人员上下设备,也不准有人站在驾驶室外进行检修和其它工作,11、不准其他无关人员搭乘,更不准有人乘坐在车辆驾驶室外的任何地方。
12、在运行中,应经常观察故障指示灯及仪表是否正常;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如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13、行车时作业斗内严禁载人装物。
14、行驶时,不允许在工作平台上放置任何没有固定的载荷、工具或其它物品。
15、高空作业车装有高空作业装置,尽可能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
16、行驶时,工作臂必须处于起始位置。
17、不准在横向坡度超过5°,纵向坡度超过15°的地面上行驶。
18、高空作业车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作业。雨、雪、雾、雷天气时不得进行作业。
19、当风力超过6级时,高空作业车必须停止工作,并将平台降回至行驶位置。
20、光线暗淡或能见度低时应停止工作,否则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工作区域有良好的能见度。
21、在台阶处工作时,与台阶坡顶线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
22、工作范围有电线通过时,应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
23、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观察工作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处理各种情况。
24、服用对反应能力有影响的药品或含酒精的饮料后,不得操作高空作业车。
25、车辆停稳后,拉紧手刹车。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扳动取力器开关,然后慢慢松开离合器踏板,油泵开始运转。确定油泵运转正常后,即可作业。
26、环境温度较低时,起动油泵后必须在无负载下运行5~8min,预热液压系统,然后再进行作业。
27、操作油门控制手柄将发动机转速调节至合适位置,以便支腿、上车动作获得合适的速度。每次高空作业结束后,恢复发动机设定怠速。
28、工作地面应坚实、平整,地面坡度超过5°时不得工作。必要时支撑支脚。
29、进行高空作业时,除工作斗的操作者外,车辆旁边还必须配备有一名操作员(监护人),随时准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
30、进行高空作业时,要在车辆周围设置绕道等标志,防止过往行人及车辆触及作业车发生事故。
31、严禁人员在高空作业车作业范围内逗留。
32、工作人员上下走台应通过车梯。
33、操作时,禁止将身体探出工作斗以外。禁止从工作斗或者往工作斗扔物品。
工作臂处于初始位置时(在臂支架上),才可以进行支腿操作。工作臂离开臂支架后,支腿锁死,不能进行操作。
34、伸支腿必须先伸水平支腿,再伸垂直支腿;收支腿时,先收垂直支腿,后收水平支腿。
35、伸支腿时,注意观察水平仪,保持车架水平,使水平仪的气泡位于最小的圆圈内,否则,再调节支腿,使车架水平。支腿伸出后,轮胎必须离开地面一定距离(30~80mm)。
36、支腿操作完毕后,将支腿油缸选择手柄全部置于中位。
支腿伸出后,按下支腿示廓灯按钮,支腿上的示廓灯亮,提醒过往车辆与行人注意。
37、主动力源(发动机或油泵)出现故障时,按下电动泵按钮,启动应急电泵,进行上下车应急操作。
38、因主动力源出现故障,而改用电动泵工作后,应找出故障并排除,不允许在原因不明的情况下,继续反复使用电动泵,以避免损坏电动泵。
39、电动泵每次运转时间不得超过30s,两次起动时间间隔不得小于20s,一次应急操作累计时间不得超过5min。
40、工作人员必须在工作斗处于初始位置时,方可进出;工作人员进入工作斗后,系好安全带。
41、严禁工作人员不系安全带进行作业。
42、严禁工作斗超载工作。
43、每次操作只能进行一个动作,严禁进行复合动作;动作时,先按下动作选择开关,再缓慢扳动调速手柄;动作停止时,先缓慢放松调速手柄,再松开动作选择开关;调节速度时,动作应缓慢,严禁急剧改变工作速度。
44、作业斗的举升及降低,可通过转台处和工作斗处的控制箱进行控制。
空载情况下,通过转台处控制箱进行臂架伸缩、起落及回转等操作,检查各运动部件是否无工作正常。
45、高空作业操作,举高为先举上臂至某一角度,再举下臂,上、下臂交替举升;选择要进行的动作时,应先扳动相应按钮,再缓慢扳动调速手柄,调节工作速度,结束动作时,先减小速度,再停止动作;举高到预定位置后再进行平台回转;降落反之。
46、作业完毕,必须将工作臂及平台回到初始位置,落下后与臂支架配合好,不得悬空。
47、液压油温超过70℃时,应停机休息,降温后再使用。
第四条 停止
1、停车时应选择平坦地面,将各操作手柄置于空位,给上停车制动,熄灭发动机。
2、运行中如出现故障时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带,并给上制动。在紧急情况下3、必须在坡道上停车时,要将车辆的前轮或后轮靠上坚固土墙或打埯。
4、不准在坡道上长时间停车。
5、发动机运转时,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6、停车后,放掉贮气罐里的积水,清理卫生,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填写运行记录。
第3篇 电气化隧道打眼作业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打眼作业时,除司机、副司机外,还应有指挥人员在打眼作业车上,根据孔的位置来确定停车地点,指挥打眼作业司机的操作。
二、动力部分遵照第三章第四节“内燃发电机组”的规定执行。
三、工作部分
1. 作业前,检查平车上地板应完整,以防止人员摔伤。
2. 起动发动机时,要先确认操作台左下边的油路控制阀在“回油”位,其余各阀的手柄均应处在中间位。
3. 在进入隧道以前,应将两台发动机全部起动,并打开全部照明灯。
4. 钻机工作前,指挥人员应指挥轨道车司机制动好车辆。顶尖顶住洞顶时,禁止前后移动滑台。
5. 操作时,所有的动作都应平稳,切勿猛推、猛拉操作杆,各种动作不得一次完成,要求“点动”操作。同时,注意监视,防止挤破油管。
6. 钻头接触洞壁后,应进行数次进退操作,然后再往下钻,以防止钻杆把平车顶歪,钻孔偏斜,给退出钻杆造成困难。
7. 当钻机在原始位置时,要先把补偿油缸向前推进,才能操作钻机,完成抬头动作。在钻机下落过程中,也应加强对支柱的观察,防止把支柱挤坏。
8. 在作业中需要移动滑台时,应先收回顶尖以及各钻机。
9. 作业后,左、右两边支柱上的钻机向下落时,不要一下子落到底,防止挤坏油管。操作中应有人监护。
10. 在钻机装上钻杆进行操作钻杆“夹紧”动作时,注意勿把钻杆挤死。
11. 打眼作业车停入数日,首次使用时,应先进行动作试验。试验时动作应慢,防止损坏油缸。
12. 在作业结束后,应取下钻杆。如遇到大风及雨雪天气,应用清洁的口袋把钻机包好,以防止雨水及泥沙侵入钻机。
13. 转移工地时,应把整车各个可动部位都回到原始位置,并妥善固定好。
第4篇 高空作业车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高空作业车司机。
3 内容
3.1 高空作业车属于特种作业车辆,高空作业车驾驶员必须经专业理论和驾驶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市劳动局签发的高空作业车驾驶证方可驾驶高空作业车,有其他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员一律不准驾驶。
3.2 驾驶员在驾车前应认真了解使用说明,熟练掌握高空作业车性能和操作方法。
3.3 操作前,应对高空作业车各系统进行认真的检查,若发现故障必须进行必要的维修。
3.4 开车前应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情况,确认无人员及障碍物,确保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并鸣笛起步。
3.5 应空载动作各部位,以检查各部位动作的准确性、各制动系统的灵敏性以及排除液压系统中留存的空气,防止作业中产生振动或“爬行”。
3.6 因高空作业车车型不一,开关位置不同,高空作业车驾驶员相互替车前,必须先熟悉性能后方可从事作业。
3.7 为安全和有效操作,高空作业车应就位于坚硬的地面上,不要停在松软或不平的地面。
3.8 进入高空作业车作业平台内要栓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不准将安全带系在工作平台以外的构件上,若有不符合规定者,司机有权拒绝开车。
3.9 操作控制手柄应平稳,不可用力过猛,高空作业车禁止两人同时操作。
3.10 在工作平台内不准架设梯子或放置垫物加高作业,更不允许用长板等物伸出平台外增加幅度,防止倾翻。
3.11 高空作业车在岸边或驳船上对水上船舶作业时,工作平台外侧距离作业面应不小于400毫米,高空作业车司机必须在工作平台内进行操作,并不得将发动机关闭,随时调整工作平台与船舶的相对位置,以防碰撞。
3.12 高空作业车在驳船上作业时,必须将高空作业车停放在驳船中心位置,并且用拉力足够的钢丝绳封牢,不得移动。
3.13 高空作业车严禁在岸边或驳船上对水上没有系好缆绳的船舶进行作业。
3.14 高空作业车在驳船上作业时,当海面风力或浪涌较大,高空作业车工作平台摆动超过300毫米或驳船与水上船舶相对移动超过±300毫米时,均应停止工作。
3.15 高空作业车在作业中发现有异常响声或现象,应马上停止作业,查找原因,严禁带病作业。
3.16 工作平台严禁超重超员,并不得用平台载运重物或较重的工具、设备,不准在工作臂或工作平台上挂钩子或绳子来向上提升物品。
3.17 平台、臂杆等应与电线、通讯电缆等保持适当间距,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3.18 进行长距离行走以及伸臂状态行走时,应锁紧回转机构,不应同时进行高速行走和变幅操作。
3.19 高空作业车在行驶或调头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及地面环境。
3.20 高空作业车必须在作业面风力不大于7级(含7级)、地面平整坚实且地面水平倾斜度前后不超过5度,左右不超过3度的条件下允许正常工作,作业中当倾斜报警响时,应立即回收臂杆,然后回移车辆,调整车位,直到报警消除。
3.21 对于轮距可调的高空作业车,应根据作业范围的大小来调整轮距,在进行伸臂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作业范围限制装置”指示灯是否报警,不准超过规定范围进行伸臂作业,防止倾翻。
3.22 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安全装置,报警器线路或改动控制线路。
3.23 作业完毕后应将臂杆回缩后落至低位,关闭发动机,锁好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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