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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修理安全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内容

一、安全规定

1. 检修前准备:确保车辆熄火,拔出钥匙,断开电池负极,以防意外启动。

2. 工具使用:使用专用工具,避免使用可能导致损坏或危险的替代品。

3. 安全装备: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和防滑鞋,必要时使用安全带。

4. 危险区域:禁止在发动机运行或悬挂部件下工作,避免接触高温、高压和尖锐部位。

二、维修程序

1. 车辆检查:先进行外观和功能检查,识别潜在问题。

2. 故障诊断:使用诊断设备,依据故障代码确定问题所在。

3. 维修步骤:按照制造商的维修手册执行,避免盲目拆装。

4. 部件更换:确认新部件质量,正确安装,确保紧固件扭矩符合标准。

5. 清洁与测试:维修后清理工作区域,测试车辆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三、环境保护

1. 废弃物处理:正确处置废弃零件、油液和化学物质,遵守环保法规。

2. 油液管理:防止泄漏,使用容器收集废弃油液,定期处理。

3. 噪音控制:限制噪音产生,特别是在居民区附近工作时。

四、团队协作

1. 通信清晰:使用标准术语,确保信息准确传递。

2. 协助配合:在需要时互相协助,避免单人操作大型设备。

3. 安全监督: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相互提醒遵守安全规程。

标准

1. 符合行业标准:维修过程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汽车维修标准,如sae或ase标准。

2. 制造商指南:严格遵守汽车制造商提供的维修和保养指南。

3. 认证要求:维修人员需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如ase认证。

4. 安全评估:定期进行工作场所安全评估,及时纠正潜在风险。

考试题及答案

1. 在车辆修理过程中,为什么要断开电池负极? 答案:断开电池负极是为了防止电流流动,避免意外启动,保护工作人员安全。

2. 当发现车辆故障时,应如何进行初步检查? 答案:应先进行外观和功能检查,识别可能存在的问题,然后使用诊断设备确定故障位置。

3. 废弃零部件和油液应该如何处理? 答案:应正确处置废弃零部件,将油液收集在专用容器内,按照环保法规进行处理。

4. 在团队协作中,为什么需要使用标准术语? 答案:使用标准术语可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地传递,减少误解,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5. 作为汽车修理人员,应持有哪种类型的认证? 答案:应持有如ase这样的专业汽车服务认证,以证明其技能和知识水平。

车辆修理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2篇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3篇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4篇 机动车辆修理安全技术规程怎么写

1.车辆修理工除遵守本规程外,还要遵守钳工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机动车辆的修理人员,必须了解所修车辆的构造、性能、修理方法及安全要求。

3.工作之前,应清理好现场,检查好工具及起重设备,使其具备安全可靠的工作条件。

4.起重工作时应有专人指挥,拴绳扣应由有经验的工人担任,吊运物件应用绳子拉住,以防摆动,在吊起或顶起的车辆或物件下进行修理时,必须垫好木支撑。

5.在不必吊起的车辆下作业时,车辆应选择平坦地点停放,前后轮必须用三角木塞住,拉紧手刹车,将变速杆置人空档,方可作业。

6.清洗发动机时,必须拆下马达线。以防跳火引起火灾。

7.检查高压线圈火花强度时,不要在机油加注口处掉火,以免曲轴箱内溢出的可燃混合气遇火喷燃伤人。

8.轮胎充气时,必须加牢钢板或链条保险,防止锁圈因轮胎压力增加崩出伤人。

9.汽油中含有铅,不得用口吸取,防止铅中毒。水箱防冻液系一种有剧毒的化学物品、绝对禁止用嘴吸取,操作后洗净双手。

10.为了防止汽车废气中毒,试验和磨合发动机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不必须在室内进行时,一定要保持通风良好。

11.车床、刨床、电锯、电气焊及其它专人负责的设备,均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禁止使用电气焊。

12.使用砂轮或打气泵时,必须遵守有关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马虎从事。

13.使用电钻时,必须配戴绝缘手套。

14.在拆卸车轮时,必须加用保险千斤和安全马橙,不得随便用其它砖面代替。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进入车底工作。

15.拆装轴承须尽量用紫铜棍,以免损坏轴承。

16.倒车时,指挥人员应站在车身一侧,并有一定的距离,不准在车箱后指挥。

17.两人以上同时工作,要有一人指挥,配合协作,统一行动。

18.拆下来的零、部件,应放置牢固,避免歪滚,发生伤人事故。

19.用铲剔削工件时,应佩带防护眼镜,严防铁屑飞溅伤人。

20.拆下的传动轴等,长园柱件,不可竖立,应平放在座架上。

21.修车时所用的照明,电压应不超过36伏,在潮湿的地方应采用12伏防爆灯。

22.装配时,需拨动飞轮要用撬棍慢慢进行,切勿用手,以防伤手指。

23.严禁用手去检查装在车上的变速器齿轮。

24.装传动轴时,应用座架支牢后进行,不准扛在肩上装配。

25.在对正两个交错孔时,应用专用工具,不许用手指对正。

26.校正点长时间时,要用手摇柄转动发动机不许用手扳动风扇叶,摇车时,人要站立稳妥摇时应由下向上提,不准由上向下压,以防压缩力增大,摇柄回击伤人。

27.当把车辆架起来试验发动机时,如轮子正在转动,不准在汽车下工作和站在车前。

28.未修完的车辆,非检查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挪动车。

29.修理人员不准在发动的汽车下面工作,如确实需要时,必须用三角木将车塞牢,拉紧手刹车,放人空档,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坐入车内,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30.当自卸车辆的车箱上升或下降时,不得站在或探向车箱下面,如需在升起的车箱下工作时,一定要用木杠将车箱支撑牢固。

31.修完的发动机在起动前,应由主修人员签署转几圈,详细检查一下油路、水路、转动部位有无松动、碰击现象、电火花有无漏电现象。冬季试完车,必须将冷却余水放掉。

32.发动车时,严禁用向化油器阻风门处直接加注油的方法启动车,以防化油器回火引起火灾。面部不得靠近化油器上方,以防回火烧伤。

33.检修转向、制动等安全机构主要部件时,一定要严格把关,按技术要求进行,防止出现机械事故。

34.使用油压千斤顶时,必须按千斤顶技术规程进行。

35.在车下作业时应有垫子并佩戴防护镜。

36.凡需要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者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得开动任何车辆。

37.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在没停妥时,严禁上下人。

38.维修车辆需要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用防火措施。

第5篇 车辆修理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卸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翻斗车、铲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5.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6.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的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7.车辆需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8.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头手。

第6篇 厂内机动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修理工必须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熟练掌握各类汽车等运输设备的技术性能构造原理。

2、修理前要了解设备情况,主要问题按照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予以正确处理,提高修理质量确保安全。

3、在修理和分解运输设备时,必须注意:

(1)千斤顶支撑可靠,木防护架好,车轮塞垫牢靠,手刹车拉死,以防车轮侧滑、滚动、位移倾翻等现象发生造成事故。

(2)使用吊车时,一定要检查被吊物件是否拆卸完毕。集体作业时应相互关照,注意安全。

(3)修理翻斗时,必须加强支撑保险,严禁没有保险支撑,只用吊车进行作业。

(4)使用电气焊时,必须将燃油和其他易燃物品移开,实在移不开必须使用电焊时,须经技安员同意,并采取切实措施,方可施焊或切割。

(5)使用吊具、钢索、电动扳手等器具必须定期检查,禁止使用已经有明显断痕的吊具、漏电器具等强行作业。

(6)使用扳手时,必须站好位置,姿势要正确,以防板滑、闪倒造成事故。

(7)使用大锤、手锤、扁铲等工具时,要检查锤把是否牢靠,扁铲有无飞刺等,以防造成事故。

4、试验运输设备时,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组装完了的设备或总成,经有关人员同意方可进行试验,试验室主修人或班组长必须在场,以便及时处理意外情况。

5、需要路试的车辆按有关规定执行,禁止无照驾驶,路试时道路宽广,视界应良好,没有行人时候可试车。

6、每天工作结束时,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用过的废油或棉纱要妥善处理,工作场地严禁吸烟。

第7篇 机动车辆修理安全技术规程

机动车辆修理安全技术规程

1.车辆修理工除遵守本规程外,还要遵守钳工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机动车辆的修理职员,必须了解所修车辆的构造、性能、修理方法及安全要求。

3.工作之前,应清理好现场,检查好工具及起重设备,使其具备安全可靠的工作条件。

4.起重工作时应有专人指挥,拴绳扣应由有经验的工人担任,吊运物件应用绳索拉住,以防摆动,在吊起或顶起的车辆或物件下进行修理时,必须垫好木支撑。

5.在不必吊起的车辆下作业时,车辆应选择平坦地点停放,前后轮必须用三角木塞住,拉紧手刹车,将变速杆置人空档,方可作业。

6.清洗发动机时,必须拆下马达线。以防跳火引起火灾。

7.检查高压线圈火花强度时,不要在机油加注口处掉火,以免曲轴箱内溢出的可燃混合气遇火喷燃伤人。

8.轮胎充气时,必须加牢钢板或链条保险,防止锁圈因轮胎压力增加崩出伤人。

9.汽油中含有铅,不得用口吸取,防止铅中毒。水箱防冻液系一种有剧毒的化学物品、尽对禁止用嘴吸取,操纵后洗净双手。

10.为了防止汽车废气中毒,试验和磨合发动机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不必须在室内进行时,一定要保持透风良好。

11.车床、刨床、电锯、电气焊及其它专人负责的设备,均由专人负责治理和使用,其它职员不得擅自使用,无操纵合格证的职员禁止使用电气焊。

12.使用砂轮或打气泵时,必须遵守有关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马虎从事。

13.使用电钻时,必须配戴尽缘手套。

14.在拆卸车轮时,必须加用保险千斤和安全马橙,不得随便用其它砖面代替。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进进车底工作。

15.拆装轴承须尽量用紫铜棍,以免损坏轴承。

16.倒车时,指挥职员应站在车身一侧,并有一定的间隔,不准在车箱后指挥。

17.两人以上同时工作,要有一人指挥,配合协作,同一行动。

18.拆下来的零、部件,应放置牢固,避免歪滚,发生伤人事故。

19.用铲剔削工件时,应佩带防护眼镜,严防铁屑飞溅伤人。

20.拆下的传动轴等,长园柱件,不可竖立,应平放在座架上。

21.修车时所用的照明,电压应不超过36伏,在湿润的地方应采用12伏防爆灯。

22.装配时,需拨动飞轮要用撬棍慢慢进行,切勿用手,以防伤手指。

23.严禁用手往检查装在车上的变速器齿轮。

24.装传动轴时,应用座架支牢后进行,不准扛在肩上装配。

25.在对正两个交错孔时,应用专用工具,不许用手指对正。

26.校正点长时间时,要用手摇柄转动发动机不许用手扳动风扇叶,摇车时,人要站立稳妥摇时应由下向上提,不准由上向下压,以防压缩力增大,摇柄回击伤人。

27.当把车辆架起来试验发动机时,如轮子正在转动,不准在汽车下工作和站在车前。

28.未修完的车辆,非检查职员一律不准发动或挪动车。

29.修理职员不准在发动的汽车下面工作,如确实需要时,必须用三角木将车塞牢,拉紧手刹车,放人空档,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坐进车内,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30.当自卸车辆的车箱上升或下降时,不得站在或探向车箱下面,如需在升起的车箱下工作时,一定要用木杠将车箱支撑牢固。

31.修完的发动机在起动前,应由主修职员签署转几圈,具体检查一下油路、水路、转动部位有无松动、碰击现象、电火花有无漏电现象。冬季试完车,必须将冷却余水放掉。

32.发动车时,严禁用向化油器阻风门处直接加注油的方法启动车,以防化油器回火引起火灾。面部不得靠近化油器上方,以防回火烧伤。

33.检验转向、制动等安全机构主要部件时,一定要严格把关,按技术要求进行,防止出现机械事故。

34.使用油压千斤顶时,必须按千斤顶技术规程进行。

35.在车下作业时应有垫子并佩戴防护镜。

36.凡需要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者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留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职员不得开动任何车辆。

37.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在没停妥时,严禁上下人。

38.维修车辆需要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用防火措施。

第8篇 矿山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对被修理的汽车部位损坏程度要认真检查,弄清情况后方能进行修理。

2、正确使用各种拆装器具,拆装机件要按技术规范进行。

3、车辆在检修时,停放位置要适宜,不能停在有坡度的地方,以防溜车,必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4、起吊物件时,不准悬空作业,更不准在吊件下面作业。

5、在夜间修车时,不准明火照明,使用手提灯电压不超过36伏。

6、清洗零件时,严禁吸咽,远离电焊机、氧焊等热源。

7、抓装弹簧及有弹力的机件时,必须压紧慢松以防弹出伤人。

8、各种机件要分类摆放整齐,废油要及时清理并存放在专用容器内,场地内严禁烟火。

9、在上下作业时,车上人员必须把工具物件拿好放稳,防止掉下伤人。在车庫地沟修车要有安全措施,防止坠入地沟。

10、起动发动机时,必须检查有无遗留物体工具,并要确认,防上意外事故发生。

11、在修理汽车翻斗马槽,倾翻机构时要一打眼,二支护,三确认,四作业。

12、在多人交叉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注意协商一致,做到互防互保。

13、修完车后,检修完,需试车时,严禁人在底盘下观察,以免试车发生,故障及伤害事故,严禁无照人员试车,移动车辆。

第9篇 工贸企业车辆修理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卸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翻斗车、铲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5.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

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6.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的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7.车辆需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8.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头手。

第10篇 车辆修理钳工热力运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卸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翻斗车、铲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5.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6.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的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7.车辆需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8.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头手。

第11篇 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范本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12篇 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怎么写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13篇 车辆修理厂突发安全事故预防应急处理规程

(一)本预案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修理厂内发生的下列安全事故

1、电器设备车辆燃油火灾、燃油烟花爆竹爆炸、燃润液压油强酸等车带化学品腐蚀污染的消防安全事故;

2、车辆交通安全事故;

3、触电、设备碰夹绞、车辆碰压、滑摔等人身伤害和维修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

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预防修理厂内发生人身、设备、车辆、火灾、触电、交通等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被维修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避免因维修质量事故而引发被维修车辆的机械交通事故或隐患。

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修理厂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弧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气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焊割作业安全须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氧化物质容器和压力容器电(气)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修举升起重清洗电器机加工辅助设备机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门卫制度》。修理厂、车间班组、一级维修工人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认真贯彻执行。

2、组长每月检查总结布置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副组长每月检查并保持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完好、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督促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岗位职工密切配合、精心操作、认真维修,整理、整顿、清洁好修理厂、维修车间的环境卫生,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以确保维修设备整洁安全完好。

3、严禁无证进行特殊(驾驶汽车及清障车、汽车吊、行吊、电、气焊、割)作业,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4、保持厂内消防用电充足畅通;禁止任何人将有泄漏现象或裸露的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带入修理厂,禁止一切载有或染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燃油泄漏、电路有起火现象的车辆进入修理厂停留、停放、修理或维护,禁止一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入修理厂停留、停放、修理或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修理厂除外),禁止在修理厂内燃放烟花爆竹、生明火、打场晒物;禁止在维修车间停放、摆设任何与维修或消防无关的物品、器械,禁止在配件材料库房、维修车间、办公室、微机室、配电室、设备旁摆放润滑机油、燃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和乱放杂物工具;严禁在驾车、检查检测和维修车辆、清洗零部件时抽烟,及时清除维修车间和设备上的油污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和乱拉乱接电线。

5、保持厂内标线、标牌明显,保持厂内维修秩序和交通秩序良好,待修、已修车辆按指定位置顺序停放;带“病”危及安全行车的未修竣完好的车辆一律不准出厂上路行驶;各岗位工作人员过度疲劳不得上岗工作,禁止穿拖鞋上岗,禁止被维修车辆在非专用试车道或场上试刹车;严禁酒后上班上岗,严禁酒后驾车或无证驾车。

6、全体员工管好自己的子女、亲属和朋友,不让其在工作和危险场所玩耍;告知车主及随行人员不要在工作和危险场所玩耍。

7、严格遵守维修作业技术规范、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认真按照车辆维修作业技术规范维修车辆,严禁出具与被维修车辆实际技术状况不符的虚假竣工出厂报告,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能符合国标规定。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1、若发生可独自控制处理的火灾事故,现场负责人(即指厂长、副厂长、安全员、车间主任、部室主任或主管、门卫员、在场的任一级最高领导或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或消防栓消防水进行灭火(但油电起火不得用泡沫灭火器具和水扑灭),控制火势蔓延,并指挥疏散人员和车辆。

2、若发生独自无力有效控制和处理的火灾或爆炸事故,现场负责人除指挥人员采取灭火或处理措施外,应在5分钟内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并指挥疏散人员和车辆;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灭火工作。

3、若属油电起火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自行或指挥他人先切断油电路;且油起火不得用水扑灭,电起火在切断电源前也不准用水扑灭。

4、若属燃润液压油或强酸等车带化学品腐蚀污染的事故,应先切断腐蚀污染源,再采用沙土或石灰吸附或中和清除;若是强酸对人体的腐蚀,则应立即用清水冲洗人体的被腐蚀处,但不得将水注入浓硫酸中。

5、若火灾、腐蚀、污染事故中有人身伤害的,现场负责人应在10分钟内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尽快及时救治伤员。

6、若发生交通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标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应在5分钟内打医疗急救电话120和交警电话122报警,并指挥疏期待人员和车辆,防止伤害扩大。医疗急救和交警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处理工作。

7、若发生触电、设备碰夹绞、滑摔等人身伤害的生产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切断电源、做好标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伤害扩大;并应在5分钟内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报警;医疗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处理工作。

8、若发生维修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等生产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切断电源、做好标记、保护现场,尽快施救,防止伤害扩大。

9、不论发生什么事故,在伤员急救和车辆设备施救结束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组织人员继续保护现场,积极主动配合消防、交警、安全等有关部门或(小事故时)自行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以尽量减小或降低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的负面影响。

10、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修理厂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指挥抢救伤员、灭火、消除腐蚀或污染、施救车辆设备、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14篇 机动车辆修理安全技术规程格式怎样的

1.车辆修理工除遵守本规程外,还要遵守钳工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机动车辆的修理人员,必须了解所修车辆的构造、性能、修理方法及安全要求。

3.工作之前,应清理好现场,检查好工具及起重设备,使其具备安全可靠的工作条件。

4.起重工作时应有专人指挥,拴绳扣应由有经验的工人担任,吊运物件应用绳子拉住,以防摆动,在吊起或顶起的车辆或物件下进行修理时,必须垫好木支撑。

5.在不必吊起的车辆下作业时,车辆应选择平坦地点停放,前后轮必须用三角木塞住,拉紧手刹车,将变速杆置人空档,方可作业。

6.清洗发动机时,必须拆下马达线。以防跳火引起火灾。

7.检查高压线圈火花强度时,不要在机油加注口处掉火,以免曲轴箱内溢出的可燃混合气遇火喷燃伤人。

8.轮胎充气时,必须加牢钢板或链条保险,防止锁圈因轮胎压力增加崩出伤人。

9.汽油中含有铅,不得用口吸取,防止铅中毒。水箱防冻液系一种有剧毒的化学物品、绝对禁止用嘴吸取,操作后洗净双手。

10.为了防止汽车废气中毒,试验和磨合发动机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不必须在室内进行时,一定要保持通风良好。

11.车床、刨床、电锯、电气焊及其它专人负责的设备,均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禁止使用电气焊。

12.使用砂轮或打气泵时,必须遵守有关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马虎从事。

13.使用电钻时,必须配戴绝缘手套。

14.在拆卸车轮时,必须加用保险千斤和安全马橙,不得随便用其它砖面代替。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进入车底工作。

15.拆装轴承须尽量用紫铜棍,以免损坏轴承。

16.倒车时,指挥人员应站在车身一侧,并有一定的距离,不准在车箱后指挥。

17.两人以上同时工作,要有一人指挥,配合协作,统一行动。

18.拆下来的零、部件,应放置牢固,避免歪滚,发生伤人事故。

19.用铲剔削工件时,应佩带防护眼镜,严防铁屑飞溅伤人。

20.拆下的传动轴等,长园柱件,不可竖立,应平放在座架上。

21.修车时所用的照明,电压应不超过36伏,在潮湿的地方应采用12伏防爆灯。

22.装配时,需拨动飞轮要用撬棍慢慢进行,切勿用手,以防伤手指。

23.严禁用手去检查装在车上的变速器齿轮。

24.装传动轴时,应用座架支牢后进行,不准扛在肩上装配。

25.在对正两个交错孔时,应用专用工具,不许用手指对正。

26.校正点长时间时,要用手摇柄转动发动机不许用手扳动风扇叶,摇车时,人要站立稳妥摇时应由下向上提,不准由上向下压,以防压缩力增大,摇柄回击伤人。

27.当把车辆架起来试验发动机时,如轮子正在转动,不准在汽车下工作和站在车前。

28.未修完的车辆,非检查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挪动车。

29.修理人员不准在发动的汽车下面工作,如确实需要时,必须用三角木将车塞牢,拉紧手刹车,放人空档,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坐入车内,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30.当自卸车辆的车箱上升或下降时,不得站在或探向车箱下面,如需在升起的车箱下工作时,一定要用木杠将车箱支撑牢固。

31.修完的发动机在起动前,应由主修人员签署转几圈,详细检查一下油路、水路、转动部位有无松动、碰击现象、电火花有无漏电现象。冬季试完车,必须将冷却余水放掉。

32.发动车时,严禁用向化油器阻风门处直接加注油的方法启动车,以防化油器回火引起火灾。面部不得靠近化油器上方,以防回火烧伤。

33.检修转向、制动等安全机构主要部件时,一定要严格把关,按技术要求进行,防止出现机械事故。

34.使用油压千斤顶时,必须按千斤顶技术规程进行。

35.在车下作业时应有垫子并佩戴防护镜。

36.凡需要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者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得开动任何车辆。

37.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在没停妥时,严禁上下人。

38.维修车辆需要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用防火措施。

第15篇 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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