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巷安全概述 煤巷作业是煤炭开采的关键环节,其安全性直接影响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炭生产效率。本规程旨在规定煤巷作业的安全规范,确保工作环境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煤巷安全标准
1. 通风管理
- 确保煤巷内持续通风,以排除有害气体和热量,保持适宜的工作环境。
- 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
2. 防爆措施
- 严禁携带火源进入煤巷,所有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
- 定期检查巷道内的瓦斯浓度,超过安全阈值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
3. 支护与顶板管理
- 根据地质条件选择合适的支护方式,定期检查支护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 对顶板裂缝和松动情况及时处理,防止冒顶事故。
4. 个人防护
- 所有矿工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包括头盔、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5. 应急响应
- 制定并执行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透水、瓦斯突出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 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1. 问:煤巷作业中,通风设备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通风设备能排除有害气体和热量,保持适宜的工作环境,防止瓦斯积聚引发事故。
2. 问:在煤巷中,个人防护装备有哪些?
答: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头盔、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用于保护矿工免受伤害。
3. 问:当发现顶板有裂缝和松动时,应如何处理?
答:应及时处理,防止冒顶事故,确保巷道安全。
4. 问:煤巷作业中,防爆措施有哪些?
答:严禁携带火源,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定期监测瓦斯浓度。
5. 问:矿工应如何应对突发事故?
答:矿工应熟悉应急预案,了解紧急疏散路线和应急设备的使用,参与定期的应急演练。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明确了煤巷安全规程的基本要求,旨在为矿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煤炭开采的顺利进行。每个作业人员都应严格遵守这些标准,以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第1篇 斜切分层采煤巷道掘进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斜切分层采煤巷道掘进工应熟悉本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征,掌握作业规程相关要求,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掘顺槽时要严格掌握坡度,底顺槽一定要沿底板掘进,板顺槽一定要沿顶板掘进。
第3条掘回采眼时一定要沿底板上掘,将透上顺槽时,上口要脱离底板,将眼布置在顺槽当中。
第4条掘进斜煤门时,要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角度掘进,不可忽大忽小。
第5条各种顺槽、煤门」、立眼掘进,其断面、材质、规格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第6条施工时使用的通风设施、设备符合通风要求。
第7条掘进时严格执行爆破的有关规定。
第8条掘进时严禁空帮空顶。
第9条掘进要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要求施工。
三、操作准备
第10条备齐电钻、钻杆、钻头、锹、镐、支护用料等工具和材料。
第11条检查风筒是否按作业规程要求接到位、瓦斯探头是否悬挂好,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工作是否正常。
第12条检查瓦斯等有害气体是否超限。
第13条检查煤电钻是否完好。
第14条检查当班所需材料是否备齐。.
四、正常操作
第15条后路巷道符合规程要求,无浮煤、乱料堆积。
第16条用手搞进行敲帮问顶,同时定好眼位。
第17条洒水灭尘、打眼、装药、连线,按要求撤出人员,设好警戒、爆破、再洒水灭尘。
第18条找下悬矸、悬煤,出煤,支护。
五、收尾工作
第19条工作结束后收拾好工具,将迎头及后路浮煤出净,将剩余材料分类码放整齐或运到指定地点。向当班班长汇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下班。
第2篇 打眼工(煤巷电钻岩巷风钻)安全操作规程
1、打眼前的准备
a、检查待打眼的掘进工作面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掘进工作面的顶板,巷帮有松煤、活石,必须及时清除,架棚支护的支架歪扭要重新扶正加固,并及时背帮护顶,锚网支护的锚杆出现断裂或顶网躺肚要重新加固和处理,掘进当头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要进行补架补棚或锚网支护。
b、采用煤电钻打眼时,在打眼前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皮漏电,电钻外壳、后罩、风翅是否完好,开关是否灵活,并送电进行试转听其音是否正常,检查电钻、电缆插销是否完好,如上述检查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打眼。
c、检查钻头四角是否锋利,合金片是否缺损或脱落,不合格的钻头及时更换。
d、检查钻杆是否弯曲变形,长度是否符合孔深要求,不合格的钻杆,必须及时更换。
2、掘进工作面有以下情况之一,严禁打眼。
a、掘进工作面风机停转、巷道无风。
b、掘进当头20米范围巷道中,瓦斯0.8%时,或掘进巷道内局部空洞瓦斯积聚达到2%时。
c、无防尘水。
d、掘进当头拒爆未处理完毕。
e、掘进工作面安全条件不好。
3、打眼前必须看好中、腰线,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
4、打眼施工时,严禁人员站在转动钻杆边,严禁用脚蹬钻杆。
5、眼位过高时,必须搭设牢固的工作台,严禁把电钻举在头顶以上打眼。
6、超过25度以上的上山掘进工作面打眼时,后方要设挡板,以防人员滑下而发生人身事故。
7、下山当头打眼时,必须将底部的浮煤清理到实底,如有积水,必须排干,严禁在水中打眼。
8、严禁套孔加深打眼。
9、打眼过程中,如出现煤层出水,瓦斯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打(并不得抽出钻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10、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11、处理拒爆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12、打完眼,必须将打眼工具、设备撤出距当头30米以外,存放在安全地点,严禁打干钻。
二、岩巷风钻打眼工
1、打眼工要熟练掌握《作业规程》及施工图板中的炮眼布置图、锚杆支护图,掌握炮眼或锚杆眼的角度及深度,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打眼。
2、打眼工进班时,首先要检查巷道及工作面支护状况,当头控顶距过大,影响安全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支护后打眼的顺序,严格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好松散岩石、危岩。风筒距当头距离超过规定要先接风筒后再打眼。
3、打眼前,先检查风钻是否完了,加好各种润滑剂。必须把巷道中、腰线引到当头、定好各眼眼位。
4、打眼前,先检查风钻是否有拒爆、残爆,如有,必须先处理好。对残余炮眼可在距离残余炮眼0.3米处,钻与残余炮眼相平行的炮眼,重新装药起爆。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加深。
5、只有在炮眼全部钻完,并把钻具运到安全地点后,方可装药。严禁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6、当头及巷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打眼,当头及巷道中瓦斯达到1.2%时,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7、打眼时,人员必须站在支护牢固地点,并有专人观察顶板动态,发现危岩,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处理好后方可恢复工作。
8、每个眼钻完后,必须将眼吹洗干净。
9、打眼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如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受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当头及巷道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打眼、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第3篇 打眼工煤巷电钻、岩巷风钻安全操作规程
1、打眼前的准备
a、检查待打眼的掘进工作面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掘进工作面的顶板,巷帮有松煤、活石,必须及时清除,架棚支护的支架歪扭要重新扶正加固,并及时背帮护顶,锚网支护的锚杆出现断裂或顶网躺肚要重新加固和处理,掘进当头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要进行补架补棚或锚网支护。
b、采用煤电钻打眼时,在打眼前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皮漏电,电钻外壳、后罩、风翅是否完好,开关是否灵活,并送电进行试转听其音是否正常,检查电钻、电缆插销是否完好,如上述检查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打眼。
c、检查钻头四角是否锋利,合金片是否缺损或脱落,不合格的钻头及时更换。
d、检查钻杆是否弯曲变形,长度是否符合孔深要求,不合格的钻杆,必须及时更换。
2、掘进工作面有以下情况之一,严禁打眼。
a、掘进工作面风机停转、巷道无风。
b、掘进当头20米范围巷道中,瓦斯0.8%时,或掘进巷道内局部空洞瓦斯积聚达到2%时。
c、无防尘水。
d、掘进当头拒爆未处理完毕。
e、掘进工作面安全条件不好。
3、打眼前必须看好中、腰线,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
4、打眼施工时,严禁人员站在转动钻杆边,严禁用脚蹬钻杆。
5、眼位过高时,必须搭设牢固的工作台,严禁把电钻举在头顶以上打眼。
6、超过25度以上的上山掘进工作面打眼时,后方要设挡板,以防人员滑下而发生人身事故。
7、下山当头打眼时,必须将底部的浮煤清理到实底,如有积水,必须排干,严禁在水中打眼。
8、严禁套孔加深打眼。
9、打眼过程中,如出现煤层出水,瓦斯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打(并不得抽出钻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10、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11、处理拒爆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12、打完眼,必须将打眼工具、设备撤出距当头30米以外,存放在安全地点,严禁打干钻。
二、岩巷风钻打眼工
1、打眼工要熟练掌握《作业规程》及施工图板中的炮眼布置图、锚杆支护图,掌握炮眼或锚杆眼的角度及深度,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打眼。
2、打眼工进班时,首先要检查巷道及工作面支护状况,当头控顶距过大,影响安全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支护后打眼的顺序,严格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好松散岩石、危岩。风筒距当头距离超过规定要先接风筒后再打眼。
3、打眼前,先检查风钻是否完了,加好各种润滑剂。必须把巷道中、腰线引到当头、定好各眼眼位。
4、打眼前,先检查风钻是否有拒爆、残爆,如有,必须先处理好。对残余炮眼可在距离残余炮眼0.3米处,钻与残余炮眼相平行的炮眼,重新装药起爆。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加深。
5、只有在炮眼全部钻完,并把钻具运到安全地点后,方可装药。严禁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6、当头及巷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打眼,当头及巷道中瓦斯达到1.2%时,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7、打眼时,人员必须站在支护牢固地点,并有专人观察顶板动态,发现危岩,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处理好后方可恢复工作。
8、每个眼钻完后,必须将眼吹洗干净。
9、打眼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如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受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当头及巷道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打眼、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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