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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安全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工安全规程

内容

一、热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前准备

- 确保熟悉设备操作手册,了解设备性能和操作流程。

- 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包括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等关键部件的状态。

- 检查工作区域无杂物,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二、运行阶段

2. 启动设备

- 按照规定的步骤启动设备,避免快速开启导致的冲击或超负荷。

- 监控设备运行参数,如温度、压力等,保持在安全范围内。

- 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三、维护保养

3. 设备保养

- 按照制造商建议的周期进行设备保养,更换磨损部件。

- 定期清洁设备,防止积灰或堵塞影响设备性能。

- 保养过程中应断电操作,确保人员安全。

四、应急处理

4. 故障应对

- 发现设备异常立即停机,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 若发生火灾,立即启动消防系统,并疏散人员。

五、个人防护

5. 安全装备

- 工作时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 熟知紧急逃生路线和急救措施。

六、环境管理

6. 节能减排

- 优化操作方式,减少能源浪费。

- 处理废弃物时遵守环保法规,防止污染。

标准

1. 符合国家热工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2. 遵循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作业程序。

3. 依据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执行。

4.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热工安全知识和技能。

考试题及答案

1. 哪些是热工安全操作规程中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答:熟悉设备操作手册,设备常规检查,确保工作区域安全。

2.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如何处理?

答:立即停机,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 在设备保养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答:应断电操作,更换磨损部件,定期清洁设备。

4. 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哪些?

答: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5. 如何做到节能减排?

答:优化操作方式,减少能源浪费,合规处理废弃物。

热工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热工、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测温仪表应有专人管理和负责使用。

2、仪表电工应熟悉仪表的性能及所使用的各类仪表安装、使用和维护方法。

3、当班仪表电工在工作前应将测温仪表的灵敏度按热处理工艺规范正确调整好。检查热电偶,补偿导线,仪表之间的连线有短路,短路或接触不良。

4、工作前应首先测定电气设备的对地情况。

5、工作中未经仪表电工同意,其他任何人都不得调用仪表。

6、发现仪表不准或有故障,经调整无效时,应立即停止仪表的使用。

7、应随时注意测温仪表各部的工作状况,并定时作好仪表各部的清洁。

8、所有测温仪表,必须按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检定。

9、标准测温仪表应定期送交市级或省级专门机构校验。

10、当班仪表工作状况应向下一班仪表电工和炉前操作负责人交代清楚。

第2篇 热工仪表安全操作规程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在工作中,对安全负有相互监督和严格遵守执行的职责。

3、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接受安全教育,积极参加安全活动。

4、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现场作业必须穿戴好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生产的确认。

5、工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得闲谈、取笑、打闹及脱岗,严禁班前、班中喝酒,不准班中打架斗殴及赌博。

6、实施任何按装、调试、检修等作业前,必须做好并明确安全生产的确认。

7、进入生产现场途中,必须注意铁路、公路上的来往机动车辆,并做到不抢道。

8、各种用电设备必须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方可启用。

9、现场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方可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操作。

10、工作中,对仪表设备进行检定及检修时,必须将手中所使用的标准仪器确认匹配及工具绝缘良好,方可展开工作。

11、从事水银工作时要精心操作,工作结束后必须马上冲洗干净手、脸,以免中毒。

12、带电作业必须两人带双绝缘保护,使用绝缘工具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注意身体不与周围物体接触乱碰,首先使用两根导线接触打火,然后拧紧。

13、如有人触电,严禁用手拉,要迅速切断电源,迅速救送触电者,并立即通知有关人员。

14、高空作业要穿戴齐整,并扎好保险袋。

15、在更换高炉炉顶、热风炉球顶及布袋除尘高架仪表测量元器件时,要确认风向、煤气、护栏、抓手等情况良好时,方可进行工作。

16、高空作业必须保证三稳:(1)手抓稳;(2)脚踏稳;(3)精神稳定,眼看准。

17、在更换测量管路时,要注意拧紧阀门,防止煤气或热风危极人身安全。

18、仪表工作人员在清理现场卫生时,要先确认仪表盘(柜)内、外有无裸露导线或有无漏电。

19、高温区露天现场工作时,要严格注意线路外皮脱落、风化及测量元器件的爆裂,而引起的自燃及漏电,以免造成人员伤害。

20、在炉后料仓砝码校定时,必须在现场操作人员联系确认后,方可校称。

21、校称时必须站稳、扶好,不得站在皮带及靠近皮带两侧,并且砝码要轻拿轻放。

22、下雨天工作时,要注意带好测电工具,一定要先测试确认安全无漏电,方可工作。

23、冬、夏雪雨时节,高空作业时,必须注意采取防滑措施后,方可工作。

24、在检修高炉人孔周围测量仪表元器件设备时,必须观察人孔有无火焰随时外喷的现象,确认后方可工作。

第3篇 热工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 安全技术通则

1)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考试、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2) 各高炉热风炉工必须严格听从燃气调度室和煤气管理室的指挥调度,得到撤炉命令后,必须立即撤炉,严禁借故拖延,在特殊情况下,由煤气班长和动力作业区协商解决。

3) 煤气压力低于1000pa时必须主动撤炉。

4) 工作区域内煤气含量超过30 ppm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co浓度高于30ppm,低于50 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2) co浓度高于50 ppm,低于100 ppm米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3) co浓度高于100 ppm,低于200 ppm,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15分钟,且每次工作间隔不得小于2小时。当一氧化碳浓度高于200 ppm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戴面具等)方可进行工作。

5) 热工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各种可燃气体的爆炸范围和着火点:

(1) 高炉煤气爆炸范围40%~70%,着火点700~750℃。

(2) 焦炉煤气爆炸范围6%~30%,着火点650℃。

(3) 天燃气爆炸范围5%~15%,着火点550℃。

6) 高炉低压到50%以下时必须立即关冷风大闸。

7) 本高炉低压到50%以下时热风炉必须全部停烧。

8) 在生产的煤气设施和管道上动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好防毒面具、灭火器材,在煤气压力保持正压状态下方可进行。

9) 长期休风未驱除净煤气之前不得动火。

10) 高炉炉顶蒸汽必须畅通无阻,必须保持足够的压力,炉台集汽包的压力:不得低于0.2 mpa。

11) 生活用汽禁止与高炉共用一个集汽包。

12) 各种仪表室的煤气压力、流量导管要经常检查,每季度至少用肥皂泡沫检查一次。

13) 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后,直径在150mm以下的管道,应逐渐关门降低煤气压力,但压力不得小于0.5~1.0 kpa,并往管道内通入大量蒸汽灭火。

14) 如管道内部着火,应关上所有的放散阀、人孔、通入蒸汽灭火。

15) 煤气管道和煤气设备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乱接乱改。

16) 发生煤气着火或煤气中毒事故必须立即通知煤气防护站和作业区卫生所以及作 业区有关部门及时抢救。

第4篇 气瓶坯料加热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应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备,如有折断、脱落等故障严禁使用。

2.开工前检查鼓风机、炉内管道、循环水、电器设备及上煤机、链条炉等是否正常、良好,方能开工。

3.炉前工作人员,观察炉内情况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或面罩,并保持一定距离。注意炉内火焰喷出伤人。

4.司炉工,应在瓶坯冲拔前2~3小时装炉升温,待炉膛温度1430℃,方可出料。

5.进料操作人员,应将料块排列整齐,如有弯曲,应停止送料,立即排除。

6.进料人员,使用进出料小车时,应注意自身与周围人员安全。

7.出料人员听从司炉工的信号,作好出料前的准备工作。启开炉门时,应注意炉口的火焰喷出伤人,出料时应注意料块掉下伤人。要安全迅速,准确地把料出在送料小车上。

第5篇 沥青锅沥青加热工安全操作规程

1.熬制沥青时,应保持沥青在规定温度,并不得擅自离开炉台,谨防火灾发生。

2.工作场地必须准备好专用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其质量。消防器材放置处应道路通畅。

3.使用电动葫芦前,要对钢丝绳,绳扣及限位器进行检查,情况正常时方可开车。吊料时不可斜吊,起吊的物体下面严禁有人通过。在生产过程中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4.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碰伤和烫伤,同时要经常进行室内通风,从而减少沥青蒸气的毒害。

5.熬制沥青时,禁止任何人到锅台上面。若属工作需要时,一定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固定好锅沿栏杆,然后才能在上面操作,操作时应避免跌倒而发生意外。

6.往锅内加沥青时,不可过满,加至离槽沿约6厘米处即可,以避免沥青加热沸腾时溢出,造成火灾。加料时,注意不要将沥青漏在地面上。

7.沥青锅连续使用两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应清渣一次。清渣时要注意力集中,谨防碰伤。需点火清锅时,锅内不可存油太多,以免将锅烧坏和造成意外事故。

8.要经常观察锅底的使用情况和沥青阀门的使用情况,倘若有滴漏现象,应及时找有关人员进行修理。清锅点火前,应在锅上20厘米高处加上挡火钢板,避免火势过大,造成事故。火着起来后,操作者要时刻注意火势,并控制火势。

9.清渣完毕后,要对锅内务部件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如有缺损,应立即修好。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6篇 加热工仪表看火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1#台、仪表室,严禁操作控制按钮;

2操作前,必须对停送电牌进行确认同时确认设备周围无人、无障碍物控制信号显示正常后,方可操作;

3时刻注意设备运行状态,出现任何危机人或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或紧急情况时按紧急停车按钮,严禁俯身操作设备;

4设备出现故障报警时,必须找电工、钳工进行检查处理,不得带故障操作避免造成重大设备事故;

5当工业电视系统出现故障无法观察装出钢时,应采取一人操作,一人现场指挥,操作者必须听从指挥,指挥信号不明时不得盲动,待信号明确后,方可操作;

6热送提升机区域属危险区域,除操作和指挥人员外,严禁其他人逗留;清渣时要注意运动设备运动范围,通报他人或有人监护,确认后方可作业。

7密切注意煤气运行情况,当发生煤气事故时,立即汇报班长和段长,并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发现煤气泄漏时,人员首先撤安全地带,做好防护,并立即汇报调查,妥善处理。

8煤气低压报警时,立即减少各段流量。如不能恢复压力时,应关闭部分烧嘴,直到熄火。

9严格执行点火、停气、送气的操作技术要求;

10烧嘴熄火时必须查明原因,方可重新点火。重新点火时要严格执行点火程序;

11停炉清渣或排烟道故障时,必须经煤气防护站人员或专人用煤气监测仪检测,确认烟道无煤气且空气符合标准后方可入内;

12操作人员在使用平台上料时,严禁一次移下两支钢坯避免砸坏设备伤及他人;

13开轧前,出钢人员必须与主操作台进行确认同时确认设备周围无14煤气区域巡检时,必须2人以上佩带co报警仪,间隔5—6米;

14煤气区域巡检时,必须2人以上佩带co报警仪,间隔5—6米;

15煤气区域检修时,必须佩带co报警仪,经检测co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检修;

16煤气区域东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证,按有关规定对煤气管道进行吹扫,经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动火作业。

17调节煤气阀时,先检查阀门是否完好,调节时应站在阀门的侧面。

18当加热炉引风机跳闸停电时,首先要切断总管煤气,打开煤气管道放散阀,并立即关闭所有煤气端的阀门,以防回火爆炸。

第7篇 热工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

1.热工仪表工在设备没有停运的情况下带电、带气或高处作业时,要先申报审批,应配备可靠的安全工具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在进行仪表的操作或检修之前应对整个系统和仪表本身进行充分了解,做到心中有数。检修完后应向有关单位和使用者进行交待。

3.一切设备均不可超过“使用范围”运行和使用。

4.必须停电后才能从电炉中取出物件。

5.仪表及电气设备禁止拉临时线,禁止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6.检修、拆卸煤气设备上的仪表应在停气吹洗之后进行。要动火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和经安技部门审批同意,并在救护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7.调整、检修煤气系统的仪表,必须两人(其中一人监护)。工作人员应熟悉煤气安全规程。

8.在蒸气系统工作时,应防止烫伤和仪表过热。与氧气乙炔接触或在附近工作时,严禁油脂、烟火。

9.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均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应置于通风良好、能防止过热的带锁柜内。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8篇 加热工停炉安全操作规程

1.停炉前先通知调度室。

2.所有的停炉降温操作应严格按降温曲线及有关规程进行。

3.当煤气阀全部关闭后应检查确认煤气切断情况。

4.通知煤气钳工堵盲板。

5.将煤气放散阀全部打开,通入氮气进行置换。

第9篇 热工安全工作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力企业生产区域热工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热工分析及合格规程、《热工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规程适用于电力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热工作业。

本规程不适用于电力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热工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引用规程

下列规程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本规程的条文,在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规程若被修改,所有密闭空间相关作业应执行新规程。

· gbj 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 定义

本规程采用下列定义。

3.1 热工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 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热工作业分类

热工作业分为特殊危险热工作业、一级热工作业和二级热工作业三类。

4.1特殊危险热工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热工作业。

4.2一级热工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热工作业。

4.3二级热工作业

除特殊危险热工作业和一级热工作业以外的热工作业。

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热工作业可按二级热工作业管理。

4.5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热工作业应升级管理。

5.热工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一级和二级热工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1热工作业必须办理热工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热工作业,还须执行hg 23012、hg23014的规定。

5.1.2厂区管廊上的热工作业按一级热工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热工作业按特殊危险热工作业管理。

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热工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热工作业。

5.1.4凡在处于gbj 16 - 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热工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

5.1.5高空进行热工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拆除管线的热工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热工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热工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热工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热工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热工作业时,热工作业应升级管理。

5.1.9热工作业应有专人监火,热工作业前应清除热工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10热工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11使用气焊割热工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热工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12在铁路沿线(25米以内)的热工作业,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1.13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热工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1.14热工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2特殊危险热工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特殊危险热工作业在符合5.1条规定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5.2.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热工作业。

5.2.1.1生产不稳定。

5.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5.2.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热工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热工作业与被热工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2.3热工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热工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100毫米水柱正压。低于100毫米水柱压力应停止热工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热工作业。严禁负压热工作业。

5.2.5 热工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 热工分析及合格规程

6.1热工分析应由热工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热工时,热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热工分析。

6.2热工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热工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

6.3热工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热工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热工结束。

6.4取样与热工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热工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6.5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规程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6热工分析合格判定

6.6.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6.2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7.《热工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热工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殊危险热工、一级热工、二级热工安全作业证分别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热工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7.2《热工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7.2.1《热工安全作业证》由申请热工单位指定热工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按《热工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热工等级,按7.4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热工安全作业证》交热工项目负责人。

7.2.2热工负责人持办理好的《热工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热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热工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热工安全作业证》交给热工人。

7.2.3一份《热工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热工点使用,热工后,由热工人在《热工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热工点多人同时热工作业,可使用一份《热工安全作业证》,但参加热工作业的所有热工人应分别在《热工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7.2.4《热工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2.5《热工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热工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热工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7.3《热工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特殊危险热工作业的《热工安全作业证》和一级热工作业的《热工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小时。

7.3.1二级热工作业的《热工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120小时。

7.3.2热工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热工安全作业证》。

7.4《热工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7.4.1特殊危险热工作业的《热工安全作业证》由热工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7.4.2一级热工作业的《热工安全作业证》由热工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7.4.3二级热工作业的《热工安全作业证》由热工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8. 职责要求

8.1热工项目负责人对热工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热工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热工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热工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2独立承担热工作业的热工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热工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热工人必须在场监护。热工人接到《热工安全作业证》后,要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热工,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热工人必须随身携带《热工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热工作业。热工前(包括热工停歇期超过30分钟

再次热工),热工人应主动向热工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热工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热工作业。

8.3监护人由热工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热工单位和热工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热工,由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热工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监护人负责热工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热工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热工人停止热工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热工期间,不准兼作其它工作;在热工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4被热工单位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热工部位的负责人,对所属生产系统在热工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热工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热工作业的衔接,检查《热工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热工安全作业证》有制止热工作业的权力。在热工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热工作业。

8.5热工分析人对热工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热工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热工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8.6执行热工单位和热工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负责检查本规程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热工、一级热工,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8.7各级热工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热工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热工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热工分析,审查并明确热工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热工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7.2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热工作业。

第10篇 供热工程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1、 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2、 工作场地不得占用安全通道,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清理边角余料,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照明,以确保现场施工工作安全。

3、 施工现场多人同时操作作业时,由一人统一指挥协调,有主有从。

4、 使用吊车时,要严格遵守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5、 使用大锤时,不准带手套,对面及背后两米范围内不准站人,同时防止击落物飞出伤人。

6、 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必须佩戴安全带,小件物品应妥善处理,工作结束时,要把所有的浮动物件清理干净,防止掉下来伤人。

7、 进入通风不良环境中施工,首先要解决通风问题,必要时设专人监护,不得水焊、电焊同时操作,不得用水焊照明,所使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v,露天作业时,雨天严禁使用电动工具。

8、 焊接吊环及拼接时,一定要牢固、防止移动时断裂伤人。

9、 高空作业安装脚手架一定要合理安全、牢固,操作结束应及时拆卸。

10、 现场施焊的水焊、电焊人员为特殊专业工种,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11、焊工作业前要对焊机、焊把、导线做检查,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米。

12、露天作业场地禁止雨天操作,潮湿场地焊接应设绝缘垫。

13、焊接作业合闸、拉闸应停止焊接作业。

14、 现场施工拉接临时电源,必须经过现场主管领导批准,指派专业电工来现场接线,配正规电控柜,设专人负责,遵守操作规程。

15、 每天施工结束时,应拉下临时电源门,检查现场是否有余火、不安全因素,经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16、 吊起设备及重物,要对被吊物体做充分估计,所选用钢丝绳、吊具、吊带的捆绑方式必须科学合理。

17、 严禁吊装过程斜拉、歪拽重物,吊起后禁止焊接,重物悬在空中应设专人进行监护,防止发生意外,吊装重物下严禁站人。

18、 建立经常性安全宣传及事故报告制度,消除事故隐患,领导负责设专职安全员,及时准确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和整改。

第11篇 厂区热工作业安全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热工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热工分析及合格规程、《热工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规程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热工作业。

本规程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热工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引用规程

下列规程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本规程的条文,在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规程若被修改,所有密闭空间相关作业应执行新规程。

・ gbj 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 定义

本规程采用下列定义。

3.1热工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 热工作业分类

热工作业分为特殊危险热工作业、一级热工作业和二级热工作业三类。

4.1 特殊危险热工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热工作业。

4.2 一级热工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热工作业。

4.3 二级热工作业

除特殊危险热工作业和一级热工作业以外的热工作业。

4.4 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热工作业可按二级热工作业管理。

4.5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热工作业应升级管理。

5.热工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一级和二级热工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1 热工作业必须办理热工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热工作业,还须执行hg 23012、hg 23014的规定。

5.1.2 厂区管廊上的热工作业按一级热工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热工作业按特殊危险热工作业管理。

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热工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热工作业。

5.1.4 凡在处于gbj 16 - 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热工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

5.1.5高空进行热工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拆除管线的热工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热工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热工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热工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1.8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热工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热工作业时,热工作业应升级管理。

5.1.9热工作业应有专人监火,热工作业前应清除热工现

第12篇 斜底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加热工必须严格执行操纵工工作牌制度。

2、 禁止站在台架料上指挥操作。

3、 吊运钢坯时,操作人员使用铁钩子操作。

4、 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好使用的工具和吊具(铁链、钢丝绳、铁夹子)如有缺陷的地方禁止使用,吊料运钢时,严禁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

5、 发现燃气管道漏气时,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进行抢修。

6、 斜底炉周围严禁放易燃、易爆物品,工作人员衣服有油时,不准在炉子附近烤火。

7、 斜底炉工作区域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照明不足严禁操作。

8、 斜底炉设备安全装置和炉子把盖板,必须经常保持完整。

9、 斜底炉临时出现故障,不吊操纵人员同意无权进行工作。

乾成钢管

2022年4月20

第13篇 热工仪表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具和仪表是否完好,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到现场检修时,应注意周围的工作环境,选择适当的工作位置,防止发生烫伤、轧伤等意外事故。

3.各种电动工具的绝缘性能必须可靠,连线、插头必须完好。手电钻及照明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电烙铁要搁在绝缘体上,放置在安全的地点,防止烫伤他人或烧坏电线绝缘层。

4.在检修热工仪表及有关电器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检修,严禁合闸的警示 牌。

5.在进行热电偶清洗、退火及酸洗时,要按照酸洗的操作规程进行,以免被酸液灼伤。用热电偶检测榕液温度时,要进行预热烘干,测定后要等热电偶冷却后才能拆下。

6.电阻温度计封蜡时,温度不可太高,以免起火燃烧。 7.在电炉中存取物件时,应先切断电源。

8.应随时措清油槽旁的油污,防止电火花接触而引起燃烧。

9.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置于通风良好、能防止过热的带锁的柜内,储存量不得超过允许值。

10.修好的仪表和有关电气设备必须单独试验合格后才能安装,安装后应先检查线路是否正确,符合要求后方可通电。

第14篇 加热工煤气导入操作安全规程

1.煤气导入进行烘炉前,炉内各部位应清扫干净没有剩余工具和杂物以及异常现象,确认无人后方能封堵炉门。

2.煤气、氮气、鼓风机、冷却水等管路系统及燃烧系统无异常现象。

3.对于新建炉子要求每台设备全面检查,管道要进行试压,试漏合格验收及清扫后,煤气方可导入。

4.排烟系统,烟道闸板无异常现象。

5.鼓风机具备启动条件,仪表运行正常。

6.煤气导入具备条件后与有关单位联系,要严格按煤气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程进行。

7.煤气导入时,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工作区域并严禁烟火及该区域内不得有焊接和吊车作业。

8.煤气导入要进行爆发试验,在煤气导入过程中如发现有煤气泄漏现象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并处理。

第15篇 环形炉加热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随时掌握生产情况,不准离开岗位。随时检查,保持炉体各部位,天然气、空气、冷却水系统、仪表、风机等正常运行,有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2、正常生产时,应经常调整烧咀和烟气阀门,保持炉内微正压。随时注意天然气压力,当压力下降时(低压低于200毫米水柱,中压低于0.3公斤),应酌情减少烧咀使用,并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联系增压,若继续下降,要立即采取停炉措施。

3、如鼓风机停电,应关闭烧咀处的天然气球阀和风阀,如此时天然气压力波动很大(低压低于350毫米水柱,中压低于0.3公斤以下)应停炉。待供电恢复,天然气压力正常后才重新点炉。

4、发现天然气管道烧咀漏气时,应立即通知天然气钳工处理,并挂上“严禁烟火”牌子,未处理好前无关人员不准靠近。

5、无关人员不得在加热炉走台、环形炉内环、天然气计量室等危险区域停留。

6、清扫炉顶、天然气管道及通风管道时,必须采取系安全带等措施,进入炉底、内环工作,必须二人以上。炉底照明保持良好,无关人员不许入内。

7、严禁出冷钢,严禁将有大裂头,皮尔格头未切尽和弯度过大的钢管装入再加热炉加热。

8、处理输送辊道必须停稳后方可进行。处理掉料时可适当降低炉门附近温度,避免碰伤、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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